近30年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车、路的矛盾持续加大,使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
回顾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引领,以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解决了一批深层次、根本性问题,有效应对了交通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基本稳住了交通安全形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07年至2015年,全国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22.9起,比上个十年平均51起减少了28.1起,下降55%。
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体车型。对此,公安部交管局不断发力,会同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出台联合部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运输企业在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相关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联合工信部等部门停止卧铺客车生产并逐步退出运输市场,强制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提高小微型面包车技术标准要求;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不再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长途客车凌晨2点到5点必须停车休息或者实行接驳运输。
此外,组织各地持续开展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排查清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广播、手机短信等新旧媒体信息传播优势,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提示、交通违法曝光和交通事故警示活动,增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路子,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重特大事故起数呈现“双下降”的态势。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当好政府参谋,积极破解城市道路交通出行难题。
推动党委、政府将治乱疏堵作为顺应群众期待的民心工程。上海、北京、福州等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交通违法大整治工作作指示、提要求和亲自部署。济南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亲自通报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情况。
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杭州、济南、郑州、西安等城市对违法停车、闯红灯、闯禁行等普遍常见的重点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南宁参加路口学习教育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超过280万人次、参与路口执勤体验的驾驶人超过150万人次。
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工信、质检和工商等部门累计取缔104家车辆非法生产企业,关停300多个销售网点;上海逐家排摸生产企业、销售商店,发现违规产品立即取缔、封存。
强化宣传攻势,争取舆论支持。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主要媒体和网站开设“交通违法曝光”专栏,督促交通违法者接受社会监督。上海向社会公布100名外环以内鸣喇叭违法人、53辆百次以上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车辆等,形成了强大震慑。
在公安部的大力推动下,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增设了危险驾驶罪。“醉驾”从日常思维习惯中的一般性违法,上升为犯罪行为。为遏制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其中,校车和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大、危害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被纳入刑法处罚。
2010年,公安部会同中央文明办联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的工作局面。
2012年,在公安部的建议和推动下,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个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意见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2013年,公安部会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在巩固深化2010年至2012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在社会层面,各行各业携起手来,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广度。中央电视台近年来制作播出《中国好司机》《文明过马路》等多个系列、多则有思想、有品质和有温度的公益广告。
2015年,公安部开始在全国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使用全国统一的服务号“12123”,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惠及全国2.6亿机动车主和3亿多驾驶人。
2015年底,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提出了27条驾考改革措施;在深化车检改革方面,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推出了18项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新措施,3000多万私家车享受免检新政。
从“五进”时期摆放展板,再到今天“双微”平台的应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时而动,与时俱进。截至2016年11月,新浪已经认证的交管系统微博总数为3600个,包含机构官方微博2850个和交警个人微博750个。腾讯微博已有2300多个交管机构和个人开通微博。而据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的数据,交管微信在整个公安微信体系中占据了四成以上。“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新浪微博粉丝已达200万人,腾讯微博有听众250多万人。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新媒体账号日均发送博文量超过2万条,日均点击浏览量超过7000万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部交管局的努力推动下,国务院将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目前,“122”已经成为全国交通参与者耳熟能详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