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小说中的另类耶稣形象

2017-03-16 10:16杨燕
名作欣赏·中旬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福克纳耶稣圣经

杨燕

摘 要:福克纳对《圣经》“福音书”的引用绝大部分是关于耶稣的生平和言论,它们大多集中在《喧哗与骚动》《寓言》《去吧,摩西》和《八月之光》等小说中。在众多关于耶稣形象的解读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将耶稣和作品中的男性角色相对等,研究人物形象和耶稣人物经历的同构性,从而形成一种和耶稣崇高品行对比之下的反讽。反而是作品中的一些女性,如:迪尔西、莉娜·格罗夫以及班吉等,体现出了耶稣的博爱、坚忍、勇敢和牺牲精神,呈现出女性耶稣和愚痴耶稣的另类耶稣形象。

关键词:耶稣 福克纳 《圣经》

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西方作家采用《圣经》模式或源于《圣经》典故创作的作品比比皆是。运用《圣经》模式创作作品一直是西方文学常见的传统。作为美国南方圣经地带的代表性作家福克纳在他的作品中大量运用了《圣经》中的人物、事件、话语和语录,他经常借用《圣经》故事中的人物刻画故事中的人物性格,以隐喻或者反讽的方式暗示人物命运、表达故事主题,其中他多次借用耶稣的形象来表现他对人类命运的隐忧。

一、福克纳与《圣经》的渊源

福克纳从小便生活在被称为圣经地带的美国南方地区,由于美国宗教带有浓厚的移民色彩及某些历史原因,致使各宗教教派在地理分布上相对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地区,南部地区也形成了独特的南方宗教文化。尽管美国南部地区的教会形式相对繁杂,但是多数人都对与加尔文主义相关联的宗教形式情有独钟,其根本教义是认同上帝对人类事务主权的绝对性,按上帝的旨意行事是首要责任。这一观念对美国南方地区的人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确立了人和人之间的行为准则,并且对南部地区的种族主义以及奴隶制有着支撑性的作用。因此,该地区被人们称为美国南部圣经地带。福克纳正是受到了这一环境的熏陶而展开文学创作的,所以其文学作品与圣经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福克纳的基督教的家庭背景也影响了他的创作,其曾祖父默里和外祖母都是十分虔诚的基督教徒,在福克纳兄弟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带他们去教堂,培养他们的宗教情怀,福克纳的父母也都是虔诚的基督徒。除了社会环境以及家庭因素,福克纳自己对《圣经》的兴趣也是异常浓厚的。他多次在访谈或者个人的文学作品中提及《圣经》,特别是《旧约》,是他最为喜欢并且反复研读的作品之一。

二、女性耶稣形象

在众多关于耶稣形象的解读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将耶稣和福克纳作品中的男性角色相对等,如《喧哗与骚动》的班吉、《八月之光》中的乔·克利斯默斯、《去吧,摩西》中的艾克·麦卡林斯、《我弥留之际》中的卡什、《寓言》中的上尉科尔普勒尔等,但是其中大部分的同构形象都具有反讽的意味,表现出现代人在现实面前自私冷漠、迷失自我,甚至堕落为动物性存在的生活方式,与耶稣的博大胸怀和为拯救人类而牺牲自我的献身精神形成巨大反差。福克纳在作品中通过塑造这一系列的反讽的耶稣形象从而使人们重新思考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存在的本质。虽然福克纳书写了许多关于以南方社会为代表的人性的堕落,但是其目的正是在于人的美好、善良本性的追求,因而通过与耶稣形象对比而形成的反讽不是目的,福克纳更多的是把耶稣形象发展成了一种人的精神状态和人学品格,其小说中的人物只是部分与耶稣形象具有相似性或关联性,福克纳意在以此强调塑造和影射耶稣形象不是终极目标,其所代表的救赎精神才是人的神性本质重建所必需的,因而对福克纳作品中耶稣的形象也不应该仅仅局限在具有反讽意味的男性角色上。福克纳对女性的态度在评论界也多有争议,但是他塑造的其中的一些女性人物如《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八月之光》中的莉娜·格罗夫反而更符合博爱、仁慈、坚忍的耶稣形象的精神气质,是以女性身份出现的救世的耶稣形象。

(一)迪尔西——耶稣精神的复活

在《喧哗与骚动》这一文本中,昆丁或者班吉往往被视为耶稣的化身,通过和耶稣受难日在时间上的同构性以说明康普生家的悲剧是源于缺乏爱,用耶稣遗爱人间的动人日子与康普生家人所遇的苦难日子之间形成讽刺性的对比。但是在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作者塑造了一位具有正直、诚实、勇敢的黑人女仆迪尔西。福克纳说过:“迪尔西是我最喜爱的人物之一,因为她勇敢、大胆、豪爽、温存、诚实。她比我勇敢得多,也豪爽得多。”第四部分的叙述者迪尔西的出现既是人类必将蓬勃发展的原因,也象征着耶稣精神的复活。基督教神学和信仰的中心是恢复与上帝的关系,最终使陷于和上帝隔绝的人得到救赎,从而与神重新和好。而耶稣形象的出现就成为了恢复神人关系并实现救赎的核心,他具有多重意蘊:救赎、生活典范以及新天新地的盼望。《圣经》中描绘了种种关于“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耶稣的生平事迹,以及他如何在十字架上拯救世上的每一个人。迪尔西作为黑人女性的形象,她的种族身份和耶稣受难具有同构性,传统美国南方社会不承认黑人也是上帝的子民,因而把他们视作和牛马一样的工具,耶稣也因为“上帝之子”的真实身份而受到质疑和憎恨。迪尔西除了要忍受奴隶制和等级制带来的不公正待遇以外,还要维持康普生家的日常生活,表现出了她的勇气和正确的是非观。除了和耶稣在身份受难上的同构性之外,她还是耶稣精神的实践者,她用生命实现着耶稣的真谛:博爱、忍耐、牺牲。在基督教文化中,耶稣形象既是具象的神之子与人之子的存在,也是一种精神与品质属性的象征表达,《圣经》中说,爱是每条基督教诫命的依归与宗旨,爱在基督教教义中占据了核心地位,作为“上帝之子”和上帝“道成肉身”形式的耶稣,自然首先是爱的化身。在《新约》中,耶稣常常告诫门徒:“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在复活节的礼拜中,迪尔西的耶稣精神再一次升华,当她聆听黑人牧师布道,“弟兄们啊,姐妹们啊,你们把羔羊鲜血的事迹铭记在心了吗?因为我不想使天堂承受过重的负担”,马上潸然泪下,这一情节象征着对上帝之爱的感知,也预示着正是由于迪尔西这一具有人类精神复活意味角色的出现,种种美好的品质才不会就此随着利益、贪欲、冷漠的出现而消亡。在福克纳看来,康普生家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迪尔西,因为唯有她能充分理解布道的真谛并切身体会基督之爱。

(二)莉娜·格罗夫——救赎者耶稣

除了《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八月之光》中的莉娜也体现了耶稣的特征,虽然莉娜·格罗夫并不是该书中最重要的角色,但是福克纳曾经写道:“《八月之光》就是关于一个走在陌生的乡村路上的、年轻的、怀有身孕的女人的故事。”

莉娜·格罗夫出身卑微,未婚先孕,既有世俗的一面也有神圣的一面,她坐上去往杰弗生镇的马车寻找逃跑的恋人卢卡斯·伯奇,“马车缓慢地稳步前行,在这块太阳照耀的广袤而寂寥的土地上,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无所谓时间的流逝,无所谓行色的匆匆。”坐在马车上的莉娜并没有独自上路的狼狈和愁苦,而仿佛是一位不受时空局限、不用为世俗纷扰而奔波的神。莉娜“在路上”的旅途就好像耶稣在旷野上流浪,四处布道,向门徒传教,表现了她柔弱外表之下的感召力。和莉娜相比,克利斯默斯是一个惨遭遗弃不被社会所接纳的混血儿,最终因谋杀被判处死刑;乔安娜被祖辈遗留下来的传统所禁锢,在孤独抑郁中虚度时光;在遇到莉娜之前,牧师海托华整日沉浸在对父辈昔日荣耀的幻想中,过着没有灵魂的生活。他们好像生活在现实世界的魂灵,莉娜带着“上帝准会让好事儿圆满实现”的信念,像一位行走在人间的布道者和救赎者。福克纳呼唤人们以耶稣为楷模,不断认识自己,拯救他人,即是首先认识到自己的行动力,做出改变现状的努力,莉娜明知寻夫无望,但还是不断地辗转各地寻找自己孩子的父亲,她不是消极的受难者,而是身体力行地证明世界上虽然存在恶,但是正因如此更值得采取行动。莉娜平静、理智、温和的性格像耶稣一样,她能不断地吸引着别人去关注她、善待她,甚至跟随她。她没有刻意地改变任何一个人,但是每一个遇到她的人都发生了好的变化。他们帮助莉娜的同时也就是在遵从上帝的旨意,荡涤罪孽,净化灵魂。为莉娜接生以后,海托华渐渐地从“沉睡”中苏醒,不再冰冷和麻木,开始重新认识自己。拜伦·邦奇则情不自禁地被莉娜身上的魅力所吸引,时时处处帮助她、照顾她,最后甚至跟随她离开了杰弗生镇。莉娜超然淡定的态度以及宽容、仁爱、不惧困难、勇于前进的品格使她成为一个集善、爱、美于一身的女性耶稣的形象,她既指引了小说中其他人物的现世生存道路,又在很大程度上启迪和救赎了他们的人生。

三、愚痴耶稣形象

《喧哗与骚动》开篇就是以白痴班吉的口吻展开论述的,由于这一部分作为小说的开篇呈现出杂乱模糊的特点,频繁切换的场景让不少读者认为这是一部难以理解的作品。大部分研究者认为这些叙述特点表现出了班吉的白痴形象,学界也有一些研究者认为班吉并非白痴,而是一个有着正常内心感受和超常思维方式的自闭症患者,如评论家温斯罗·塔列和莎拉·麦克劳林通过对小说第一部分班吉叙事的细读,认为班吉并非是无知懵懂的低能儿。

1955年访问日本期间,福克纳曾直接表明他视孩童和白痴形象为耶稣的思想,他说:“《喧哗与骚动》开始只是一个短篇故事……一种思想吸引住了我,这种思想使我从盲目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天真中看到了更多东西,其典型就是孩子们,如果那些孩子们中的一个果真如此天真,那他就是一个白痴,这样,白痴就诞生了。接下来,我又对白痴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兴趣,白痴身处世界之中,但又无法应付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如何从中获得温柔、帮助以便保护他的这种天真。我的意思是,天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其出生时上帝使其遭受一种盲目性,也就是出生时的无知,他曾经能做的一切都是虚无。”

作为小说开篇的叙述者,当时班吉已经有三十三岁,然而他的智力水平却只停留在三岁的儿童阶段,他虽然不具有和正常人相同的思维能力,但是他在人性上却处于完全单纯的状态,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和遮蔽,其纯真性与神性最为相通。《马太福音》中耶稣曾经说道:“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的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太18:3—4)班吉的愚痴状态使他在心理上更接近孩童的特质,他以呜咽和嘟囔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意愿,他身上体现出了近乎于儿童的纯洁的道德性,叙述语言的混杂和模糊并不能代表他对事物感知的麻木,班吉特有的联觉功能暗含着某种秩序性和救赎的行动力。圣经学者弗莱在评述基督教思想观念时写道:“基督教历来认为儿童最接近伊甸园,他们处在堕落以前的天真年代,当时人类、禽兽和花卉树木都和谐又安定地生存在一起。”班吉对大自然和周围环境的变化有十分强烈的感受力,他能闻到树的清香代表着凯蒂的纯洁,而香水的气味则意味着堕落;他的手可以看见拖鞋,耳朵能够听到天色一点一点暗下来的声音。这些独特的感受背后存在着某种秩序的关联,他的感知和道德观念联系在一起。福克纳通过赋予班吉耶稣式的超自然神秘力量,让其具有先天的感知现实的能力,来传达其重建人的生活秩序的愿望。班吉所代表的秩序并非旧南方的传统,而是回归与神性和自然的对原始法则和事物本质的洞察力,他是整个家族中对凯蒂的温情和爱意有着最为切身感受的一员,凯蒂体现着人类所具有的美好情谊,班吉执着于她人性中的高贵品质,凯蒂在他眼中不是作为南方的传统或者家族荣誉的替代品,他真切地抓住了凯蒂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本质。可见班吉不仅是和耶稣对比下的反讽,反而是具有超强感知力和纯真無遮蔽性的耶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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