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

2017-03-15 04:31:18
关键词:执纪纪检监察从严治党

刘 江 平

(北京大学 医学部,北京 100191)



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

刘 江 平

(北京大学 医学部,北京 100191)

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预示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并成为一种新常态。只有立足这个新常态,深刻认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调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紧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进而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权,开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确保高校各项改革和发展事业顺利进行。

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党内监督

一、全面从严治党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挑战

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深刻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为管好党、治好党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如何准确理解并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这些新内涵、新要求、新观点、新论断,给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严峻挑战。

(一)纪检监察工作对于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纪委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和强调。王岐山同志指出,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内涵的深刻认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立足形势任务,把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1]。学校纪委作为学校的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找准自己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并全面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学校配套的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学校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真正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同时,学校纪委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高校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繁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认识违法始于破纪,要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违纪者及早受到警醒,悬崖勒马。高校纪委的这些职责定位决定了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这给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二)高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严峻复杂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经过全党四年多的努力,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的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而道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砥砺淬炼的过程,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2]。全面从严治党、重拳反腐的实践已经证实从严管党治党关系人心向背,重拳反腐顺应党心民意。但是全面从严治党、重拳反腐在高校内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校内有些同志对当前形势仍有感到不适应,或者存在种种错误和糊涂的认识,甚至出现消极抵制,以身试法等现象。这种现象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严峻挑战,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

高校经历改革开放几十年,目前正处于新的发展时期。首先,高校经过之前大规模整合扩张,目前正处于找准定位、整合优化资源、调整战略目标、寻求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其次,高校经过之前学科门类扩充,争相提高办学层次,目前正处于完善学科结构,提升教研能力的关键时期;第三,高校经过之前学科整合、学校合并划转,出现权属关系复杂、行政官僚主义明显、党的建设相对落后,目前正在适应新形势和要求,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向清廉务实时期过度。由于经历这样的特殊时期和历史阶段,导致为数不少的学校党员干部或关键岗位人员思想意识和办事行为还处在适应和调整时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等腐败问题频发。

据统计,2013年全国教育系统受理信访3.9万余件,立案4 000余件,结案3 880余件,涉案人数4 900余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 800余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0余人,涉案金额1.94亿元。

教育领域2014年受理有效信访同比增长183%,而2015年增长12.8%,单从反映司局级干部的信访看,存量问题占75%,增量问题占25%。可见当前教育领域问题存量大于问题增量。通过分析,存量部分主要集中在选人用人、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科研经费、项目审批、招生录取等领域,增量问题主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与高校改革发展的历史时期和从严治党新常态相吻合*教育部纪检组长2015年高校纪委书记培训班讲话.。2015年11月底,教育部党组通报了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2015年12月初又对中央音乐学院等3所部属高校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十八大以来100余名高校党政领导干部涉嫌违犯党纪政纪、甚至违法犯罪被查处。

这些事实足以说明高校系统反腐败形势的严峻复杂,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给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造成新挑战。

二、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高校领导党性不强,导致高校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频发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两个责任”,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纠正“四风”等一系列从严管党治党新举措,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但是,高校党政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理解不透,导致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不力,多个方面可以反映高校党性不强,主体责任薄弱,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导致高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高校反腐败形势依然严重复杂。

1.从巡视结果看。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和各省市对所属高校展开巡视。梳理巡视发现问题及反馈意见可见,党的领导弱化成为高校普遍问题。党的领导弱化也正是高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总根源。而党的领导弱化首当其冲的原因就是高校领导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入,贯彻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当前,有的高校党建工作职责不明晰、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党建工作边缘化;有的高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党性不强,把经济发展、教育事业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管党治党心不在焉、力度软弱;有的高校领导不愿抓管理,任命干部当仁不让,日常管理放任自流;有的高校不注重干部党性教育,不想做深入细致的政治工作和深入浅出的思想工作,缺乏修枝剪叶,循循善诱。巡视发现,有的高校办学空间和硬件增量在加大,而党的建设和教书育人的质量在弱化,片面追求体量和数量,忽略教书育人这一“原教旨”;有的高校领导干部“两面人”,表里不一,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有的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认识误区,缺乏敬畏和忠诚,说“党委领导就是党委书记领导”、“党建工作就是党务部门的工作”、“校长负责就是校长说了算”、“既然是校长负责,党委书记就无须负责”等等,这些都是高校领导党性不强,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入,贯彻不到位的突出表现。

2.从信访举报看。据统计,教育领域2015年受理有效信访同比增长12.8%;其中,组织人事问题占25%、财务管理问题占24%。从单纯反映司局级干部信访看,增量问题占25%,而增量问题主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是中央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但是在高校系统,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尤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厅局级干部,在如此高压下仍有恃无恐,顶风违纪,足可见有关领导党性不强,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入,贯彻不到位[1]。

3.从纪律审查看。从高校纪律审查情况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对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执行,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甚至无视组织原则,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身边诸多案例证明这一点。统计中央纪委网站,从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101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校党委书记29名、院长19名、校长7名,共计55人位居高校“一把手”,超过一半之多。2016年中纪委网站通报了27名高校领导,曾任党委书记10人,校长/院长10人,受到党纪处分21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台.。作为一把手出现问题,相比反腐成绩,高校存在的问题更令人担忧,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高校领导干部党性不强,尤其党政一把手对中央精神把握不深入,甚至公然以身试法试纪,带头触犯法律纪律。

(二)高校深化“三转”认识和推动仍不到位

1.高校对深化“三转”认识不到位。中央提出纪委“三转”以来,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高校作为基层单位,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仍有差距,对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摸底不深,对推进“三转”态度不坚决、思路不清晰、举措不得当,导致贯彻落实不到位。巡视中发现,有的高校党委对深化“三转”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对深化“三转”的重要意义理解不准确,落实“三转”打折扣。在工作安排中,未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然把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习惯性交由纪委监察承担,仅被动听取汇报。有的业务主责部门对深化“三转”认识不到位。履行业务监督主体责任意识较弱,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开展业务工作中,缺乏监督主动性和方法措施,常常以各种理由邀请纪委监察参加。有的纪委对深化“三转”认识不到位。“三转”后,移交“运动员”角色给主责的业务部门,专司“裁判员”角色,但是仍不到位。考虑到部门工作协调需要及领导意愿不好推脱拒绝,有时仍要参与其中,无形中还是扩大了纪委监察的监督边界,不能彻底准确定位“裁判员”和“运动员”角色边界,导致难以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责任作用。

2.高校纪委推进“三转”进展不平衡。清理协调议事机构工作进展不平衡。根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有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后保留近20个,10个左右仍不少。还有相当多的高校纪委还在牵头抓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属于高校党委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进展不平衡。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为例,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中,有的已经查处5起以上,而有40多家仍未查处过一起。有的落实“抓早抓小”不到位,处理不及时、不果断。转变工作方式进展不平衡。不少学校纪委转变工作方式不切实,仍热衷于抓过程监督,或者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院系等二级单位上,而对学校职能部门投入的监督精力不够。高校附属医院普遍落实“三转”不到位。附属医院纪委普遍“三转”落实难、医院党政不愿纪委转的现象。截至2016年6月份,5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附属医院中,仅有为数不多的几所医院纪委“三转”落实到位。

(三)高校纪委“三转”后留下的监督责任衔接问题不容忽视

高校落实中央“三转”精神,纪委聚焦主业,主司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但是纪委转出去的监督业务由谁来承担,监督是否到位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有的监督工作业务主责部门可以接过来,但是业务部门如何监督没有现成的经验,业务部门需要逐渐建立监督模式,并在工作中完善;有的监督工作没有对口的业务部门,纪委不去监督了,很容易造成监督空白,导致程序和廉政风险,学校需要统筹安排划分监督职责。

(四)高校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

十八大以来,高校落实中央精神,明确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中央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1.高校党委对纪委监督责任支持和重视不够。在新形势下,有的学校有关领导和人员对党章赋予纪委的三大职能理解上存在误区。有的高校党委对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支持和保障纪委监督责任是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在工作中对纪委工作支持和保障不够,对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和软硬件实施配备跟不上形势需要。

2.高校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提醒落实不到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双重领导工作体制,但因受同级党委领导,在工作中尽管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责任,但是因与党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在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拉不下脸,怕伤领导感情,怕伤同事和气,怕破坏部门关系,开展监督提醒瞻前顾后,落实不到位。如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被教育部通报,其中纪委书记被追责就是典型的例子。

3.高校纪委对高校实际情况认识不到位。有的高校纪委对所在高校的实际情况研究不深,对当前高校系统和本校的反腐倡廉形势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职能理解有误,有的高校纪委误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仅限于查信办案,因此工作中仅仅聚焦信访监督,被动纪律审查,坐等群众信访举报,导致监督执纪缺乏主动性和全局性。

4.高校党委纪委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理解和运用经验不足。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首次提出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此后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分别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分别对“四种形态”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强调,要求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将成为教育纪检监察,尤其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标准和规范。但是高校纪委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要求和执纪理念,对“四种形态”概念的正确理解能力不足,对如何准确把握每种形态之间的界限及其形态之间的合理转化实践经验不足,难以做到准确把握和熟练运用。

(五)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1.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编制机构配置不到位。当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改革纪检监察现行机构设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现状,仍然存在编制过少、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在开展工作中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班子决策机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很难实行查审分开。据统计2016年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名册可见,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只有3人的2所,4人的8所,5—8人的47所,10人以上的10所,最多的达22人。其中3所大学未配上纪委书记、6所大学未配上纪委副书记。

2.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备不强、能力不足。长期以来,高校纪委委员作用发挥不突出。党代会选举后,高校纪委委员在日常工作中委员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的高校一年开不了几次纪委会,有的仅是程序性召开,对学校有关问题研究不够,参与不深;委员个体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几乎没有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层次不齐。过去纪检工作在高校往往被边缘化,有不少纪检干部都是快到退休年龄转岗而来、半路出家,年龄层次不齐,专业结构不合理;有的纪检监察岗位干部长期不能流动轮岗。有纪检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有的人业务能力不足,履职能力欠缺;有的纪检干部素质不佳,工作跑风漏气、违反保密纪律,把信访案件工作当作自己拉拢关系的媒介,办人情案。总体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与当前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三、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学深悟透中央精神,提升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能力

高校党委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深悟透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首先,要深入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使命,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切实担负起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管党治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把学校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其次,要落实党章要求,抓住关键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制度建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充分协调运行的工作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并要严格执行。第三,要牢固树立学校党委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从严治党需要常抓不懈。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并支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学校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把纪律建设摆在学校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调动和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责能力,用纪律管住管好全体党员。第四,要抓住从严治党的重点,严格干部管理。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好高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养管理和考核监督体系,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第五,高校党委要密切关注高校巡视、纪律审查、案件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学校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将学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将师生干部思想中存在问题及时化解消除。

(二)准确定位纪检监察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高校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首先,学校纪委要紧抓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学校配套的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学校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真正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其次,学校纪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认识违法始于破纪,要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必须坚持纪严于法,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要及时提醒,对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违纪者及早受到警醒,悬崖勒马。在学校日常监督管理中要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第三,学校纪委要清醒认识当前高校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要积极主动,明确监督界限,说服党政主要领导,争取学校支持和保障,动员职能部门主动承担监督职能,坚决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

(三)深化“三转”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

学校党政要深刻理解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的现实状况,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落实“三转”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并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带头支持和保障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把“三转”落到实处。学校纪委要积极推动“三转”落实。首先,要抓住政策机遇,借力有利的政治形势和政策要求,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围绕“三转”方向和原则,制定有效措施,明确监督界限,推动“三转”落实,确保不仅形式要转到位,实质更要转到位,切实保障纪委能够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其次,纪委要协助党委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学校有关事项的监督工作,争取监督责任划分清楚,确保“三转”后学校监督工作无空白,全覆盖。第三,学校纪委在落实“三转”中,要积极督促业务部门主动承担监督主体责任,必要时帮助指导其确定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指导履行监督职能,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第四,校级纪委要加强对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纪委的工作督促和指导,督促推动“三转”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三转”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三转”上下形成合力,均衡推进转到位。

(四)深刻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深刻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作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组织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四种形态”既是理论创新,又是实践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面对新任务、新常态,我们要把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转变理念、理清思路、创新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不断改进监督执纪,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学校党委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财物上保障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学校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要建设队伍,创新工作,迎接挑战。

1.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定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纪委委员是由党代表选举产生,明确纪委委员是职务而不是荣誉,在聚焦主业中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如可建立学校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并稳步实施,每1—2年内轮流替换联系单位,注意总结形成模式进行推广。优点有:一是充分发挥校级纪委委员和纪检干部的职责,确定工作重心,聚焦视线,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基层工作实际,便于实事求是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工作中,可与所属二级纪委或单位监督人员,紧密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便于发现问题线索;三是给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创造彼此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和平台,开阔业务视野,增加业务锻炼机会,锻炼干部;四是发现重点问题线索,可快速调集骨干人员,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

2.加强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任干部的培训。要教育纪检干部尊崇党章,强化党性意识;奔向高标准,强化看齐意识;敬畏底线,强化党规党纪意识;严格执行,强化担当意识。要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明确职能定位,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紧跟形势发展,提高履职本领,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要牢记使命、做忠诚于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负责,让人民放心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3.强化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守纪律、讲规矩,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学校纪委和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切实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发挥干部监督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违规线索处置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1] 坚持纪严方法,实现纪法分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创新[N].人民日报,2015-02-11(04).

[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公报[R/OL].共产党新闻网,2017-01-08.

[责任编辑:哲 文]

The Study of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New Normal of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LIU Jiang-ping

(Health Science Center,Peking University,Biejing 100191,China)

The government puts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Party discipline into “Four comprehensives” strategic blueprint,which indicates that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is always on the road and it becomes a new normal. In order to make sure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proceeds smoothly,we must base on the new normal,have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challenges and problems,adjust our working thoughts,regulate internal political activities strictly,tighten the cage of system,strengthen intra-Party supervision,choose the right person,seize the initiative to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Party discipline and create the new situation.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New Normal;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Intra-Party Supervision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3.032

2017-02-16

刘江平(1976-),男,山西柳林人,北京大学医学部监察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G64

A

1001-6201(2017)03-01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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