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国 峰
(辽宁科技大学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辽宁 鞍山 114051)
论马克思“美的规律”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影响
张 国 峰
(辽宁科技大学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辽宁 鞍山 114051)
马克思被誉为哲学、经济学以及艺术学的集大成者,其诸多理论和实践成果都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例如在艺术造诣方面,他的《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部著作将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生成的形式感觉上升到“美的规律”的高度,提出和阐述了“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并将“美的规律融合到现世造物、实践过程中”等著名观点。这些观点已然成为现代艺术设计与价值审美的衡量标准和实践参照。以上述观点为基础,分别从“美的规律”与人的本质、“美的规律”与形式感觉的生成和 “美的规律”对现代(设计)艺术的影响三方面,就马克思“美的规律”的相关内容展开论述,旨在提升人类现代设计的审美能力和美学价值评判标准。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美的规律”;艺术设计
马克思主义美学是人类美学史上最为深刻、最具创见性的美学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美学思想,主要见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1857—1858经济学手稿》、《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论》[1]23-45+205-206等著名著作中。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间关系的物质变换过程”;“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具有目的性”;“人类对形式的审美感知,只有在当其超越粗陋的实际需求后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2]69-74。对此,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美学思想视角来看,要想深入探究“美的规律”对现代艺术设计产生的相关影响,就要从马克思“美的规律”与人的本质、“美的规律”与形式感觉的生成两方面展开研究。
马克思将人类生活划分为物质与精神两方面,他和恩格斯还将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所从事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分为物质与精神生产[3]45-50。二者之间既存在一定的依存性,同时又相互区别,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类所从事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实践活动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律[4]11-15+18。艺术之所有具有美的规律,是因为现代艺术并不服从于自然界之理,而是由其固有的创作规律,而美的规律有三方面的具体表现:一是美的规律以艺术理想规范人类现实生活,二是美的规律通过艺术审美能力重塑艺术家的精神人格范式,三是美的规律将艺术完美置于现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5]18-19。
(一)人的“类生命意识”为艺术的鉴赏与观照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其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而这种存在则是一种有意识或有目的的认识和创造活动”[6]19-31。因此,人的意识、思维活动等,为人类审视艺术和观照艺术奠定了思想基础。尤其是马克思在对“美的规律”进行阐述过程中,其将人类劳动本身和生产实践活动及生命活动本身看作是满足人的需求和维持肉体生存的基本手段。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异化劳动”一章中,马克思对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特点和人类的基本特性进行了概括,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部生产实践活动是一种认识美和运用美的过程,而人类美学思想、理论的生成,则需要依赖于人类有意识及自由、智能的社会活动,人的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越强,人的智能活动实践水平就越高,人离动物就越远”[7]41-43。
在早先的猿人时代,世界一片混沌,世界不仅缺乏美,更缺乏一双发现美的双眼。这一时期人类刚从动物进化而来,其在思维意识和社会实践中,只不过是一种纯动物意识。随着人类劳动与实践活动不断增多,人的思维、意识开始得到强化,此时人类对大千世界中存在的“美”开始极度渴望,并逐步通过一系列改造与生产、实践活动去探索——认识——发现——运用美,这就是人的本质。其不但对自然界进行改造,而且还对人本身的思维方式和存在方式及意识机能等进行改造,从而使人与动物分离开来,并转化为“真正的人”[8]161-177。与此同时,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手、脑等都得到开发,并且语言的产生,为人类掌握“美的规律”创造了交流、沟通的良好途径。一方面,人类凭借这种独特的思维意识重新去审视自然界;另一方面,人类透过意识和生命本真来观照人自己的内心[9]4-12。由此,马克思指出“所谓美的规律,其实是人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逐渐变为自己的意识对象和意志的过程”,正是这种意志和意识的存在,为人类更加深入和全面认识“美的规律”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人的“感性生命活动”为认识和把握艺术规律提供了动力源泉
人的感性生命活动是靠生产来得以维持的,但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反过来又创造了一个现实的世界,在此过程中,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为把握艺术规律和深化、认识艺术规律提供了动力源泉。
人类在生产实践中,会形成内在固有的尺度,而这一尺度就是艺术审美标准和艺术价值评判标准。在改造自然和改造内心过程中,人类会发现和探索“真、善、美”,并摒弃和排除“假、恶、丑”[10]4-7。但每个人的实践过程和实践程度与实践环境不同。因此,其意识、思维也存在很大差异,当然其对美的规律的认识和掌握程度也就各不相同。一方面,人类在主观性的生产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在认识自我与完善自我过程中形成了“美的规律”,人类通过将这两种不同规律融为一体,从而上升并生成自我思想意识中评判美的标准尺度或内心所遵从的一种自然法则,反过来其又会指导人类进行创造性活动。在此过程中,“美的规律”和“自然规律”成为人类造型或造物的两把“标尺”[11]120-126。通过采用这两把标尺来衡量,从而使人类创造的一切事物符合其主观目的性。
在谈到“美的规律”时,马克思认为,“人离开动物越远,其越能够通过自己固有的‘美的规律’来支配自己的意识和行为,从而掌控和改造整个世界”[12]5-26+165。人与动物都依赖于无机自然界进行生活。但是,人较之于动物是万能的,从人类美学理论层面来讲,植物和动物以及石头、空气甚至水和光等自然资源都属于美学的物质范畴,它们都是人类认识美和发现美的意识改造对象;从“美的规律”的实践层面来讲,自然界作为人类意识存在的客体环境和意识表现载体,审美并运用“美的规律”改造世界,其为人类认识和把握艺术规律提供了动力源泉。
(三)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辩证统一为“美的规律”生成提供了灵感来源
“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两种主要形式。人类要想发现、认识、甚至运用“美的规律”,就必须在实践、改造活动中,认识自然和支配自然,也为人类认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美的规律”的运用、实践,提供了广泛的灵感来源。
由于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是客观存在的,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人类除了通过从理性层面来把握自然和把握“美的规律”之外,还要通过理性认识,充分感受自然界中存在的美,即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界中的事物,部分已成为艺术创造和研究的对象”[13]62-68。而人类之所以饱有美的心灵和美的行为及美的意识,正是因为人类能够通过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有机融合,自然地、艺术地对待充满美学意义和美学研究与创作价值的世界。马克思在对“美的规律”进行阐释时说过,“人类对美的规律或者对事物感性形式的把握,是人的本质丰富性的重要体现”[14]27-32,“美的规律”通过人类的视觉以及听觉和嗅觉、味觉、触觉及思维等间接表现出来,同时通过人的感觉以及愿望和期盼等感性认识活动直接指导人类展开艺术创作活动,故而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要依靠理性。但是,人类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和运用,则要通过感觉和灵感等重要的感性认识自由生成。
马克思指出,“人不仅在思维中表现自己,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也就是说,马克思将感觉的丰富性看作是人类历史实践的过程,同时通过揭示人的本质来把握和佐证自然界中“美的规律”[15]4-28+203。可见,人类对“美的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即是对“美的形式”和“自然规律”、艺术法则、内心伦理的控制和把握。
(一)人类对自然图景的艺术直观
“美的规律”的生成,除了人类的能动意识、思维和实践活动外,还依靠人对大自然的直观认识。在对待思维美学问题方面,艺术家以及现代设计师往往从大自然中获取灵感和创作来源,并按照自己内心固有的“美的规律”进行艺术造型和设计。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美的规律”的形式与感觉问题,如物体间的对称性以及比例、材料特性、颜色、色彩变化甚至形式结构等。面对这类美学问题,设计师只有对自然界具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其才能掌握基本自然演变规律和“美的规律”以及了解不同人对“美的规律”的认知和把握程度,其才会通过自我感觉与观察、体验、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等一系列实践活动,与设计、改造对象间建立美的关联[16]105-123。在此过程中,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因此,每一种被改造和被设计的对象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美的规律”成为现实生活中人类改造世界与肯定自我的独特方式。因此,一些被改造的事物和被设计的对象对于设计主体而言,都是意象的具体化,其成为每个设计师重新审视“美的规律”与认识自然的载体,而设计的客体成为确证和实现人的个性的介质[17]130-156+163。因而,马克思“美的规律”之艺术范式的生成,需要借助眼睛以及一切生理机能,通过在精神上观照自然界,通过在眼睛和内心中享受自然界,才能形成“美的规律”。
(二)人类在“人化自然”中的艺术体验
“美的规律”的生成,归根结底还要靠人类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基本形式体验,而这种独特的体验必须通过人与自然界进行接触才能发生关联。一方面,人的视觉感受力的生成,是在不断观察自然界的过程中得以完成的;另一方面,人类通过制造工具以及创作物质来丰富“美的规律”和内心对美的感受力。人类制作的石器不仅具有使用价值,更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而在这一物质改造与生产实践活动时期创造的产物,之所以使用价值高于美学价值,就在于人类对美学思想的认识和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尚处于概念层面,并未上升到艺术的思想高度。因而,人类在制作工具时,将其在现实自然界中所获得的混沌的形式感觉变得更为清晰化和直观化,同时将原始的“美的规律”变得更为具体化和对象化[18]213。也正是在不断造物过程中,每个人形成了其固有的形式美感。反过来,这种形式美感和美的造型因素,又会不断成为人类下一次改造自然界和观照内心的对象。如此循环往复,人类在现实审视和内心观照中,又会进一步激发其审美能力和创造灵感,并且刺激艺术家和设计师创造更多的新事物。
(三)人类在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中生成人的审美与感觉力
人类在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中生成人的感性与感觉力,而这也是“美的规律”形成的基本前提。人类最初只是依靠对自然形式的观感来催发他的形式感,一旦“美的规律”在人类内心或感官深处赋形或制形,则其形式感需在实践中对物质加以改进,从而使物质被赋予人的思维和意识,即赋予自然界产品以艺术价值。从最初的形式美感到高超的造型能力,再到特定的装饰美感,这一过程使人类对“美的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刻。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将艺术看作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其正如生产是一种有意识、有思想的创造活动,艺术同样充满了创造力,而人类对自然界的创造以及对物质的生产,就如马克思于“美的规律”中所说,“人类的生产与创造活动与动物存在本质区别,人类能够按照特定的环境和固有的思维、意识等,在美的规律指导下,形成一种新的感性认识和产生一种新的感觉力”[19]31-36。也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有艺术才能激发起人类对艺术美的感觉”。可谓艺者,情动于中,故形于身,而人类对艺术的追求以及对美的规律的把握,要发自内心的需求及运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去感受和去创作,才能在其内心深处形成一种纯粹的艺术表现形式。
在此过程中,艺术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不仅包括绘画,还有音乐以及雕塑等。人类在造物过程中,通过对不同艺术表现形式进行感知,从而不断强化触觉以及视觉等艺术感觉力。音乐以及绘画和雕塑等不同艺术形式,对“美的规律”的生成具有极大的驱动作用。
人类在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中生成人的感性与感觉力。最终,在特定的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形成“美的规律”。因此,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在艺术实践、创造过程中,不仅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会为对象生产主体,人类在“美的规律”指导下创造了客观世界,反过来客观世界又会影响人类主体。在此过程中,艺术也会进一步提高人的审美标准和人类对美的追求。
(一)人类在艺术设计中按照“美的规律”构造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道,“造物这个观念很难从人们的意识中排除”[20]25-27,也就是说,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美的规律”和产生了“造物情结”。人只有通过不断发现美、认识美与运用美的规律改造世界,才能在造物活动中得以生存,更能够通过造物实践来确证人之所以为人。因此,“美的规律”对现代艺术设计产生的影响,首先表现为人类在美学设计中按照“美的规律”构造和塑形。人类通过运用潜意识与观念中形成和把握的现代美的规律或形式、法则等制造物品。在此过程中,只有将自然界的形式法则以及美的规律、艺术创造三者相结合,才能设计、造型。艺术创作作为一种独特的实践活动,其必然会受“美的规律”支配和影响,种种创造性活动都受“美的规律”支配和控制,唯一的差别在于人类在创造活动开始前,其能够利用固有的艺术美感和感性认识及感觉力等,对创造实践活动进行预期,从而支配人类围绕“美的规律”或特定的法则和目的进行现实造型,最终达到其预期的改造效果。
(二)实现“纯艺术”与“实用艺术”的互动融合
艺术实践作为一种纯粹、独特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人类除了利用“美的规律”进行实践造型外,更通过“美的规律”将纯艺术与实用艺术有机结合在一起。如果说早期石器时期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种实用艺术形式,则现代艺术设计则真正进入了纯艺术创作时代。因此,从这一层面而言,马克思“美的规律”对现代设计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不仅对现代设计人员的理性思考和感性认知具有极大的启发和助推作用,更可将其作为现代艺术设计的哲学以及美学基础。自从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以后,艺术设计和创作除了追求实用艺术价值外,更在向着纯艺术形式转变。现代工业产品的设计越来越重要,设计家与艺术家通过“美的规律”紧紧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人类将马克思“美的规律”的形式感觉与形式法则运用到现代艺术设计中,从而使现代工业产品不仅形式美,而且造型美和内涵美,从而将现代艺术设计创造活动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实践、层次,由此实现了“纯艺术”与“实用艺术”的广泛融合[21]135,138。
(三)促进人的审美能力与艺术形式的大众化和多样化
经历了近代工业革命以后,机械化生产与制造方式的出现,进一步颠覆了人们对传统社会的生产实践观,由此也使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及在实用艺术环境下所生成的“美的规律”受到巨大冲击和挑战。机械化的粗制滥造,一度使人们对现代艺术设计的认知产生了巨变,此时的艺术只属于上级权贵阶层,而奢侈品等艺术产品和艺术创造活动只属于上流社会。正是在此背景下,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一种大众化的艺术形式又一次开始出现在人类艺术创作实践过程中。英国的艺术家组织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工艺美术运动,在运动中民主与大众化设计等思想开始广泛流行。于是,在社会中人们重新开始崇尚“美的规律”,并呼吁现代艺术设计师为大众创造艺术并设计实用物品。因此,“美的规律”的出现,进一步推动了现代大众化艺术的实践与发展,也为现代工艺美术等现代化设计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德国和法国以及英国,还有比利时等国家,倡导的新艺术运动逐渐波及到现代装饰以及建筑和家具、服装,甚至平面设计、雕塑、绘画、书籍插图等众多现代化艺术设计领域。此时的“美的规律”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它是传统审美观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审美观之间的矛盾化产物,更是新艺术运动以及工艺美术运动和美的规律三者助推下的社会产物[22]124-125。此时,人们逐渐开始将马克思“美的规律”中的“形式法则”运用到不同现代设计领域,从而深化了现代美学思想,拓展了现代美学研究的范围。
总之,在现代艺术设计活动中,通过对“美的规律”进行研究,可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自然界生成为“人”的这一艺术美学演变过程。“美的规律”以及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任务,就是要通过揭示人的社会本质,从而生成一种形式主义和美学主义的艺术创作与实践范式,同时深入揭示人类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形式感觉和审美规律来论证人的本质的丰富性与深刻性。所以,马克思“美的规律”是人类学,更是关于人的本质的感性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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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卫波]
The Influence of Marx’s Law of Beauty on Modern Art Design
ZHANG Guo-feng
(School of Architectural & Artistic Design,Liaon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nshan 114051,China)
Marx is known as a synthsizer of philosophy,economy and art, and his many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chievements have had a very far-reaching impact on later generations. For instance, in terms of artistic attainments, hisEconomicandPhilosophicManuscriptsin1884 will be in human practice in the form of social feeling rose to the “beauty of the law” height, it advocates the “people also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shape” famous point of view, and proposes the famous viewpoint of “ its integration the theory of beauty into the world of creation and the process of practice.” These viewpoints have become a modern art design and value of aesthetic standards of measurement and practice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mentioned points of view,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three aspects of “the law of beauty” and the essence of man, the law of beauty and the formation of formal feeling and the influence of “beauty law” on modern (design). The author tries to discuss the aesthetic ability and the aesthetic value of the modern design of human beings.
EconomicandPhilosophicManuscriptsin1884;“The Law of Beauty”;Art Design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3.008
2017-01-08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一般课题(JG16ZXJYB00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高教研究一般课题(GHYB160154)。
张国峰(1970-),男,吉林通化人,辽宁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
J0-02
A
1001-6201(2017)03-00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