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萍(黑龙江省虎林环境监测站 黑龙江 虎林 158400)
根据国务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黑龙江省虎林环境监测站受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监测处的委托,依据《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于2014年7月—2015年6月,开始对穆棱河流域的6个断面:桦树河林场、碱场、东风村、核心村、杨岗镇、穆棱河口内进行了生态补偿试行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共涉及穆棱市、鸡西市、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等5个市县。2015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黑财建〔2015〕91号,开始正式实施生态补偿监测(数据为2015年7月—2016年4月),以下对这两个时期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穆棱河流域所有县域考核断面氨氮年平均浓度较试行年度升高0.2mg/L,升高比率达到15%;穆棱河流域所有县域考核断面COD年平均浓度同比降低5mg/L,降低14%,见图1。
图1 跨区界断面的氨氮,COD平均浓度对比
图2 氨氮平均值对比
图3 COD平均值对比
图4 出入境断面浓度比较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0.302mg/L,实施期为0.420mg/L,升高0.118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27mg/L,实施期为32mg/L,升高5mg/L。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07mg/L,实施期为1.18mg/L,升高0.11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30mg/L,实施期为27mg/L,降低3mg/L。
氨氮升高181%,同比升幅下降73%;COD同比由升高11%转为降低15.6%。总体评价为:水质超标,一指标恶化,但程度降低,一指标水质改善。
图5 鸡西市出入境断面浓度比较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07mg/L,实施期为1.18mg/L,升高0.11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30mg/L,实施期为27mg/L,降低3mg/L。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61mg/L,实施期为1.81mg/L,升高0.2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48mg/L,实施期为37mg/L,降低11mg/L。
与入境相比,氨氮升高53%,同比升幅下降3%;COD升高37%,同比升幅减缓27%。总体评价为:水质超标,双指标恶化,但恶化幅度呈减缓趋势。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61mg/L,实施期为1.81mg/L,升高0.2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48mg/L,实施期为37mg/L,降低11mg/L。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58mg/L,实施期为1.63mg/L,升高0.05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42mg/L,实施期为32mg/L,降低10mg/L。
与入境相比,氨氮降低10%,同比降幅增加8%;COD降低14%,同比降幅增加1%。总体评价为:水质超标,双指标改善。
图6 鸡东县出入境断面浓度比较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58mg/L,实施期为1.63mg/L,升高0.05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42mg/L,实施期为32mg/L,降低10mg/L。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06mg/L,实施期为1.09mg/L,升高0.03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30mg/L,实施期为27mg/L,降低3mg/L。
与入境相比,氨氮降低33%,同比降幅持平;COD降低16%,同比降幅减少12%。总体评价为:水质超标,双指标改善。
图7 密山市出入境断面浓度比较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06mg/L,实施期为1.09mg/L,升高0.03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30mg/L,实施期为27mg/L,降低3mg/L。
氨氮试行期平均值为1.35mg/L,实施期为1.96mg/L,升高0.61mg/L,COD试行期平均值为24mg/L,实施期为25mg/L,升高1mg/L。
图8 虎林市出入境断面浓度比较
与入境相比,氨氮升高80%,同比升幅增加53%;COD降低7%,同比降幅减少13%。总体评价为:水质超标,一指标恶化,趋势加重;一指标改善,改善趋势减缓。
P——水质类别百分率
G——相应水质类别个数
N——监测断面数
M——监测次数
劣Ⅴ类水体下降了17.8%,Ⅴ类以上水体下降了2.2%,Ⅳ类以下水体增加了2.2%,Ⅲ类水体下降了6.7%,总体没有显著变化。
(1)穆棱河水质处于超标状态,源头来水COD就超标,冬季各断面氨氮普遍超标。
(2)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以来,水体中的COD浓度由上一阶段的35mg/L降低至30mg/L,降幅达14%。氨氮浓度由1.33mg/L上升为1.53mg/L,升幅达15%。劣Ⅴ类水体频次减少了18%。
图9 水质类别图
(3)经过考核,鸡东县、密山市出境水质实现双指标下降,水质明显改善。鸡西市考核双指标升高,水质恶化。穆棱市和虎林市一指标改善、一指标恶化。
(4)鸡西市双指标恶化,但是同比双指标恶化趋势减缓。穆棱市一指标恶化,恶化趋势减缓。虎林市一指标恶化,恶化趋势加重。
(1)穆棱河流域所有断面,冬季氨氮都超标,基本上都为劣Ⅴ水体,由于河流水量小,有的河段甚至出现干涸、断流现象,外来补水主要是各地的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大多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氨氮15mg/L,导致穆棱河冬季实际成为了纳污河。
(2)由于监管不力,夏季有的断面附近挖沙现象严重,导致水质恶化,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
(3)穆棱河流域沿途的各农场和乡镇村屯基本上无污水处理厂,再加上农田排水,大量的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穆棱河,导致水体恶化。
随着河长制的全面落实,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可以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各级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穆棱河流域水质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