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晴
(浙江省远洋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310009)
我国东太平洋金枪鱼渔业发展探讨
王晓晴
(浙江省远洋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 310009)
东太平洋(East Pacific Ocean, EPO)是世界最重要的金枪鱼渔场之一。金枪鱼围网和延绳钓渔业是东太平洋的主要渔业。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IATTC)是东太平洋制定金枪鱼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区域性金枪鱼渔业管理组织。1994年我国金枪鱼围网渔船曾进入东太平洋作业。1998年我国延绳钓船队开始在东太平洋作业。2009年10月30日我国确认加入IATTC。目前,我国东太平洋金枪鱼渔业已具规模,但发展面临着诸如大目金枪鱼捕捞限额、北方长鳍金枪鱼限制在2005年的渔获努力量水平等困难。本文结合渔业历史资料和IATTC有关文件,探讨了包括金枪鱼超低温、低温延绳钓船队和围网船队的我国金枪鱼渔业如何在东太平洋进一步发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东太平洋; 金枪鱼渔业; 发展
东太平洋,通常指150°W以东至美洲西海岸的太平洋海域。东太平洋海域金枪鱼资源丰富,也是现代金枪鱼围网渔业的发源地。1988年以前,东太平洋金枪鱼渔获量一直仅次于中西太平洋(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Ocean, WCPO),位居世界各大洋区第二位。从1988年开始,印度洋的金枪鱼渔获量超越东太平洋。目前,东太平洋金枪鱼渔获量位居各大洋区第三位[1]。早在1994年,我国金枪鱼围网渔船就涉足东太平洋。从1998年开始,我国大陆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开始进入东太平洋生产[2]。到了2001年,我国金枪鱼延绳钓渔业在东太平洋的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已具规模,并开始纳入渔业管理体系。东太平洋已成为我国金枪鱼渔业发展所不可缺失的海域。本文概述了东太平洋金枪鱼渔业状况,结合IATTC文件资料,阐述了我国东太平洋金枪鱼渔业发展过程及面临的瓶颈问题,探讨进一步发展应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上世纪50年代后期,东太平洋美洲沿岸海域金枪鱼围网渔业兴起。到60年代前期,金枪鱼围网作业逐渐取代原有的竿钓作业,成为东太平洋最重要的金枪鱼渔业。90年代初,东太平洋的围网渔民发现,金枪鱼类有喜欢聚集在海面漂浮物下方的习性,从而最先发展出“流木作业”(Log)。这一作业方式又促成人工集鱼装置(Fish Aggregating Devices, FADs)的发展[3]。以后,全球金枪鱼围网渔船普遍使用FADs作业,导致金枪鱼围网渔获量大幅增长,同时也加剧了对大目金枪鱼、黄鳍金枪鱼幼鱼资源的损害。东太平洋围网金枪鱼渔获量自2003年达到714 079 t的历史高峰后开始下降[4]。2014年东太平洋实际作业的金枪鱼围网渔船有226艘,鱼舱舱容230 379 m3。金枪鱼围网渔获量568 354 t,占洋区金枪鱼渔获总量670 973 t的84.71%。渔获种类中;鲣鱼(Katuswonuspelamis)261 578 t,黄鳍金枪鱼(Thunnusalbacares)233 973 t,大目金枪鱼(Thunnusobesus)60 453 t[4]。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远洋延绳钓渔船开始进入东太平洋海域作业[5]。随后,我国台湾、韩国远洋延绳钓船队也进入东太平洋。美国和法属玻利尼西亚也有一定规模的延绳钓船队在东太平洋作业。我国大陆延绳钓船从1998年开始进入东太平洋作业。1991年东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渔获量达到143 057 t的历史高峰。以后,延绳钓渔获量开始下降,2014年延绳钓渔获量为73 011 t,占金枪鱼总渔获量的10.88%。渔获种类中;大目金枪鱼35 096 t,黄鳍金枪鱼8 522 t,长鳍金枪鱼(Thunnusolalunga)28 874 t[4]。
东太平洋沿岸海域为数众多捕捞金枪鱼类的娱乐渔船、曳绳钓、刺网、陷井网等作业渔船一起并入其他或不明确作业统计。2014年这些作业统计渔获量达25 494 t,其中:长鳍金枪鱼19 556 t[4]。
1949年3月成立的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区域性金枪渔业管理组织。IATTC的主要工作是负责东太平洋金枪鱼资源的数据收集及资源状况评估,制定金枪鱼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措施。我国于2009年10月30日确认“安地瓜公约(The Antigua Convention)”,从而成为IATTC成员。我国台湾地区从1973年起就以观察员身分出席IATTC相关会议,2010年8月17日,以“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的名称及捕鱼实体身份成为IATTC成员[6]。
早在1994年,广东省南洋渔业公司建造了2艘中型金枪鱼围网渔船赴哥伦比亚海域开展渔业合作,开创了我国远洋渔船在东太平洋海域作业的先河。同时,这也是我国企业首次尝试金枪鱼围网渔业。1998下半年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购置的日本二手大型金枪鱼延绳钓船开始进入东太平洋作业[2]。
2001年中国水产总公司以及大连、青岛、山东、浙江和福建等地的10多家远洋渔业企业的30多艘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季节性地进入东太平洋作业。同年,在中国远洋渔业分会金枪鱼工作组及技术组的及时指导下,我国开始向IATTC报送金枪鱼渔获量5 162 t,其中,大目金枪鱼2 639 t,黄鳍金枪鱼942 t[4],这为我国东太平洋金枪鱼渔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2年我国季节性进入东太平洋作业的超低温延绳钓渔船超过60艘。2003年金枪鱼渔获量达14 548 t,其中,大目金枪鱼10 066 t[4]。2003年6月IATTC大会通过了决议(C-03-12),决议规定在2004~2006年的3年期内,我国延绳钓船队在东太平洋的大目金枪鱼年渔获量不能超过2001年的渔获水平[7],即,2 639 t的渔获量限额。2004~2010年间,我国在东太平洋的金枪鱼渔获量徘徊在4 033 t~969 t之间。2011年经谈判协商,日本政府向我国转让了3×103t东太平洋大目金枪鱼渔获量限额,我国在东太平洋的大目金枪鱼渔获量限额达5 507 t。同年,我国在东太平洋的金枪鱼渔获量、大目金枪鱼渔获量分别上升到9 983 t、5 450 t[4]。2012年以来,在东太平洋我国以主捕长鳍金枪鱼为主的低温延绳钓渔船迅速增加。东太平洋的长鳍金枪鱼渔获量也随之增加。2014年我国在东太平洋的金枪鱼渔获量为24 282 t,其中,大目金枪鱼5 253 t,黄鳍金枪鱼2 120 t,长鳍金枪鱼近1.7×104t(图1)[4]。
图1 2001~2014年东太平洋中国金枪鱼渔获量及大目和黄鳍金枪鱼渔获量变动
3.1 大目金枪鱼限额
我国东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渔业起步迟,从2001年才开始向IATTC报送金枪鱼渔获量。而2003年6月IATTC大会通过的决议(C-03-12)规定:在2004~2006年的3年期内,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华台北的延绳钓船队在东太平洋的大目金枪鱼年渔获量不能超过2001年的水平[7]。基于我国2001年上报IATTC的金枪鱼延绳钓船队渔获量,从2004年开始,我国在东太平洋的大目金枪鱼年渔获量限制在2 639 t以下的水平[7]。2009年6月IATTC大会通过的决议(C-09-01)规定,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华台北2009年的大目金枪鱼捕捞限额下调4%。我国的大目金枪鱼捕捞限额从2 639 t下调到2 533 t。决议还规定,从2010年开始,上述船队的大目金枪鱼捕捞限额再下调1%[8]。我国大目金枪鱼捕捞限额下调到2 507 t,这一渔获量限额一直保持到2016年(表1)[9][10]。
表1 2004~2016年东太平洋主要延绳钓船队大目金枪鱼年渔获量限额变化情况(单位:t)
资料来源:IATTC C-03-12,C-09-01, C-11-01, C-13-01决议。
Data source: IATTC Resolution C-03-12,C-09-01, C-11-01, and C-13-01。
大目金枪鱼是东太平洋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的主捕鱼种,占总渔获量的70%左右,占产值的90%左右。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主捕的大目金枪鱼种渔获量受限,也就限制了总渔获量,直接制约了渔船数量、发展空间及作业的效益。
东太平洋大目金枪鱼渔获量限额造成我国大量的捕捞渔船与较少的配额之间的矛盾[11]。2015年我国在东太平洋常年作业的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平均每船仅分配到134 t大目金枪鱼原条限额;季节性作业的渔船每船只能分配到46 t原条限额。远低于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年作业经营保本所需要的产量水平。
3.2 北方长鳍金枪鱼
IATTC 2005年6月通过的决议(C-05-02)规定:东太平洋的北方长鳍金枪鱼(赤道以北)总捕捞努力量不得增加超过当年的水平(2005年);各成员及合作非成员(CPCs)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其捕捞东太平洋北方长鳍金枪鱼的渔船的渔获努量水平不再增加[12]。同年12月,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WCPFC)通过的决议(CMM 2005-03),承认IATTC C-05-02号决议所通过的北太平洋长鳍金枪鱼养护和管理措施,并规定了与东太平洋相同的北太平洋长鳍金枪鱼养护和管理措施[13]。也就是说,从2005年起,太平洋的北方长鳍金枪鱼由两大洋区组织采取同步的管理措施来共同管理。
1999年我国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有8艘大型延绳钓船在北太平洋捕捞长鳍金枪鱼,当年我国长鳍金枪鱼渔获量达1 185 t[14]。但以后几年,我国以捕长鳍金枪鱼为主的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数量不多,且主要渔场在南太平洋海域。仅有少数延绳钓船在北太平洋中纬度海域季节性捕捞长鳍金枪鱼,2001~2005年期间,中国远洋渔业分会(现为:中国远洋渔业)金枪鱼技术组统计上报的我国长鳍金枪鱼的年平均渔获量约411 t,2005年则为453 t[14]。根据IATTC C05-02决议和WCPFC CMM-2005-03决议规定,我国金枪鱼延绳钓渔船捕捞太平洋北方长鳍金枪鱼资源不能超过2005年的渔获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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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枪鱼围网渔船
1998年10月IATTC第 62 次大会通过了决议(C-98-11)。决议制定了东太平洋各国金枪鱼围网渔船鱼舱总装载量158 873 t的限制目标,规范限制各国在东太平洋的金枪鱼围网渔船队规模[15]。2000年 8 月IATTC以通讯方式通过了C-00-10号决议。决议制定出限制鱼舱总装载量13.5×104t的目标[16]。由于捕获的鱼种、规格、装载密度等因素,导致鱼舱装载量的差异,通过调研,IATTC官员认为以鱼舱舱容(m3)取代鱼舱装载量(t)更为科学合理。2002年建立了估算鱼舱装载量(t)乘以1.17系数,转为鱼舱舱容(m3)的方式[17]。以此推算,13.5×104t的鱼舱总装载量相当于15.8×104m3的鱼舱舱容。
2015年东太平洋实际作业的围网渔船243艘,鱼舱舱容247 978 m3,与2000年的船数205艘,鱼舱舱容180 679 m3相比[4],船数、鱼舱舱容分别增长了18.53%、37.25%。远超IATTC C00-10号决议制定的限制金枪鱼围网渔船总舱容15.8×104m3以下的目标。从现有IATTC的管理体系看,我国金枪鱼围网渔船要直接进入东太平洋作业的可能性不大。
4.1 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
2010年以来,IATTC规定我国的2 507 t大目金枪鱼渔获量限额,极大地限制了我国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在东太平洋的发展。虽然,近期日本向中国转让了部分大目金枪鱼限额缓解了我国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的部分限额压力。但这一限额转让是暂时性措施,是否能持续取决于日本以及IATTC有关成员的意愿。我国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考虑在东太平洋继续生存或发展:
(1)日本是东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渔业的先行者,一直是规模最大的延绳钓船队,但其金枪鱼延绳钓船队的规模不断缩减,从东太平洋日本大目金枪鱼历史渔获量来看;1986年最高达到91 981 t,2001年下降到38 048 t,2015年仅为13 415 t(图2)[4]。但日本目前仍持有32 372 t大目金枪鱼限额。如何向日本争取大目金枪鱼限额仍是我国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在东太平洋发展的重要措施。在IATTC会议或其他相关国际场合,我国还是应积极向日本方面争取转让其更多的限额。
(2)探讨中国企业租赁日本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的可行性。日本金枪鱼延绳钓船队的规模缩减的主要原因是人力、经营成本高。我国企业在这方面有优势。我国企业租赁日本金枪鱼延绳钓渔船作业,近期看,能利用租赁日本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的限额,从长远看,我国向日本争取转让大目金枪鱼限额有了主动权。
图2 2001~2015年东太平洋中国、日本大目金枪鱼渔获量变动情况
4.2 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
2005年之前,我国主捕长鳍金枪鱼为主的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数量不多,其主要渔场在中西太平洋南部海域作业。部分超低温延绳钓渔船季节性地进入在东太平洋作业,兼作钓捕到一定数量的长鳍金枪鱼,但一般不会将长鳍金枪鱼进行专项统计上报。2012年以后,我国新建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数量迅速增加,而且渔船的吨位、主机功率也随之加大。这些渔船在中西太平洋作业面临以下困难:一是在中西太平洋,岛国以及新西兰等国的领地专属区占有大片海域。其中,有些国家对我国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在中西太平洋的发展存有戒心,在不同场合制造舆论,压制我金枪鱼延绳钓渔船队的发展,或对我国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入渔其专属区采取苛刻条件。二是WCPFC2005年通过的决议(CMM-2005-03)规定,各成员(CCMs)在中西太平洋20°S以南海域捕捞南方长鳍金枪鱼的渔船数不应超过目前(2005年)或近期平均历史(2000~2004年)水平[18]。我国不少新建金枪鱼低温延绳钓渔船的作业渔场不得不逐渐从中西太平洋转向东太平洋。根据IATTC C05-02号决议和WCPFC CMM-2005-03规定,我国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已失去扩大利用太平洋北方长鳍金枪鱼资源的机会。我国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队要在东太平洋有进一步作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东太平洋没有岛国海域,拉美沿岸国主要关注金枪鱼围网渔业。IATTC对各远洋金枪鱼延绳钓船队的关注度没有像WCPFC那样高。至目前为止,IATTC还没有通过限制利用南方长鳍金枪鱼资源(赤道以南)的管理决议。近期,我国低温延绳钓船队应利用这一时机,引导新建低温延绳钓渔船进入东太平洋利用南方长鳍金枪鱼资源。同时,完善渔获量统计体系,一方面对主捕、兼捕长鳍金枪鱼渔获量都要有详细统计,创造较多的渔获量历史纪录,为今后在东太平洋争取更多的南方长鳍金枪鱼限额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参照国际惯例,对上报渔获量统计的企业及渔船分类存档,为国内合理分配长鳍金枪鱼渔获量限额做准备。
(2)从2001~2014年东太平洋南、北方长鳍金枪鱼渔获量及长鳍金枪鱼总渔获量相对稳定(图3),而且,近几年都呈增长的趋势。南方长鳍金枪鱼渔获量增长与我国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的增长不无关系。2014年东太平洋北方长鳍金枪鱼渔获量为22 588 t,其中,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曳绳钓、竿钓渔船18 194 t,占了80.55%。应尝试通过政府层面,以双边贸易,尤其是水产品贸易出发,与这些国家探讨利用、转让北方长鳍金枪鱼渔获量限额的可能性。
(3)在东太平洋作业的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现可利用的港口极少,渔船的转载、补给较为困难。以前,只有位于东太平洋的西界线附近的法属玻利尼西亚的帕皮提港是主要的转载、补给港。随着近几年的发展,一些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开始进入秘鲁的卡亚俄港从事转载、补给。但卡亚俄港也是我国数百艘鱿钓渔船转载、补给和修船基地,港口业务不堪重负,金枪鱼的转载的时效性不能保证。而且,港口当局对国际金枪鱼管理缺乏认识,无法出具港口转载证明等,这都制约了我国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的转载、补给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探索在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巴拿马等国开辟适合我国低温金枪鱼延绳钓渔船转载、补给的港口,以促使这些渔船在东太平洋从事常年作业。
图3 2001~2014年东太平洋长鳍金枪鱼总渔获量及南、北方长鳍金枪鱼渔获量变动
4.3 金枪鱼围网渔船
从2001年开始,我国企业开始在中西太平洋海域发展大型金枪鱼围网渔船。但自2007年以来,中西太平洋代表岛国利益的地区性金枪鱼渔业管理组织:“瑙鲁协定成员(Parties to Nauru Agreement,简称PNA)”推行金枪鱼围网渔船的船天计划(Vessel Day Scheme,简称VDS),金枪鱼围网渔船单船年入渔费从2007年的40~50万美元飙升至目前的220万美元以上,对我国在中西太平洋金枪鱼网船队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有些企业已在考虑向其他洋区发展金枪鱼围网渔业。
近年来,太平洋沿岸拉美各国金枪鱼围网渔业出现的一些动态就值得我国企业重视:一是有些国家的金枪鱼围网渔船经营并不理想,不少国家的金枪鱼围网渔船空置率较高;二是有欧盟国家企业收购拉美当地金枪鱼围网渔业企业及渔船,淘汰小、旧围网渔船,更新建造大型金枪鱼围网渔船,大幅提高作业效益。
我国金枪鱼围网企业可与这些拉美企业开展东太平洋金枪鱼围网渔业合资、合作。现阶段,可考虑投资入股或控股当地金枪鱼围网渔船的企业,掌控这些公司的经营权,或者其所属渔船的经营权。但是我国企业与拉美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前,有必要了解这些国家的投资环境。我国与拉美国家在政治、社会环境上的差异会产生许多问题,有些问题难度要比去西非和南太平洋合作还要大,投资合作前必须充分了解以下突出问题:
(1)拉美国家的经济、金融状况大多脆弱,易受国内政局、国际金融动荡的影响,通货膨胀严重。政府对国际货币控制很严,进入容易,汇出很难。
(2)拉美国家对劳工权益保护甚为周全,工会组织繁多并且有极大的势力和影响力。投资前必须充分了解当地有关的劳工法律以及工会组织的法规[19]。
[1]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 WCPFC Tuna Fishery Yearbook 2014[EB/OL].(2015-10-15)[2015-11-18].https://www.wcpfc.int/doc/wcpfc-tuna-fishery-yearbook-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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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艾梵.东太平洋鲔渔业概况[J/OL].(2005-12)[ 2016-2-9].http://www.ofdc.org. tw /webs /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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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WCPFC.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CMM)-2010-05[EB/OL]. [2010-12-10](2017-1-9).http://www.wcpfc.int/doc/cmm-2010-05/conservation-and-management-measure-south--pacific-albacore
[19] 王宇,信得利,刘小兵,等.世界金枪鱼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研究[M]. 北京:海洋出版社. 2000: 134-135.
Discuss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una fisheries in the East Pacific Ocean
WANG Xiao-qing
(ZhejiangOceanFisheriesGroupCo.,Ltd.,Hangzhou310009,China)
The East Pacific Ocean(EPO)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una fishing grounds in the world. China′s tuna purse seine vessels once fished in the EPO in 1994. In 1998, China′s tuna longline fleet began to fish in the EPO. On 30thOct. of 2009, China ratified the commitment to the Antigua Convention, and became a member of 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 (IATTC). By now, China′s tuna fishing fleet has scaled considerably in the EPO, but the development was still facing the difficulties such as the production limits of annual catch of bigeye tuna, the fact that the fishing efforts for North Pacific albacore could not exceed the level of 2005 and so on.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fishing history and documents of IATTC, the future development for China′s tuna fisheries, including ultra frozen longline, frozen longline and purse seine in the EPO was discussed, and relevant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East Pacific Ocean ; tuna fishery; development
2016-11-23
2016-01-12
王晓晴(1957-),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远洋渔业管理。E-mail:wxq@zheyu.cn
2095-3666(2017)01-0031-07
10.13233/j.cnki.fishis.2017.01.006
S 9-9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