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的世界
——兼议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

2017-03-15 01:56赵殿云
海燕 2017年3期
关键词:哈金作家文学

□赵殿云

哈金的世界
——兼议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

□赵殿云

赵殿云,1954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作家班。曾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政府机关工作,现为自由撰稿人、独立摄影人。有电视剧、广播剧、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随笔、评论等作品约百余万文字。现为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会员、中国广播剧研究会会员,国家二级编导。

在海外生活和创作的中国作家很多,但在以文学观照时代与生活的高度上,我个人认为哈金不仅层面是上位的,角度也是独特的。作为一个华裔作家,能够在才华济济的当代美国文坛创出一片天地,必定是需要一番真功夫的。在美国,“美漂”一族要想融入主流社会,离开英语是不可能的。作为华裔作家,不能使用英语驾驭自己的作品,要想在老美这一亩三分地上占个位立个脚,跻身主流作家的金字塔,更是万万不能的。透过哈金的文学主张,他认为中国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他们作品里对于时代脉律的把握及情感的投入,都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美学层面了。但为什么包括“诺贝尔奖”和“海明威奖”在内的林林总总西方文学的重要奖项,为何缺少对中国文学的认知和接受?关键是要有一个合适的语言平台,这是最为重要的。文学,归根结底是语言的艺术。这个关键的平台,当然就是语言。中文在全世界的使用率上,除了中国之外,能够掌握中文的外国人,毕竟还是少数。这就制约了我们中国文学对世界所应有的影响力,没能反映出中国文学的真实水准和美学价值,这也是一种不对等的国际文学现象。哈金绝大部分作品,都是通过英文来思考和创作的。他在美国三十多年来文学创作的践行,几乎都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模式。我的理解是,如果哈金不是转换成英文来思考和创作,那么他的文学作品就很难在欧美获得这样高的文学成就与广泛影响。

就我对哈金创作的理解和观察中,似乎他的作品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平实主义”风格。那就是用极简和率真的语言,去叙述一个深刻的哲学内涵。当然我这里所说“平实主义”语言手法,与林语堂和胡适当年所倡导的“白话文”写作,还不是一回事儿。我们暂且搁下哈金大量的诗歌创作不说,仅仅从他的小说体裁上,这种“平实主义”风格体现得十分鲜明。在以他的“准传记”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为例,则就有着更加充分的体现。我之所以使用“准传记”这个说法,就是在我阅读的过程中,觉得与那些传统意义上的传记文学相比,《小镇奇人异事》感觉还完全不是一样的,但是在他的这些系列短篇中,又时不时地闪现出他童年日子里那些最直观的人与事,这些人与事都隐隐约约出现在他这部小说集的每一篇作品中。

似乎一以贯之,哈金的小说在叙事风格上,都是那样从容淡定娓娓道来,几乎都是使用了类似绘画的白描手法,用平实无饰的语言,巧妙黏连起一串串曲折的情节和离奇的故事,展示出来那些社会底层小人物们可悲可怜可叹的生活和命运,这种没有创口的精神触痛,常常会让你的眼睛于不知不觉当中,浸盈出细碎的泪花来。《小镇奇人异事》不长,全书只有十几万字,哈金原著是用英文创作的。当我在波士顿图书馆中文书架上偶然看到后,就决定花点时间来读读哈金这本书里的“大连故事”。因为,首先吸引我的倒不是他的这个书名,而是在封面腰封上的那一段介绍性文字吸引了我:“哈金唯一一部自传性小说集”。是的,我知道哈金先生是辽宁人,而且与我在同一个城市,大连。具体我不知道他在大连的什么地方,但是从他个人的一些文字描述当中可以看出,他大概是在金州区(最早叫“金县”)的某一个乡镇上生活过。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集,其实从内容上来看,就是由12个短篇小说合成的集子。每一个短篇,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而且每一个故事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联的人物关系,也就是说这些短篇小说都是独立成章的。然而,当通篇把这部小说读完之后,你会自觉或是不自觉地有一种感受,那就是作者所反映的那个时代以及在那个时代的乡村里,那些小老百姓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细碎的生活和日子,以及这些小人物在那些生活和日子中表现出来的愚昧、盲从、懵懂与无知,以及当时社会环境给他们所带来诸多命运里的无可奈何。所有这些,在思考上又都令人觉得是那么容易情景交融。在哈金的这本小说集中出现的人物和故事,时代背景都是在文革期间的那几年。由此,假如曾经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就会想象出来,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了。所以这些人物都是带有或深或浅的悲剧性色彩,有时候当你看到那些人物的命运,禁不住为他们悲凄角色而充满了太多的同情和怜惜,甚至还会让你联想到鲁迅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名言来。因为在这些人物当中,出现了不少类似祥林嫂甚至阿Q一类的人物面孔,以至于可以看出“蘸血的馒头”一样可悲的情景。

在《男子汉》里,五十多岁光头尚柱性无能,在人前心态极度自卑。小他差不多将近一半年纪的年轻老婆,经常在外面偷汉子,村里人送他外号“尚王八”。在农村,但凡有点儿血性的男人,“王八”这两个字眼儿,就像被挖了祖坟一样,是莫大的羞辱,都是不能承受之重的。尚柱为了惩罚自己“偷腥儿”的老婆,便想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十分荒唐卑鄙的“辙”来,他唤来同村五个年轻力壮的“民兵”到他家里,自己用好酒好肉灌饱了他们,让这五个像公牛一样强壮的年轻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来惩戒自己的老婆。他不仅为此立下了“自愿契约”,而且还在“现场”观战助威,眼睁睁看着那五个体内灌满荷尔蒙的年轻人,在他的唆使下残酷地强奸了自己的女人。这样的人物心态不仅仅是卑鄙丑陋的,更是可怜的。这些乡间的小人物,在原始的欲望中,不仅不知道法律是为何物,也欲令智昏到了没有道德与人伦底线。“尚柱”这样可悲可叹无知无德的可怜虫儿,尽管是不折不扣的走肉垃圾,可是这样的走肉垃圾又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呢?这个,恐怕就需要当时那个世道来回答的了。

同样另外一个悲剧性人物,出现在《运》这篇小说里。庄稼汉唐虎由于连续几年出现闹心背运不顺当的事儿,就去找村头算卦的毕瞎子算卦。毕瞎子告诉说他有一个可以当大将军的命,但由于唐虎儿子名字叫大龙,他们爷俩儿是“龙虎斗”,命理相克,儿子“妨”他这个当爹的。听了毕瞎子的话,唐虎回到家里先是逼着儿子改名,不要再叫“大龙”了。十四岁的儿执意不肯改名,为了“转运”当大将军,这个父亲居然对自己的儿子动起了“杀心”,最终在他精心策划的一次“毛车”车祸中,车轱辘碾碎了自己亲生儿子的胸腔,他亲手把那条与自己命理相克的“大龙”送上了西天,无情地把他亲生儿子杀死了。当他的罪恶露出了马脚后,公安来抓的时候,他还没有忘记给自己头上戴上一顶军帽,腰间扎上一条宽宽的皮带,迈着威武轩昂步伐,真的像一个大将军那样,仰天哈哈大笑。他相信这些公安不是来抓他的,而是簇拥着他这个大将军的随从马弁,在向他列队敬礼。因为“龙”死了,他这只“虎”终于当上了威风的“大将军”。显然,唐虎这个人物是一个精神病态者,在各种妄想中,杀死了自己亲生的骨肉,让自己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想想看,这是多么悲惨血腥的人格变态与精神分裂。

在这里,我不打算逐一把哈金笔下这些人物列举出来,因为在这十二个短篇当中,所有的人物都是悲剧性的,这些人物的悲剧产生、发展和结局,又都是和当时那段特殊的历史息息相关的。愚昧的世道必然会产生愚昧的人物,愚昧的人物必然会产生愚昧的人生。如此的轮回,可能是任何一个愚昧的世道都无法规避的悖论。通观哈金这部小说里出现的林林总总的人物,可以说都是彼时那样一个愚昧世道赋予给这些小人物命运的悲剧。有时候,个人悲剧产生的背景,是与那个特定历史时期互为因果关系的。

这是我读过哈金先生的第二本小说。以前还曾经读过他的另外一本长篇小说《南京安魂曲》。在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里,又见到了哈金的这本长篇,我借回来再次阅读,并有意识地把这两部小说做了一些审美比较。除了短篇与长篇的形式及历史与时代背景的不同之外,二者的共同之处,也就是从我所理解哈金作品的语言与架构风格上观照来看,体现出来契诃夫式的“幽默悲凉美”,用善意的情感,去解析那些社会底层人物愚昧无知的悲哀命运。作家这样充满怜悯与同情的人文情结,在哈金的这部小说集里,似乎是随处可见的。以往在读契诃夫作品的时候,常常为这些悲凉的美学情调所感染,今天在哈金的小说里,相同的感觉在两位不同时代的作家身上,居然是那样的异曲同工,与契诃夫一样,都会使读者的情绪融入人物命运中,很难让你置之度外,自然而然与故事里的人物感同身受,去品尝他们的忧伤与欢乐,悲情与哀婉,恨爱与幽怨等等。这些情绪,似乎都是被人物与情节中的那只“无形的手”所抓获,是在不知不觉间产生出来的情感融汇。也许,这就是契诃夫或是哈金式文学的磁场效应及美学魅力了吧。是的,在我与哈金的交往中,曾经听他说过,在创作心历上,如果说哪些作家对他产生过明确影响的话,在中国是鲁迅先生,在国外就是俄国的契诃夫了。由此可见,我们在哈金一些作品中,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鲁迅和契诃夫的影子,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尽管作家生活的时代不同,但精神与心灵,都是相通的。

读哈金的书,虽然已经有些年了,但我第一次见到哈金,是在去年四月间哈佛大学举办的一次关于“中国文学”的论坛上。哈金在波士顿大学执教“创意文学”课程和指导研究生的同时,还致力于小说、诗歌、戏剧及文学评论等多元文学创作。哈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来到美国,初来乍到,边读书边创作。几年之后,为了使自己的作品能够尽快让美国读者接受,他毅然选择了英文作为他的创作语言,开始了他使用英文写作的艰难之路。果然上苍有眼,经过几年的努力,哈金终于登上了美国当代文坛的“顶层之冠”。自新世纪开启前后至今,哈金的每一部新作,都会受到欧美读者热捧和媒体的好评。也正是由此,这些年来哈金囊括了包括“海明威文学奖”、“福克纳小说奖”、“美国国家笔会奖”及“国家图书奖”等在内的美国所有最高层面的主流文学奖项。尤其是“美国国家图书奖”,这是所有美国著名作家都梦寐以求引以为傲“含金量”最高的文学奖项,哈金是美国史上第一位华裔作家获奖者。这些奖项,不仅为哈金先生带来了崇高荣誉,更重要的是标志欧美文坛对一位少数族裔作家的认同与接纳。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认同与接纳,绝对不是外在形式上的,更多的还是文化层面上的。当然,这也是一位作家对文学圣殿最为艰难的攀登。显然,哈金是站到了这个圣殿最高处的那个人,使他一跃成为美国现代文学当中最具影响的作家。在美国,这种以非母语创作的作家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评论界认为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一种“文学现象”。对这种“文学现象”的教学与研究,已经在美国的不少高校里展开。据说,有些新来的中国留学生在课堂上不知道哈金是何许人也,他们的美国老师睁大眼睛“Oh my God(哦,天哪)!” 告诉这些学生说,哈金是在美国用英文写作的著名作家,他可是你们的中国人哪!看来,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故事,哈金也算上是一段儿了。近年来,随着哈金作品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陆续翻译出版和热销,哈金也正在快速引起了华人世界的广泛关注。

我一直思考,一位作家放弃母语而选择另一种“外语”来异国他乡闯荡文学天地,无异于一种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这种思维模式的转变,所带来巨大心理撞击,相信不仅仅是语言“工具”上的,自然还有精神与文化上的。这个无法规避的创作模式转换过程,为作家带来多大的心理创痛,或许,只有哈金自己才可以切身感知的了。《小镇奇人异事》这部小说我虽然读的是中译本,但通过人物与情节的文学结构分析,假如要是阅读英文原著,相信则会感受到另外一种审美韵味的。我想,正是由于他坚持使用英语写作,才赢得了世界范围内庞大英语读者群的青睐,也使他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和诗歌,在美国当代文坛产生出来强烈的反响。

从第一次见过哈金后,我开始更多关注他的作品。当然,这不仅仅是由于他文学作品的重要影响,还有他是来自大连的华裔作家。他早年生活过的那个地方,也是我长期居住和充满浓郁乡情的城市。对于那里的风土人情,我熟悉。当一部文学作品所描写的人物命运与故事背景,是你生活里所熟知的故土,那么你对这部作品的理解和感受,自然也就是更为深刻的了。我读哈金的《小镇奇人异事》,就是隐约有着这样的心情。大连是哈金的家乡,是他人生起步的地方,家乡那些远远近近的岁月故事,也是他文学的原本血脉与基因。人在异乡,用另外一种文化框架,去追寻一种故园内容与文学形式,能够为不同国度读者族群包容与接受的文化,成为他创作过程中几乎无法回避的思考。尽管,作家的这种思考,已经远远超越了文学的范畴。

透过哈金的作品,可以透视到大中华文化,在精神上它已经远远超越了地理疆域的界限, 它真的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要用一个逾越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观和世界观,去审视、去理解、去观照,就会看到它的更加伟大之处。哈金在做的,就是把中国的故事,用英文化作“文学”的留声机,去播放给这个世界倾听,让这个世界为之感动和动容。在我的眼睛里,哈金的世界如同雪乡里的童话,是纯情无瑕的,是一个处子对母国充满了童贞般的眷爱与难以割舍的脐脉之情。虽然英文已经成为他今天的语言工具,但是在他创作题材里讴歌与倾诉的母国情怀,依然是他不二的文学主题。语言可以选择,甚至思考也可以转化,但是文化里涌动的血脉,却永远都是“中国”的。

这,或许就是哈金的世界。

责任编辑 张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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