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环,汤善峰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民族复兴与中国特色伦理学的文化自信范式
陈泽环,汤善峰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中国特色伦理学的使命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伦理和道德条件。为应对这一挑战,在进入新时期即将40年之际,伦理学界有必要合理地总结先前的成就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应该承担的使命,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寻履行这一使命的有效范式。从新视角、发展的新基点考察中国特色伦理学,当前阶段我国伦理学发展应该采取“文化自信”的新范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过程中,伦理学现在应该着重从文化这个社会子系统出发研究和推进其与经济、政治、生态之间的积极互动,特别强调文化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地位。
民族复兴;中国特色伦理学;文化自信范式;社会子系统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广大伦理学工作者也面对着为实现这一梦想创造伦理和道德条件的严峻挑战,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从当代伦理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这也意味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推动着全面而独特的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呼唤着中国特色伦理学。为了不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伦理学界有必要合理地总结先前的成就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应该承担的使命,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寻履行这一使命的有效途径。有鉴于此,在改革开放即将迎来40年之际,即我国伦理学发展进入新时期即将40年之际,本文拟从中国特色伦理学考察的新视角、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的新基点、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的新范式三方面,对“民族复兴与中国特色伦理学的新范式”作一简要探讨,作为笔者思考和回答“中国伦理学为实现自身的历史使命而应该如何发展”问题的初步构想,抛砖引玉,期待大方之家在我国伦理学发展的重要节点参与相关的讨论。
从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可以说我国伦理学界有一个善于总结的好传统,即每到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总有一些学者出来回顾伦理学科走过的道路,通过对其成就和不足的分析,提出关于未来努力的设想,以推进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事业。例如,我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罗国杰就曾在1985年的《我国伦理学的现状和展望》、1990年的《伦理学的回顾与发展》、1991年的《十年来伦理学的回顾与展望》、2001年的《二十年的回顾与展望》等论著中,对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伦理学的发展状况、今后趋势、主要任务、核心问题、焦点重点、研究方法、重大使命、关键措施等方面,都发表了十分精辟的看法,不仅体现了一位作为“新德性论”构建者的老一辈学者之强烈使命感,而且有力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进程:“我国伦理学学科虽经历60年(其中更有改革开放后的30余年)的发展,但仍有很多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伦理学的研究既要反思现实生活,又要能指导现实生活。……只有既能反映现实生活,又能对现实生活产生重要指导作用的理论才是人民群众所需要的理论,才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和昂扬向上的生命力。这是时代赋予我国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重大使命。”[1]473显然,罗国杰教授上述关于“伦理学理论要获得生命力,就必须切实地面对现实生活”的观点,对于我们合理地考察改革开放近40年来伦理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此外,不少学者在新中国建立60周年之际的2009年,对伦理学的发展也进行了自己的回顾和展望。例如,王小锡等著的《中国伦理学60年》一书,认为60年来新中国伦理学经历了萌芽期(1949—1965)、停滞期(1966—1976)、形成期(1977—1991)和发展期(1992—2009)。“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理论成就与时代发展同步,实践价值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正全方位凸显。但是学科发展中的‘瓶颈’和‘软肋’依然存在,需要引起学界的关注。”[2]不仅比较系统地概括了新中国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且特别指出了伦理学学科在成为“显学”之后应该突破的“瓶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有待进一步地深入实际,研究中国传统伦理必须积极发掘其当代意义,引进西方伦理学不能满足于照搬、照抄、照传,应用伦理学更要强化其“应用度”,等等,都是很有价值的意见。还有王泽应的《新中国伦理学研究六十年的发展与启示》一文,在总结60年来伦理学发展过程和基本成就的基础上,提炼了发展新中国伦理学的历史经验和努力方向:“新中国伦理学六十年的发展启示我们,必须把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处理伦理文化遗产批判继承和超越创新的关系、伦理学学术研究与现实政治需要的关系以及伦理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的关系。”[3]在指导思想、文化传承、学术与政治、理论与实践等事关伦理学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具有高度的理论概括性。
从认识论出发分析,以上引证的罗国杰及王小锡、王泽应等学者的考察,都是与他们对中国伦理学之对象和任务等的特殊理解密切相关的,是一种能动的主体性建构,而非机械的客体性展现。这就是说,虽然已经存在着一种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的事实,但当它一旦成为学者的考察对象,在论著中呈现出来时,就与作者的特殊视角不可分割了。因此,在考察伦理学发展进程时,论著者能否确定合理的视角是十分重要的。关于这一点,如果比较一下其他作者,就更显而易见。例如,同样是总结中国伦理学理论最近发展的30年进程,高兆明则认为它是“努力确立起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的三十年。……大致经历了反思性启蒙、世俗化、社会化三个发展阶段。……中国伦理学自身的理论范式亦经历了如下的转变:从最初政治化的革命伦理学理论范式,到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世俗伦理学理论范式,再到探寻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伦理学理论范式。”[4]537-539显然,与上述明确和主要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视角的学者相比,高兆明主要采用了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的视角。那么,我们如何看待这两种视角之间的关系呢?由于我们要努力建成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本身就包含着“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两个基本规定性;因此,在确定“中国特色伦理学考察的新视角”时,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视角在政治上之主导地位的同时,也可以肯定高兆明的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视角(以及其他必要视角)的合理性存在。
进一步说,笔者上述关于在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伦理学的发展进程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视角和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的视角虽有差异、但不对立、而是互补的观点,其理论依据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支点的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5]169在这四个支点中,前三个是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横向结构要素,“时代精神”则是其纵向时间要素。结构要素和时间要素同样重要;但是在结构要素明确了之后,把握“与时偕行”的时间要素就更值得我们重视。从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视角主要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视角主要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同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角一样,其服务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当下努力和融通,作为时代精神的体现,相辅相成地构成了考察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完整视角。这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合理地确定考察中国特色伦理学的新视角,就要在先前许多学者回顾与展望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更前进一步,在横向结构上善于融通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吸收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三个视角,在纵向时间上要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当下最重要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在以上对考察中国特色伦理学之新视角问题的初步阐发中,笔者实际上已经表明了对当代伦理学应该承担的使命,即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新基点的理解:当代伦理学的最重要使命是建设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伦理秩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我们称之为‘中国梦’,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6]5“中国梦是一种形象的表达,是一个最大公约数,……核心内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适当拓展,但不能脱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主题,要紧紧扭住这个主题激活和传递正能量。”[6]10在整个世界历史中,中华文明是唯一绵延五千年而未曾中断的文明,近三千年来中国始终是一个泱泱大国,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长期居于人类各民族的前列;只是自近代以来,由于文明内在局限性的制约,在应对西方工业文明的挑战与西方和东方帝国主义的侵略时,中国衰落了,处于被动挨打的悲惨境地。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经由历代志士仁人前仆后继的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今天的中国已经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目标的实现。面对这一中华民族现今最伟大的事业,伦理学界怎么可以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置之度外呢?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许多伦理学工作者已经自觉地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的新基点了。
当然,为了更自觉地把建设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伦理秩序作为当代伦理学的最重要使命,即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的新基点,我们还必须对“中国梦”的文化根基有更深入的理解。这就是说,把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基本内涵的民族复兴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在客观上反映了当代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主观上则深刻地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美好社会理想的独特文化基因。一般说来,世界上任何民族都在追求美好的社会理想;但是,对美好社会理想具体内涵的理解,各民族的理念则各有不同。例如,西方民族把“自由”作为美好社会理想的核心价值:“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7]132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还勾勒了一幅东方世界只知道一个人自由、希腊罗马人知道少数人自由、基督教日耳曼民族知道所有人自由的世界历史图景。作为一种西方中心论的历史哲学,它显然已经过时了,但黑格尔所表达的西方民族追求美好社会理想的“自由”理念,则是典型性的。至于中华民族对美好社会理想的追求,则主要凝聚为“大同”的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从基本内涵上看,“中国梦”不正是“大同”理想之继承和发展吗?不正是中华民族追求“可大可久”之文化生命传统的现代版和升级版吗?
还有,从中国伦理学本身的发展历史来看,它也始终是以“国家”和“天下”为己任的。例如,先秦诸子的伦理学,都“起于救时之弊”,面对春秋战国的乱世,“老子、许行等,欲径挽后世之颓波,而还诸皇古。孔子则欲先修小康之治,以期驯致于大同。如墨子者,则又殚心当务之急,欲且去目前之弊,而徐议其他。宗旨虽各不同,而于社会及政治,皆欲大加改革,则无不同也。”[8]468总之,“圣哲之治,栖栖遑遑。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先秦哲人就这样奠定了中国伦理学追求天下太平、人民幸福的独特传统。而汉代董仲舒的“表章六经”,宋明理学的“理欲之辨”,虽然有强化君主制的局限,但其对中华民族及“大一统”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之贡献则不能一概否认,至于其“为万世开太平”的担当精神则更应该得到我们继承。到了近代,上承明末清初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反思,积极汲取西方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政治理念的积极因素,梁启超的“新民说”、陈独秀的“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等观念,虽然不无偏颇,但其“挽浩劫而拯生灵”的使命感毕竟极大地推进了近、现代中国社会的“道德革命”。当然,真正使包括道德生活在内的整个中国社会生活实现革命性变化,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之光明前景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革命、建设、改革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就其道德维度而言,就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发展和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
通过关于当代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民族追求美好社会理想的独特文化基因和中国伦理学本身近三千年的发展历史进程等方面的简要论证,应该说笔者已经基本说明了当代伦理学的最重要使命是建设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伦理秩序,即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新基点的观点;当然,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还需要本文从当代道德生活和伦理学发展的现实出发,对这一使命的必要性作进一步的阐发。由于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当代道德生活已经不再是同质性、单一化和权威化的,而是异质性、多样化和自主化的。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框架下,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信仰的人们、不同地区的民族成员,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道德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为使道德生活既能宽容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理想信仰,又能够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统一的相互协调,就需要有“中国梦”这样一个能够为最大多数的中华民族儿女认可的“最大公约数”。此外,当代中国伦理学早已经摆脱了先前的草创和幼稚状态,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十分复杂的学术和话语体系的学科。各种不同的思想流派、考察视角和研究方法既相反相异,又相济相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等问题,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在这种纷繁的伦理学研究中,虽然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只有围绕一个最重要的主题,伦理学才可能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而这个主题,显然只能是“中国梦”。
在结合横向结构要素和纵向时间要素确定了“中国特色伦理学考察的新视角”,以及在从当代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民族追求美好社会理想的独特文化基因、中国伦理学本身的发展历史、当代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科的基本特点等方面阐发了“中国特色伦理学发展的新基点”之后,笔者就可以探讨“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的新范式”问题了。在实践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仅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是一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全面推进的过程;从而,为这些建设创造伦理和道德上的条件,既是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光荣任务,同时也是其生成路径。此外,在这种“五位一体”的建设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重点会发生一定演变和相对转移,与之相应,伦理学的关注领域、依托学科等,也应该实现特定的转变。如果这一点能够得到确认,那么本文提出的“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的新范式”概念就有了社会基础。例如,就近40年的发展而言,相应于“文革”结束至1980年代的拨乱反正,伦理学主要采取了以政治为焦点的“政治反思”范式,1990年代前后采取了配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伦理”范式,21世纪最初10年采取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和谐”范式,而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以来,则开始趋向于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文化自信”范式。
当然,笔者在提出上述“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的新范式”概念时,也充分地认识到这只是一种很主观的宽泛理解,其他学者完全有理由提出不同的以至更为合理的观点和“范式”。笔者这样做的动机除了为自己的研究设定一个焦点和方向之外,更主要的目的在于激发伦理学界的相关探讨,以促进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尽快生成。从而,在理论上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范式”,不是一个类似科学发展史中“范式”革命的大范畴,而是正如牟钟鉴在其“宗教文化论”中所指出的那样,首先是一个“中层”的概念:“宗教文化论所使用的‘文化’概念是一个中层的概念,指向与政治、经济相并列的文化。如果我们把‘经济’理解为人们的物质生产、交换活动,把‘政治’理解为社会阶级、集团的利益关系的互动,那么‘文化’主要指人们的精神生产及其成果。”[9]196因此,作为一个中层概念的“文化伦理学”范式,它强调的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过程中,伦理学现在应该着重从文化这个社会子系统出发研究和推进其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之间的积极互动,特别强调文化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地位。例如,文化对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建设具有特殊的辩护、规范和范导功能,这种广泛性、渗透性和引导性往往是其他子系统所不具备的。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伦理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辩护、规范和范导过程,可以说“文化”这个中层概念和社会子系统的特殊地位和功能是可以得到充分肯定的。
此外,以上基于“中层”文化的概念,即社会系统理论的文化子系统观念的探讨,只是笔者提出的关于当前阶段我国伦理学发展应该采取“文化自信”范式命题的初步论证。为了充分阐发“文化自信”范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除了上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建设的重点和焦点之演变和转移的实践基础,以及即使作为一个“中层”概念、一个特定的社会子系统,相对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领域,文化领域也有其特殊的重要性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必须说明,“文化自信”范式的凸显主要是由20世纪以来包括伦理和道德在内的中国文化之发展趋势所决定的。毋庸讳言,近百年来,在中国出现了一个丧失民族文化主体性的过程:“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明显存在着两个不平衡。第一个不平衡是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比例的失衡,西方文化所占的比例远远高于传统文化,……第二个不平衡是科技文化和人文文化的不平衡,……科技文化才是实实在在的,而人文文化是可有可无的”[10]5-6。远的不说,“文革”时期,在所谓“封资修”的帽子下,许多人类文化成果,特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浩劫;改革开放初期,又出现了影响广泛的“全盘西化”思潮。这种状况的出现,虽然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但是,如果我们长期并至今对此还不加以改变和扭转的话,那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丧失了民族文化根基,而成为一句空话了。
而在这个意义上倡导发展中国伦理学的“文化自信”范式,其“文化”的涵义就超越了理论社会学中的狭义文化子系统的领域功能意义,而过渡到由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所确定的历史研究单位的“文明”之意义了。汤因比的“文明”指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的“社会形态”,文化在其中具有特殊功能,是区分各种不同“文明”的基本标志,至于文化的核心则是宗教;在中国人看来就是以伦理道德为主体的核心价值观。参照这样的“文明”观念,中华文明作为世界历史中的唯一自成体系、没有中断、至今仍然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文明,为跨越近代衰落而走上复兴之路,必须立足中华文明的根柢,必须复兴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即以天下国家为己任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时俱进的民族精神。“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1]6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论述已经极为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因此,“文化自信”范式为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在坚持马克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吸收国外哲学—伦理学成果的同时,必须特别注重传承和发扬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其中的伦理和道德文化。笔者认为,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文化自信”范式就为履行当代伦理学建设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伦理秩序的使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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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丽玉)
B82-0
A
1671-511X(2017)02-0024-05
2017-01-05
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资助成果之一。
陈泽环(1954—),男,浙江宁波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哲学—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