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必须遵守哪些交通法规及原则
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交通工具的升级产品,电动自行车虽给人们出行带来不少方便,而因其导致的交通事故却时有发生。本文整理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的规定。
答:不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答: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答:电动自行车途中制动失效的,应当下车推行。
答:如果驾驶人人身没有受到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保险的,还应当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报警。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符合自行撤离现场的规定,应当在与事故其他当事人互留联系方式、车号等信息,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使用手机拍摄即可)后,及时撤离现场,并与对方自行协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答: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答:《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答: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答: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答: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等待,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答: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答: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答: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答: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醉酒的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答: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如果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设有转向灯的,则不用伸手示意,而是在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答:都不可以。除不能牵引其他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外,也不得攀扶其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