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卫红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450000)
余华笔下的人物形象分析
弓卫红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450000)
作为一名优秀的小说家,余华的创作感染了一个时代,尤其是对人性的精神探索,充分体现了他的精神修养和艺术魅力。余华笔下不明事理的傻子、人性泯灭的疯子、残缺病态和几近完美的父亲这三种类型的人物形象深刻反映了余华高超的人物形象塑造艺术。
余华;小说;人性;傻子;疯子;父亲
余华是当代文坛影响力颇深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可分为两个时期,即1989年之前的先锋小说创作时期和1990年后回归坚实大地的现实创作时期。在余华看来,竭力塑造人物性格的做法是表层的,无法探索一个人的真实内心,而深层的欲望却可将一个人的生存价值展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在先锋小说创作时期,余华紧紧抓住人性的“欲望”,作为他对生存阐释的符号。90年代后余华的创作由“符号化”向“现实化”转变,他的《兄弟》、《许三观卖血记》两部小说,对徐福贵、许三观等鲜活人物形象的塑造,更达到了新的艺术高度。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来发的傻子,但没人叫“我”这个名字,因为除了“我”的父亲和陈先生,没有人会想着这么叫“我”。来发生来就是傻子,村里没人把“我”当人看待,许阿三更以欺辱“我”为乐,见到“我”,总为“我”起上不同的名字。“我”没有名字,但“我”的名字又是最多的,他们想怎么叫就怎么叫。他们遇到“我”可以凭空取名,比如擦屁股纸、喷嚏、老狗什么的,反正名字大多只叫一二次,他们更多叫我“喂”。许阿三带头欺辱“我”,让“我”叫他爹,还像父亲一样为“我”找了一条狗做媳妇,还会像打狗一样教训“我”。每天早晨从走出家门的一刻就没停止过,“我”不知道该何时结束,反正许阿三死了不会停止,也许等“我”死了才会有一个正式的终结吧!
《河边的错误》的故事十分戏剧性,一个疯子的连环杀人案却让一群正常人变成了疯子。在小说中,疯子一共杀了三个人,先是好心收留他的四婆婆,再是和他一点不相干的男子,最后是一个小孩,没有人知道他的杀人动机,只知道他杀了一个又一个。四婆婆收留了他,可说是对他最好的,然而他砍了她的头;那个男子,其实无论如何都不会与他有一丁点儿相关,但还是被他杀了;还有这个小孩,只因为发现了河边上四婆婆的人头,命运就无情地被他划上了句号。警察马哲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负责人,在侦查过程中那些被调查的人有苦难言,甚至其中一个嫌疑人被逼成疯子后饮恨自杀。在马哲发现真相后,他完全失控地开枪杀死了疯子,最终成为精神病院的准病人。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的傻子实际上是有名字的,只是无胜于有,因为“来发”这个名字害他失去了相依为伴的大黄狗,没名字那么就不用失去什么了。其实胜利不属于王者,更不属于恃强凌弱的坏蛋,而属疯癫的人。疯癫是基因带来的,不会因外在世界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在傻子的脑海里永远只有单纯甚至是直接的东西。疯癫成了他的羁绊,在他的人生中只有侮辱和难堪,正是如此才揭露了周围人邪恶的一面。人们都以“傻”而侮辱和使他难堪,在为战胜一个傻子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其实他们才是正儿八经的疯癫,不是体现在精神疾病上,而是源自内心畸形变态的嘲讽意义上的疯癫。
《河边的错误》中的疯子确实让人痛恨,三个无辜生命就这么葬送在他手里,但仔细想想,疯子之所以要杀人是有道理的,只是这个道理正常人无法想象,因为他的道理只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他的疯癫是纯粹的,他的杀人动机是纯粹的错觉,只是义无反顾地将错觉推至真理。疯癫超脱于法律之外,他犯下的错不需要法律制裁,或者我们可以将他的杀人动机理解为一种兽性,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冲动,所以他是无辜的。他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更分不清善恶对错,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疯子。
余华小说中从不避讳死亡,在令人瞠目的残忍与阴暗场景中疯子形象频频出现:无论是自虐的中学教师,还是神经兮兮的妄想症患者,还是随机杀人的疯子……他们或是先天的神经意义上的疯子,或是由心理向生理转变的神经错乱的疯子,不同的疯子形象展示了种种疯狂的兽性,揭示出欲望作为本体存在的难以遏制及欲望所导致的死亡宿命。《一九八六年》中的疯子是一个父亲形象,他本是一个正常的人,却因文化大革命中受尽凌辱和迫害变成了疯子。疯子是以刑罚者的形象出现的,但他刑罚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用自残的方式展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各种刑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文革暴力文化的另类演绎。他醉心于自我意识状态,将行刑转化为对自身的伤害,充分显示了人既是暴力的牺牲品,同时又醉心于施暴。
余华的疯子形象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暴力文明,指出暴力源于历史,源于人内心的欲望。余华对疯子的行刑场面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描述,“鲜血如阳光般四射,头颅在半空中飞舞”,将历史留下来的暴力文化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疯子对他人施暴有一种生杀予夺的快感,对自己行刑同样有无与伦比的奇妙感觉。
作家们在解读父亲形象时,常常一面毫不妥协地无情批判,一面又对血缘意义上的父子血脉联系有所眷恋。但在余华笔下,血脉关系下哪怕一丝一毫的亲情也已然不复存在。《世事如烟》中的父亲、《难逃劫数》中的老中医,都没有任何血脉亲情可言。《世事如烟》中的算命先生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靠榨取子女生命延年益寿。父亲发现儿子与自己命相相克时,毫不犹豫地将儿子送给了他。为了自己的生活,父亲将女儿卖到异乡,甚至把跳河自杀的女儿尸体当商品处理掉。《难逃劫数》的老中医是让人无法琢磨的人物形象,在知道女儿露珠和东山的不祥命运时,不是作为一个父亲义无反顾地与命运作对还女儿以幸福,而是顺势将他们推向更深重的深渊。也许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找到老中医的形象,但作者就是要撕开生活,揭示人心最阴暗的一面。
审父意识往往来自父亲制造的“童年的创伤”,但余华并非如此。余华的审父,实际上是将父亲作为一个解构符号,用以探索人性。推翻父亲的统治,往往是从父亲阴影中走出来,成就自己的光辉人生。但余华看来,儿子是父亲形象的延续,甚至比父亲形象更加阴暗、萎缩。《难逃劫数》中的东山与露珠,虽然命运被无情的父亲操纵,但他们同样有龌龊卑鄙的内心;《河边的错误》中连环杀人的疯子,似乎脑海中只有杀人一件事,也是他生存的唯一法则。在余华眼中,人的出发点就是欲望,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惜泯灭人性滥杀无辜。露珠为了龌龊无耻的情欲生生将自己丈夫的容貌毁掉,最终自食恶果被丈夫杀死;广佛在肆意挥洒情欲时却被一毛头小孩打断,狂怒之下将小孩踢死。当然,突出暴力并非为了博人眼球,余华是想通过真正的暴力折射人生存的残酷现象,任何人的内心都有邪恶的欲望,这一本能深藏于人性之内,时刻威胁着人的生存。
欲望往往与死亡相伴而生,人们无法舍弃欲望更逃脱不了命运的审判。当广佛站在审判台上时,他害怕欲望的终止,更叹息命运的暗示,他似乎看到了命运虚伪的微笑,因为命运是在断定他无法看到的情况下才会暗示的。余华看来,欲望便是命运,欲望像一层面纱蒙住人的双眼,所有命运的暗示是无法看到的,没有人会在欲望的洪流中主动拯救自己,只能坐以待毙。
父亲是丑陋的形象,但儿子并非是审判父亲的正面角色,儿子更像是青出于蓝的继承者。如果说对父亲的审视是对人类历史暴力文化的失望和叹息,那么审子意识更像是对现实的绝望与悲观。余华通过欲望世界中疯子的形象,将苦难、无知、暴力、死亡表现得淋漓尽致,表达了人生存的荒谬与困境。
余华小说中父亲形象频频出现,在人物构造中突出了父亲的中心地位。但先锋时期的作品,大多构建的是残缺病态的父亲,特征是:在各种遭遇面前屡屡受挫,人性渐渐沦丧,在人性彻底消失后兽性占据了整个躯体,残忍、冷酷显现出来,将痛苦强加在弱者身上,这是一种变态的复仇心理。《在细雨中呼喊》中的孙广才就是一个在百般无奈中丧失人性的混蛋父亲,在他眼中家庭是以他为中心的牺牲品,任何成员都必须为他的自私自利付出和牺牲。在勾搭上寡妇后,他便不管家人死活将家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往外拿,稍有不顺心或忤逆,就对儿子一番毒打,甚至打起了儿媳妇的主意,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作为儿子,孙广才更没有尽一丝一缕孝心,面对风烛残年的老父亲,几乎不给饭吃,致使父亲孙有元不得不在全家人吃完饭后再将饭碗舔一遍。在任何人看来,孙广才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是一个混蛋父亲,在父亲死后就随便找一张席子包好埋了,在他看来孝心一文不值,亲情也不值一提。余华在这里揭示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90年代后余华创作由“符号化”向“现实化”转变,小说中父亲的形象发生了大转折,展现了几近完美的形象,如《兄弟》中的宋凡平。宋凡平为人正直、幽默、有责任感,处处洋溢着父亲的慈爱。他一向性格温顺,但与李兰结婚当天遭遇流氓挑衅,还是挺身而出同人大打出手,他不是为自己挣面子,而是为保护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为安抚一个孩子的心。在两个破碎家庭重新圆满时,他掏出大白兔奶糖给孩子们吃,显示出一个父亲应有的胸怀——对孩子们的慈爱和责任。他是一家之主,想着尽快与孩子建立起亲情关系,想着把最珍贵的一切与他们共享。孩子们吃着甜蜜的奶糖,心里对这个陌生的父亲产生了极大的好感。文革时期,父亲没有因为残忍的迫害而倒下,用乐观和幽默消解孩子心中的恐慌和不安,墙倒下时他用身躯护住孩子,生怕他们受到伤害。这就是余华笔下的父亲,和之前的截然不同,前者是毫无人性的,后者却散发着母爱一般的光辉。余华一改以往“深沉、内敛”的词汇,描绘了更接近现实的一个真实的父亲,真实的人性。在他眼中,父爱和母爱是一样直接、显露的。
总之,余华的前期作品以“欲望”探索人真实的内心,格调冷漠阴郁,使人物幻化成了欲望的符号。后期作品将笔触深入到更广阔的空间,写作风格变得温情脉脉,更愿意寻求质朴而满是力量的生存欲望,表达了对真实人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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