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炜
(西南石油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500)
公民意识教育研究综述
何 炜
(西南石油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500)
公民意识教育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属于从国外引进的“舶来品”,发展至今,国内学术界对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公民意识教育必须从公民和公民意识内容的研究入手,进而发展到公民意识教育研究。对目前“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概念界定和我国的现状进行分析整理,以增强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深入探索。
公民意识;教育;研究
公民意识教育是从西方传入中国,对中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21世纪,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教育都在关注本国的公民教育问题。中国的公民意识教育起步较晚,时至今日,中国的公民意识教育还没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因此,整理研究有关公民意识教育的文献综述已成为推动中国公民意识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
党的十七大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和新时期中国社会呈现的新特征,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1],这是明确开展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标志性文件。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将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使命界定为: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新时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出了更细致要求,公民意识教育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因而,对学术界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概况进行梳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民意识教育的主体是公民,理解公民是研究公民意识教育概念的逻辑起点。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是世界上第一个对“公民”作出概念界定的人,他认为如果要给公民的标准下一个定义,凡是有资格参与城邦政治事务的人,就应该是城邦的公民。“人们一旦参加城邦政体,就享有了政治权利,他们就的确是公民了。”[2]这是亚里士多德对公民的定义。到苏格拉底时期,认为公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美德,因而他提倡对公民进行勇敢、节制、正义和智慧美德的培养,著名的“精神产婆术”教育方法就是由他发明的。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在继承其关于美德知识的教育后,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说明古代的公民意识教育发展是一个逐渐的深入过程,后人已经意识到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去培养公民的公民意识,并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教育,从而培养出合格乃至优秀的公民。
目前通行的公民概念来源于法国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当时法国作为欧洲大陆首屈一指的大国,影响力非常大,法国大革命对于整个欧洲的影响巨大,使传统君主制的阶层观念、贵族观念及天主教会思想被自由、平等、博爱的新原则和新思想所取代。到了现代社会,公民的概念被定义在各国的法律条文中,有些国家称“公民”为“国民”。公民或国民都是法律概念,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它反映了一定的法律关系。
公民意识教育以公民意识的研究为逻辑起点。
1.公民意识的概念界定
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公民意识内涵的解释十分丰富,研究视角也十分广阔,主要有哲学、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其中最知名的是王文岚在《当代西方公民教育理论探微》中认为西方国家在公民教育的实践中形成了四种公民教育理论,分别为自由主义(Liberalism)、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和多元文化主义(Multiulturalism),这四种公民教育理论是当前研究公民意识的基础。学者们对公民意识的具体定义有:梅萍在《论公民的主体意识与现代公民教育机制》一文中认为公民在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被称为一种公民意识;陈联俊在《关于“公民意识”的几个基本问题》里指出“公民意识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公民对于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及相应权利义务等的认识”[3];龚群在《公民与公民教育》里表达了“所谓公民意识,主要指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和政治角色的认同,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认知和社会价值取向”[4]。
2.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权威的实证调查报告反映我国的公民意识现状。2007年,香港公民教育委员会发布了由香港大学公民社会及治理研究中心和香港大学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联合撰写的《二零零七年公民意识研究》;2008年以北京大学沈明明为首的课题组出版了《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数据报告(2008)》。报告从国家认同感与自豪感、关心国家与地方事务、公民自由、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权利义务、权威意识公正意识、政治效能感、公民参与和信任、基层民主建设和中国公众对国家未来发展的信心,共十一个方面对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进行了调查统计。
宇文利在《关于当前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公民意识教育包含在公民教育的子集里,“对公民本人体察自身作为拥有一国国籍的社会人所呈现的公民资格,以及因公民身份而拥有权利和义务之意识觉悟性的教育。”[5]
蓝柯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公民意识教育研究》的论文中给公民意识教育的定义是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公民成为法律上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从法律上讲,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皆可称为公民,但在政治意义上,只有那些能够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身份,并积极参与政治的政治阶层,才可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
通过对以上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整理,发现西方作为公民教育的发源地,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已基本完成公民教育体系的建构。而中国的公民意识教育研究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当前的公民意识教育并未纳入我国的国民教育系统中。学者们已把眼光放在公民意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新视角来研究。未来,在实践公民意识教育这条路上应结合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快速前进。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23.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118.
[3]陈联俊.关于“公民意识”的几个基本问题[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56—61.
[4]龚群.公民与公民教育[N].光明日报,2013-12-07(11).
[5]宇文利.关于当前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几个问题[J].高校理论战线,2012(2):77—80.
〔责任编辑:崔雅平〕
A Review of the Research on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HE Wei
(Institute of Marxism, University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 Chengdu 610500, China)
Study on civic education started in 1980s, is an exotic. So far, the domestic academic circles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in the research of citizen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To study the citizen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we must study the contents of “citizen” and “citizen consciousness” to develop the research of “civic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In this paper, the academic circles on the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related to the theoretical study of the problem,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n-depth study of this issue.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ship; education; research summary
10.3969/j.issn.1008-6714.2017.01.031
2016-10-17
何炜(1990—),女,安徽安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G641
1008-6714(2017)01-00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