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璐敏
(丽水学院商学院,浙江丽水 323000)
税收征管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传导机制及途径分析
施璐敏
(丽水学院商学院,浙江丽水 323000)
近年来,具有正外部性的税收征管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治理机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税收征管主要靠关系型契约和声誉机制,并通过降低公司代理成本、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等途径来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在新兴加转型的经济制度背景下,我国应通过改善税收征管的法制环境、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
税收征管;公司治理;传导机制
在当前我国经济制度下,税收征管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整体看来,仍不能否认其在替代法律等其他制度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公司治理作用,而且这种外部治理机制以国家权力为支撑,实施的成本较低。那么,在这种新兴加转型的制度环境下,税收征管通过怎样的传导机制影响公司治理?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途径有哪些?这是文章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本文的研究一方面为企业建立多维公司治理机制和税务机关管制新兴市场经济提供思路;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税收征管能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认识。
从目前看,与税收征管影响公司治理相关的文献较少。但从现有的文献可知,税收征管能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已得到了普遍认可。
Desai等以21世纪初最具典型的俄罗斯增强税收征管这一事件为背景,对Sibneft公司进行案例分析,结果表明税收征管对抑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如隐瞒应税收入、转移公司资源等均具有重要作用,能降低公司内部控制权私利水平[1]。Mihir A.Desai等对政府税收征管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他们把税收征管作为解释变量(用纳税遵从度代表税收征管效率),把控制权私人收益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考察公司治理被改善的程度,结果表明税收征管效率较高的国家有较低的控制权私人收益。HawIn-mu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有效的税收征管在控制内部人私人收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的税收遵从度会抵消其他制度降低代理成本的效果[2]。Mironov的研究发现,严格执行税法能加大管理层转移资产的成本,抑制他们转移收入,降低他们进行自利行为的频率,进而降低企业内的第一类代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状况[3]。
国内也已有部分文献对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作用进行了研究。曾亚敏、张俊生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分析税收征管力度对中国上市公司双重代理成本的影响。研究表明:(1)地区税收征管力度越强,公司管理层与股东的代理成本会较小;(2)地区税收征管力度越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概率也较低;(3)税收征管可以有效地抑制企业中出现的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不利行为;(4)地区税收征管力度越强,企业的股东回报率和会计收益更高[4]。该文献是研究税收征管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经典文献,发表于《管理世界》这一国内权威期刊,被大量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引用。在研究视角上,该文是国内首次将税收与公司的两类代理成本(股东与管理者的代理成本、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结合起来考察的文献;在研究思路上,是从税收征管力度可以降低公司双重代理成本进而起到公司治理的作用,来直接验证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在研究方法上,则首次通过构建地区税收征管力度指数来衡量税收征管力度。张斌、徐琳通过对相关文献综述得出,税收征管能提高信息透明度,可以有效抑制管理层转移资源、隐瞒应税收入等机会主义行为,进而改善公司治理状况[5]。江轩宇研究指出,税收征管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使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坏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有助于降低未来股价大幅度下跌的风险[6]。张玲、朱婷婷指出,税收征管有助于抑制公司避税活动,减轻企业内部的代理冲突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能发挥公司治理作用[7]。
在公司治理中,税收征管主要是靠关系型契约和声誉机制来发挥其公司治理作用。
1.关系型契约
关系型契约是一种非正式的不完全契约,由契约关系的未来价值来维系。其实施主要是通过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的自我履约机制(如声誉效用机制、信任机制)来实现。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作为外部非正式治理机制的税收征管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传导机制之一就是关系型契约。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易受到关系型契约的约束。税收征管部门作为契约的一方,代表国家并凭借政治权力向企业强制征税,永远不会毁约。企业作为契约的另一方,一方面会被强制执行契约;另一方面因受到声誉机制、高额的违约成本等约束(若企业不履行契约,不仅声誉受损,而且会面临高额的违约成本),企业也会主动地实现自我履约。正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存在,税收征管才能发挥公司治理效应。
2.声誉机制
当前,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载体缺乏多样性,内容生动性不足,运行模式陈旧,载体应用亟待优化。教育仍以理论教学、主题讲座、主题日活动、书面媒体宣传等形式为主,载体的空间和时间覆盖有局限,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单向价值传输仍是主流,互动性不足,难以满足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微信公众号、直播互动、慕课等新兴载体与传统教育载体的融合有待改进和加强。互联网思维倡导的平台性参与尚未完全实现,网络教育平台与学生生活服务平台衔接不足,未充分发挥学生网络服务平台的流量优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实施税收征管,主要通过税务稽查活动对公司的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开展检查和监督。当发现公司存在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实施处罚。而这些负面消息很快会被公众所知晓,公司管理层或股东的违法行为也随之会被曝光,他们不仅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名誉也会严重受损,同时其未来的职业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经理层、股东和企业本身都很在意自身的声誉,为维护良好的声誉以及得到更好的职业发展,他们会约束自利行为,进而可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因此,声誉机制的存在可以弥补正式制度(如法律制度)的不足,促使税收征管更好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
1.税收征管能降低公司代理成本
上市公司的两类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性内容。税收征管具有治理作用,主要是指税务人员在进行税收征管工作时,会查阅和审核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降低财务报告有意或无意错报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控股股东掏空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起到抑制作用,进而降低两类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具体地来看,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规范公司的纳税行为,其税收征管力度越强,公司管理层的各项行为会受到更强的监督,这意味着管理层需要承担更大的成本去实施在职消费、资源转移等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在这种外部力量的监督下,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会受到抑制,进而可以降低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效应。类似地,加强税收征管,会提高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潜在行为成本,从而迫使大股东减少侵占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应地,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会降低,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2.税收征管可以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公司在做盈余管理决策时,需要权衡盈余管理的收益和成本,而所得税成本是一项重要的成本。企业可以通过非应税项目和应税项目两种方式向上操纵会计盈余。当通过非应税项目提高盈余时,虽然税收成本不一定增加,但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之间产生高额的差异。而高盈余、低税负的现象极易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注意,导致盈余管理行为更容易被发现,那么企业被罚款甚至被起诉和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当企业通过应税项目向上操纵盈余时,会导致所得税成本增加。因此,当企业决定是否通过非应税项目向上管理会计盈余时,需要权衡其可能带来的收益(与利用应税项目操纵盈余相比,减少的所得税成本)和可能产生的成本(因盈余管理行为更容易被税务部门发现而产生的额外罚款等损失)。
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力度越强,企业通过非应税项目操纵盈余被发现的概率也越高。这会促使企业倾向于利用应税项目操纵盈余,并导致企业所得税成本的增加。当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成本较高时,其盈余管理行为将受到抑制。即税收征管通过增加企业向上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来抑制其盈余管理行为。叶康涛、刘行利用2003—2008年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加大税收征管强度,能够增加公司实施向上盈余管理的成本,进而可以抑制公司恶性向上盈余管理行为,改善公司治理状况[8]。
3.税收征管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传统的税收观只关注税收征管对公司价值产生的消极影响,认为税收征管力度的增强,会增加公司的税负,从而减少公司的价值。新的税收治理观不仅考虑了税收征管对公司价值产生的消极影响,也考虑其带来的积极影响,即税收征管可以减少管理层对公司或股东实施的不利行为(如隐瞒应税收入、转移公司资源等),从而增加公司价值。可见,税收征管力度的增强,一方面会增加公司税额,并造成公司价值损失,另一方面通过抑制公司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增加公司的价值。因此,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表现为因公司税负增加而减少的公司价值与抑制管理层隐瞒应税收入、转移资源等机会主义行为而增加的公司价值之差。
1.改善税收征管的法制环境
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受到其法制环境的影响。在法制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税收征管人员容易产生寻租动机,实施税收腐败行为,导致税收征管难以有效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目前,我国存在着税收执法不严、税收征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偷税行为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此外,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补代罚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税收执法机关的形象。
为改善税收征管的法制环境,使税收征管更加到位,促使税收征管公司治理效应地有效提升。一方面应完善《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税法的权威性,削弱税收征管人员的寻租动机,防止他们以权谋私;另一方面,应注重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2.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税收征管在改善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外部监督作用。国家与税收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其中,国家是委托人,税务机关是代理人。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应重视税收征管本身。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诚信纳税激励机制。对纳税遵从度高的企业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在规定期限内享受免检待遇、给予纳税优惠等。同时,制定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配套的降级制度。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将他们评定为A、B、C这3个纳税信誉等级(A级为良好,B级为一般,C级为不良),并将评定结果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让那些依法纳税的企业从纳税行为中获得诚信的社会效益。此外,针对企业的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对A级纳税信誉等级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法定检查外,可免除当年税务检查;对B级纳税信誉等级的企业,免除部分税务检查;对C级纳税信誉等级的企业,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限制发票供应,取消当年纳税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等。
基于上文可知,税收征管能发挥公司治理效应主要是靠关系型契约、声誉机制等传导机制。税务人员依法实施税收征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管理层转移资源、隐瞒应税收入等机会主义行为和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不利行为,进而减少两类代理成本,对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税收征管通过增加企业向上操纵盈余的所得税成本来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从公司价值角度分析,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表现为因公司税负增加而减少的公司价值与抑制管理层隐瞒应税收入、转移资源等机会主义行为而增加的公司价值之差。可见,税收征管从很多方面对公司治理发挥作用。因此,处在转型经济中的企业应构建多维的公司治理机制,将税收征管作为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其公司治理作用。
[1]DESAI M A,DYCK A,ZINGALES L.Theft and taxes[J]. Journal ofFinancial Economics,2007,84(3):591.
[2]HAW IN-MU,HU BING BING,HWANG LEE-SEOK,et al.Ultimate Ownership,Income Management,and Legal and Extra-Legal Institution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4,42(2):423.
[3]MIRONOV M.Taxes theft and firm performance[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13,68(4):1441.
[4]曾亚敏,张俊生.税收征管能够发挥公司治理功用吗?[J].管理世界,2009(3):151.
[5]张斌,徐琳.税收制度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前沿探析与未来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2,34(5):75.
[6]江轩宇.税收征管、税收激进与股价崩盘风险[J].南开管理评论,2013,16(5):153.
[7]张玲,朱婷婷.税收征管、企业避税与企业投资效率[J].审计与经济究,2015(2):83.
[8]叶康涛,刘行.税收征管、所得税成本与盈余管理[J].管理世界,2011(5):140.
The Effect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n Corporate Governance:Their Transmission Mechanisms and Approaches
SHI Lumin
(FacultyofBusiness,LishuiUniversity,Lishui323000,Zhejiang)
In recent years,as an important informal governance mechanism,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with positive externalities has aroused wide concern from scholars due to the role it play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ainlyrelies on relational contract and reputational mechanism,and it plays the rol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by means of reducing the agent cost of companies and cutting down on earnings management behaviors.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emergence and transition of economic systems,so a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effect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n corporate governance,it is essential to improve the legal environment for tax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deepen the reformon the related administration systems.
tax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corporate governance;transmission mechanism
10.3969/j.issn.2095-3801.2017.03.009
F270
A
2095-3801(2017)03-0048-04
2017-02-10;
2017-03-03
施璐敏,女,浙江缙云人,助教,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