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卓越(浙江财经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8)
基于产业经济视角的物流服务信用监管的制约及对策
郑卓越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8)
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是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指出国内物流企业的失信现象越来越普遍、信用监管压力日益加大的现实,并从产业经济的视角,分析了物流服务信用监管中存在的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空间分布和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制约。根据这些制约因素,提出了完善物流服务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物流服务;信用监管;产业经济
近几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迅速,2015年全社会物流总额高达220万亿元,与5年前相比增长了70%左右,5年的年均可比增幅达到8.7%。在物流业规模总体不断扩张的同时,物流企业的失信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合同违约、拖延服务、企业信息虚造等现象时有发生。物流行业的信用缺失,不仅有损我国物流业形象,降低产业发展效率,还会对国家整体信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构建有效的物流服务信用监管机制势在必行。文本用产业经济的视角对我国物流服务信用监管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从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空间分布和产业发展政策四个方面,探讨当前我国物流服务信用监管方面存在的各种制约,并基于这些制约提出优化我国物流服务信用监管体系,增强物流服务信用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2.1 产业组织的视角:“多重”属性产业具有较强的信息不对称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产业之间融合发展程度的不断提升,物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出来,同时行业、政府和学术界对物流产业的概念定义也不断趋于一致。就目前大众普遍的观点来看,物流产业一方面拥有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物流服务的功能,具有独立性的服务产业特征;另一方面也扮演了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中介角色,从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内部管理来看,物流业又是一种从属于生产销售内部业务的非独立性产业。随着二三产融合不断加速和互联网技术不断普及,物流业的功能进一步扩大,通过物流业务不断渗透,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内部物流服务不断实现外部化,同时在整条供应链上不断趋于一体化,因此物流服务加速了经济利益的不断共享。
由此可以表明,物流产业是一种具有多元化复合功能的产业,其具有“多重”属性的产业形态。根据这种界定,物流业的一大重要属性特征便是“多重”属性。物流产业功能并不只是像仓储、拣选、中转、包装、运输、配送等功能的简单叠加,而是依托产业链形成相互关联,从而形成一个庞大、复杂的物流系统。根据这种属性,物流产业组织的活动也带有多重属性,既包括物流企业的活动,也包括企业物流的活动。
从产业组织视角来看,物流业作为一个具有“多重”属性的产业,其行业内部的活动也应从系统化的视角出发,从仓储、配送等基础环节拓展到采购、加工、包装、分销等多重环节,从而可以使物流产业相关组织铺满整个供应链。但是,因为在供应链上进行信息传递时难免会出现信息数据丢失的现象,于是信息不对称性就不可避免存在,因此源于物流服务各个环节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由于整个物流产业组织系统是多元复杂的系统,物流企业内部以及与生产、销售企业之间存在复杂的外包协作关系,在外包协作过程中很可能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信用上的风险。举个简单的例子,在物流产业组织运行过程中,物流企业一般都是依托代理人来办理各种事项,在这一过程中,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供了一种权利信用,代理人根据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而为委托人服务,并获得一定报酬。若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自行付运费,那么代理人便可占用一定的货物运杂费,于是代理人不仅享有权利信用,同时也享有了资金的信用,这便产生了更多的信用风险。物流企业组织若承担了物流服务的发起者和总承包人,很可能会选择分包的形式,将一部分物流业务甚至是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其他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这样一道道中介的存在就很可能会引发物流服务上的企业失约现象,从而提高了物流服务的信用风险,也提高了对物流服务信用监管的难度。
2.2 产业结构的视角:第三方物流服务带来了企业主体之间的信用博弈
从产业结构的视角来看,物流产业囊括了第三方物流业、物流系统业、物流基础业、企业自有物流业、物流技术服务业等。在物流产业结构中,第三方物流业相对而言是最复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包括了仓储型企业、运输型企业、配送型企业等。第三方物流企业是脱离生产型企业和销售企业而独立存在的企业。在物流渠道中,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与产品供应商之间签订合同,在一定的时限内为其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一些没有自有物流服务功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无疑为它们的对外商贸活动搭建了重要桥梁。
当前,第三方物流企业往往是物流服务信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我国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发展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无论是产业发展需求还是民生需求,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未实现自有物流服务供给的企业在决定通过第三方物流实现物品贸易之后,首先应该考虑的便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选择问题。选择合适的物流服务供应商,是物流服务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对于企业培育竞争优势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于是,生产者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形成博弈。部分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与产品供应商洽谈时依托自身信息优势而加大虚假宣传,夸大自身服务水平,诱导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产品供应商做出合作的决策。这使得很多企业在现实中没能选择合适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其结果则是因为合同要求过高而无法完全执行,造成了产品供应商的效率损失,影响了物流服务的信用。
另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活动中时常会选择自己承担部分物流业务,而将部分业务再次外包给其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选择信誉良好的物流分包商。一旦选择信誉度较低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将引来较大的物流服务信用风险,违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加大,不仅影响原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誉,更使产品供应商的利益受到影响。因此,第三方物流服务带来了企业主体之间的信用博弈,信息传递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对称问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违约失信导致整个物流服务的效率降低。如果不采取合理的信用监管方式,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3 产业空间分布的视角:网络化布局和属地监管之间存在矛盾
随着物流网络的不断发展,各种物流信息越来越复杂,企业对于物流网络信息化的需求越来越高,物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物流服务网络化发展得以实现,物流网络跨区域化发展得以实现,物流产业的信息流、资金流与商流之间的及时融合得以实现。网络技术成为物流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为物流服务提供了经济合理的方案。但是,物流产业的特征需要物流企业在不同的行政区域下设立网点,确保物流业务顺利完成。本世纪初,国家工商总局就推行了企业信用监管改革,以属地监管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措施,以提效增质为目的,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分类评价体系。从产业空间分布来看,物流企业并不是单纯的一个区域的物流企业,而是存在多个区域网点的企业,这导致网络一体化布局与属地监管之间存在了矛盾。由于推行属地化管理,一个地区的监管机构只对该地区的物流企业进行监管,而没有对外地的分支的监管权限,导致监管出现断链,难以完成监管。
2.4 产业发展政策视角:管理职能多头化,物流企业信息游离化
物流产业涉及运输、海关、税务、城管、经贸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使得物流产业的信息有理化,大量的物流产业发展政策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目前,物流产业由于缺乏主管部门,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不协调。一方面,产业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设置中都有相应的管理部门,该管理体系导致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出现交叉的现象,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协调。另一方面,物流产业设计多个部门分管,如水路、公路、河运由交通部门管理,航空运输由民航部门管理,仓储、流通加工、外销等都涉及不同的部门。管理职能多头化导致物流业缺乏统一的管理,各个部门的管理方式与管理体系都存在不同,因为管理机制体制的差异性,导致物流产业发展中出现了很多瓶颈,形成了多部门的多头管理状态,使得物流监管难度加大,监管水平难以提升。
部门管理、地方管理的差异性,导致我国物流产业在管理机制体系上的协调能力较差,物流管理职能多头化导致物流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监管,物流企业的信息也游离于各个部门之中,难以形成高效的、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游离于各个部门的信息也存在差异性,这也加大了物流产业的监管难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物流企业发展,健全我国物流产业信用监管体系,本文通过对物流产业的组织、结构、空间分布、发展政策进行分析,从产业经济学的视角提出提高我国物流服务信用监管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3.1 优化物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
物流服务的信用体系是以市场信用为基础产生的委托与代理的关系。物流服务信用涉及多个物流服务主体,存在多种复杂的协调机制、物权控制、资金结算等方面,尤其是存在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服务需求时,只有健全的物流服务信用体系,才能构建科学的物流服务监管机制。针对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的现况,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优化物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一是物流企业以客户为中心,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自觉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二是明确物流的产权,物流企业在合作中自觉保持较高的信用,从企业的长远利益考虑,杜绝出现投机主义与道德风险。三是政府应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包括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咨询公司等,实行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依法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信用中介的法律责任。
3.2 加强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
在传统的供应商关系中,物流企业通常不是视为合作伙伴,而是作为外部供应商的角色出现。受国际与国内竞争环境的双重压迫,企业需要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的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才能减少双方之间的博弈,走出“囚徒困境”。如GM与CTI物流企业合作,该物流企业不仅为GM提供物流服务,还为GM提供原材料。为了加强两个企业的合作,GM与CTI共享了大量的生产销售数据。共享信息数据不仅降低了物流交易成本,还降低了企业的信用风险。一方面,物流企业要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严格管理分包商。另一方面,物流企业要与保险公司合作,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避免由于巨大事故而出现高额的赔偿责任。
3.3 营造良好的物流服务信用氛围
物流企业的信用监管不仅要从自身的信用着手,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物流服务信用氛围。一个良好的信用氛围,不仅有助于提高物流企业的信用水平,还可以缓解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压力。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应为信用氛围营造作出一些努力,成立专门的信用监管机构,征集各个部门物流企业的信用状况,建立统一的信用系统,尽可能降低企业信息的不对称性。信息的公开化不仅降低了物流企业信用风险,也有利于对失信行为进行监管。完善我国信用法律法规,加强对物流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为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良性竞争有利于各个企业恪守诚信准则,促进物流服务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3.4 健全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
物流横跨多区域多行业,涉及诸多监管部门,必须健全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才能形成监管合力。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我国可设立专门的物流部门负责协调管理物流企业,综合协调物流服务的各个环节。由物流服务负责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贯彻落实现代物流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措施,对物流服务企业实施统一的监管政策,实现各个部门对现代物流的统一领导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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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Industrial Economy Perspective on Lim it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redit Supervision of Logistics Services
Zheng Zhuoyu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
In this paper, we first introduc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credit supervision practice of the domestic logistics enterprises andits inadequacy, th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ustrial economy, analyzed the limitation of the logistics service credit supervision system in term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industrial structure, industrial spatial distribution and industrial policy, etc., and at the end,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ogistics service supervision system..
logistics service; credit supervision; industrial economy
F252.1
A
1005-152X(2017)04-0055-04
2017-03-03
郑卓越,男,浙江温州人,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doi∶10.3969/j.issn.1005-152X.2017.0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