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帅
(商洛学院人文学院历史系,陕西商洛 726000)
众所周知,三省六部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为大唐盛世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并且在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三省六部制当中所蕴含的思想机制,对于现代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构依然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值得深入学习。
在中国历史上,唐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也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外交,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这对后世的影响是源远流长、深远持久的。对于唐代的政治体制进行分析的过程当中,三省六部制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其在唐代政治发展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当中,职责分工明确,三省主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这是国家的主要行政机构,而六部则指的是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对于国家基本运转予以负责。从运行机制来看,三省是命令传达的部门,六部则是执行机构,职能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相辅相成。一方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对于国家的社会稳定、社会有效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从职责上来看,中书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掌握行政大权。作为朝廷的政策文书草拟机构,中书省需要对于皇帝的旨意进行下达。门下省是唐代非常重要的文书审核机构,它的地位与中书省保持一致,隶属平等机构,主要负责的是文书审核,纠正得失。同时,门下省也是我国唐代主要的监察机构,对于皇帝的行为举止进行制约和监督,在客观上维护百姓的利益。在唐代之前,门下省的职能还具有最终决定权,在唐代的时候,为了能够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对于门下省的决定权予以废除。尚书省是朝廷最高行政事务管理机构,自唐太宗时期开始不再设有尚书令,而是以左右仆射长为尚书省,监督各个地方官府的执行情况。作为唐代最高的执行机关,尚书省是推广朝廷政策的关键机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三省是对于中央权力的划分,在皇帝和三省为核心的中央机构之下,又划分了六部,并隶属于尚书省,分别为吏部、礼部、户部、刑部、兵部、工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这些都是国家保持繁荣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1]。
从三省六部制度的权利分布上来看,体现出来了非常明显的分权制衡的思想。在三省当中,长官共同议事,由中书省进行诏书的起草,门下省负责批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三省之间互相制约平衡,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也减少了政策失误的概率。在唐代时期三省的长官都可以称为宰相,凡是涉及到军国大事的重要事宜都需要经过三省的审批,走三省的流程[2]。为了能够进一步划分三省职权,唐太宗还增设了宰相。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宰相专权,加强皇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集思广益。在贞观年间,唐太宗给予一些资历比较浅的官员,加以“参知政事”的名号,给予一些资格较老的官员,加以“平章事”或者是“同三品”的名号,继续参与宰相事务。这样一来,就能够使得三省六部制更加完善。此后的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沿袭了这一制度。三省六部制之下,对于相关的事宜,有着明确的分工,在无形之中提升了办事效率。也形成了比较严密的体系。
总的来看,三省六部在职权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其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的变革,也标志着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封建政治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成熟。
从运行机制上来看,唐代的三省六部制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决策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分离。作为一种伟大的创举,其在政治制度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从上文的阐述当中可以看出,在唐代,三省的长官并不是同一个人。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权力的垄断和权力的过于集中。在唐代所施行的集体宰相制度,使得社会多个阶层能够进入到决策领域当中,这与传统的政治壁垒有着一定的差异性,或者说其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陈旧的政治壁垒,使得更为新鲜的血液能够进入到社会的管理和决策层当中[3]。
至高的审议权力。在唐代门下省审议当中,弥补了很多决策上的失误。主要原因是门下省不受其他部门的管制,具有位高权重的特点。中国的三省权力和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异同。就前者而言,以唐代的三省权力为例,其主要强调的是决策审核和执行。而西方的三权分立当中,主要强调的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现象是因为中国采用人治社会这一传统,非常注重决策和审核,而不注重立法与司法。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推动了中国人治社会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类行政机构呈现出来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依旧存在着诸多环节有待于完善。比如说,中国行政机构比较冗杂,机构重复设置,使得内部职能的分工并不十分明确。再加上党政机关的界限不明晰,使得上下级职能界定不清晰,难免会存在上级机关部门可以凭借权力随意的收权放权,这种行为一旦产生往往会带来比较严重的责任问题。同时,由于机构的重复设置,导致部门的办事效率表现得差强人意,在很多时候,会存在着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除此以外,我国的监督机制,有待于提升,为了能够更好的打击贪污腐败现象。对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应当放在重要层面重点推进。在这一过程当中,不妨借鉴古代的一些较好的经验[4]。
三省六部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唐代的时候,对于权力的分化和制衡予以了一定的重视。
对于不同部门的职能以及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制约,进行较好的处理,避免出现重合,或者是杂糅的地方。最大程度上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对于政府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规定应当予以认真执行,严格控制编制,严禁出现超编进人的现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严重者应当予以处罚。此外,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和财务预算组织人事管理协调机制,对于机构内部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从而最大程度上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对于相关行政机关而言,应当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法律授予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贪污腐败现象加大惩罚力度。
总的来说,从三省六部制当中不难看出,权力机构的监督和制约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唐代时期将三省六部制发展到一个顶峰状态。对于我国现代政治而言,不妨借鉴三省六部制当中的精髓思想,进一步完善政治体系,将社会繁荣和谐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
[1]张婧.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37):114.
[2]蔡澄.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制度缺陷及其变迁[J].青春岁月,2016(17):216-217.
[3]赵冬云,张晓芳,牛素珍.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设置及其发展[J].兰台世界,2014(18):16-17.
[4]刘宝恒.唐代三省六部制改革的成败及其启示——读《资治通鉴·唐纪》[J].机构与行政,2013(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