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研究

2017-03-11 15:29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公平总书记

王 洪 东

(岭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研究

王 洪 东

(岭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继承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传统,开辟了公平正义在当代中国认识和实践的新境界。具体表现在:把人民福祉摆在公平正义核心地位,对公平正义内涵的界定更加明晰和完善,凸显中国共产党在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责任与担当,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更加完善,以世界情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马克思;公平正义;依法治国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公平正义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的一个必须花大力气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开放,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2013—2016)

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平正义的重视绝不是从2013年才开始的,他在河北正定主政时在大街上摆桌子听取民意,在福建主政时帮助偏远山村农民摆脱贫困,在浙江主政时论述人生平等、职业无贵贱、公平与效率等都体现了他的公平正义主张。但是,我们发现,从2013到2016年,他阐述公平正义的场合越来越多,这些论述是他长期对公平正义思考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阐述公平正义的主要论点如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讲话,2013年2月23日);

——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讲话,2013年4月28日);

——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和教育机会更加公平(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活动视频贺词,2013年9月25日);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2013年11月12日);

——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和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是改革的根本目的(二〇一四年新年贺词,2013年12月31日);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和核心价值追求。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讲话,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

——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中法建交五十周年大会讲话,2014年3月27日);

——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社会公正(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3日);

——提出共享发展理念,注重解决公平正义问题、注重机会公平(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29日);

——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讲话,2015年10月12日);

——促进包容性发展。现在世界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7左右,超过了公认的0.6“危险线”。减少不平等和不平衡,各国共享世界经济增长成果(中国杭州G20峰会开幕辞,2016年9月4日)。

二、论述坚持了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指出:“正义是判断法律、社会制度和人类行为的最高理性标准”[1]13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他强调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批,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信力缺失,社会公正就会失去最后的防线,社会和谐也难以保障。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是包括司法领域在内的具体制度缺位和错位引起,这些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

同时,马克思更进一步认为,从根本上决定社会的并不是政治法律制度等上层建筑,而是生产方式。法律和权利概念都取决于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并为其服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对劳动的剥削从根本上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趋势,并不是偶尔发生的不公平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观点,他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不同发展水平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认识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诉求也会不同”①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用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标准机械套在中国当前阶段和用西方的公平正义观为标准都是错误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当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当前的生产方式决定的。相应地,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是公平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方式决定的。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的讲话中指出:“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①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的讲话。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公平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这也是马克思判断一种制度是否正义的标准。一种行为或制度如果是由生产方式自然产生的,那么这种行为或制度就是正义的,反之,则是不正义的。今天公平地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正义的基本观点,同时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违背这一原理提供的教训。

三、论述继承了党致力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一贯主张

中国共产党的近百年历史,就是一部领导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历史。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新制度,为人民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特别是建立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实现公平正义奠定了物质基础。在后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初步探索时,毛泽东明确地既反对平均主义,又反对过分悬殊。他强调在制定和执行制度和计划时,必须有利于强大和富裕。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

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追求公平正义的程度更深,范围更广。邓小平尤其主张机会均等,反对干部搞官僚特权,主张教育公平,因为他认识到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与职业、收入、社会地位呈正比关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社会个体的发展前提。他还主张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把这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分配上,邓小平主张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反对平均主义。他虽然主张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同时强调应该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邓小平还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加以概括。邓小平还从民主、制度和法制等方面推进政治上的公平正义。

江泽民和胡锦涛分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探索如何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了对公平正义的认识,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观点,又继承了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公平正义的传统,在很多方面保持了一致性和连续性。但是,习近平总书记把公平正义在当前中国的实践和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四、论述开辟了公平正义在中国实践和认识的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和公平正义在当前中国的实践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把人民的福祉摆在公平正义的核心地位

为谁的公平正义,这是一个立场问题。在人类历史上,每一个时代的公平正义都有其服务的对象。奴隶社会的法律和制度为维护奴隶主的公平正义服务;封建社会的法律和制度为维护地主的公平正义服务;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和制度是为维护资本家的公平正义服务的。从根本上讲,这是由各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什么是‘公平(正义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定今天的分配是‘公平(正义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正义的)’分配吗?”[2]210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是维护资产者服务的。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并存,都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公平的分配制度应该是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必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这同样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方式决定的。

的确,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公平正义的论述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不论是谈教育还是依法治国,是新年贺词还是在全国劳模座谈会讲话,是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讲话还是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上的讲话,是国内会议讲话还是国际会议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都明确提出我们要实现的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公平正义。譬如,他把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能否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能否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作为改革是否有意义以及改革能否持续的标准;把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以此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是否需要改革以及改革的重点,等等。

(二)更加明晰和丰富了公平正义的内涵

长期以来,在公平正义的认识上主要集中在公平正义的价值和意义以及通过建立基本制度和法律保障公平正义,而对公平正义的内涵缺乏清晰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明晰和丰富了公平正义的内涵,他以公平正义促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内涵涵盖教育、收入分配、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同时还包括机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等发展方面。他主张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全球治理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规则民主化、法治化,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包容性发展。

(三)凸显党员干部在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责任与担当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领导和带领人民实现好和维护好公平正义责无旁贷,这就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两个要求。

第一,党员干部自己要带头维护好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自己带头违背公平正义,如何能够服众。一些党员干部滥用权力,搞特权和腐败,社会影响很坏。腐败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一些学者研究表明,腐败扩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为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打击腐败力度,更重要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预防腐败,提出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方面出台更加严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一方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领导干部成为公平正义的执行者和主持者。因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权力,拥有决定、裁定、制定政策的主导权,权力运行涉及多方的利益,权力的执行公平与否,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这就需要以正当程序组成制度笼子,以保证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实现程序公平和社会正义。

第二,党员干部自己要有能力实现和维护好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第二层含义。为此,他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就指出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他要求在党的领导下,要构建这样一种国家治理体系:政府主导的权力使用要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要畅通;法治效能在公平正义前提下实现最大化;不同层次、不同阶层的公民权利要平等。

(四)更加重视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公平正义的实现最根本要靠制度来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公平正义只能是一种空洞的、苍白无力的道德义愤。只有制度上的正义才是根本上的正义。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重视制度对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意义,他要求:“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当前教育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司法体制、城乡二元体制和垄断都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对于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必须废除。这些环节也是改革的重点。”[3]382

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法治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法律制度。任何人都应该遵守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公民应该遵守,党员干部更应该模范遵守。一些党员干部手握权力,甚至手握重权,如果权力不当运用,对公平正义产生很大消极影响。当前,社会上的“没有天理”、“没有王法”等说法,其中一部分就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滥用手中权力。公平正义是一种公共品,社会对它的期望和评价很高。党员干部本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提供者和维护者。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说:“把权力装进笼子”[4]76,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先后制定完善党内法规50多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都体现了从严治党。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必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党员干部成为公平正义的生产者和维护者,而不只是消费者,更不能成为公平正义的破坏者和践踏者。

(五)从中国视野到国际视野的世界情怀

马克思曾号召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当前,具有现实紧迫性的是国家之间的公平正义不能得到很好维护,威胁公平正义的国际因素仍然存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和最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不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而是发达国家。根据美国中情局世界概况数据,2014年美国GDP几乎占整个世界GDP的23.32%,中国13.9%,日本6.18%,德国5.17%。广大发展中国家总体占比很低。近200个不发达国家占整个世界GDP的比重仅为8.8%。中国并未因自身发展较快就认为世界经济发展是均衡的、平等的。全世界经济发展如此不平等,一个重要原因是发达国家主导的不合理国际经济政治旧秩序依然存在,公正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尚未建立,一些破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行为仍然存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决议得不到贯彻执行,其权威得不到维护。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参考文献:

[1]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3]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4]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陈尚真)

A Study on the Important Exposition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by Xi Jinping

WANG Hongdong
(School of Marxism,Lingnan Normal University,Zhanjiang,Guangdong 524048,China)

Xi Jinping's important standpoint on fairness and justice(hereinafter refers to"discourse") insists on the basic standpoint and basic view of Marxist justice and justice;inherited the tradi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mmitted to achieving fairness and justice;opens up a fair and just in contemporary China And the new realm of practice.It is manifested in:putting people's well-being at the core of fairness and justice,clarifying and perfecting the connotation of fairness and justice,and highlighting the perfection and perfection of the CCP's responsibility and support in realizing and maintaining fairness and justice,promoting and realizing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great world feelings as well.

Xi Jinping;Marx;fair and justice;the rule of law

A81

A

1006-4702(2017)04-0006-06

2017-05-29

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课(MYZX201622)。

王洪东,男,岭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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