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帆 李 琼室
○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
近几年来,在湖北省林业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宜昌市林业统计工作按照真实、全面、准确的要求,坚持“五注重”,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大统计工作力度,助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
1.注重统计基础工作
林业统计是我国重要的部门统计之一,是林业建设和发展的综合反映,是林业管理与决策的主要信息来源。林业统计工作是关系林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工作,要确保统计信息的质量,必须重视统计信息的采集。加强林业统计的基础工作。一是采集基础数据。林业统计数据采集可分为外部采集和内部采集,一方面林业产业情况主要从当地统计和旅游等部门获取部分数据,实现数据共享,达到林业部门统计的数据与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一致;另一方面,在系统内部,涉及自然保护区、从业人数、生态建设与保护情况等统计数据,将统计报表发给业务科室收集,作为市局汇审的依据。二是将规模以上林产品加工企业纳入统计名录。为了摸清全市涉林企业的产值情况,市局主动和统计部门沟通协商,将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涉林企业名单和市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再将2000万元以上的林产品加工企业纳入工业企业统计名录。三是突出重点指标。为了全面真实反映林业经济工作的全貌,市局对近几年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从全市占比较大的几项重点经济指标入手,主动找统计局和旅游局获取近几年全市茶叶、柑桔、涉林企业、森林旅游业的产值情况,通过将获取的外部数据和各县市上报的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核对,查找原因,对漏报或少报的指标分析后填报,确保统计数据完整性。
2.注重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林业统计办法。近年来,市局根据《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和《省林业厅 省统计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与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宜昌市林业经济统计办法(试行)》(宜林文[2013]51号),进一步明确林业经济统计的范围、内容和工作方法,建立了林业统计协调机制和数据上报制度。二是制定《宜昌市林业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评价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市林业统计工作,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评价办法,从报表报送情况、数据质量情况、数据分析情况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4个方面进行统计评价。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强化林业统计数据分析和利用,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促进林业统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制定《宜昌市林业综合统计报表数据核对任务分解表》。林业综合统计涉及社会林业、城市林业、林业经济、林业科技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具有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由于会审任务繁重,市局建立了由计资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的责任体系。制定下发了《宜昌市林业综合统计报表数据核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月报和年报的每一张报表的数据核对任务分解到每个业务科室,如产业科负责林业产业统计数据审核,造林科负责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统计数据审核,天保办负责天保二期工程的相关数据审核,野保科负责陆生野生动物和湿地产业数据审核,计资科审核汇总上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落实统计数据会审制度。
3.注重会审方式创新
过去各县市区统计人员将统计报表发给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填报后交统计人员审核汇总上报市局计资科,计资科将汇总的林业产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报表发送给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各业务科室审核后交计资科反馈各县市区计资股,计资股再反馈县市区业务科室核对修改,修改后发给县计资股再上报市局计资科,这种审核方式至少要经过二上二下才能完成。为了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市局创新会审方式,按照统计报表数据核对任务分解到每个业务科室,由县市区将相关统计报表数据直接发给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核对无误后由县业务科室传给县统计人员汇总上报,由横向审核改为纵向审核,减少中间环节,力争一次上报成功。
4.注重协调配合
针对林业大统计的行业特点,一方面加强系统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林业单位密切配合,另一方面着力加强与统计、旅游等职能部门协调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切实做到部门信息交流共享,实现林业部门统计的数据与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并轨。
5.注重业务培训
市局经常组织各县市区统计人员参加全省林业统计培训,并开展相互交流。通过培训,统计人员明确了统计的范围和内容,充分理解了各项指标和统计口径,掌握了统计软件的运用,增强了统计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