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莉
(贵州师范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贵阳550018)
文化生态学视域下乡村聚落生成与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姚莉
(贵州师范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贵阳550018)
基于文化生态学理论,对聚落生成与发展中基础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探讨,剖析乡村聚落生成与发展的文化生态特性,进而探析贵州乡村聚落发展的影响因素及文化生态学机理。研究认为:聚落的生成和发展受到特定“时空”文化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阶段的影响因素不同。乡村聚落在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文化生态系统双重作用下动态发展,现阶段文化环境因素起主导作用,并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方面作用于乡村聚落的发展。乡村聚落系统会反作用于自然生态系统,是揭示人地关系以及监测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状态的重要途径。以期通过研究,对预测和引导乡村聚落良性发展,缓和乡村地域人地矛盾提供参考。
乡村聚落;文化生态学;影响因素
我国学者对乡村聚落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早期主要从地理学、生态学、建筑学、民族学及考古学等学科领域展开研究,内容主要围绕景观类型、空间分布、空间结构、分布规律、特征等方面。后期多偏向于综合型研究,并形成了多个具体研究领域。涉及乡村聚落的演变及发展趋势研究;乡村景观的感知及评价研究;乡村聚落景观的生态及文化保护研究;乡村聚落景观的规划研究等方面。诸多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视角与内容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实用性较强,但零散的案例式研究也限制了研究成果的理论深度和学科意义,使研究对规律性、基础性的问题缺乏关注。目前,对于乡村聚落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应加强对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拓展学科研究视角,这既有利于继续推进学科领域的多元研究思路与范式,又有利于针对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本文基于文化生态学理论来研究乡村聚落,希望突破以往的研究视角,从文化生态角度探析在城镇化、信息化、乡村旅游等现代文明潮流下乡村聚落发展的基本规律,认知乡村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和状态,这对预测乡村聚落发展方向、引导聚落环境良性发展,缓和乡村地域人地矛盾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文化生态学是一门将生态学的方法运用于文化学研究的新兴交叉学科,是研究人类文化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与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J.H.斯图尔德在《文化变迁理论》中提出(李贺楠,2006),该理论阐述了文化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认为文化与环境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生发展的。它的基本内涵包括了“生态”,“文化”,“生态与文化的相互关系与作用”三大方面。首先,“生态”是文化生态学基本内涵之一,泛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及其相互之间、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其次,“文化”是一种社会和历史现象,是人类在长期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所形成的产物,由物质层面的文化和精神层面的文化两部分组成,且两者是相辅相成和相互决定的。文化生态学认为,文化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中诸多复杂的变量共同作用的产物,它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心理文化三个基本层次。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受到自然环境中地形地貌、气候、区位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受到社会环境如社会观念、习惯、社区背景等社会要素的影响,这两方面是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土壤。再次,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关注文化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阐释了文化适应环境、环境影响文化的动态、辩证关系。人类是一定环境系统中的一部分,既属于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物圈,也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个文化圈,生物圈与文化圈之间彼此作用与影响,形成共生关系,从而促使人类以及文化的生成与发展,并在不同的情境下形成不同的文化形态与范式。
聚落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本能的打上自然和文化双重烙印,即聚落作为一个自发形成的第一个人类社会文化产物,它的形成、发展、形态与结构受到诸多自然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管彦波,2001)。因而,聚落兼备“文化”与“生态”双重属性,是“文化”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
首先,从乡村聚落的本质属性来看,它是人类在适应自然的过程中需求生存与发展的产物,具有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人是一切文化产生的内在动力与根源,聚落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也是人类创造文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这些文化作为一种精神意志指导人类改造环境,促使聚落的发展与演变。所以聚落既是人类适应生存环境所创造的人类文化现象,也是一个包含了丰富人类文明的载体。
其次,对乡村聚落环境的选择与改造反映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聚落空间的选址看,由于乡村地域自然生态环境复杂多样,人们生活与生产受自然环境和条件限制,而对于生存、安全与发展的需求以及寻求最佳生存空间又是人作为生物的本能反应,因而“择优选址”是乡村居民选择生活空间的基本原则。人们对聚居空间的选择不仅考虑要有满足其基本生存和安全的自然条件,还要考虑其他资源环境和可供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生态系统,以使人地关系长期协调稳定的发展。所以,自然环境和条件是影响聚落地理空间生成的重要条件、关键因素和基础前提。贵州山地乡村聚落空间分布广、空间层次鲜明、建筑的营造形式多样等特点就充分体现了乡村居民选择、适应、改造、利用环境的主观能动性。贵州诸多深藏于大山的少数民族聚落,既反映了对于生存环境的适应,又反映了人类对于大自然赋予的防御文化意义,这是乡村人类聚居文化属性的客观表现。
最后,乡村聚落的变迁受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的影响。乡村聚落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动态发展的文化生态系统,它是乡村生态系统中人地关系及社会文化的重要表现,它的发展与变化一方面体现了乡村系统中的“人与地”关系(包括乡村人口规模、生产力水平、自然生态环境容量等方面),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包括社会关系、文化及价值观念、制度等方面)。
首先,从聚落的产生看,构成人类聚居的核心主体是人。人属于乡村生态环境系统中生命体系的一部分,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种共生关系并形成一个相应的生物文化层。从聚落产生的本质来看,人类基于生存与发展本能地选择、资源的利用以及社会关系的反应,聚落因人类的创造而显现出“生物性”,即它同样有着萌芽、产生、发展、成熟、衰退、消亡的生命周期。从聚落的传承看,它要得到时间上的延续与地域上的传播都必须要通过具有生物特性的人来实现,而人的价值和观念的形成受环境的影响较大,并且将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所以聚落也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动态承继与发展,随着人类社会的存在而存在,灭亡而消失,聚落的这种生命特征是生态属性表现。
其次,从聚落地理空间的形成看,聚落在地理区域上的拓展其实质上反映了在特定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生产力水平状况下,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不断寻求聚落空间的物资供需平衡。聚落空间形态上的变化反映了人类为了实现资源整合与人地协调而对生存空间的不断选择和对生活生产空间的不断调整与规划,由此而耦合成人类聚落生态系统,并基于此构建成不同的聚落文化形态和模式。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一个生物体在自然界中生存体现出共生性,它需要生态系统中不同的有机体或子系统之间利用生存条件和资源条件共存共生,并通过调整或创造与自然环境相适应以求得自身的生存(李贺楠,2006)。乡村聚落的发展正是人类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本能体现。
最后,聚落的形成受自然环境的支撑与制约。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该系统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干预着人类的意识与行为,因此“自然生态环境”在客观上制约了“人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进而通过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影响着聚落的形成与发展。同时人的价值和观念的形成受环境的影响较大并且将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所以聚落也将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动态发展,具体通过聚落空间形态及聚落文化等形式体现出来。
乡村聚落在乡村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文化生态系统双重作用下动态发展,但随着当代经济、信息、科技、生产力水平的快速发展与提高,特别是伴随城市化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聚落演变的方式逐渐由自然渐进型向外力助推型转变,这反映了现阶段乡村文化生态系统中自然环境的影响因素减弱,而文化环境因素对乡村聚落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现象。文化环境因素又具体通过物质文化环境、精神文化环境以及制度文化环境三个方面作用于乡村聚落,影响乡村聚落的发展方向与速度。
物质文化是指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及其所表现的文化,包括建筑营造条件、经济与物质要素(生活方式、交通、通讯、生产工具)等等,构成了聚落发展的重要条件。
首先,乡村聚落受自然营造条件的影响并通过建造行为反作用于自然环境,促使聚落与环境协调统一。如贵州山区地形多样,不同地貌环境的聚落营造条件(地形、坡度、光照、通风、降雨)和资源条件的差异性制约着聚落的空间布局与拓展。受地形限制,山地乡村聚落往往集中于山麓、河谷、台地等适合人类生活和生产的区域,空间上呈现出山间以点状分布、盆地以团状分布、河谷地区以线状分布,山谷至山顶层次分明的聚落景观形态。受资源限制,山地乡村聚落往往就地取材,营建风格多样的聚落建筑景观,如贵州苗族的吊脚楼、布依族的石板房、侗族木制鼓楼与风雨桥等,既利用了自然本土资源,又融入了各自民族文化要素,使得乡村聚落景观成为地域和民族的独特性标志,体现了山地乡村聚落因地制宜、施法自然、融于自然的营造理念。
其次,经济要素通过对交通、制度、人口、生产力、文化等因素的作用直接与间接地影响农村聚落分布、聚落功能结构和空间组织的构建,逐渐推动传统聚落的发展和演变。乡村聚落发展与演变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过程。经济因素是乡村产业结构、交通、基础设施、精神文化建设的主要动力,也是促使乡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改变的主要因素,由于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对聚落功能的诉求不同,必然不断调整聚落的功能及结构以实现符合人类社会需求的目的,这是乡村聚落景观多样化且不断演变与发展的基础动力。例如,在乡村经济发展缓慢阶段,生产力决定了乡村聚落的空间布局及功能分区,此时生产方式与耕作半径是影响村民聚落选址的主要因素,并因此形成以生产资料为核心、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聚居区域。贵州山区的行政村所辖的自然村寨规模小,但范围广、数量多就是这一现象的客观表现。但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变和生产水平的提高,诸多村落突破传统营建束缚,形成的布局格局或构建新村,使得聚落分布更加集中和规则化。
根据文化生态学理论,自然环境对人的社会化影响最直接的是价值理念,它直接影响着文化承载者们的价值取向,从而影响他们在聚落建造过程中的判断和取舍,同时也通过聚落的建造而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和形成新的环境条件(伍家平,1992)。聚落“精神文化”环境包括人类及其道德、伦理、宗教、风俗、理念及社会关系等方面,他们长期交织于聚落建设、发展、整合的全过程中,形成较为稳定的作用机制,由此产生聚落营建的一般规律及原则。精神文化在乡村文化生态系统中表现最为突出,通过价值观、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等影响村民行为方式,促进或改变乡村聚落景观形态。例如“宗族”理念,它是传统社会内部团结与凝聚的纽带与根基,宗族促使聚落形成与发展、影响民族信仰与实体文化景观的形成,并通过聚集效应影响村寨空间结构的布局与空间秩序的建立,例如在贵州黔东南、铜仁地区的苗族与侗族社会,宗族理念对聚落的形成产生就有明显的影响,村民多以宗族、家族做纽带联系在一起,单一姓氏村寨和以一姓为主兼有其他姓氏的村寨较多,而多姓同住的村寨较少,这是宗族理念影响聚落形成与发展的典型证据,其原因就是宗族理念和礼制思想强化了家族集体意识,增强了族人的凝聚力和居住空间的聚集,乡村诸多传统村落之所以历经几百年的风雨仍继续发展与传承,其实质是通过内在精神价值维系的统聚落文化与环境之间保持着一定的协调性及稳定关系。同时,价值观念往往决定行为方式,“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思想观念的转变导致了乡村地域社会观念、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等的诸多改变,村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致使聚落在空间结构、内容、形式及功能上的变化,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乡村聚落的再发展过程”(汝军红和杨昌鸣,2008)。通过贵州乡村聚落的调查发现,随着现代文明的渗入,村民的价值观和思想意识发生了很大转变,如在住宅选址时会打破传统的宗族或风水观念,而更加关注被选区域区位优势,聚落在新的向心力作用下形成了新的拓展模式,这种变化反映出旧的吸引要素和传统文化影响力正在逐步地降低,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生态系统中社会影响因素处于主导地位的结果。
制度是聚落演变的外部条件,是连接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纽带。制度文化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民间礼仪俗规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准则等内容,它是人类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制度文化在协调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保证社会的凝聚力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制度文化对乡村聚落演变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民间俗规,一方面是国家政策因素。如民间俗规,它是制度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充斥在村民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制约和规范着村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并促使传统聚落及其文化遵循一定的发展轨迹,间接或直接的影响聚落的构建与发展。比如贵州地区侗族“侗款”,它是侗族古老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是以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的部落与部落、村寨与村寨、社区与社区之间通过盟誓与约法而建立起来的带有区域行政与军事防御性质的联盟。以这种制度为纽带形成了具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若干小寨和大寨,形成具有某一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聚落景观,例如著名的贵州省榕江七十二侗寨。此外,政策因素是目前影响乡村聚落景观形态演变的直接力量,通过宅基地使用制度,土地利用政策、生态移民政策、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乡村旅游规划及其他管理规定等对农村建设、生产、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规范及引导,而影响乡村聚落空间分布、组织结构、规模、容量、景观格调及外部环境等,可以说政策因素直接干预和加速了乡村聚落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方向。
(1)聚落的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不断博弈,最终实现协调与平衡的过程。一方面,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该系统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影响着人类的意识与行为,因此自然生态环境在客观条件上“制约”了人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再而通过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和文化制度影响着聚落的形成与发展。另一方面,文化环境的改变也将反作用于自然,通过对自然环境的不断改造来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实质上这种改造过程既是人地关系的发展过程,也是聚落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再者,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文化环境因素和自然环境因素对聚落发展的影响力不同,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的社会阶段,自然环境因素对人类聚落发展的影响起到主导作用,但在生产力先进,经济发达的社会阶段则是文化环境因素对聚落发展的影响起到主导作用。
(2)乡村聚落的生成与发展是文化与环境内部各因素之间,文化与环境各因素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促使文化生态的发展的结果。乡村聚落的演变必然将通过对当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的影响引起聚落原有生态环境的改变,良性的人地关系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重视乡村传统聚落所在的整体生态特征与变化状况,预测乡村聚落环境面临的稳定性因素和危害性因素,这对于乡村聚落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等实践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管彦波.2001.影响西南民族聚落的各种社会文化因素[J].贵州民族研究,21(86):94-99.
李贺楠.2006.中国古代农村聚落区域分布与形态变迁规律性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8-31.
伍家平.1992.论民族聚落地理特征形成的文化影响与文化聚落类型[J].地理研究,11(03):50-57.
汝军红,杨昌鸣.2008.共生建构和谐:新农村建设中传统聚落的保护与更新——以辽宁绥中长城聚落小河口为例[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03):79-84.
Study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Settlements in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Ecology
YAO Li
(School of Geography and Tourism,Guizhou Normal College,Guiyang 550018,China)
ract:Based on the theory of cultural ecology,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basic and regularity problems on the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settlements,analyzes the cultural and ec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settlements,and probes into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cultural ecology mechanism of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ettlements in Guizhou.The research holds that: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ettlement is influenced by the specific“space-time”of 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nd the influence factors are different at different stages.The rural settlement develops dynamically under the dual ac⁃tion of the natural ecosystem and the social culture ecosystem,the cultural environment factor plays the leading role at present stage,and makes use of the material culture,the system culture,the spiritual culture three as⁃pects to the rural settlement development.Rural settlement system will be counterproductive to the natural eco⁃system,which is an important way to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land and to monitor the condi⁃tion of human habitation and natural environment.This study will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predicting and guiding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rural settlements and easing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 and land in rural areas.
rds:rural settlement;cultural ecology;influence factors
C912.82
A
1671-055X(2017)05-0011-05
10.16595/j.1671-055X.2017.05.003
2016-10-18
贵州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青年项目(14QN046);贵州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黔科合基础[2016]1516-4)。
姚莉(1985-),女,侗族,贵州玉屏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E-mail:7851409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