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会议决定,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大减税举措。包括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还包括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扶持创投企业及个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
该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物流业服务质量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共建共享、运行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物流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本土物流企业集团和知名物流服务品牌,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