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二拍”中的女性自我意识

2017-03-11 14:40耿英杰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048
名作欣赏 2017年9期
关键词:婚姻

⊙耿英杰[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北京 100048]

浅析“二拍”中的女性自我意识

⊙耿英杰[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北京 100048]

《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是明代文人凌濛初的两部话本小说,其中不少作品中塑造的女性形象表现出的自我意识尤为值得关注。“二拍”中的许多女性自主追求爱情和婚姻、向往男女平等且表现出了不逊于男性的不凡才智,这种自我意识的产生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密切相关。

凌濛初 “二拍” 女性 自我意识

话本小说在南宋和明清时期广泛流行,其中以冯梦龙的“三言”(“三言”为《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三部书的简称)和凌 初的“二拍”(“二拍”为《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两部书的简称)最为著名。其中收录的近二百篇作品对明末社会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的描写,其中不少作品中反映出的女性自我意识尤为值得注意。笔者试以“二拍”为例,浅析其作品中反映出的女性自我意识。

一、对爱情婚姻自主的追求

《礼记·婚义》有云:“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可见婚姻并非个人情事,而是联系两姓、繁衍子嗣的家族事务。《诗经·齐风·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孟子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贼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姻一直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导,受到等级制度的严格控制,男女双方在婚姻中并没有自主选择权。在封建社会,男性的行动不受限制,有更多遇见心仪女子的机会,而对女性来说,只能身锁深闺,任父母和媒人安排其婚姻。

而“二拍”很多作品中的女性,都大胆地冲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藩篱束缚,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初刻拍案惊奇》(后简称《初刻》)卷二十九《通闺闼坚心灯火 闹囹圄捷报旗铃》中的张幼谦和罗惜惜,同日所生,同窗读书,青梅竹马。后两人不能相见后互传书信,吐露衷肠。两家约定等幼谦中科名后便成婚姻,后来罗家将惜惜另许人家,罗惜惜私下对丫头道:“我与张官人同日同窗,谁不说是天生一对?我两个自小情如姊妹,谊等夫妻。今日却叫我嫁着别人,这怎使得?不如早寻个死路,倒得干净!”罗惜惜约张幼谦夜晚私会被父母撞破,罗家将幼谦扭送官府,张幼谦在狱中时传来高中的消息,经过官府调节,罗张二家喜结连理。《二刻拍案惊奇》(后简称《二刻》)卷六《李将军错认舅 刘氏女诡从夫》中的刘翠翠和金定从小一起读书,互相倾心。翠翠十六岁时家里要将她许聘人家,翠翠说:“西家金定,与我同年。前日同学堂读书时,心里已许下了他。今若不依我,我只是死了,决不去嫁别人的!”后来两人结为夫妻,恩爱有加。战乱中翠翠被李将军所劫掠,自此夫妻分散。金定历经艰难险阻,在李将军府上以兄妹的名义与翠翠相认,可无力解救,后两人相思成病,先后死去。《二刻》卷九《莽郎儿惊散新莺燕梅香认合玉蟾蜍》中凤来仪和杨素梅彼此有意,通过诗词传情并约定夜晚相会,却被窦氏兄弟无意破坏,随后两人失散。两家各定亲事,到后来却发现两家竟然就是彼此所要成亲之人,最终喜结连理。其中杨素梅作为大家闺秀面对自己心仪的对象时虽然心存犹疑,却“又时常打发龙香,只以采花为名,到花园中探听他来踪去迹”,在素梅担心书生日后会见异思迁时,龙香劝她当面一会,于是素梅决定:“难得今夜是十五日团圆之夜,约他到书房相会便了。”自此,素梅迈出了主动追求爱情的第一步。以上作品中的女性已经具备了反抗封建礼教的意识,她们不惜以死相逼来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们自觉追求个性解放和婚姻自主,将“情”作为婚姻的前提条件。在封建社会,女子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家庭的极小范围内,在失去社会地位的同时,“嫁人”几乎成了女性生活的全部内容。千百年来,封建包办婚姻给广大女性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而要在婚姻中获得尊严和幸福,唯一可能的途径就是主动追求爱情,反抗“父母之命”。

“二拍”中的许多女性身份、地位、教养各不相同,但是她们面对封建婚姻的束缚,都敢于大胆反抗,追求自己所爱。凌 初在书中对敢于自主择偶的这些女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这表明封建道德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松动,以往的婚姻观念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渐渐觉醒,对于爱情和婚姻开始产生了自主意识。

二、对男女平等理想的向往

在中国的男权社会中,男子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女子主内,没有正当职业和经济来源,经济上的不独立进而造成了人格上的不独立,从而形成了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模式和观念,女性一直处在男性的压迫之下。《大戴礼》卷十三《本命》云:“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男子可以找各种理由抛弃女子,而女性却被要求“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班昭《女诫》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程颐云:“女不能自处,必从男。”在男权社会中,女人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男女之间的不对等关系在很多文学作品中也被屡屡揭示。

凌 初在《二刻》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人死了,女人再嫁,便道是失了节、玷了名、污了身子,是个行不得的事,万口訾议。及至男人家丧了妻子,却又凭他续弦再娶,置妾买婢,做出若干的勾当,把死的丢在脑后不提起了,并没人道他薄幸负心,做一场说话。就是生前房室之中,女人少有外情,便是老大的丑事,人世羞言。及到男人家撇了妻子,贪淫好色,宿娼养妓,无所不为,总有议论不是的,不为十分大害。所以女子愈加可怜,男人愈加放肆,这些也是伏不得女娘们心里的所在。”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经济发展,不同于传统农业经济的“男主内,女主外”的模式,商品经济的合作生产关系使得女性也有机会参加到生产活动中来,获得一定的经济地位,开始追求男女之间地位的平等。《二刻》卷六《李将军错认舅

刘氏女诡从夫》中王八郎夫妻婚姻的结束是双方的决定,并非男方的单方面决定。离婚之后妻子做些瓶罐生意,独自将女儿拉扯长大。正是相信自己能像男人一样谋生,王八郎之妻才有勇气表现出对婚姻的不满,有底气与丈夫决裂。《初刻》卷十六《张溜儿熟布迷魂局

陆蕙娘立决到头缘》中陆蕙娘面对丈夫的丑恶行径敢于与之决裂,另寻欢羡之人。上述作品中女性的行为充分显示了在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明代后期,女性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她们开始自主追求男女之间地位的平等,不再任由男性摆布,而是敢于与不幸的婚姻决绝,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三、“巾帼不让须眉”的才智表露

在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认知让女性少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更无施展才能的空间,她们的聪明才智被封建社会所压制扼杀。凌 初打破了这一传统认知,他在“二拍”中刻画了许多有才有智、智勇双全的女子,她们的才能不逊于男子,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认知,真正做到了“巾帼不让须眉”。

凌 初在《初刻》卷十九这样赞扬智勇的女子:“士或巾帼,女或弁冕。行不逾阈,谟能致远。睹彼英英,惭斯谫谫。”他将这样的女子分为五类:“有一种能文的女子……上可以并驾班、扬,下可以齐驱卢、骆。有一种能武的女子……智略可方韩、白,雄名可赛关、张。有一种善能识人的女子……俱另具法眼,物色尘埃。有一种报仇雪耻女子……俱中怀胆智,力歼强梁。又有一种稀奇作怪,女扮为男的女子……俱以权济变,善藏其用,窜身仕宦,既不被人识破,又能自保其身,多是男子汉未必做得来的,算是极巧极难的了。”凌 初所述的这五类女子在“二拍”中基本都有涉及,现分述如下。

第一类:能文的女子

《赵司户千里遗音 苏小涓一诗正果》中的名妓苏盼奴和妹妹苏小娟皆才貌双全,苏小娟回复赵院判的诗让赵院判感慨道:“既有风致,又带有诙谐玩世的意思。如此女子,岂可使溷于风尘之中?”于是帮助苏小娟脱了乐籍。又如《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中的严蕊“一应琴棋书画,歌舞管弦之类,无所不通。善能作诗词,多自家新造句子,词人推服”,以致“四方闻其大名,有少年子弟慕他的,不远千里,直到台州来求一识面”。女子的才情并不逊于男子,有时反而出于男子之上,可见在当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认知已经受到冲击了。

第二类:能武的女子

《同窗友认假作真 女秀才移花接木》中的闻俊卿身为女子,“风姿绝世,却是将门将种,自小习得一身武艺,最善骑射,直能百步穿杨。模样虽是娉婷,志气赛过男子”。当她父亲被人诬陷时,她亲自去京城替父伸冤,说道:“自古多称缇莹救父,以为美谈。她也是个女子。况且孩儿男妆已久,游庠已过,一向算在丈夫之列,有甚去不得?虽是路途遥远,孩儿弓矢可以防身。倘有什么人盘问,凭着胸中见识也支持得过,不足为虑。”这般见识和勇气,远在许多男子之上。到了京城,她托朋友疏通了官司,在回乡路途中遇歹人来袭,她吩咐道:“你们只管前走,我在此对付他。”搭弓射箭,射死歹人,安全还乡,最终救父亲出了狱。闻俊卿作为女子,精通武艺,机智勇敢,凭借胆识和才干营救了父亲,真可谓一代奇女子。

第三类:善能识人的女子

《张溜儿熟布迷魂局 陆蕙娘立决到头缘》中的陆蕙娘遇人不淑,本和张溜儿一起行骗,见了沈灿若颇为倾心,于是向他道出了骗局并表明自己的心志:“今见官人态度非凡,抑且志诚软款,心实欢羡。但恐相从奔走,或被他找着,无人护卫,反受其累。今君既交游满京邸,愿以微躯托之官人……此是妾身自媒以从官人,官人异日弗忘此情!”陆蕙娘帮助沈灿若逃出骗局,与之远走他乡,后来灿若金榜题名,选了知县,陆蕙娘也做了知县夫人,家族兴旺。又如《韩秀才乘乱聘娇妻 吴太守怜才主姻薄》入话中徐家小姐善于相人,对于公孙楚和公孙黑两个人,她看过后说:“公孙黑官职又高,面貌又美,只是带些杀气,他年决不善终。不如嫁了公孙楚,虽然小小有些折挫,久后可以长保富贵。”于是哥哥将其许了公孙楚,择日成婚已毕。面对公孙楚被定罪,贬官,徐小姐不以为意,安心等守,果然公孙楚最后被赦免,富贵至极,与徐小姐白头偕老,而公孙黑落得个罪有应得的下场。上述的女子善于识人是由于见多识广,不苟且于眼前利益,而能将眼光放长远,这也是女子聪明机智的鲜明体现,远不同于传统观念中对女子见识短浅的认识。

第四类:报仇雪耻的女子

《李公佐巧解梦中语 谢小娥智擒船上盗》中的谢小娥的父亲和丈夫被盗贼所杀,谢小娥侥幸逃生,到妙果寺内化作尼姑。父亲和丈夫托梦给她,用谜语道出凶手名字,后经李公佐解出谜底。谢小娥扮作男子在埠头寻访凶手,后来混入凶手申家做佣工,渐渐获得申兰信任,成为申兰“贴心贴腹之人”,伺机而动。另一方面结交邻近左右之人、豪壮之士,为将来复仇之事做准备。如此隐忍两年,一日小娥终于抓住机会灌醉申兰、申春二人,杀了申兰,活捉申春扭送官府,为父亲、丈夫报了仇。谢小娥的复仇过程是其坚定意志、真实性情的体现,她为了复仇“女扮男身,用尽心机,受尽苦楚,又能报仇,又能守志”,真是“一个绝奇女子”。

第五类:女扮为男的女子

《同窗友认假作真 女秀才移花接木》中的闻蜚娥“风姿绝世”,武艺高强,“他起初因见父亲是个武出身受那外人指目,只说是个武弁人家,必须得个子弟在黉门中出入,方能结交斯文士夫,不受人的欺侮……所以一向装作男子,到学堂读书……果然学得满腹文章,博通经史”。后来考中了秀才,“从此参将于官府往来,添了个帮手,有好些气色”,“内外大小却像忘记他是女儿一般的,凡事尽是他支持过去”。在父亲遭人诬陷时,她远赴千里替父伸冤,救父出狱,还自择夫婿。闻蜚娥自始至终都是男子打扮,做了许多当时女子无法做的事,可见当女子被赋予机会时,她们有着并不亚于男子的智勇和才干。

上述的五类女子具有不亚于男子的才智和胆识,她们的所作所为皆出于自我意愿,对于自己的命运有着掌控的意愿和能力,可以看出她们已经具有了女性的自我意识,这是在传统的封建观念中非常少见的。凌 初笔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女性形象,原因在于当时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王学左派思想的影响。

“二拍”中女性对于爱情婚姻的自主追求、对男女平等的向往以及才智的表露都是她们作为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表现。究其原因,明代中期以后,政治日益腐朽,吏治腐败,宦官专权,党争加剧。与此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的壮大使得思想文化开始活跃起来。王学的兴起,主张人欲的合理要求,追求人个性的发展,打破了程朱理学的僵化统治,对于人的觉醒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女性开始争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权利,并重新审视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自我意识开始觉醒。这种社会状况对于当时作家的思想观念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出现了一批肯定物欲和情欲、描写女性争取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的作品,凌 初的“二拍”就是这类作品的典型代表,其中的很多作品都反映了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

[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汉)郑玄注,(汉)郑玄笺.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汉)赵歧注,(宋)孙 疏.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明)凌 初.初刻拍案惊奇[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明)凌 初.二刻拍案惊奇[M].北京:中华书局,2009.

[6](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

[7](汉)班昭.女诫(两汉全书第十六册)[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

[8](宋)程颐.周易程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

作 者:耿英杰,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

编 辑:曹晓花 E-mail:erbantou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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