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视阈下的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7-03-10 23:58王常柱
岭南学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

王常柱

(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中国梦视阈下的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王常柱

(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个人主义作为西方世界的核心价值,具有明确的本质内涵和内涵的扩充逻辑。19世纪末,个人主义进入中国,随后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得到传播,随之形成了其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境遇与当代实存。这一事实,确证了个人主义与传统整体主义的内在冲突,也形成了中国社会对个人主义的特定理解。改革开放以来,个人主义成长为中国社会的重要思潮,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价值观挑战。在实现中国梦的大背景下,中国社会应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统辖个人主义,应对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挑战。

中国梦;个人主义;整体主义;历史境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多年前,沈湘平先生指出,个人主义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与社会行为中如此规模地存在,并在短期内还将如此规模、如此迅速地扩大,以至伦理学者们哀叹人们道德受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出现倒退,且似乎势不可挡。[1]今天,作为伦理学,我们虽然没有看到个人主义强大到势不可挡的地步,但却实实在在地感觉到它对实现中国梦、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冲击和影响。在实现中国梦背景下,正确应对个人主义的影响、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主义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个人主义的本质及其内涵扩充逻辑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作为思想意识是早已存在的,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却是直到1810年才由法国评论家西里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Tocqueville,1805—1859)在其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才首次提出的。之后,个人主义从经济伦理、政治思潮和道德观念等多个层面广泛地渗透于西方世界之中,以至于今日成为西方世界之价值信念和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

以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动下,实现了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质的飞越,而后起的美国也紧步欧洲后尘,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托克维尔在美国社会中所发现的个人主义,就是对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之价值观的最高形式的概括和总结。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个人主义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是与西方世界及其所奉行的资本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理解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理则应回到西方世界的基本共识。英国出版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基本代表了西方世界的基本共识,它认为个人主义就是“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作为一种哲学,个人主义包含一种价值体系,一种人性理论,一种对于某些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行为的总的态度”,进而在三个方面概述了个人主义的基本内容,即“一切价值均以人为中心,即一切价值都是由人体验的(但不一定是由人创造的)”,“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一切个人在某种意义上说道义上是平等的”[2]406。此外,西方主要网络媒体维基百科也基本表达了这种共识,它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道德价值的道德立场、政治哲学、思想、社会观”的价值体系,在这一价值体系中,个人主义者推动实现个人的目标和愿望,珍视独立性和自主性,倡导个人利益高于国家或群体利益,反对社会或者诸如政府之类机构干涉个人利益,认为个人主义是与极权主义或集体主义相对立的;此外,维基百科还认为,个人主义还关涉倾向于自我创造和体验,以与传统或大众的观点和行为相对立,因此也与人文主义哲学立场和伦理相联系。[3]

对于西方而言,个人主义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而是一种普遍认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方式,具有整体性和普遍性意义。在数百年的历史进程中,个人主义在西方社会生活各方面逐渐渗透,进而粗线条地表现为哲学上的人本主义、政治上的民主主义、经济上的自由主义以及文化上的要求个性独立的自我意识等层面的内容。[4]我们可以将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概括为四个维度:其一是价值思想维度。作为价值思想,个人主义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社会、国家和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在这个层面,个人主义就是自我中心论。依据这一价值导向,西方世界构建起其价值实践的基本逻辑和秩序,强调个人价值的重要性。其二是政治思想维度。作为一种政治思想,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性解放,反对国家、社会限制、干预个人。在这个层面,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紧密相连。西方世界的政治秩序就是依据个人主义的逻辑构建起政治秩序的,其选举制度、民意表达机制,就是这一政治思想的集中体现。其三是经济思想维度。作为一种经济思想,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私有财产制度,保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在这个层面,个人主义就是经济自由主义。西方世界的经济生活是以个人主义作为理念支撑的,其基本经济秩序也是个人主义的,即使近百年来西方世界也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其实质依然没有脱离其所坚持的个人主义。其四是艺术思想维度。作为一种艺术思想,个人主义在艺术创作上强调个人性、独特性,自我创造性。在这个层面,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近代以来的西方艺术,几乎时时处处都在强调、凸显个性,而这一事实也使得西方艺术成为个人主义的天堂,同时也为西方艺术推陈出新、屡获新意提供了坚实的内在动力。

上述内容表明,个人主义是一个整体性的价值观概念,其本质内涵重要表现为价值思想、政治思想、经济思想、艺术思想等四个维度。然而,应当明白,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西方社会的生存实际的逐渐增加而逐渐扩充形成的,因为个人主义作为思想意识,其产生的根源只能是人的生存实际。从逻辑的视角看,作为思想意识,个人主义首先指涉个人主体,是客观实在某一个具体的个人之头脑中的能动反映;其次,个人主义与具体个人主体的生存实际紧密相连,是个人主体经过对比、博弈所形成的、用以获取最大利益的价值信念;最后,个人主义获得普遍认可,成为西方世界的基本价值信念,进而成为西方世界构建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文化秩序的思想支撑。

遵循这一逻辑可知,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不是单纯的而是复合的,不是既定的而是发展的,而且它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层次的。概括而论,西方世界的个人主义应该具有如下四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个人主体因自身与外界的分别而形成的自我意识,二是个人主体基于生存需求所形成的利己意识,三是个人主体因发展需要而形成的利他意识,四是个人主体因政治需要而形成的民主意识。自我意识,来源于个人主体与他人(物)的分别关系,构成整个个人主义之本质内涵的扩充起点。没有这一起点,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的扩充也就无从谈起。利己意识,来源于个人主体与自身之外世界的价值关系,构成整个个人主义本质内涵扩充的价值起点。这个起点,是以个人为中心之个人主义价值体系的总支撑点。他人意识,来源于个人主体与社会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个人主体对社会价值的考虑与反思,以及其与他人相处的基本原则,构成整个个人主义本质内涵扩充的价值边界。民主意识,来源于个人主体与公共生活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个人主体对政治价值考虑与反思,构成了西方世界政治生活的基本规则。如此,依据这一逻辑,即可得出如下结论,即个人主义就是以人我分别为起点,基于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依据自己与他人、自己与自然、自己与社会的关系原理而确立起来的价值思想意识体系。

上述定义告诉我们,个人主义是一个思想意识体系,其本质内涵的扩充具有自身的逻辑。从这一逻辑出发,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如下两个结论:第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之中,西方世界的个人主义突显个人的欲望解放,凸显自我在价值关系中的中心地位,从而成为以强调个人利益为基本内容的个人主义。第二,西方世界的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中,逻辑地在经济理性的指导下努力去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5]248进而在价值观方面“最后沦为利己主义”。也就是说,西方世界的这种个人主义,在经济上强调利己,逻辑上必然走向一种极端的经济个人主义;在政治上强调自由,逻辑上必然反对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限制,走向无政府主义;在所有制方面,逻辑上必然主张生产资料私有制、个人产生神圣不可侵犯,与公有制截然对立,水火不容,走向私有主义;在艺术追求上,逻辑上必然强调标新立异、别出心裁,甚至以荒诞离奇以达到惊世骇俗之目的,走向强调独特性的个性主义。不仅如此,从这一逻辑出发,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西方社会崇拜的是个人主义式的英雄,非常推崇那些极具野心,通过个人奋斗白手起家而获成功的人”[6]的根本原因了。

上述逻辑审视,可以清晰地展现出西方世界个人主义走向极端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当然,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西方世界中的个人主义的本质内涵并没有沿着逻辑路线扩充至极端,而是在价值选择的干预下,从逻辑极端的可能走向了现实的异化。事实上,尽管存在着上述个人主义的各种极端形态的可能性,尽管存在着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基本矛盾,尽管存在着少数的不顾他人利益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但西方世界的个人主义没有彻底地走向极端,而是在激烈的社会博弈之中,凸显“他者”利益的重要性,形成了以“利他”为特点的温和个人主义。当然,应当明白,这里的“利他”是终极“利己”的,是以“利己”为目的的,是在终极利己前提下主体借助于实践理性而作出的价值优化。

二、个人主义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境遇与当代实存

20世纪初,个人主义进入中国,但由于与西方世界不同,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不是个人主义,而是“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相悖的,是立足于以他人、集体、国家为重的整体主义”[7],个人主义也由此开启了其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境遇。

从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看,整体主义价值观一脉相承、源远流长,以传统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伦理为表现形式,坚定地固化在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信念。然而,近代以来的数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使得中国社会对包括整体主义价值观在内的传统文化失去了信心,以至于许多先进分子于20世纪初掀起了新文化运动。在新文化运动中,以陈独秀、李大钊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提倡科学与民主,反对封建专制和旧的伦理道德,要求平等自由、个性解放,宣传个人主义。从历史的发展视角看,新文化运动传播个人主义,其目的并不是要用个人主义改造中国,而只是要以个人主义为武器冲击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因此这一阶段尽管真正开始传播个人主义,但也事实上简化了个人主义的整体性内容,以至于遮蔽了个人主义本质内涵的全貌。正因为这一点,当时许多人尽管高喊个人主义,但他们“并不了解什么是个人主义,大多数只是某种反传统反权威反既定秩序的情绪宣泄”[8]。更需指出,20世纪20年代后期始,由于列强侵略、军阀混战、国家危亡的紧张局面,中国社会尽管有胡适一类的学者依然积极倡导作为个人主义新形态的新自由主义,但整体上却放弃了个人主义价值观而依然坚持传统的整体主义,从而为唤起民族凝聚力以实现救亡图存之目的提供价值支撑。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整体主义升华为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也随之被看作是“与集体主义相对立,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不相容”[5]249的,被看作“是极端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1]。于是,个人主义成为自私自利的同义词。

上述内容表明,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中国社会的个人主义尽管曾在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青睐,但整体上却是备受批评和排斥的。20世纪70年代末,以邓小平为总设计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方面发展迅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勃勃生机。改革开放不仅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人们的思想变化,而于思想变化中,最能引起瞩目的则是个人主义的兴起。1980年5月,《中国青年》杂志发表了一封署名潘晓的来信即“人生的路啊,怎么越走越窄”。该事件迅速引起中国社会的长时间论争,其所凸显的“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个人主义思想成为当时整个社会论争的焦点。在激烈的论争之下,当时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乔木于1980年6月18日下午来到《中国青年》杂志社,对这一思想作出了宽容性肯定。他指出:“一个人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在法律上经济上是允许的。在工厂劳动,劳动得好,得了奖励,受了表扬,他也为社会增加了利益。他可以是一个善良的公民,他客观上是为了别人的,因为他做的不是坏事,不是损人的……对上述这种人不能耻笑,不能否定。”[9]此后不久,连续爆发了1983年精神污染的蔓延、1986年的学潮和1989年的政治风波等三次资产阶级自由化事件。资产阶级自由化严重威胁到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安全,中国社会予以坚决批判和还击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在批判和还击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同时,具有类似哲学基础的个人主义也受到牵连、遭受批判和指责,与之相随,中国社会对个人主义的批评也逐渐变得尖锐起来。不过,个人主义并没有因此在中国社会消失,而是呈现出其他的形态。比如,“在那个年代,虽然在观念的表层是不夹杂任何实际利益的理想价值观念占主导地位,但在社会生活中,却潜行着一条设法谋取个人利益的暗流”[10]。

个人主义的历史境遇,导致其在中国社会惹人注目的当代实存,即个人主义在中国社会中备受争议的实际存在状况。历史表明,改革开放,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实施,充分张扬了人民群众的个体主体性。与之相随,广大的人民群众开始重视自身的利益追求、自我实现、生活自由、意愿表达等,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出现了明显变化,个人主义明显地遭遇到既有批判又有辩护的当代实存。有学者批判说:“个人主义是一种认为行为目的只能为我、个人价值至高无上、从而把自我实现和个人自由奉为评价行为善恶的道德总原则的理论,它以人道主义为前提和基础,并得出了‘行为目的只能利己与个人价值至高无上’的与人道主义格格不入的结论”[11]。而其他学者则开始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个人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核心的个人主义,是那种兼顾社会利益和受法律制约的个人主义,即他们所谓的‘真正的个人主义’,而不是那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即利己主义”[12]。这一事实,使得个人主义成为了一种双面怪物,即一方面备受批判指责,另一方面又大行其道。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尽管集体主义价值观占据主流地位,但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个人主义日渐流行却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比如,自从房价飙升以来,以争夺房产为内容的家庭纷争屡创新高,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个人主义在中国社会的当代实存已是一个无可争辩的客观实在。从中国社会的基本态度看,个人主义的当代实存可以概括为一种矛盾的统一体,即一方面表现为批判和指责,另一方面表现为默许和接纳。前者是一以贯之的,而后者则是新兴的趋势,因而是值得概括的。从现今社会的态度看,后一趋势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其一,逐渐承认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原则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之。其二,逐渐承认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伦理信念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之。其三,逐渐承认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起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之。其四,逐渐承认个人主义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之。

上述分析表明,个人主义没有像其在西方世界那样得到全社会的响应和拥护,而是与中国传统的整体主义发生了诸多碰撞和矛盾,并没有依据其原有逻辑最大限度地实现内涵扩充。从这个层面看,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内涵扩充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层面,在政治、文化、艺术等方面扩充显得非常脆弱。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点,中国学者虽然在关于个人主义的价值实质方面得出正确的结论,但由于缺乏整体性和层次性的理解和把握,他们得出的某些认识或结论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独断性。有鉴于此,中国社会关于个人主义的批评与指责、支持与吹捧,似乎都具有自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因此在解决观点的冲突与纷争方面难以寻找到彼此认可的观点、立场和视角。为此,我们在“中国跨入市场经济的今天,有必要从源头上重新审视我们批判了几十年的个人主义,在重新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基础上寻找个人与社会的共在”[13]。

三、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梦视野

个人主义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力量,而个人主义的成长则成为中国社会的重大意识形态事件。面对这一事实,我们不得不深思:在实现中国梦背景下,如何认识和理解关于个人主义的冲突与纷争呢?在个人主义的影响下,如何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呢?

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对于个人主义的态度。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探索并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因此始终对个人主义有清醒的认识和警惕。改革开之后,尤其是在“六四学潮”的影响下,更是对个人主义保持了高度的警惕。1989年,邓小平清醒地认识个人主义问题的严重性,严肃指出:“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14]290。从之后的历史看,邓小平的思想得到了及时全面的贯彻执行。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项道德规范。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之后,经过5年的精心酝酿,中共中央在2012年召开的党的第十八大上,对意识形态建设方面作出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三个倡导”。这些努力,一方面显示了中国社会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社会对于个人主义意识形态事件的积极回应。

上述分析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价值体系始终是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此外,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将“中国梦”确定为中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两个百年目标”,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价值追求,而在实现中国梦的宏大背景下,倡导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个人,同样是这一对立的延续和发展。

鉴于上述事实,我们必须明确:中国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社会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有中国梦的视野。所谓中国梦视野,就是围绕实现中国梦这一发展目标去培育和弘扬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个人主义。从这个意义看,厘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主义的根本不同,是反对个人主义、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前提。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秩序的价值起点建立在整体之上,因此与坚持个人价值起点的个人主义形成鲜明对立。从意识的反作用看,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是构建社会秩序的价值起点。集体主义是以社会为本位构建社会秩序的,而在这个秩序之中,社会集体利益优先于人利益;与此不同,个人主义则是以个人为本位构建社会秩序的,而在这个秩序之中,个人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集体主义构建社会秩序,其与个人主义的本然对立是确定无疑的。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个人的利益实现体现在整利益的实现之上,因此与坚持个人利益优先的个人主义形成鲜明对立。在利益方面,集体主义从来不否定个人利益,个人主义也不否定集体利益,二者的本然对立在于对利益实现机制的安排上。集体主义坚持个人主义服从集体利益,个人主义则坚持集体利益服从个人利益。从这一层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管极其重视个人利益,但其集体主义的立场必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主义,从而与个人主义形成本质对立。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定继续坚持集体主义立场,将社会的长远利益表现在根本目的之上,因此与坚持追求当下幸福的个人主义形成鲜明对立。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均不否定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也不否定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但它们在长远利益的归宿上是本质对立的。集体主义将长远利益落脚于整体,而个人主义在将长远利益落脚于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辩证统一,并将长远利益落脚于集体、民族、国家之上,从而与个人主义形成本质对立。

个人主义形成本质对立形成了如下事实: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看,个人主义是一切从个人出发,把个人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上,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错误思想;当然,从个人主义价值立场出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切从集体出发,把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只顾集体、不顾个人的错误思想。由此可知,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差异,不在于它们关于利益的内容,而在于它们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即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哪一个居于最优先的位置。我们知道,从价值追求看,中国梦包含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三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包含国家层面、社会、公民三个层面。从这一逻辑看,在中国梦视野下,我们反对个人主义、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根本任务就是依据集体主义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就是要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自觉地使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因此,我们倡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具有中国梦的视野,应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主义的关系。为此,在中国梦视阈下,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做好如下三点:

首先,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他”性质,以排他性质警惕个人主义的排他性质。一种价值观,在其本质上总是具有自己的排他性的,总是有与其他价值观相排斥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这一点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例外。因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关系,就必须重视这种排他性。长期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一些人大力宣扬个人主义,并宣称个人主义是一种普世价值,其直接目的就是淡化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排他性,进而在中国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我们必须清楚,“任何价值观都是一定时期、一定范围或一定社会制度内的普适性价值,而不是适用于一切时期和一切社会制度的普世价值”[15],在今天的价值观论争之中,必须学会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他性质,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他性质警惕个人主义的排他性质。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坚定我们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其次,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地位,以核心地位引领个人主义的从属地位。在整个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于核心地位。对于“核心”,可以从关系和功能两个方面来解释,从关系方面说,“核心”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整个社会价值观主要部分的性质。这一意义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有否定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但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从功能方面说,“核心”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存在的各种价值观整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从上述两种解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对多种不同甚至相互矛盾、冲突的价值观进行整合甚至融合的价值观”[16],就是一种在中国社会中居于核心地位并整合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根本价值观。与此核心地位相比较,个人主义无疑处于从属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也必须以其核心地位引领个人主义,使个人主义的从属地位服从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地位。

最后,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体”本位,以集体本位统辖个人主义的个人本位。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历来存在着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集体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个人依赖于社会而存在,个人离开社会则无法生存,因而社会对于个人更具本原性;而个人主义则从社会构成方面立论,认为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社会的存在依赖于个人的存在,因而认为个人对于社会更具本原性。从其本原性立场出发,集体主义坚持集体本位,而个人主义则坚持个人本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制度相关联,坚持集体主义,坚持社会对于个人的本原性地位,强调个人对于社会的依赖性,同时它倡导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理念则又显示出其对于个人之重要性的强调。对个人及其利益的重视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集体主义的立场上,充分发挥其整合功能,积极包容整合个人主义的合情、合理、合适、合法的内容,以其集体本位对个人主义的个人本位实施有效统辖。

四、结束语

在价值多元的时代,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价值观的核心,它的倡导和培育总是和该社会的发展目标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在中国共产党的争取领导下,中华民族经过改革开放,通过中国特色主义道路,获得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最佳良机。中国梦的整体主义性质,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的核心价值观也必然是整体主义的。因此,中国社会在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选择是明晰和确定的: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定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个人主义,尤其要反对那种极端的个人主义。所以,必须清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集体主义,绝不会允许个人主义成为其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当然,面对个人主义冲击和影响,中国社会应当也必须做出自己的坚守与调适:在实现中国梦大背景下,一以贯之地坚守集体主义,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统辖温和个人主义,拒斥极端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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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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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7462(2017)04-0040-07

10.13977/j.cnki.lnxk.2017.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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