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搏驰
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与风险研究
——以P2P网络借贷模式为例
◎宋搏驰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P2P网络借贷逐渐成为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重要途径。P2P网络借贷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商业模式,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P2P网络借贷模式的特点,分析了P2P网络借贷存在的风险,对如何降低P2P网络借贷风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监管建议。
P2P网络借贷 借贷风险 监管建议
P2P网络借贷是指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向他人提供借贷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借贷模式的新型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风险,采用合理的方法规避风险,找出符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方法尤为重要。
1.线上自由模式。所谓线上自由模式是指没有担保和中介,这种P2P网络借贷模式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拍拍贷”。拍拍贷主要借鉴了美国Prosper的竞拍模式,运作模式属于“拍卖模式”,也就是在合法范围内,利率的决定因素是借款人和竞标人供需市场。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平台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审核社会化和会员等级制,衡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是否愿意主动还款,使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二是要求借款人分月还本付息,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降低风险。
2.线下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是一种比较新颖的P2P网络借贷模式,主要特点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不需要直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而是由P2P平台的法人代表以平台名义放贷给借款人,从而获取债权,之后通过将债权组合成不同的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的方式完成交易。这种借贷模式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平台是“宜信”,在贷款期间,如果贷款超过了约定的日期,投资人的投资资金和利息由宜信承担。正因为如此,宜信通过对借款人制定严格的审核制度来降低平台赔付风险,并且建立投资人风险保障机制,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风险资金采用银行账户专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现独立运作。
3.结合模式。人人贷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典型,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线上融资,线下审核,两者相互独立。借贷人在贷款时,需要将房产或其他财产进行抵押,从而获取贷款。人人贷在具体运行期间,为了实现对风险的控制,不仅构建了个人信用风险评估系统,同时也制定了本金保障计划,建立了“风险备用金账户”,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虽然P2P网络借贷具有很多优点,给投资者和融资者带来便利,提高了社会效率,但是其中存在的风险更值得关注。
1.政策风险。近两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迅猛增长,相关法律规定模糊,许多平台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律监管。然而,一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将导致许多企业关闭重新整治,一些平台会因资金不足造成破产,甚至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风险事件。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征信风险和违约风险。征信风险是由于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从而无法作出正确、客观的信用评价带来的风险;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借款人的经济、道德等因素导致贷款到期未还,或者P2P平台被迫关闭带来的风险。一旦大规模的借款人违约,平台因失去资金来源而造成金融恐慌,后果十分严重。
3.操作风险。目前普遍存在的操作风险有以下三种:一是P2P网络借贷的借款方和贷款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双方没有直接的联系,从而间接为非法集资行为提供了渠道。二是许多资信不好的企业不能通过传统的筹资方式获取资金,因此利用P2P网络借贷获得资金,当获得资金的企业资金流出现问题时,很可能无法偿还贷款,导致投资者的到期投资无法提现。三是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向借款方和贷款方收取中间费用的方式盈利,为了追求获利,而放宽放贷的条件,进而加大资金回流风险。
4.市场风险。P2P网络借贷市场主要存在两种风险:一是同业竞争风险。近几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飞速发展,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平台将经营模式转变为具有担保业务的经营模式,对投资者承诺保障资金或者利息,这种经营模式会因杠杆不合理而产生经营风险。二是金融创新风险。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新型投资工具,这些新型工具的产生必然会加大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风险。
5.合规风险。当前,P2P网络借贷存在选择业务不真实、透明度不高、资金流向不清晰、不能确保所投入资金投入相应的标的等问题。针对频繁出现问题的P2P网络贷款平台综合界定为以下三种风险,即理财-资金池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庞氏骗局。
1.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为降低P2P网络借贷行业政策风险,一方面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如明确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地位、明确P2P网络借贷的审核办法和借贷方基本信息保护方法;另一方面要兼顾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法律法规不能禁锢网络借贷的创新发展。
2.完善信用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对于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增加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数量,为P2P网络借贷提供更多可以使用的信用评级数据。二是可以将中国人民银行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推广到全国,供全国P2P网络借贷参与者查询。三是制定严格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构建统一信用共享体制,对合规P2P网络借贷平台共享征信系统。
3.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信息披露是为了让出资方了解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因此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状况进行披露。二是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披露。监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标准,要求平台公示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综合情况,以及定期公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情况。行业自律主要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遵守相关行业规则;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对内部的自我规范也应加以重视。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行业自律:一是加强与独立的审计部门、资产托管中心、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二是成立互联网金融的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合理的行业标准。
4.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内容。为了防范P2P网络借贷市场风险的发生,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相关部门(银监会、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作用,有针对性的确立监管主体,以及对应的监管内容。二是监管范围应覆盖P2P网络借贷的所有环节,包括资金从投资人到平台,从平台到借款人。三是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有明确的监管主体有针对性的防范和解决问题。
5.建立独立平台风险管理体系。P2P网络借贷与传统金融中介有很多不同,但在风险管理方面可以借鉴银行等金融机构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一是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建立一个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体系。二是对各个地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实行统一的风险管理,逐层降低平台风险。三是通过制定风险指标实现24小时监控,对于重要指标重点监控,比如资金流向、借贷利率等。
综上,本文以P2P网络借贷模式为例,探讨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和存在的风险,试图为P2P网络借贷构建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管建议,但对这一重大问题只是浅显分析,有待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作者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司 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