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对策建议

2017-03-10 02:50杨生明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广州510663
理论观察 2017年8期
关键词:交融民族团结少数民族

杨生明(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广州510663)

促进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对策建议

杨生明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广州510663)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党中央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科学论断,全面把握我国民族发展的本质规律,鲜明昭示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趋势。本文从强化感情纽带、深化物质支持与净化维稳态势等三个方面进行思考,以和谐共居、互帮共学、团结共事及幸福共乐等四个维度提出促进新形势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对策建议。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策建议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1〕是党中央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科学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2〕更是为新疆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巩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提供了行动指南。

新疆特殊的区位境域、特有的战略位置与特定的地缘政治,决定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且事关祖国统一、边防巩固、国家安全,更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区情的复杂变化,必须从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新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分析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遵循“既不能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也不能无视民族共性放弃引导”〔3〕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筑牢民族团结这一发展进步的基石,力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拉近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距离,凝聚“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强大力量,形成“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4〕的良好格局。

一、促进新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前提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指各民族间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的一种状态,它从相识、相动、相认三个层面形成了民族的互动关系。其中,交往是基础方式,交流是内容拓展,交融是本质要求,三者层层递进、不可分割、不能替代。

维吾尔族有句谚语:“离了众人会迷路,团结才能见光明。”要想过上幸福生活,要想社会不断进步,惟有各族群众不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相扶相携、亲如一家,才能使民族团结更加深入人心,才能激发出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正能量。因此,全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必须筑牢民族团结这一发展进步的基石,找准各民族情感的共鸣点、各民族心理的契合点、各民族利益的结合点,始终把党的民族政策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各民族生产生活之中。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新疆多民族的区情,根据新疆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与新疆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四)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他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与健康等素质。

(五)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二、促进新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对策

(一)强化感情纽带: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强化国家文化认知,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增进各民族对国家疆域和地理文化的认同,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意识,强化国家象征符号的宣传与教育,增进各族人民对国家的认同。一是要增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建构中华民族认同,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培育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调控民族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在文化认同中从多元走向一体。二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宣传教育,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全面认识中华文化,树立科学的文化选择观,切实寻找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实现中华文化与时俱进。加大宣传力度,保持中华文化自尊、自信和自强,把中华文化渗透到各类学校的文化教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教学中。三是要以现代文化引领,解决多元文化共存共荣问题。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扎实做好现代文化落地工作,成为各族群众自觉行动。

(二)深化物质支持:加强经济协作,实现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贸、民贸、财政税收、扶贫开发、西部开发、产业扶持、区域经济等相关政策与配套措施。加大人才、资金和科技投入,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助推其参与经济建设大局,并在同各民族的经济互动中逐步缩小差距,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一是要加快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区开放、开发。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帮助打通与其他民族进行经济互动的动脉。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给予优惠政策安排,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进行投资,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二是要持续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发达地区向少数民族聚居区转让技术、支援设备、输入资金,为支援者提供良好的场所和原料、人文资源及充足劳力,通过深化对口支援与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

(三)净化维稳态势:有效抵御渗透,营造共享和谐氛围。完善反渗透工作预案。清醒认识敌对势力渗透的恶意性及危害性,正确区别各民族正常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与民族工作领域的反渗透活动。坚持法治观念,注重法律应用,正确处理民族文化交流与依法行政治理事务的关系。注意把握尺度,做好事前干预,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一是要创新民族事务部门工作机制。增设专门机构、负责人员和专项资金,充实力量、完善设施,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要发挥爱国社团作用。重点扶持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社团,充分发挥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统战工作,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增强在本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团结,抵御渗透。

三、促进新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建议

“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作为新疆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的主题,即以和谐共居为前提、互帮共学为基础、团结共事为核心,达到幸福共乐的目的,让各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根连根、心连心的命运共同体。

(一)在和谐共居中,力促交往交流交融。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地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一是要把握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从群众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环节抓起,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引导各族群众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促进各族群众在平等基础上相互尊重,在理解上相互包容,在愉悦中相互欣赏,在进步中相互学习,在需要时给予无私帮助,在友好相处中不断增进感情,构筑各民族的温馨家园。

(二)在互帮共学中,力促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途径,加强双语学习,汉族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学习普通话,以促进汉族和少数民族交流与交融。特别要鼓励各族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双语,为更加深入地交往交流交融打下良好基础,深入开展相互间的学习、共进。一是要推进有条件的中小学实行民汉合校、混班教学与混合住宿,把民族团结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手拉手、心贴心、交朋友,从小培养珍惜爱护民族团结的感情,建立水乳交融的民族关系。二是要统筹推动新疆与内地、南疆与北疆、兵团与地方的各民族间人员的交流。有针对性地推广大学生赴内地培养模式、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自愿赴内地务工、经商和居住,有序扩大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拓宽新疆少数民族与内地交流渠道。

(三)在团结共事中,力促交往交流交融。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共事氛围,促进各族人民在共同生产和工作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一是各族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的立场上、站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站在各民族共同利益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表率。民汉干部要混搭共事,工作中勤商量、多沟通,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二是各族群众要相互感恩,相互包容,相互欣赏,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学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四)在幸福共乐中,力促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用更加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法创新,切实解决好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是要建好惠民工程,用好文化阵地,做到文化活动常常有,让群众当主角,走到台前,自娱自乐。提升文化惠民产品创作水平,采取“送文化下乡”等形式,为各族群众送去快乐、送去吉祥,让群众共享文化成果。二是要以现代文化对冲极端思想,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活动中,在活动中收获快乐。发挥“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平台作用,使其成为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四个认同”的载体。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长期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在时代前进的征程中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随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越来越多,“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5〕

〔1〕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 2014-09-30,(A01).

〔2〕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30,(A01).

〔3〕姚彤,李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N〕.新疆日报,2015-05-09,(A01).

〔4〕人民评论员: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新疆工作——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疆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N〕.人民日报,2014-06-02,(A01).

〔5〕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30,(A01).

〔责任编辑:张港〕

D618

A

1009—2234(2017)08—0075—03

2017—08—02

杨生明(1968—),男,新疆呼图壁人,在职研究生,高级讲师,专业研究方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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