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银霞
摘 要:因机组运行用油的损耗,需要混油和补油,只有做到正确恰当的混油和补油,才能保证油质持续使用,但在运行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根据混油和补油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中常用的几种油种,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对这些常见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处理方法,使得更加正确得当的混油和补油,来达到油质使用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关键词:机组设备;混油;补油
中图分类号:TE6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1-0199-01
1 混油和补油的原因
随着机组容量越来越大,运行时间越来越长,所有主机和辅机的用油成为一种消耗品,用油量越来越大,因此补油和混油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混油和补油的具体原因有如下:
(1)机组的不断运转引起油量的消耗,造成油箱油位下降需补油。
(2)定期试验的取样。虽然取样量不大,但为了取得有足够代表性的油样,需放出一定量的油样方可取样,长期放油取样会降低油位需补油。
(3)当机组出现漏水、漏汽等情况时,油箱底部出现大量沉积水,需放水直至放出油样为止所带出的油量。进水严重时,油质乳化,滤油处理过程中造成油量损耗需补油。
(4)机组大小修后,从油箱里倒油、滤油造成油量损耗需补油。
2 混油和补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忽略混油前期工作,直接补油。维护人员不做任何混油试验,不经过化验人员的允许直接加新油,如果运行油质量较差,加入新油,不仅改善不了运行油指标,而且使加入的新油受到污染,最终导致系统内用油质量下降或油质性能恶化的后果。系统中补油和混油是一项严谨的工作,维护人员在补油之前应通知化验人员做混油试验,待混油试验合格方可补混油。
(2)不同牌号的汽轮机油不能混用。在相关规程或监督导则中规定:不同牌号的运行油原则上不宜混用,如果必须混用需按照实际比例混油,测试其粘度,合格后考虑做其他试验,不符合要求不能混合使用。随着机组容量越来越大,对用油质量和要求越来越高,相混合的不论是新油还是运行中的油都应该是同一牌号,且是同一油源,这样既能延长用油的使用寿命,而且在机组长时间运行的状态下油的性能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各项质量指标也不会迅速变化。再者采购油品非常便捷,能够及时采购到所需油品,无需将不同牌号的油品进行混合。
(3)通过加入新油来改善现有运行油质的质量指标。有些油质劣化使化学成分发生了变化,加入新油后,质量指标改善只是暂时的,运行一段时间后,还会出现一项或多项指标不合格,因此加入新油来改善油质质量是不可取的。
3 处理方法
混油和补油并不只是简单的把两种油混到一起,混合不当会引起油的各项指标不合格,引起破坏润滑性能引起轴承磨损、调速特性、油质劣化等问题,威胁机组的安全运行。因此在混油和补油之前根据不同的油种需要做不同的混油试验。
3.1 混油试验前提条件
补油前必须按DL/T429.7先进行混合油样的油泥析出试验(DL/T429.7油泥析出测定),无油泥析出方可允许混油。所有的发电设备需要补油时,必须做混油试验。混合使用的油,混合前其质量均必须检验合格。被混双方应质量良好,性能指标符合运行油或新油指标。试验时,油样的混合比與实际使用的比例相同。
3.2 混油试验
电厂中常用的油有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抗燃油,它们的混油试验都是有区别的。
3.2.1 相同处
参与相混的运行油和补进的油,混合前其各项质量标准必须经检验合格。需要补油时,应补加与原设备中油的规格牌号相同的油。使用同一牌号油进行补油,就保证了其运行特性基本不变。当运行油接近极限值或不合格时,不允许用补充新油的办法改善油质或提高油质合格率,不合格的油应进行处理或更换。当运行油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下降到接近运行油的标准极限控制指标时,如补加同一牌号的新油或接近新油标准的运行油,须先做混油的油泥析出试验,无沉淀物方可混用。
3.2.2 不同处
(1)变压器油:运行中电气设备由于各种原因,使设备充油量不足而需要补充加入另外的油时,涉及混油的技术条件是最严的。如果运行油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合格,应进行净化或再生后再考虑混油。同牌号新油只要指标合格,可以任意比例相混。不同牌号新油与未老化运行油相混,应做凝点试验,确定是否能用。不同牌号新油与已老化接近运行油指标的油相混,除做凝点试验外,还应做油泥析出试验,两者均合格方可使用。要求被混双方添加同一种抗氧化剂或一方不含或双方均不含。当运行油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接近GB/T7597的极限值时,尤其是酸值、水溶性酸、界面张力等反映油品老化性能的指标已接近运行油标准的极限值时,补油时应进行混油试验。进口或来源不明的油与运行油相混时,应预先进行各油样及混样的老化试验,混油质量不低于运行油质量时方可混用;若参与混样全是新油,老化试验后其混油质量不低于质量最差的一种。
(2)汽轮机油:由于新油与已老化的运行油对油泥的溶解度不同,可能导致油泥在油中析出。因此,补油前必须预先进行混油的油泥析出试验,合格后方可补加。试验时,油样的混合比应与实际使用的比例相同。如果运行油的混合比是未知的,则油样采用1:1比例混合。进口或来源不明的油,须与不同牌号的油混合时,应先进行各种油及混油的粘度试验,若合格再进行各种油及混油的老化试验,老化后混油质量不低于单一油中质量最差的一种,方可混用。
(3)抗燃油:抗燃油与矿物油有本质的区别,严禁混合使用。
4 结语
目前,在保障机组的安全运行方面,油质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面,对用油质量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只有做到正确恰当的混油和补油,才能更好的发挥油质的可利用性和长久使用性。同时,也会减少因油质不合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减轻维护人员和油务化验员的工作量。
参考文献:
[1]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油务员[Z].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145-146.
[2]《火力发电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委会编.电厂化学设备运行[Z].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