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莲
身份证号:430424198412038224
试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其模式
林海莲
身份证号:430424198412038224
农村污水治理作为新时期农村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在促进农村经济协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农村污水处理的模式类型以及BOT建设模式的适用性分析、自主建设模式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农村污水处理;模式;设施建设;政府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却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是目前的首要任务。但是目前我国在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农村污水处理中各项技术还不够成熟,这严重地制约着我国新型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的主要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分散式处理模式。分散式处理模式指的是分区来对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区域污水单独处理。而在对污水处理过程中往往会选择中小型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该处理模式最大的优点是管理方便,布局灵活、简单,水质有所保障等,主要适用于地形条件复杂、相对分散的村户以及污水不易集中等区域。
(2)集中式处理模式。指的是在村庄内建立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再将村民们产生的污水集中起来并做统一处理。采取该方式对污水进行处理的优点是具有运行安全可靠、占用面积小、出书水质好、抗冲击能力强等。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村庄规模大、布局比较密集以及经济条件好以及旅游业发达的村镇。
(3)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模式。指的是村民产生的各种污水由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收集,再将收集的污水一并流入就近的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在利用城镇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附近建有市政污水管网,并且还需要能够符合接入高程的要求。
2.1自主建设模式
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资金来源单一因素的限制,所以在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自主建设模式。而该模式主要是由农村集体经营组织或者是由政府机关组建并对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进行筹集,另外,还要负责对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施工、设计、监理、勘察等工作的执行,严格把控资金的流向,从而保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能够更加高效的建设完工。在自主建设模式环境下,资金作为整个模式的重中之重,其来源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即:
(1)农村集体组织投资。农民在农村集体组织的基础条件之下作为污水处理直接的受益者,因此必须要承担污水处理投资的义务与责任,这主要从以下方面体现:第一,污水经过处理以后可以实现循环利用。第二污水经过处理以后可以给村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非常大的改变,也进一步的提升了村民们的生活质量。
在一些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上已经实现农村集体组织投资的事实,在污水处理相关设施建设完成之后,农村集体组织可以自己独立运营,也可以实现污水处理收费制,并作为污水处理项目的收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力度,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村已经凭借当地的特色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前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而这种自主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所有的几种方式中表现得更加具有适用性。
(2)政策性银行贷款投资。由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收益性决定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形式,综合所有的实际情况,选择政策性银行贷款投资形式最为合适,这种资金来源的方式优势是可以减少农村地方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的压力并且可以快速的获取资金,从而可以更好更快的建设。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是需要额外支付政策性银行贷款的借款利息,对污水处理设施经营主体和运营能力有一定要求。
(3)政府专项资金投资。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可以获取资金外,还可以由政府拨付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村民们筹资资金的压力,而政府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了小型水利设施、扶贫资金、公益性设施补助资金以及水土保持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而公益性设施补助资金是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最主要来源方式,而这种资金来源方式目前最为适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2 PPP建设模式与BOT建设模式之间的对比分析
BOT采用项目投资公司资金自筹的模式,项目运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行财务自给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能够减少大量的风险,也大大缓解了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BOT是公共基础设施进入公平竞争的独特方式之一。BOT模式下的特许经营协议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管理的协议,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是决定项目能够获取稳定现金流,实现资本价值最大化的关键。
PPP模式和传统的BOT模式相比更加有优势具体表现在风险分配合理化、效率高、融资成功的机率大等;另外,政府部门也不会完全散失项目的控制实权。
(1)投资模式。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国际上一些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而在农村建立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而言都是由当地的环保企业或者是一些大型的环保企业组织建设并且这些企业拥有控股地位,以便后期的操作管理。BOT模式和PPP模式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PPP模式中政府可以以后期补偿的方式或者是租赁前期建设使用权对于专营公司占股,从而获得参与管理和收益。
(2)建设模式。与BOT模式相同之处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内容比较具体,其设计方案的确定、处理工艺的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直接确定,由于专营公司具有一定设计、施工能力,因此,在农村污水处理建设中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时,专营公司都可直接参与甚至独立完成整个项目。这样的好处是:不存在任何中间环节,减少在设计、施工、安装之间产生的扯皮现象,施工进度更快,项目完成更彻底。不同之处在于,政府对于土建施工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费并最终以出让使用权的方式出让给专营公司或者完全由专营公司进行建设,但可在协议中注明补偿的方式,给予专营公司风险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 。
综上所述,在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并因地制宜的采取最为科学、合理处理方式,另外在处理工艺上应该综合农村污水的水质情况以及水量大小来选择最为合适的处理流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工后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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