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性资助视阈下民办高校贫困生指导与培育路径探索

2017-03-09 22:55:50马超俊叶玉娣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贫困生民办高校资助

马超俊,叶玉娣,刘 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为此,2007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标志着我国相对完善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形成。该体系在帮学助困,保障公民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权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高校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日趋突出,如重保障轻育人、重公平轻效率等等,其运行成效和育人功能面临严峻挑战。而民办高校受办学历史和人员配备不足的影响,资助工作更是停留在“奖、助、贷、工、补”等单一的经济层面的保障性帮扶,忽略了对贫困生成长成才的精神引领,缺乏对贫困生职业能力提升的教育,难以实现贫困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如何将保障性资助与学生个人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使贫困生既解决个人生活保障问题又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当前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民办高校现行贫困生培育工作现状及问题

一方面,在资助理念层面民办高校现行的资助体系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经济上帮困,而对贫困生的励志教育、感恩意识、职业能力培养等发展性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在资助管理层面民办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依然强调上级政策的执行情况,帮助学生办理各项手续,无暇制定教育和引导贫困生成人成才的培育机制。具体而言,民办高校贫困生指导与培育中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给予”,轻“争取”,主体意识错位

长期以来,民办高校沿用传统的学生资助工作模式,即资助工作者将国家相关的资助资金直接给予受资助者,而受资助者则是被动接受资助,在这一单向流动的资助模式中,过度强调了国家、高校的主动资助行为和受资助者的被动接纳,在这种资助关系中资助方案、资助配置都有资助者制定。在这种模式中,资助工作者育人意识和受资助者的自助意识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资助者重“给予”,忽略育人本位。在民办高校资助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完成国家资助系统要求的任务以及资金如何合理分配到受资助者手中,资助过程中程序生硬、粗放,未能将资助过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在资助过程中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未积极引导和激励贫困生从个人成长角度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鼓励学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成绩获取奖学金方面的教育不够。另外,在实际资助工作中由于过度强调公平,忽视了受资助者地区差异、家庭差异以及个体间差异,这种看似的公平缺很难看到资助工作中的人文关怀。(2)受资助者“被动受助”,自助意识淡薄。在长期的资助工作中贫困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使部分贫困生对于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认为理所应当,是其应得的福利,并且不需为此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观念影响下,贫困生自助意识淡薄,逐渐滋生“等、靠、要”依赖思想,自我改变生活现状的内驱力不足,既不愿意勤工俭学减轻家庭负担也不愿意通过个人努力积极争取奖学金,消极等待外界的资助,久而久之失去了主动解决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另外,作为接受社会资助和帮扶最大的群体,理应对国家、社会充满感恩,但在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部分贫困生感恩意识薄弱,既不自助也不助人,甚至很多院、系开展的公益活动以及志愿服务活动都鲜少参加。

(二)重“帮困”,轻“育人”,价值目标缺位

目前,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强调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在确保每个贫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帮扶的操作层面衍生出了新的不公平,首先,贫困生的比例都是按照系、年级、专业严格切分,其次,资助资金和名额分配都是在上级部门的整体配置下按生源比例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看似公平合理但却缺乏每个贫困生个体特殊情况的考虑。

另一方面,目前民办高校的资助工作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发展的资助需求几乎不予考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也在逐年提高,除了具备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外,还要有扎实的实践操作技能、较强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并不会因为贫困生而有所降低,因此拥有各种资源较少的贫困生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人才市场中处于弱势群体,这些都成为制约贫困生发展的重要因素。

可见,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公平和效率问题都有所体现,尤其是对贫困生资助中的效率关注较少,主要表现在对于贫困生尤其是那些品学兼优的优秀贫困生个人发展关注不够,未将资助力度与贫困生个人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资助资源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这说明当下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重经济“帮困”,轻思想“育人”的工作模式已经脱离了贫困生资助中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价值目标追求。

(三)重“短效”,轻“长效”,培育机制失位

目前民办高校贫困生培育工作中,由于人力资源不足和办学经验缺陷,资助中心每年将资助工作当作一项行政任务来完成,年复一年周而复始,至于如何对贫困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就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帮助他们改善自我境遇,实现自我发展,还存在很多亟需改善的地方。具体而言:(1)资助过程缺乏部门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培育合力。民办高校资助中心一般隶属于学生工作处,而承担校园育人氛围和文化育人工作,以及学生活动的开展由与学生工作处平级的团委负责,作为下级的资助中心很难直接将资助育人思想融入实际的学生活动中,而团委鲜有组织开展专门针对贫困生培育方面的活动,这种由于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不足的情况导致资助育人工作缺乏效率,难以形成引领合力。(2)资助形式重结果轻过程,资助育人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民办高校的所有资助内容都是采用的经济资助的方式,而发放的条件也大都参考贫困生在过去一年里的表现,所以目前的资助形式注重的是发展结果,是对发展结果的一种肯定。这种资助形式缺乏引导贫困生积极提升自身素质,抓住发展机遇的机制。而对于受资助学生缺乏监管机制,对于如何引导受资助学生将资助经费用于个人成长,提高自身能力的教育和引导不够。(3)资助内容“务虚”不“务实”,缺乏长效培育平台。部分贫困生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外,在实践动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也有所缺陷,这就急需高校建设资助育人长效培育平台。但目前民办高校的资助育人平台建设却不容乐观,平台建设还仅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中,对于贫困生急需的英语能力提高、计算机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就创业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平台等方面的指导和扶持相对较少。

二、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论依据及内涵

高校贫困生的贫困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收入层面,而且在多方面多层次有所体现,据萨比娜·阿尔基尔在《贫困的缺失维度》中提到除了经济贫困外还有五个贫困维度“就业质量、赋权或主体性、安全、体面出门的能力、心理和主观福祉”[1]发展经济学中也曾提出“贫困陷阱”概念,即“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而不断地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可见,贫困不仅仅体现在物质层面,还体现在物质之外的相关层面,而且如果贫困维度的问题解决不好还会陷入贫困陷阱难以自拔。因此,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除了应解决贫困生当下的经济困境,还应强调资助的育人功能,从贫困生的个人能力发展出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现个人的全面成长成才。

结合新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新要求,相关专家和学者提出了发展性资助理念。桂富强从高校资助管理工作角度出发提出“所谓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即是指在资助主体资助贫困生的活动中,以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为价值追求,以资助对象的发展与资助体系的发展为目标指向,以现代管理思想与管理方法为解决方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观念形态”[3]季枫从贫困生资助育人角度认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是在救济性资助的主体框架下,在充分满足贫困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以贫困生的成长成才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生的发展性需要,促进贫困生在专业学习、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的资助”[4]笔者认为,发展性资助是一种立体资助形式,其本质就是在经济性物质资助前提下,以成人成才为价值导向,加强对贫困生思想、学习、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综合职业能力方面的培育力度,促进贫困生个人充分而全面的发展,从而改善贫困生学习和生存环境,最终实现其个人学业和职业发展同步成功的一种新型资助方式。

三、发展性资助视角下民办高校贫困生指导与培育对策

民办高校贫困生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解决经济困难,又要解决贫困生思想、精神、心理和人格上存在的困难,还要解决学生个人能力和素质提高的问题。为突破现行资助体系的局限性,就需要立足自由全面发展理念,转变传统的资助理念、资助形式和资助机制,构建贫困生资助育人、资助激励和资助培育平台的发展性资助的多层面指导和培育机制。

(一)转变观念,强化资助育人实效

创建发展性资助体系,转变资助者和受资助者的传统观念,是构建发展性资助育人体系的首要前提。高校在国家和社会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除了保质保量完成资助信息和政策的传递、资助工作的落实外,还应承担育人的责任。因此,在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以学生为本,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引领,既解决贫困生当下的经济困难,又解决贫困生后续更高层次的发展问题。首先,积极在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讲座、咨询和集体辅导活动帮助他们学会心理调适,放下思想包袱,解除心理负担,树立自信心,提升抗挫力。其次,通过榜样的示范开展励志教育。积极开展身边榜样宣讲会活动,以身边鲜活的资助励志成才典型激励贫困生自立自强,为了扩大宣传效果,还应在校园橱窗、校园官网、百度贴吧以及微信平台进行全方位推送,鼓励广大贫困生振奋精神,发愤图强。最后,开展诚信教育与责任教育。大学生的诚信和责任感关乎高校育人的成效,而贫困生享受了国家和社会的援助,他们的诚信教育和责任感教育更是不容忽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贫困生诚信体系,从贫困生认定、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和群众监督,对于出现违背资助初衷现象,予以坚决取消无偿资助,以此强化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其中受资助学生除了接受外界资助外,还应鼓励他们积极“反哺”社会,即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教育。高校应因地制宜地将敬老爱幼、志愿服务等服务思想渗透到受资助贫困生的责任教育当中,提升责任意识教育的实效。

(二)转变形式,强化资助激励措施

为强化资助育人功效的成果,在发展性资助理念指导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形式除了加强内在的管理约束之外还应积极开展激励式资助,让受资助学生合理利用受助资金,并激发他们努力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实现自我发展。具体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契约式资助,强化资助约束机制。在资助过程中的,民办高校从贫困生认定到资助资金的分配都有相应的规范政策,基本能保证这两个过程的顺利有序开展,但对于资助资金的使用却缺乏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因此,民办高校可以尝试“契约式”资助,即在资助过程中对受资助学生提出资金使用范围、专业学习成绩、个人诚信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学校与受资助学生签订“受助资金使用规范及个人年度发展目标”的契约,并规定一旦违反相应规定或达不到年度发展目标将取消下一年度国家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申请。(二)采用激励措施,强化资助育人过程指导。在“契约式”资助之外,高校还应积极更加多元化的资助方式,在确保资助公平的同时,提升资助育人的效率。因此,在实际资助过程中将贫困生的专业学习、学科竞赛、暑期社会实践以及职业技能考证成绩等各项能力纳入到贫困生申请无偿国家奖助学金重要考核依据,以此促使贫困生改掉“等、要、靠”等错误思想,营造出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资助育人氛围,促进民办高校资助体系的良性运转。

(三)转变机制,强化资助平台建设

民办高校的资助工作往往是资助中心的负责,需要其余部门配合和关注的地方比较少,但资助育人工作需要高校各方力量的通力配合,纳入到党政工作全局范畴,围绕育人目标全方位整合校内和社会的资源,打通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服务以及实训基地之间的壁垒,构建一套涵盖高校各部门、企业和社会等多元化资助平台体系。(一)教学管理部门,增设素质拓展课程。根据贫困生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表达能力欠缺、综合能力不高等问题,教学管理部门组织优秀师资开设“服装与化妆”、“创业实践”“简历制作”、“中国传统文化”、“西方经典导读”、“社交与礼仪”等课程,还针对每个贫困生学生特殊情况开设专题性培训,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用人的需要。(二)学生管理和服务部门,改变勤工俭学方式,设立贫困生社团促进互助互学。以往的勤工俭学岗位主要为重劳力轻技能型岗位,这些岗位确实能解决贫困生部分经济困难,但对于贫困生的个人能力提升价值不大。为此,高校应增设知识技能型岗位,如结合民办高校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增设行政部门助理岗位,一是可以减轻行政人员的工作压力,二是贫困生在日常的行政事务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人际沟通、电脑操作实践、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为了加强贫困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高校应设立贫困生群体的社团,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社团的设立可以充分发挥“朋辈互助”的作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另外社团定期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和兴趣学社等活动,在活动中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升自我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三)高校整体层面,设立发展性资助项目。为锻炼贫困生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校层面设立发展性资助项目。项目不应该是纯粹科研项目,应尽可能从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角度出发,可以涵盖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项目的实施,首先必须由贫困生牵头组织申报并且寻找辅导老师;其次,在辅导老师指导下进行项目选题、团队组建、资料查询、研究计划制定等工作;最后,项目在规定时期内经过学校验证后予以结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该类项目的实施在提升贫困生科研素养、统筹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四)校企合作,实现学生与企业共赢。民办高校贫困生培养中除了动员校内资源外,还应积极开发社会资源,而与高校合作的各种实训单位以及就业基地则是最便捷也是最可靠的资源。通过校企合作不仅可以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而且提高了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实现帮困与育人的有机结合。高校可以将企业的用工需求与学生课余时间结合起来,企业和贫困生进行双向自由选择,双方确定后,贫困生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寒暑假等时间去实训单位或就业基地工作,企业则根据学生的工作量给予补助。

总之,民办高校应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总结现有资助工作中的得失,引进发展性资助理念相关研究成果,积极探索和构建民办高校贫困生指导和培育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提升提高资助工作实效。

[1][英]萨比娜·阿尔基尔等著.刘民权、韩华为译.贫困的缺失维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2

[2]周小冬.何为贫困陷阱[J].《四川统一战线》.2013(4):18-18

[3]桂富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及管理体系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34

[4]季枫.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策略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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