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能引,徐岩波
(1.合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601,2.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032)
新形势下腐败源头的溯寻及其防治对策
王能引1,徐岩波2
(1.合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601,2.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032)
一直以来,腐败都是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新形势下腐败产生的原因既有人的本性弱点作祟,也有人治思想残余的影响,更有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寻找防治腐败的应对之策,应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构建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拓宽反腐的渠道,加强国际反腐合作,最终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新形势;腐败现状;腐败源头;防治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国亡党。”[1]十八大报告中把反腐败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相提并论,可见新的发展形势下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十八大以后,随着反腐风暴的掀起,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腐败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要想在短期内彻底遏制住腐败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积累,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2010年,我国GDP总量就已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却日益加重,并迅速蔓延到政治等其他领域,同时腐败现象加剧对社会发展的危害也已逐步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任凭腐败现象进一步蔓延,不仅会严重损害党的威信,甚至会动摇社会制度的根基,长此下去,改革开放以来,数十年探索所取得的建设成就将会毁于一旦。对此,江泽民同志曾深刻指出:“腐败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府,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大业。”[2]因此,针对新形势下愈演愈烈的腐败问题,党中央敢于直面问题,不怕揭丑,积极应对,在党的十八大上毅然提出了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的反腐策略。在反腐风暴之下,大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新一轮的反腐风暴,尽管严厉打击了贪腐分子的嚣张气焰,但反腐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时刻都不可掉以轻心。随着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腐败现象还会不断涌现出来,这要求在反腐问题上要具有战略眼光,做好反腐和防腐工作的顶层设计,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反腐和防腐策略,把反腐工作的重心由打击腐败向预防腐败转移,做到“打”“防”结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起有效的防治腐败体系。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都无法避免的一个现实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在防治腐败时才能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尽管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但从根本上来看,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2.1 腐败欲望来自于人性弱点
腐败的产生有其复杂的原因,它不是专属于某一种社会形态的特有现象。在当今世界中,腐败现象的存在具有普遍性,无论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着腐败问题的困扰。可以这样说,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动因——利益产生开始,腐败就出现了,这恐怕也是腐败一直与社会发展如影随形、挥之不去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人的本性来看,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本身发展的原动力,但这种利益的追求如果仅仅为了个人的私利,而置国家和社会利益于不顾,那则有可能演变成人的贪欲。贪欲是人的本性中最大的一个弱点,也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它具体表现为对不义之利的强烈占有欲望。有了这个欲望,人就会变得贪得无厌,而贪腐则正是人贪得无厌的真实写照。由此看来,要想堵住腐败的源头,最关键的是要从控制人的不良欲望入手,只有官员自身做到了对贪欲的禁锢,那么在运用公权力时,才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秉公执法,心无旁骛,真正做到“无欲则刚”。
2.2 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人治”思想的残余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最大恶果之一就是“人治”思想的泛滥。人治意味着掌权者个人“言出法随”,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3]简单地说,人治就是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甚至国家意志之上,一切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缺乏组织纪律性,我行我素。“人治”是“法治”的对立面,“法治”要求依法治理国家,任何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但“人治”则崇尚个人的绝对权威,权大于法,法律被严重边缘化。当前,虽然历史的车轮早已驶入了法治时代,但“人治”思想的残余仍然存在,并没有随着“人治”时代的结束而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这种残余的“人治”思想最集中的体现就是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中仍然存在着超权力意识,他们视党纪国法如儿戏,玩弄权力于股掌之中,只手遮天,肆意妄为,常常为一己私欲,不惜以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代价。
2.3 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经济的快速发展期往往是腐败的高发期,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遇到过类似问题,这似乎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条定律。毋庸讳言,在经济快速发展期,腐败现象确有增多的趋势,但把腐败高发现象完全归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则是一种误解,二者之间并无本质联系,探析腐败产生的根源,不难发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不必然导致腐败,腐败的产生是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不是腐败高发的必然,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应归责于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正是这些漏洞让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一般来说,大多数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的国家,都比较重视经济领域的发展,强调经济发展优先,甚至把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重要指标,这种唯经济论的做法,确可以带来短期的经济繁荣,但这种单一的发展指标体系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首先,这种发展模式强调经济建设,忽略政治制度建设,最终会导致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发展的不平衡,一些贪腐分子恰恰是利用这种发展不平衡带来的漏洞,为贪腐活动大开方便之门。其次,经济的快速发展,又意味着官员与金钱打交道的机会大大增多,一些在物欲面前意志不坚定的官员,一旦经受不住诱惑,很快就会成为金钱的俘虏,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再次,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官员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他们往往以功臣自居,逐渐放松对个人思想作风的严格要求,不再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转而追逐个人的利益,最终难免会陷入腐败的泥淖。
2.4 腐败的温床是官本位思想的泛滥
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在部分官员的政治生活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在这种不良思想的影响下,很多官员以当官为荣,热衷于攫取更大权力,恣意挥霍手中的权力。对于官员手中握有的过大和过于集中的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极易形成对权力的滥用,从而催生出贪腐现象。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如何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最关键的是要让官员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其拥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手中的权力时要时刻想着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当官要为民服务,一定要把当官回归到人民公仆本位上来,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的资源,相反更应视之为一种责任。只有这样,官员思想上才会一心为民,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行使权力时也才会慎小谨微,不敢越雷池半步。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为官者来说,腐败之缝就是官员薄弱的意志力,因此,要想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关键还是官员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改造,提高思想道德境界,彻底根除官本位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奉献精神,提高防腐意识,坚定拒腐决心,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铁篱笆”,这样,腐败自然也就无缝可钻、无机可乘了。可见,“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官者只有经常加强思想修养,清除官本位思想,端正品行,坚定意志,才可能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否则,腐败则是迟早的事。
从我国当前查处的腐败情况来看,一个典型的特征是腐败分子的级别越来越高,隐蔽性越来越强,大案、窝案越来越多,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针对这些腐败新现象,如何从战略的高度,制定出有效的应对之策,从源头上遏制住腐败,将是今后反腐斗争新课题。
3.1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法律权威
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帮助官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奉献精神,打破旧的官本位思想桎梏,正本清源,还原为官从政的本来面目,这是预防官员贪腐的最有效手段。廉政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思想理念,是一种可以有效抵制腐败侵蚀的思想武器,有了这种思想武器的保护,就可以从思想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动因,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所以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的政治环境,有利于构筑党员干部牢固的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
另外,面对当前复杂的反腐形势,在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反腐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5]当前,在我国的法制发展比较完善的前提下,仍会屡屡出现贪腐者违法乱纪的现象,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贪腐者目中无法,缺少对法律的最起码敬畏。例如,有“最美最狠强拆女市长”之称的韩迎新就曾对质疑她的群众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这种霸道的执政理念恐怕代表了绝大多数贪官的心声,正是在这种“权大于法”潜意识影响下,贪官们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敢于视法律如儿戏,以权谋私,最终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深渊。所以,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律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逾越的雷池,这样才可以有效震慑掌权者,使他们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不敢腐,能够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权来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而大大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3.2 完善制度建设,构建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
之所以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期往往伴随着腐败易发的现象,主要是一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一味地去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其他领域的制度建设。在经济发展一枝独秀时,其他领域的发展跟不上经济的发展步伐,从而导致不同领域之间的发展出现脱节现象,由此产生的一些制度漏洞,让贪腐分子钻了空子。所以,当前反腐的首要任务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各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腐败的措施,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篱笆。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腐败现象一经发现则严惩不贷,不让贪腐分子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在当前的反腐斗争中,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频频出现贪腐窝案,细究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不难发现,这些领域的政治生态呈现出恶化的趋势,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现象严重,在这样的政治生态环境下,贪腐分子们由于处在同一利益链条上,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而时常形成“链条式腐败”现象,给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了有效遏制这种腐败现象的蔓延,除了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以外,关键还是要强化廉政建设,加快构建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净化政治空间,防微杜渐,逐步完善官员的选拔机制,杜绝官员“带病”提拔,斩断官员之间的利益链,努力铲除“链条式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3 拓宽反腐渠道,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近年来,在反腐机构的严打重压之下,反腐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反腐形势却不容乐观,腐败现象仍然是困扰党和国家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发展效率的一个重要问题。针对腐败现象久治不绝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转变执政理念,在制度建设上要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确保改革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动群众,让群众有序地参与到反腐斗争中来。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作风,对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6]由此可见,反腐败要想取得理想效果,群众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群众有人多面广的优势,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他们就犹如现实生活中各个角落里的摄像头,在反腐活动中,这些无盲点的“摄像头”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运转,尽管它们看上去毫不起眼,但只要有贪腐现象,就必然会被记录下来。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无数双雪亮的眼睛,无论贪腐分子如何狡猾,多么善于伪装,在群众面前恐怕都难以遁形。当然,群众反腐是否有成效,关键还要看群众反腐的渠道是否畅通。为此,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宣扬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反腐的渠道,只要群众反腐的渠道畅通了,他们提出的意见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群众反腐的积极性就会高涨起来,反腐的效率也会随之大大提高。只要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反腐斗争的大潮中,无论隐藏多深的贪腐分子都会被揪出来。
3.4 推进国际反腐合作,完善司法制度建设
针对腐败现象日益呈现出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强国际反腐合作将是今后我国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方向。由于各国之间的国情不同、法律制度的差异性大,在进行国际反腐合作时将会面临着许多障碍。针对我国当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出现的“跑的多,抓回少”的尴尬状况,应加大对相关国家法律制度的研究力度,了解国际反腐动态,积极创造反腐合作的条件,加快国际反腐合作的步伐,尽快搭建起国际反腐合作的平台。首先,积极修改和完善国内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外逃贪官的引渡、遣返的过程中,一些当事国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存在疑虑和不信任的情况,为了尽快将已经外逃的贪官及时遣返,绳之以法,除了加强与相关国家进行积极协商外,还要根据国际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对国内相关制度和法律进行改革和完善,加快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针对当前多数西方国家已经废除死刑的现实,应逐步推进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在我国短期内还无法做到废除死刑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国情,通过逐步减少对死刑罪名的适用,特别是减少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的规定,来有效推动死刑制度的改革,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我国与相关国家在刑事制度上的分歧,有利于反腐合作的开展。其次,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对贪腐分子的审判惩治上,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提高司法的透明度,确保被告的各项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对贪腐分子的公平公正审判,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相关国家对我国的司法偏见,从而提高我国司法的国际威信。总之,通过这些积极措施的开展,能够有效推动我国与相关国家在反腐合作上坦诚相待,求同化异,消除分歧,建立司法互信,并积极寻找反腐合作的契合点,最终实现我国反腐国际合作的常态化。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4.
[2]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19.
[3] 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00.
[4] 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5]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392.
[6]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J].求是,2014(1):3-6.
[责任编辑:李德才]
On the Source of Corruption in the New Situation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WANG Neng-yin
(School of Marxism, Hefe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Corruption has long been a huge hindrance against social development. As for its source, it can be associated with the weakness in human nature and the remaining influence of “rule of man”. The defects in social system, however, contribute more to corruption. In order to set the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corruption, it is significant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administration, foster a positiv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for politics, adopt new approaches of anti-corruption, enhance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 anti-corruption so as to establish an everlasting effective system to prevent and combat corruption eventually.
new situation; corruption quo; source of corruption; countermeasure
2016-10-28
2016-11-16
王能引(1973— ),男,安徽无为人,合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行政法;徐岩波(1989— ),男,安徽合肥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师、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D262.6
A
2096-2371(2017)01-00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