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可国
儒道互补中的荀子诚信伦理——荀子道德哲学研究之四
涂可国
(山东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02)
荀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虽未专门系统阐发诚信问题,却在“隆礼重法”的政治治理框架下,在批判继承前期儒家诚信思想的基础上,对“诚”“信”和“诚信”作了深刻的反思。他把诚信的主要内涵规定为真实无妄,既从本体论意义上理解“诚”,又从德性论意义上理解“诚”;而其“信”包含真实、信用和三种涵义。荀子在继承孔子儒家和道家、法家、墨家等先秦诸子百家诚信思想基础上,不仅强调诚信为为人之道,还进一步把诚信由修身之道上升为治国之道,深刻论述了诚信是治国理政的基础。荀子强调诚信必须以仁义为重、以仁义为本,认为养心必须善诚,而要致诚就应守仁行义、以慎其独。
荀子;诚信;思想
作为彰显道法自然的典范,先秦老庄道家尽管反对儒家仁义礼智等德性伦理,尽管缺乏对诚信的专门论述,尽管没有将“诚”、“信”连用,但他们却重诚尚信,在其著述之中提出了许多重诚尚信的言说。如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道德经》第81章)“轻诺必寡信”(《道德经》第63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第49章)强调与人讲话开阖有度善于诚实守信——“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道德经》第8章),指出“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道德经》第17章)——人若对道德信念奉行不足,也就会造成更多失信。庄子同样推崇诚信,《庄子》中提出了“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庄子·人间世》)“无耻者富,多信者显。”(《庄子·盗跖》)“修胸中之诚,以应天地之情而勿撄。”(《庄子·外篇•徐无鬼》)“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父》)“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庄子·庚桑楚》)“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庄子·盗跖》)等诸多诚信言说,而著名的尾生守信故事正是通过《庄子》流传于世。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传统诚信被历代儒家视为立身之方、交友之道、兴业之本、立国之基和为政之纲,传统诚信被历代儒家视为立身之方、交友之道、兴业之本、立国之基和为政之纲,在中国文化体系中被作为求真务实价值追求的“常道”、“常理”深刻地烙印于民族心灵之中,是中华民族大力倡导的精神品格。
荀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虽未专门系统阐发诚信问题,却在“隆礼重法”的政治治理框架下,在批判继承前期儒道诚信思想的基础上,对“诚”“信”和“诚信”作了深刻的反思。荀子对儒家乃至整个中国诚信思想做出了独特贡献,这不但表现在他重视对“诚”与“信”的阐发(《荀子》“诚”出现50次、“信”字出现107次),表现在他在儒学思想史上第一次把“诚”与“信”连用,首次创设了“诚信”范畴(《荀子》“诚信”出现5 次),表现在他提出了许多有关诚信的深刻论断,也表现在他把诚信由修身之道上升为治国之道、治世之道。
诚信缺失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要解决当前诚信危机问题,加强诚信价值观建设,引导人类真正走向文明,就必须加大诚信缺失这一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同时由于诚信并非只有道德诚信,还有法律诚信,因而要使诚信精神的建构真正踏实避虚,就必须借助于法律化、制度化。另外,先秦儒家对诚信问题作了思考,其诚信思想构成了当代诚信建设的重要资源。基于此,深入阐发和挖掘荀子的诚信思想及其时代价值,就显得十分必要。
“诚信”是由“诚”和“信”两个词所组成的合成词,作为一个完整的道德规范和精神品格,“诚信”充分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真心实意、诚实无欺、守言行诺、信任信用等方面的价值取向。在中国思想史上,以孔子、孟子和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家逐渐摆脱“诚信”作为鬼神膜拜的宗教色彩而赋予它以道德人文主义意蕴,并作了创发性探索和较为全面论述。可以说,诚信主要由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加以阐发,其对诚信的探讨最为全面也最为悠久。
“诚”字最早见于《尚书•舜典》:舜帝“五载一巡守,郡后四朝。敖奏以言,明诚以功,车服以庸”。儒家所讲的“诚”至少具有以下三种意义。一是本体论意义。《孟子》和《中庸》均把“诚”上升到天道的高度。《孟子·离娄上》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是大自然的本真状态,而追求诚是人的主体性展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这就是说,诚是自我完成的始终与天地相伴随的规律和原则。二是德性论意义。儒家不仅从本体论意义上把“诚”视为天道,把“诚之”“思诚”当成人道,还进一步将“诚”作为人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实践素质加以张扬。《大学》倡明“诚意”之说,同时要求人“毋自欺”;《中庸》把“诚”视为德行之本,是承载三达德和五达道的德性根基,认为“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从而提出了主诚思想。三是工夫论意义。对如何致诚孟子作了多种阐释。一方面,他认为要想取得周围人的信任,达到诚心正意,必须借助于“明善”;另一方面他强调致诚必须依赖于“反身而诚”,通过返求诸己的工夫获得诚乐。《大学》把诚意理解为毋自欺——不要自我欺骗,为了内心诚实,就必须做到慎独。《中庸》也提出了“慎独”,同时强调要取得周围人的信任就必须借助于“明善”。
荀子也从本体论意义上理解“诚”:
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荀子·不苟》)[1]
荀子立足于天道自然无为的唯物自然主义,认为天地四时沉默不言而显其为人所推崇的高远、深厚特质,进而达到真诚的常道。可以看出,荀子把“诚”理解为世界万物的本真状态。
荀子所言的“诚”还具有德性论意义。这一点金鸽作了较为全面揭示:一是“真诚”,如“谈说之术:矜庄以莅之,端诚以处之,坚强以持之”(《荀子·非相》)[1];二是“忠诚”,如“知者明于事,达于数,不可以不诚事也。”(《荀子·大略》);三是“真实的认知”,如“己诚是也,人诚非也,则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荀子·荣辱》),可见荀子将“诚”赋予了更多人格内涵[2]。一言以蔽之,荀子之“诚”包含着真诚、忠诚、真知等多种德性意蕴。
“信”是人内心真实无妄的态度,从思想内涵而言,它具有许多样态,如信用、信誉、信任、信心、信义、信仰、信念等,同时它又经常同其他道德范畴连用,如忠信、诚信等。孔子正式把“信”纳入重要德目加以阐发,在《论语》一书中“信”字出现16次,他提出了一系列“主忠信”论说和“恭、宽、信、敏、惠”五德。孟子不仅开创了“思诚”说,还将“朋友有信”当作五伦之一。
先秦孔孟儒家尽管重视“诚”与“信”,但是这两个范畴一般分开来讲,并没有作为一个合成词使用,“信”主要与“忠”联用,构成“忠信”。从荀子开始“诚”与“信”即开始连用,《荀子·不苟》中就有“诚信生神”一语,此后“诚信”便作为一个完整的范畴不断被使用。
由于信与诚信、信用、信任虽有所不同,但都突出了一个“信”主题,都把诚信与信用、信任视为人的基本道德品质,三者密切相关,基于此,荀子至少在三种涵义上理解和使用“信”。一是真实。如他说“人无百岁之寿,而有千岁之信士,何也?”(《荀子·王霸》)这里的“信”应为真诚之意,是指人品中的“真实无妄”。荀子还指出:“道也者何?曰:礼仪辞让忠信是也”(《荀子·强国》)。不难看出,他把“忠信”当成与礼仪、辞让同一层面的人道范畴,一种真诚无伪的人伦品性。二是信用。他指出,恪守信用而不被尊敬,是由于过于喜欢独断专行,而这恰是小人之所为:“勇而不见惮者贪也,信而不见敬者好剸行也,此小人之所务,而君子之所不为也。”(《荀子·荣辱》)三是信任。讲到王霸之道时,荀子说:“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陈,虽睹利败,不欺其民;约结已定,虽睹利败,不欺其与。如是,则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一綦明,与国信之;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谨畜积,修战备,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当。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谓信立而霸也。”(《荀子·王霸》显然,这段话中“与国信之”“上下相信”“信立而霸”的“信”主要含义是指相信、信任。
先秦思想家揭示了诚信精神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是为德之首,是立政之道。而荀子在继承孔子儒家和道家、法家、墨家等先秦诸子百家诚信思想基础上,不仅强调诚信为为人之道,还进一步把诚信由修身之道上升为治国之道,深刻论述了诚信是治国理政的基础。
儒家之所以推崇诚信,就在于它认定诚信是人在社会上立身行事的根基,是待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培养个人理想健康人格的要素和起点。
荀子对人讲信的作用也作了概括。一方面,他揭示了尚信对于人生存和发展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立足于修身维度揭示了礼信可以治气养生。他讲:
扁善之度,以治气养生则后彭祖,以修身自名则配尧、禹。宜于时通,利以处穷,礼信是也。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诗》曰:“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荀子·修身》)
无疑,这一段话更为凸显的是“礼”在治气养生中的作用,显示了荀子“隆礼义”的治道理念,但是他毕竟提出了“宜于时通,利以处穷,礼信是也”的重要论断,把“信”与“礼”联结在一起,因而在他看来讲信也有助于人治气养生、时通处穷。
二是指明内心忠信能够受人敬重。他如此说:
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端悫诚信,拘守而详,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任。体倨固而心势诈,术顺、墨而精杂污,横行天下,虽达四方,人莫不贱。劳苦之事则偷儒转脱,饶乐之事则佞兑而不曲,辟违而不悫,程役而不录,横行天下,虽达四方,人莫不弃。(《荀子·修身》)
在荀子看来,如果体貌恭敬而内心忠信,遵循礼义而内心仁爱,那么就可以走遍天下,即使不受重用而困于四夷之地,人们也没有不敬重他的。
三是强调讲究诚信会使人如神一般精明。荀子说:“得众动天,美意延年。诚信如神,夸诞逐魂。”(《荀子·致士》)得到了民众就能感动上天,与人为善可以益寿延年;而真诚老实如有神助,反之浮夸欺诈就会丧魂落魄。在《不苟》篇中荀子继续从合理功利主义角度阐述了诚信的功用:“公生明,偏生暗;端悫生通,诈伪生塞;诚信生神,夸诞生盛。此六生者,君子慎之,而禹、桀所以分也。”(《荀子·不苟》)意思是说,公心产生光明,偏私产生暗昧;诚实忠厚产生通达,欺诈虚伪产生障碍;真诚可信产生神明,虚夸妄诞产生惑乱,这六种态度(公与偏、端悫与诈伪、诚信与夸诞)是君子必须谨慎对待的,也是区分圣王和暴君(禹与桀)的标准。
另一方面,把诚信理解为个人理想人格的必要品性。荀子非常看不起为了一己私利而不讲诚信的小人:“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荀子·不苟》)说话不讲信用,做事不坚定,唯利是图,左右摇摆,这样的人就叫小人。
同时,他推崇诚信人格的不朽:
故一朝之日也,一日之人也,然而厌焉有千岁之固,何也?曰:援夫千岁之信法以持之也,安与夫千岁之信士为之也。人无百岁之寿,而有千岁之信士,何也?曰:以夫千岁之法自持者,是乃千岁之信士矣。故与积礼义之君子为之则王,与端诚信全之士为之则霸,与权谋倾覆之人为之则亡。三者,明主之所以谨择也,仁人之所以务白也。(《荀子·王霸》)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荀子所谓的“信士”不仅仅是指道德上的诚实守信,还指信守法律和依法自持,从而体现了荀子“隆礼重法”和德法结合的思想主旨。后世“信士”有时指信奉佛教的在家男子,但荀子所理解的作为诚实可信的人意义上的“信士”之说在后世文献中也经常有所见,如《史记·滑稽列传》:“楚王曰:‘善,齐王有信士若此哉!’厚赐之,财倍鹄在也。”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玉格》:“及至鹤处,老人已至,喜曰:‘固是信士。’”
就诚而言,荀子不仅提出了作为做人之道的诚,还创设了作为君子理想人格的“修养之诚”。他指出: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一变一化,相互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
在荀子看来,君子修养心性的最好方法莫过于重诚,而要做到至诚无伪,就要守仁行义;立足于诚心实意,坚持守仁,就能带来形神的转变;而立足于诚心实意,坚持行义,则能得理变习。这里,荀子还从否定性角度指出,天地为大,但如果不诚就不能化生万物;圣人为知,但如果不诚就不能化育万民;父子为亲,但如果不诚就会疏远;君上为尊,但如果不诚就会显得卑下。由此他得出结论:“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从而凸显了养诚对于培养君子人格和为政之道的根本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荀子作为孟子和《礼记》前后之间的中介者,不失为儒学史上重诚思想的开创者之一。
就信而言,荀子说:
士君子之所能不能为:君子能为可贵,不能使人必贵己;能为可信,而不能使人必信己;能为可用,而不能使人必用己。故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是以不诱于誉,不恐于诽,率道而行,端然正己,不为物倾侧,夫是之谓诚君子。《诗》云:“温温恭人,维德之基”。此之谓也。(《荀子·非十二子》)
这段话围绕君子的信德大致表达了以下四层意思:一是君子能做到讲信用,但不必一定要别人相信自己;二是君子以不讲信义为耻,而不以不被人信任为耻;三是君子不被浮名所诱惑,不被诽谤所吓倒;四是君子遵循着道的规范行事,严肃地端正自己的言行,不为外物所动摇。余治平先生把“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训为“以自己没有信实可靠的品德为耻辱,而并不以不被别人所相信为耻辱”,认为既然自己素质不高(“不信”),则当孜孜以求以图逐步改善。[3]如果结合“能为可信,而不能使人必信己”以及“信而不见敬者,好剸行也”(《荀子·不苟》)加以理解,那么荀子所要表达的思想是,“诚君子”应当具有高度的诚信自觉和诚信自信,应当反躬自问和反身求信。
儒家阐扬的诚信作为对社会的一种承诺和责任,作为重要的道德品质,是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友善、信任关系的道德基础,因此儒家特别重视诚信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十分强调政治信德的规范指导意义,把诚信上升为用以调节君民、君臣关系的基本准则。
孔子强调讲信是为政的基本要求,指出君王在治理国家时应谨慎处理事务并讲究诚信:“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荀子·荣辱》)在《孔子家语》中,孔子称赞子路治蒲三年做到了“忠信以宽”,同时,他认为“恭敬忠信而已矣,恭则远于患,敬则人爱之,忠则和于众,信则人任之,勤斯四者,可以政国”(《孔子家语·贤君》)。孔子弟子子夏说:“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论语·子张》)子贡问政时孔子强调“足食、足兵、民信”,如不得已必去之则先去掉足食、足兵而保留民信。孔子强调执政者只有专心注重自身修养,才能获得黎民百姓的信赖和拥护;只有喜好信德,才能得到民众真心实情对待:“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
沿着孔子儒家开创的政治诚信思想方向,荀子奉行王道主义的诚信治世之道,把为政以诚信视为王道主义政治内在要求的应有之义,充分肯定了诚信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作用。除了如上所述把善诚、致诚规定为作为德位一体的君子所要修养的最高境界、内在品质和和主要原则——“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外,他还从两方面强调诚信治国。
一方面,主张“信立而霸”。荀子反对孟子过分尊王抑霸及其仁政的理想主义政治构想,而主张王霸杂用,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强国》)“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荀子·君子》)等观点。他指出:“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荀子·强国》)王霸缺一不可,但以王道为要,为纯粹,而霸道有些驳杂。荀子的王霸价值观往往礼义并提,从是否合义角度区分王道与霸道,肯定以德服人:“王道修礼以德服人,霸道强国以力服人”(《荀子·王制》)“修礼者王,为政者强”(《荀子·王制》)。据此,荀子在《荀子•王霸》中提出了“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的著名论断。根据荀子“王道修礼以德服人,霸道强国以力服人”(《荀子·王制》)和“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贫。古今一也。”(《荀子·议兵》)“信立而霸”似乎体现了某种非道德主义的倾向。不过,这恰好表明荀子把“信”理解为与“义”有所不同的既具有道德意蕴又具有法制意义的品性,而“信”兼具“诚信”和“威信”的双重含义。
另一方面,强调“政令信者强”。荀子指出:
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寙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强,轻用兵者弱;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是强弱之常也。(《荀子·议兵》)
这里,荀子从强弱对比的角度凸显了政令信者的作用,表明政务诚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它关系到一个国家是否强盛;只有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才能达到社会善治的目标。
业无诚信不兴。荀子不仅关注到了个人诚信、政务诚信的功用,还重视职业诚信。
“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管子指出:“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管子·乘马》)这里,管子构设了“诚贾”“诚工”“诚农”“信士”等几种人格类型。荀子在某种意义上吸收了管子的诚信思想,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儒者为之不然,必将曲辨。朝廷必将隆礼义而审贵贱,若是,则士大夫莫不敬节死制者矣。百官则将齐其制度,重其官秩,若是,则百吏莫不畏法而遵绳矣。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偏,如是,则商贾莫不敦悫而无诈矣。百工将时斩代,佻其期日而利其巧任,如是,则百工莫不忠信而不楛矣。县鄙将轻田野之税,省刀布之敛,罕举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农夫莫不朴力而寡能矣。士大夫务节死制,然而兵劲。百吏畏法循绳,然后国常不乱。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通财,而国求给矣。百工忠信而不楛,则器用巧便而财不匮矣。农夫朴力而寡能,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是之谓政令行,风俗美。以守则固,以征则强;居则有名,动则有功。(《荀子·王霸》)
荀子认为只要按照儒道行事,“齐制度”、“重官秩”,那么百工就可以忠信不欺;而百工忠信不欺,商人忠厚老实而不搞欺诈,那么流动的商贩就有安全保障,货物钱财就能涌流、流通,国家的各种需求就能满足,整个社会也会政令通行、风俗美好。
众所周知,荀子十分推崇孔子和子弓,不仅在《非十二子》中称誉两人为“素王”、“素圣”,还在《王霸》中以孔子为例证讲述了个人诚信和职业诚信的功能。他说:
仲尼无置锥之地,诚义乎志意,加义乎身行,箸之言语,济之日,不隐乎天下,名垂乎后世。今亦以天下之显诸侯诚义乎志意,加义乎法则度量,箸之以政事,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使袭然终始犹一也”。(《荀子·王霸》)
尽管这里荀子强调的是重礼义才能“王天下”,也就是“义立而王”,但他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诚”之重要,并且提出了“诚义”概念。他认为,孔子没有立锥之地,但他真诚地把道义贯彻到思想中,落实在立身行事上,表现在言语中,到成功之时,他就如同商汤、周武王一样名显天下、扬名后世。这表明,一个人只要恪尽职守、信守道义,就会得以功成名就。
先秦儒家并不是泛信主义者,而认识到诚信并不纯然是善的;即使它是善的,也要服从更高更大的善。孔子不光把信看成行仁的具体展现,还强调“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子罕》)从而把仁义规定为信的伦理根基。他还讲:“言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论语·子路》)为信而信只是小信,只有那种信与义相结合才是大信,故而“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与人约信,只有合乎道义,说话才可兑现(践诺)。孟子作为某种意义上的一个惟义主义者更是强调信与义一致,而认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朱子也强调:“如今人与人要约,当于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朱子语类·卷22》)
与孔孟将诚信与仁义相连接一样,荀子也强调诚信必须以仁义为重、以仁义为本。他认为养心必须善诚,而要致诚就只有守仁行义:
致诚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荀子·不苟》)
由上可见,“致诚”所要做的工夫就是“守仁”“行义”,出乎“诚心”加上“守仁”“行义”,就可以到达形神的转化,就可以使道理彰明和带来转变。这一诚→仁→义的义理结构固然表明了仁义是诚的前提和本根,但也指明了实现致诚、养诚必须坚持修养仁义之德、之心、之性的努力方向。
信字,从人而言,《说文解字》说“人言为信”。言又包括语言和言语,按常人的说法,信就是一种用来进行人际交往和沟通的言说道德。荀子重“辩”,而“辩”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就牵涉到诚实守信的问题。他说:
君子必辩。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焉。是以小人辩言险而君子辩言仁也。言而非仁之中也,则其言不若其默也,其辩不若其呐也;言而仁之中也,则好言者上矣,不好言者下也。故仁言大矣。起于上所以道于下,政令是也;起于下所以忠于上,谋救是也。故君子之行仁也无厌。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言君子必辩。小辩不如见端,见端不如见本分。小辩而察,见端而明,本分而理,圣人、士君子之分具矣。(《荀子·非相》)
这里荀子从君子和小人对比的视角论证了辩说务必符合仁道精神。他认为,小人宣扬的是邪恶,君子宣扬的是仁爱;辩言如果违背仁爱,就不如沉默,善辩还不如口齿笨拙;辩言如果合乎仁爱,则以好说为上,以不好说为下,所以仁道之言的意义很重大。逻辑上说,荀子所说的“仁言”应当是“实言”、“真言”、“信言”,是能够兑现的诺言,因为如果是谎言、假言,显然同仁爱精神相违背。
荀子进一步指出: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贵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言而当,知也;默而当,亦知也。故知默犹知言也。故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言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故劳力而不当民务,谓之奸事;劳知而不律先王,谓之奸心;辩说譬谕、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此三奸者,圣王之所禁也。知而险,贼而神,为诈而巧,言无用而辩,辩不急而察,治之大殃也。行辟而坚,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也。知而无法,勇而无惮,察辩而操僻,淫大而用乏,好奸而与众,利足而迷,负石而坠,是天下之所弃也。(《荀子·非十二子》)
这一段话就诚信而言,值得关注的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相信可信的东西是确信,而怀疑可疑的东西也是确信;说得恰当是明智,沉默得恰当也是明智,所以懂得在什么场合下沉默不言等于懂得如何来说话;话说得多而合乎法度便是圣人,话说得少而合乎法度就是君子;说多说少都不合法度而放纵沉醉在其中,即使能言善辩也是个小人;辩说比喻起来迅速敏捷而不遵循礼义,文过饰非而似很完美,就叫做奸邪的辩说,这是古代特别加以禁止的。它给予我们的教益是,任何言说、论辩都必须符合法度、遵守中道,做到无过与不及,具体地说就是符合仁道,否则就是不实之词的奸说。这从反面告诉我们,要使语言实诚,就要注重仁性的修持。
荀子论述了诚信是人应具备的道德品性,是政治和国家的基础,认为造成诚信缺失的原因是人们对利欲的无休止争夺,而要避免和克服诚信缺失,就必须“化性起伪”,推动为政者带头讲诚信。在上面所引的一段文字谈及君子养心致诚时,荀子指出必须“以慎其独者”,也就是只关注于守仁行义,只要慎独,以保持内在之诚,就可以做到“化万物”、“化万民”;而要致诚还必须:
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荀子·不苟》)
荀子的意思表明,“诚”与“独”相辅相成——无“诚”则无“慎”也无“独”,反过来,没有“慎独”,没有操持,就无法致诚;保持真诚而获得了同类,就容易感化他们;容易被感化,慎独的作风就能流行;慎独的作风流行了再紧抓不放,那么人们的真诚就养成了。
综上所述,荀子诚信思想大致呈现如此特征。首先,荀子并未像对待修身、王制、正名、性恶等一样设专篇讨论诚信问题,其诚信思想散见于《荀子》部分篇章中,他仅仅提出了某些诚信思想片段。不过我们决不能因此否定荀子诚信思想的价值,他不仅在儒学思想史上首次构设了“诚信”这一组合范畴,还阐发了“己诚是也,人诚非也,则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人无百岁之寿,而有千岁之信士”“与国信之”“上下相信”“信立而霸”“宜于时通,利以处穷,礼信是也”“诚信如神”“诚信生神”“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信立而霸”等一系列极为深刻而富启发的诚信命题。其次,荀子的诚信思想往往附着服务于其核心思想,就诚信内涵而言,他把“诚信”理解为天道和人道的真实无妄、真诚真知等本真性态,从而体现了天人相分、性伪相分的思想主旨;就诚信功能而言,荀子立足于“内圣外王”之道和“王道政治”理念,不仅强调诚信是人立身之本、做人之本,是君子人格的“修养之德”,还强调诚信是立政之基;就诚信工夫而言,荀子继承发扬了孔子以仁爱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认为要做到诚信就必须守仁行义。再次,荀子所阐发的“诚”与“信”既具有本体论意义又具有规范论意义,如果说他所理解的“诚”更多指向内在心性修养的话,那么他所诠释的“信”则偏重于指向外在行为要求,从而使“诚信”成为体用合一、内外贯通、互为表里的完整德性伦理和规范伦理。
[1]王先谦. 荀子集解[M]. 北京:中华书局,2012.
[2]金鸽. 荀子诚信思想及对我国当代诚信建设的启示[J].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5).
[3]余治平: 试论儒家的“信”何以能“忠”——儒家本体与工夫互涵互释的一个案例[M].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
(责任编辑:苏红霞 校对:李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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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30(2017)03-0023-07
2016-11-15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研究”和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西伦理学比较视域中的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研究”(项目批号:14BZX046)的阶段性成果
涂可国(1961—),男,湖北麻城人,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