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钧天杯”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教育报》《黑龙江教育》等教育报刊运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激发中小学生(幼儿)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钧天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教育主流媒体黑龙江教育杂志社主办(协办)的优秀教育期刊《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对象: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及学生。
组别: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中高段组(3~6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和幼儿组。
1.阅读《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启发和影响;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1.中小学组
①阅读《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②刊物中某篇文章的读后感或评论;
③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④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幼儿组
书法、绘画作品。
参评文章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以1 500字以内为宜。
(一)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5%、25%、30%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全省评选出22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包括学生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由黑龙江教育杂志社颁发获奖证书。
(四)获奖作品将在《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获奖作品将推选报送国家级征文评选。
(一)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研读《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本辖区的作品评选活动,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和奖励,择优送省里参评。每市(县、区)选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5篇(件)且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市(县、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格,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发送到邮箱:yuan2007153106@126.com。
(三)各市(县、区)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参评作品寄送到以下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筑街道黑大芳洲园启智路88-9-4号(黑龙江钧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邮编:150081
电话:(0451)8666358286610481
手机:1350364292113796623703
联系人:李俊一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