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学徒制研究
——从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视角分析

2017-03-08 09:37魏红梅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学徒新生代学历

魏红梅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1442)

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学徒制研究
——从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视角分析

魏红梅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1442)

新生代农民工学徒制,即具有一定知识基础、专业技术的农民工在学校和企业完成理论学习、技能学习并在考核合格后获得学历认证、职业资格认证的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文章论述了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与学徒制融合的必要性,探讨了提升企业及农民工参与学徒制积极性的举措与方法,探索了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新形式。

新生代农民工;学徒制;继续教育;学历教育

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大,新生代农民工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进农民工向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成长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素养,我们需要从职业教育着手,将农民工纳入职业教育范畴。从当前职业教育的辐射范围来说,部分农民工因为学历低而被挡在了职业院校的门外。学徒制注重技术传承和创新,探索将优秀的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学徒制队伍,提高农民工的技术和创新能力,夯实社会发展的人力基础,也许会成为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一步。

1 农民工的技术学习情况

事实上,进入工厂后,非正式的学徒制一直是新手工人学习技术的主要方式,这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发生的熟练工人指导新工人的方式对于掌握一项技术来说是直接而高效的,但对于更深层次的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则有其局限性,而且学习过程没有正式认证,无法为学徒提供就业或晋升的资质证明。

科学有效地提升一个人的综合素质需要持续而科学的教学体系,集结集体智慧和教育资源的学徒制显然更具优势。但在现实的情况下,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都有较高的招生条件,将部分学历较低的农民工挡在了门外。如果学徒制降低招生标准,给农民工一个学习进修的机会,那么受益的将不仅是农民工个体,社会的人力资源水平也将因此而提高。

2 新生代农民工的继续教育与学徒制融合的必要性

2.1 新生代农民工的学习能力和意识较强

如今,新生代农民工已占据外出务工人数的较大部分,他们一般思想活跃、学习意识强、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在人格特征、工作期望、消费方式、城市认同感以及与农村家庭的经济联系等方面已与以前的农民工明显不同。

处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物质生活的丰富使新生代农民工的需要由生存向发展转变,他们对工作和生活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作谋求个人发展的途径,不仅只考虑收入待遇,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2.2 为农民工打通职业上升渠道

离开学校,农民工选择到工厂打工,即使他们通过数年的努力熟练掌握了一门技术,也可能因为学历过低、知识水平有限,在企业的晋升渠道被堵塞,从而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获取较低的报酬。当他们在工作后意识到文化和文凭的重要性时,即使有学习意愿,也可能因为学历过低或工作、经济压力,而无法获得继续学习的机会。如果学徒制在招生时为这些外来工降低学历门槛,把技术作为一个招生考量条件,为这些低学历的熟练工人敞开进入正规教育体系的大门,他们可以通过努力获得与全日制教育等值的相关证书,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低学历工人不再因学历问题而受阻碍。

2.3 提高农民工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水平

现阶段,融入城市,提高个人价值,农民工不仅需要过硬的技术,也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

不同于简单的技能培训,学徒制是包含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在内的综合教育,不是一次性的短期培训,而是纳入学制管理的阶梯化系统教育,所获证书和全日制普通教育文凭等值、融通。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学徒制更能解决部分农民工培训的现实困境,比其他的职业培训更具有吸引力。

2.4 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术和创新能力

如今信息化和自动化程度有较大提高,这对员工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工作中的计划、决策和分析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学徒制重操作也重理论,重视显性知识的学习,也重视隐性知识的交流和分享,不仅要解决就业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培养学徒的工匠精神和创新能力。因知识水平受限,部分农民工表现为创新能力不足。学校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补充缺失的基础知识,也可以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共同学习、交流技术的机会,同时拓宽其视野,使其适应不断更新的专业技术和工作环境,使个人技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3 部分企业在农民工进修方面的阻碍

3.1 部分企业对农民工“重用轻养”的态度

中小企业是低学历农民工较多的组织。部分中小企业还处在成长初期,企业一般以盈利为主,尚未上升到人文关怀的高度,资本原始积累被置于企业发展的首位,劳动力还未能被企业视为人力资源而加以开发。在生存竞争下,企业不太支持员工进修,部分企业是“重用轻养”的用人态度。

3.2 部分企业不愿承担教育的显性和隐性成本

显性成本指学徒学习期间,企业劳动生产力的直接损失;隐性成本是学徒学习期间,企业劳动力的间接损失。直接的经济投入或间接的生产损失,短期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员工在企业边工作边学习,势必会影响工作。部分企业不愿承担教育的显性和隐性成本。

3.3 部分企业不愿承担教育成果被“偷猎”的风险

在三方协议难以约束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培养工人的成本往往会因为工人跳槽而付之东流。如果员工在获得学历后跳槽到待遇更好、工作环境更好的企业,原企业就须承担员工离职带来的经济损失。

4 促进企业和农民工参与学徒制的举措

成功的学徒制项目离不开规章制度的完善、校企间的密切合作、学徒经费资助和企业激励机制等关键因素。

4.1 降低报考门槛,开拓学徒制

1)考虑取消学徒招生的户籍限制,给予外来务工人员在务工地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招收学徒不迁移户籍,不限制户籍。

2)重技术、轻学历,以培养优秀的工人为目标,选拔品德和技术兼优的农民工到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现在,学徒制多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来选拔学生,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因学历要求以及主要以笔试成绩为主,许多农民工在理论考试上难以达标。以农民工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学徒制需要对招生范围进行拓宽,降低对学徒的学历要求,减少理论考试难度,为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打开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大门,让有专业工作经验的低学历工人有机会到职业院校深造。

在此基础上,可以探索对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根据其工作岗位及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加分、免试入学等政策。

3)学校学习时间放在周末、节假日。学生学徒一般工作日都在学校或企业学习,学徒工作获得收入比较低,对于需要养家糊口的农民工来说,脱产到学校学习,势必减少在企业的收入。同时,也为了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学校可以把学习时间放在周末、节假日,学徒工作日在企业正常工作、学习专业技能,周末、节假日到学校学习。

4.2 学校可以与多个企业或行业协会合作

农民工学徒一般来自中小企业,如果学校只与一个企业合作,那么可能无法保证从该企业获得足够的生源组成教学班级,而且单个的企业经济和人力资源有限,难以满足教学和管理需求。所以学校可以与同行业的多个企业合作,共同成立教学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与行业协会合作,由行业协会来协调各个企业。

4.3 签署三方协议,保障各方利益

企业、农民工学徒、学校三方签署三方协议,约定三方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内容和目的是:

1)学校和企业(或行业协会)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成立教学委员会,研究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内容等;

2)充分保证农民工学徒的学习时间。企业保障员工参加学习的时间,学徒保障在企业的工作职责不因个人学习而受影响;

3)企业不仅是雇主,也是学徒学习的地方,企业须承担对学徒专业技术的教授任务;

4)企业须向农民工学徒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保障学徒的个人收入及福利不因参加学习而减少;

5)学徒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得相关职业教育证书。

4.4 学徒考核方式灵活化

因农民工基础较差、用于学习的时间有限,为体现学徒制的灵活性,可以给农民工学徒设置一定的学习期限。考核可以将专业技能考核与基础知识考核分开,学徒只要在期限内通过考核就可以获得相关证书。

1)专业技能考核。在考核内容上,考核学徒的专业操作技能水平;在考核方式上,以实践操作为主;在组织考核上,以企业为主,由企业导师进行评估。

2)理论知识考核。在考核内容上,考核学徒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在考核方式上,以书面笔试为主;在组织考核上,以学校为主,由学校教师进行评估。

4.5 经济支持农民工学徒制发展

4.5.1 给予企业经济补助

企业是否愿意参与学徒制由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决定,部分企业一般以盈利为目标,通常用投资与回报的观点来看待学徒制,投入与收益一般决定企业在学徒制项目上的参与热情。

改革学徒制,离不开政策支持。有关部门应将助力企业培养人才视为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部分,在经济上支持企业参与学徒制。这样企业的积极性才能被激发出来,从而改变部分企业对农民工“重用轻养”的态度。

4.5.2 给予学徒学费补贴

农民工一般是企业基层人员,收入不太高,额外再支付一笔学费确实是有些负担。建议通过学校给农民工学徒一定的学费补助,减轻农民工的经济压力,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教育。

相关部门为了支持农民工培训已出台了补助办法,如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紧缺职业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贴。建议在支持学徒制发展上可以基于各地农民工培训的补贴标准制定更完善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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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f apprenticeship based on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Analysis in viewofcontinuingeducation and diploma education

WEI Hong-mei
(Gua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Technology&Business,Guangzhou,Guangdong,China 511442)

Newgeneration ofmigrant worker apprenticeship refers tothe trainingmode for technical talents in which migrant workers with a certain degree of knowledge and professional techniques complete theoretical and technical study in school and enterprise and then are awarded with education certificate and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after passing the relevant assessment.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ofcombiningthe continuingeducation with the apprenticeship,probes the measures topromote the enthusiasm of the migrant workers toparticipate in the apprenticeship,and explores newforms ofcontinuing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for the migrant workers.

newgeneration ofmigrant worker;apprenticeship;continuingeducation;diploma education

10.3969/j.issn.2095-7661.2017.04.029】

G725

A

2095-7661(2017)04-0090-03

2017-06-05

魏红梅(1980-),女,河南周口市人,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讲师,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高职教育。

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校企深度合作下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探析——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为例”(课题编号:1201532704);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重点课题“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课题编号:GDJY-2015-B-a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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