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文化变迁中婚姻动机失衡的影响研究

2017-03-08 19:41王昌志
关键词:婚俗婚礼生育

王 俊,王昌志

(1.广东科技学院 莞邑文化研究所,广东 东莞 523083;2.湖北经济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婚俗文化变迁中婚姻动机失衡的影响研究

王 俊1,王昌志2

(1.广东科技学院 莞邑文化研究所,广东 东莞 523083;2.湖北经济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通过婚俗变迁中的婚姻动机研究,笔者认为,婚姻动机决定了婚礼形式,而婚礼是婚俗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同一地域不同历史时期婚俗文化不同,其根本在于婚姻动机不同:或是侧重经济动机,或是侧重政治动机,或是侧重生育动机,或是侧重情感动机;侧重部分而忽略其他婚姻动机谓之动机失衡,而动机失衡会对婚姻造成不良后果。因此,研究婚姻动机的平衡与失衡有利于婚姻的稳定。

婚姻动机;婚礼变迁;婚俗文化

一、婚姻动机与婚俗

婚俗文化并非一成不变,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其婚俗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从横向空间开看,区域文化起着主导作用,但从纵向历史来看,婚姻动机起着关键作用。

(一)婚姻动机

传统观念认为,人到了一定年龄,具备一定条件,就会通过各种办法组建家庭。但是,正如“记者和放牛娃”的故事所反映的,人们对于结婚的动机缺乏思考。笔者认为,人类婚姻的动机是复杂的、变动的,不仅仅是个人生理的需求,更是个人的社会需求,包括经济需求、生育需求和情感需求乃至政治需求。这些需求在人类发展的不同时期占据的重要性不同。

1.原始时代时期,经济需求为主

婚姻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时代,是群居高等生命的一种本能,在自然法则异性相吸的引导下,哺乳类生命的繁衍得以生生不息。最早的一夫一妻或者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基础在于私有制的产生,妇女作为原始时代创造财富的活工具,是该时代经济创造的主体,其婚姻则与财产密不可分。因此,该时代婚姻的经济需求占主导地位,而生育需求和情感需求其次。

2.封建时代时期,生育需求为主

在封建社会中,生产工具相比原始时期有了很大的改进,妇女劳动范围缩小,主要从事家务,其家庭地位降低,男性取而代之成为创造家庭经济的主体。在财富集中后,财富的延续与血脉继承问题日益突出,于是生育观念一跃成为婚姻的主要动机。倍倍尔(August Bebel)在论述婚姻关系和性角色时说:“我们为了享乐而设置了娼妓,为了日常保养身体而设置了妾侍,至于妻子则是为了生育合法的儿女和忠诚不二地照管家室。”[1]

3.现代时期——情感需求为主

现代时期,自由主义的兴起,使人的思想得以解放,女性社会地位逐渐提高,婚姻观念的改变不可阻挡;新生产工具的启用,使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得以增强,个体不必以婚姻为纽带获得更多的财富;社会体系的完善使家庭功能逐渐退化:“生儿养老”不再成为生育的主要思想;家庭分工也趋向于被现代化机器和家政行业取代。人口发展与生育率的提高也极大保障了血脉与族群的延续性。在这种条件下,婚姻的生育动机减小 (世界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丁克家庭规模正在扩大),经济动机变弱(对大部分群体而言,婚姻成本提高,远大于其可获得的经济利益),情感需求成为婚姻的主要动机。除以上婚姻动机外,笔者认为,中国近现代特殊历史变革时期,婚姻动机也存在其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婚姻动机的政治性,主要表现在民国时期与文革时期,笔者会在以下两个时期提出。

(二)婚姻动机、婚礼与婚俗

婚姻动机与婚俗是婚姻的内在驱动与外在表象,二者都能通过具象化的婚礼表现出来。

首先,婚姻动机决定婚礼的形式。例如,原始时期,在诞生了最初的婚姻后,并没有固定形式的婚礼。尽管私有制较为普遍,但财产的拥有还不足以大量的物质剩余所表达,所以此时并不是简单的以财富为纽带成为婚姻的经济需求,而是以可以创造财富的女性本身作为婚姻的经济目标,通过婚姻形式缔造家庭共同劳作而满足经济需求。奴隶社会中,女性更是直接以一种财富的方式成为婚姻的附属品。因此,该时期出现的婚礼形式简单而“粗暴”(盛行抢婚);而现代时期,情感需求是婚姻的主要动机,婚姻从封建时期经济投资转变为当今的一种情感投资。恋爱的自由性和浪漫特征决定了情感表现的多样性,不同群体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恋爱情怀选择不同形式的婚礼模式,譬如复古的传统婚礼、中西结合的混合婚礼、具有浪漫气息的集体婚礼以及婚姻旅行等婚礼形式。

其次,婚礼是婚俗文化的表征,是婚俗在个体上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缔结婚姻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是为庆贺婚姻关系的确定而举行的一种仪式,该仪式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是对外关系的宣称,是获得个人社会网络支持、承认和认可的一种必要的形式。不同地域之间生活习性不同,其婚俗文化也会迥异,其外在表现的婚礼就不同。比如中国传统 “三书”“六礼”,体现了中国“婚”“姻”的家族文化和生育观;西方教堂式的婚礼体现出西方文明中的夫妻平等及其契约文化;当代中国婚礼的多样性也体现出当代婚姻价值的多元化倾向。

综上,婚姻动机与婚礼的研究是探究婚俗文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二、婚姻动机失衡下婚俗的时代特征

任何时代的婚俗都有内含的动机因素,即经济动机、生育动机与情感动机以及政治动机。笔者认为,婚姻的稳定性与婚姻动机的结构有关:当以上几种动机均衡地存在于婚姻中时,婚姻会比较稳定;当婚姻动机失衡,即过于注重部分而忽略其他部分时,婚姻的稳定性会受到挑战,婚俗文化会呈现不同的时代特征。

(一)婚姻动机的生育导向:传统婚俗的扭曲

传统婚俗,其婚礼制度沿用西周时的婚聘六礼,后载于《礼记·昏义》中,其形式上着重体现了生育需求和经济需求而忽略情感需求。如“三妻四妾”集中反映了传统社会的生育观,这种生育观也在“枣、生、桂、子”等一些具体的礼仪细节中得到体现。“联姻”是传统婚礼中最能体现其经济动机的形式之一,通过“联姻”,家庭或家族之间形成政治或经济上的联盟关系。传统婚俗历经几千年,其蕴含的文化内涵自然有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其内涵的生育动机和经济动机却造就了其婚俗文化的扭曲。如岭南地区出现终生不嫁的“自梳女”,抱神位睡觉的“守切”婚等。

(二)婚姻动机的政治导向:民国婚俗的挑战性与盲从性

婚姻动机的政治主导,即其时的婚礼具有时代的政治性,主要表现在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在新文化的传播和新思想下的影响下,中国原有的旧婚俗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西方文化因素的融入是中国传统婚姻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其一方面是对传统婚俗的一种挑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时民众在吸纳“民主”“自由”之风时的盲从。

1.挑战性

民国时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受到自由民主的挑战,而西洋的结婚仪式和恋爱之风,已为新时代的新人物所接受。此时的婚姻习俗一方面受民主自由之风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将传统婚俗作为封建体制下的毒瘤,成为清除革命的对象,如陈独秀曾经描述旧时婚俗:“说起受罪的事来,是不合情理的很,新妇过门的时候,像装殓死人一般,咋一见真有点吓人……还有闹新房的规矩,更是可耻的很!”[3]陈独秀对传统婚俗礼仪的描述有其正确的地方,但过多夸大了其传统婚俗的负面信息,婚俗更多地成为他痛恨和抨击旧时传统的着力点,反应出当时社会上挑战传统的普遍现象。

2.盲从性

民主思想、自由恋爱作为即时的一种潮流,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追捧,但值得深思的是,这些青年在追捧西式婚礼的同时,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上盲从学习,而忽略了婚姻文化中对情感的尊重和对家庭的责任,结婚只是一纸程序,毫无任何约束力,如当时报纸刊登的“结婚大王”,三年结婚七次[4]。“辛亥革命的舆论家将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视为专制主义与封建帝制的统治基础,将摧毁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视为推翻专制主义和封建帝制的必要条件,所以他们就在辛亥革命之前就提出了婚姻革命的口号,辛亥革命后又将其系统化”[5]。

因此,民国时期的婚俗虽然极大程度上体现出人们婚姻观念的解放,但更多的是对传统的否定和对西方文化的盲从,忽略了婚礼与婚姻的本身价值,使其成为思想、政治变革的手段和工具。

(三)婚姻动机的多元导向:改革后婚礼的简化与新意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愈来愈能认识到婚姻与婚礼的本质,现代婚礼在沿袭过去一些传统习俗的同时,增添了许多时尚新元素。

首先,崇尚简单但又注重情感。婚礼的原本形式和状态就是庄重、简单的,只是在时代背景下赋予了其地域的文化因素,使婚俗礼仪显得繁琐驳杂。现代生活压力骤增、生活节奏加快,使新人无力、无时顾及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婚礼以及婚礼的琐碎细节,因此现代婚礼多是截取传统婚姻中庄重的部分——西式婚礼的证婚仪式和中式婚礼的三拜仪式——作为婚俗礼仪的主体,再增添注重情感、浪漫的因素,比如“裸婚”。

其次,追求时尚而又展示个性。时尚的婚礼体现的是青年人跟随时代节拍,紧扣时代脉搏。从过去司仪对着大红纸照本喧科的唱礼到如今全方位立体化的策划,完美的舞台声、光、电的配合,新人的全情展示等等都展现出当今婚俗礼仪的时代特征,而这些时代特征中又往往彰显出新人借助这个婚礼舞台来充分的表达自我、展示自我、展示美好的爱情。

最后,多样化的品味和包容性。与传统婚礼通过固定的仪式赋予文化意义不同,现代婚礼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不同层次、不同范畴的人群和个体都有不同的欣赏和审美品味,譬如城市婚礼一般选择酒店,更注重西式婚礼仪式,农村婚礼一般选择在老家摆三天的“流水席”,酒宴占重要成分。不管怎样的婚礼,都有属于自己和自身爱情归属的婚礼形式和风格,都能彰显各自各精彩的品位,而这些品味也并存在高雅低俗之分,整个社会对婚俗礼仪形式表现出非批判、大包容的态度。

三、婚姻动机失衡的影响

纵观不同时期的婚俗礼仪,不同婚姻动机主导下婚俗的表现形式呈现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既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又造就出不同的婚姻悲剧。

首先,过于重视婚姻的经济动机,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婚姻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是不对等的稳定。例如,奴隶社会的婚姻是以经济为主导,妇女作为一种经济财产从属于其丈夫,呈现一种权力的不对等:婚姻关系的权力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他既可以长期保留自己的“财产”,也可以将其赠予或交易。封建社会重视家族之间的联姻,婚姻作为一种政治工具,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了经济合作。为了保障合作的稳定性,婚姻成为一种成本高,程序多的契约形式,这种契约还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宗法的保护,但婚姻存在义务上的不对等:“三从四德”“七出”等集中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承担的义务更多。在当代,尽管婚姻动机的多元化冲淡了经济动机对婚俗的影响,但在部分地区,经济仍然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婚礼形式,比如山东地区盛行的“三斤三两”,不同历史时期的“三大件”。按照时下的说法,男方在婚姻中付出经济损失越大,其对婚姻就越珍惜,这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婚姻的稳定性。但是,这种稳定也有不对等性:一方面,法律、道德以及多元价值观强调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另一方面,在走向婚姻的过程中男女付出的多少不均衡,笔者访谈发现,女方要求男方投入的婚姻成本负荷越大,双方在婚姻过程中的争论就越多,男女双方家庭的芥蒂相对越大。

其次,过于重视婚姻的政治动机,表面上看简化了婚姻程序,强调了婚姻男女双方的感情,但实际上,扭曲了婚姻的本质。民国时期,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民主”“自由”逐渐“深入人心”。但事实上,这种“深入人心”只是一种表面的形式,大部分人只是盲从地对传统进行挑战和对西方新文化的追捧:一方面,部分时下青年可以打破门当户对的束缚,与丫鬟离家出走,追求“自由”而“幸福”的婚姻,另一方面,他们不懂自由婚姻的契约与责任,仍然保持传统守旧的生活作风接受父母的救济,待婚姻的新鲜感消失,又会追求离婚自由。改革以前,婚礼程序相对简单,婚姻选择自由,但这种自由具有极大的阶级性,其自由只维持在同一阶级之中,婚姻的本质在于阶级内部的联合,在于阶级的共同目标。

再次,过于强调婚姻的生育动机,会忽略人的价值和扭曲人的本性。在封建社会中,“子女不孝,无后为大”,女性的生育功能对维持婚姻的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母凭子贵”表明,女性在家庭以及宗族的地位也与其生育相关。在整个婚姻关系中,女性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当合法妻子无法生育,不管原因为何,根据“七出”,丈夫可以休妻,也可纳妾。这种婚俗文化既是对女性生命价值的践踏也是男性乃至社会价值对于人性的扭曲。

最后,过于强调情感动机会弱化婚姻的责任和家庭的功能。情感需求是婚姻的基础,因此不能否认情感动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事实证明,过于注重情感为纽带的婚姻家庭往往会走向悲剧。一方面,爱情具有复杂性和模糊性。斯腾伯格(RobertJ·Sternberg)的爱情三角理论表明,爱情必须是基于激情、亲密和承诺三者之间的等边三角结构,否则就会出现喜欢式的爱(Liking)、迷恋式的爱(Infatuated love)、空洞式的爱(Empty love)、浪漫式的爱(Romantic love)、伴侣式的爱(Companionate love)以及愚蠢式的爱(Fatuous love)等错爱、假爱乃至无爱。过于注重情感动机,会使个人在体验到情感但不知情感类型的情况下就步向婚姻,当情感体验不再时又走出婚姻,从而忽略了婚姻内含的契约和责任。另一方面,情感体验具有短期性。“三年之痛,七年之痒”表明,当激情消退,新鲜与甜蜜不再时,婚姻中的爱情体验更多会转化成亲情。因此,过于注重婚姻的情感动机会弱化婚姻的家庭责任。

四、传统婚俗文化的复苏倾向与婚姻动机的平衡性思考

现代婚动机的多样化,彰显了时下青年对自由恋爱的追求及其个性的解放,但这种追求和解放往往在注重婚姻的情感价值时忽略了婚礼是婚姻责任与婚姻契约的表现形式。追求简洁与个性,使婚姻的神圣性在越来越自由的两性关系以及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被不断削弱,其结果是离婚率居高不下,如上海的离婚率高达35%。这种现象的背后透视着当代家庭观念日趋淡泊,家庭的伦理与责任趋近消亡。

与之相反,传统婚姻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忽视了人们的个体差异和对真爱的追求,但不能否认,传统婚礼的讲究与繁琐却给予了婚姻神圣性和契约性,婚姻伦理与婚姻责任在传统的婚礼形式下得以彰显。因为繁琐,所以庄重;因为细节,所以专注。正是通过这些才有了“一日成人”的过程,使年轻夫妇知道成家不易,从而建立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笔者认为,婚姻动机的平衡在婚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情感动机是两性结合的基础,是人们向往爱情、追求幸福的根本动力;经济动机可以加强婚姻家庭双方的纽带;生育动机是完整家庭、完善生活、延续生命的源泉;政治动机是社会关于爱情、婚姻以及家庭意识形态的表征。时下,人们在追求情感动机的同时,不能忽视其他动机在婚姻中的导向作用。正如林语堂所说:“下意识中,所有中国姑娘都梦想红色婚礼裙子和喜轿,所有西方女子都憧憬婚纱和婚礼的钟声。”人们既珍视现代婚姻中的爱情理念,也向往传统婚礼的伦理观。因此,在婚俗形式多样化的时代,传统婚俗文化的复兴是四种婚姻动机平衡性的一种尝试,这种尝试并不是简单的婚礼形式的相加,而是要爱情与责任在婚姻中的平衡性的思考,这种平衡如何表现在婚姻形式上还有待研究。

[1][美]W.古德:家庭[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48.

[2]李日星.五邑侨乡的婚俗演变[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3]陈独秀.恶俗篇-婚姻(中)[N],安徽俗话报,1905,(4).

[4]王跃年,孙青.百年风俗变迁[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0:70.

[5]岳庆平.中国民国习俗[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3-154.

王俊(1989- ),男,湖北孝感人,2014届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为广东科技学院专任教师、莞邑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青少年问题与区域文化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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