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严管公职人员

2017-03-07 11:35张旌
党建文汇·上 2016年8期
关键词:医闹施暴约合

张旌

韩国反腐败法不久前进入公示期,向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征集意见。这部反腐败法全称为《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又称《金英兰法》,由前反贪官员、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大法官于2012年提出。

韩国全国预计将有300多万人受到这项法律约束,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有公职人员、国企职员、公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等。

上述人员如果单次收受超过100万韩元(约合5600元人民币)钱款或同等价值的礼品或服务。无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关,都属受贿,最重可判2到3年有期徒刑,或5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如果收受财物价值不超过100万韩元,且与工作相关,可处以2至5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透露,根据过去一年的舆论调查和听证会结果,该委员会制定了餐费、礼物价格以及喜丧金等具体标准。餐费方面,每人每次接受宴请的费用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68元人民币)。元旦、中秋等节日接受的礼物价格不得超过5万韩元(约合280元人民币)。韩国《朝鲜日报》评论,这意味着韩牛、黄花鱼、水果套餐以及晋升时所送的兰花等将从礼物名单中消失。传统礼俗费用方面,婚丧嫁娶等人情费用不得超过10万韩元(约合560元人民币)。该委员会同时对公职人员外出讲课费用作出规定。公务员中,部长级、次官级、四级以上公务员的授课费用上限分别为每小时50万韩元(约合2800元人民币)、40万韩元(约合2240元人民币)和30万韩元(约合1680元人民币)。大学教授和媒体从业人员等每小时则最高可以收取100万韩元。《金英兰法》从一提出就饱受争议,有人指责其标准过于“苛刻”,并影响到一些相关行业的销售额,进而使经济低迷的状况更加严重。韩国媒体预计,这项法律正式实施前,一些条款可能还将出现改动。

韩国如何打击医闹

韩国的“医闹”现象屡禁不止,给韩国的医护人员造成很大的伤害。为了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也為了严惩医闹,韩国出台了新的法律,只要患者或家属张口骂医生,就可视为“医闹”行为,就会遭到严厉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韩国社会的医患矛盾不容小觑,伤医事件屡禁不止,越来越多的医生表示挨过患者或家属的揍,感觉很心寒。韩国《医协新闻》6月5日发表的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96.5%的医生表示遭患者或家属施暴、辱骂及恐吓,比2010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很多医疗人员表示,患者施暴大多是因为对治疗方法或结果不满意。一名医生表示,除了“打针弄疼孩子”等小细节外,一些人还因为自己恢复得比预期慢就向医疗人员撒火、施暴,尤其被一些“护子心切”的儿童患者父母抽耳光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去年11月,忠清北道清州市的一家医院内,一名小患者的父亲发现正在急诊室打点滴的儿子身体异常,便认为医疗人员没有尽责,遂找到医生,直接掐脖子、抽耳光。去年7月,世宗市一家医院发生患者因不满治疗效果而将护士绑架做人质的刑事案件。去年3月,庆尚南道昌原市一家综合医院儿科医生被一名11个月大的患者父母连抽了两个耳光,理由是孩子的病情没有好转……

面对如此严重的暴力伤医案件,韩国保健福祉部宣布修改《医疗法》,并于6月12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医疗法新增了一项旨在禁止恐吓或施暴医护人员的条款,即任何人不得在医疗场所对正在进行医疗行为的医护人员施暴或恐吓,否则将会被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的罚款。今后,只要是有人对医护人员出口成“脏”,即可被视为“医闹”,医护人员即可要求警察介入处理。此外,修改后的《医疗法》还规定,为防止患者把他人误认为是医疗人员。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医院内的医护人员和医学院实习生必须佩戴名牌,以便患者识别其身份,违者将被处以罚金。

(摘自《生命时报》金惠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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