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中了“标题党”的招

2017-03-07 11:29萧师俭
党建文汇·上 2016年8期
关键词:标题党丰子恺职业道德

萧师俭

常言说“看文看题”“题好一半文”。为文章取个“信”而“雅”的好题,是为了准确概括主题,也利于获取读者关注。然而如今,一些网站编辑在转载文章时,却习惯于“怎么刺激怎么来”,常常以偏概全、断章取义,让标题与原文主旨相差十万八千里。

比如,本來文章标题是《“拼爹”难拼出美好未来》,网站“拿来”大笔一挥,改成《党报:“拼爹”只要不违法乱纪也是人之常情》,原文反对“拼爹”的核心意思,一下成了提倡“拼爹”,改标题竟达“无中生有”之境,令人瞠目。这种在公共舆论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与在公共景区乱写乱涂又有何异?

不禁想起20世纪30年代一家上海报纸登的一篇文章,是评论著名画家丰子恺的,题为“《丰子恺画画不要脸》”。这标题使丰子恺大吃一惊:我与作者素不相识,为何竟遭此辱骂?看完全文,原来是称赞丰子恺绘画技艺高超,说他画的人物的脸部虽然没有眼睛、鼻子,却惟妙惟肖,极为传神。题虽取巧,却望之不雅。今天的新闻标题制作,早已不再是这样的“小打小闹”。

新媒体时代有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从这些特点出发,对一些文章标题进行适度改造,以适应网络舆论场的传播,这样的做法不可一概否定。但有些“标题党”,谙熟“舆论热点+社会痛点=新闻卖点”的操作套路,故意制作带有误导性、煽动性的标题,扭曲了原意,滋生了误读。

新媒体时代,传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用户数”“点击量”“转发数”等市场指标决定着各家媒体的喜怒哀乐。“标题党”热衷于打擦边球,盖由此而生。然而,“人心所归,惟道与义”。尊重读者,就请不要误导读者,减少不必要的价值冲突;尊重同行劳动,就请确保转载传播不损害原意,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更何况国家版权局曾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规定“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没有一个整容医生会蠢到去毁用户的容,因为那毁的也是自己的名声,砸的是一生的饭碗。对“标题党”来说,自然要明白这个后果。而对读者来说,也得眼明心亮,时时提醒自己:小心,别中了“标题党”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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