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冬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 110036)
略谈制度治党
徐晓冬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 110036)
制度治党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它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响应,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落实制度治党,要深化制度治党的理念,科学合理制定规章制度,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党内规章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鲜明特色。出台制度,制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严格执行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制度治党的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之后又多次提出制度治党的理论,把制度治党列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一)制度治党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对党提出一系列挑战,对党的制度提出一些新要求。要使党的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就必须有科学、规范、精准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制度治党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有着8 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党,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能否依靠、运用制度的功能与机制,调节党内关系,解决党内问题,规范党的行为,从而稳定有序地推进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促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是一个政党成熟程度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尤其需要制度治党。制度具有持久性和规范性,所以要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制度。
(二)制度治党是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响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另外三个“全面”的政治保证。由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者、组织者,是“四个全面”的关键,所以党的建设对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党的建设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制度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党要依法执政,依法管党治党,即制度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全面系统战略部署。党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角度上,让党内治理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所以制度治党是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刻响应。
(三)制度治党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拥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体系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必不可少的。通过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党认识到一套制度化、规范化及程序化的治理系统有助于党和国家目标的实现。同时,法治是当今世界治理大势,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1]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用制度治党是成熟、自信的表现,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回应。同时,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党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一)深化制度治党的理念
1.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党要管党,对党内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加强党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做出更高层次的制度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只有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治好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还要落实具体的管党治党责任,要由以往的靠领导重视转变为靠制度法规保障,改变以往凭经验、少数人参与、凭觉悟感觉做事转变为凭科学、多数人参与、依制度规矩履职的转变。
2.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党章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就要严格遵守党章以及党规各项规定。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员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底线,党员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搞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把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列为党内的经常性工作,在党支部学习、专题培训中,增加党章党规的学习内容。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学习过程中,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情况纳入进来。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坚守各项规章制度。
3.营造制度治党的氛围。因为人的问题是制度治党的核心,所以要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制度治党意识,按照制度治党的要求,根本在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制度治党的氛围。党的领导干部要当好学法的表率,要强化法治理念,对那些具有法治理念的领导干部要提拔重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应把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另外,还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综合性规定与专门性规定,强化制度治党的浓厚氛围”[2]。
(二)科学合理制定规章制度
1.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我们党历来不缺少制度,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党制定了很多党内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由于缺乏清理机制,以致一些党内规章制度落后于时代发展,与客观现实脱钩。有的规章制度之间相互矛盾、冲突,还有的与国家法律之间存在矛盾。根据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应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加强对党的法规制度和一些文件的清理、修订,使党内规章制度建设与时俱进,能够与当下的党情、国情相契合。最终不断提高党内规章制度的科学化、系统化、集成化水平。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努力: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作风转变、规范权力行使、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完善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党内法规,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党员申诉制度、检举控告的制度,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规定”[3]。
2.加强对建立规章制度的监督审查。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可以借鉴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推行党务部门的法律顾问。在党内规章制度的出台前,应增加审查与评估的环节,在这一环节应充分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比如,在规章制度的起草酝酿过程中,广泛听取和收集广大党员甚至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把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讨论,把制度的偏差降到最低。对一些重大的党内规章制度要经过党内规章工作机构做严格审核,然后才能报请审议审批,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草案中的突出问题,使党内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科学。对党内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开列问题清单,逐一破解工作难题,注重制度的及时发布。
3.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统筹协调。只有各项法规制度之间彼此衔接,才能构建一个完备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各部分要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制度体系整体合力。当前,党内出台的法规制度不少,对党的各方面都有规定,但是这样庞杂的制度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也有的存在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甚至有的规定之间相互交叉重复,造成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对此,要建立完善制度的衔接配套机制,在顶层设计上通盘考虑,从根本上保障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一致。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
1.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机制。毛泽东同志强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如果没有把制度落到实处,那么再好的制度都将如水中明月形同虚设。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要在全党上下建立学习机制,要将党章、党规的学习纳入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中,要在党校教学中加大党章党规学习的比重,通过强化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学习自觉性,加深对党的规章制度的了解,进而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实现对党章、准则、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的常态化,力求使全党上下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重要规章制度知晓,党的党务工作者不但熟悉而且要精通,普通党员要及时了解党的重要规章制度。另外,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党内规章制度的宣传与普及,例如,可以通过当今普及率较高的微信平台,创新内容和形式,以一种全新的轻松活泼的形式宣传党的规章制度,这样从组织和机制上确保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具有成效。
2.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机制。要对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与评估,开展督促检查,加强目标控制管理,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效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党内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要进行信息的采集与整理工作,同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反馈机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应采纳,并在工作上要有调整,对于不合理的应予以说明,“及时评估制度执行与落实的效果,实现上下良性互动,强化考核倒逼和激励引领”[4],以制度治党来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3.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党内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中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应建立完善追责机制,对那些执行党内规章制度措施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要让党员无条件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在党规党纪面前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一律平等。对违犯党内法规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一视同仁依规查处,在党内法规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无论职位多高,只要违纪都要受到党的纪律的惩处,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1]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人民日报,2014-01-01.
[2]郭玮. 基于执行力的党内规章制度长效机制研究[J].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3).
[3]谢忠平.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J].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5,(1).
[4]郭玮.新形势下建立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路径研究[J].前沿,2016,(9).
[责任编辑:徐新彦]
2016-12-20
徐晓冬(1981-),女,辽宁岫岩人,编辑部副主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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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520(2017)02-00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