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下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创新
——以湖南省为例

2017-03-07 14:15姜芳蕊彭培根黄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军民国防湖南省

姜芳蕊彭培根黄 威

(1.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06;2.湖南省社科联,湖南 长沙 410003;3.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湖南 岳阳 414500)

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下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创新
——以湖南省为例

姜芳蕊1彭培根2黄 威3

(1.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06;2.湖南省社科联,湖南 长沙 410003;3.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湖南 岳阳 414500)

国防知识产权制度是军民融合的核心。纵观世界,国防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成就的大背景下,湖南省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与维护国家安全、拓展国家利益和巩固军工大省地位的需要相比,我省还存在顶层设计、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解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创新予以解决。

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制度创新;湖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立足世界发展大势与国家安全发展大局,提出了“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我国军民融合发展进入新时代。国防知识产权是军民融合的关键和核心,国防知识产权制度是军民融合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军队、地方,还是全国、湖南,都有基础、有环境、有潜力,有责任为推动国防科技与军民融合的管理创新作出应有贡献。

一、国防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纵观世界,凡是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国防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出台国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通过专门立法国防知识产权,突破“民参军”“军转民”中知识产权的障碍,实现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常态化、长期化和制度化,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美国的《联邦技术转移法》,韩国的《工程技术振兴法》以及以色列的《工业研究开发鼓励法》,就是其中的典型和代表。特别是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出台了《国防部合同知识产权问题指南》《国际军工贸易条例》《陆军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这些国防知识产权政策,形成了一整套责权明确、层次分明、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涉及到美国国防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转让、转化和出口等,为美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科技的高度融合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设立国防知识产权监督管理部门

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是设立专门的国防知识产权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监督、协调、保密和管理属地的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美国的国防部、专利与商标局、能源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和国家安全局等机构分工合作,形成了国防部统一领导、军兵种分别实施模式。英国在国防采办局下设了知识产权工作组,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和咨询服务[1],并与国防部等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监管和服务国家国防知识产权。俄罗斯成立了国防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三)建立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平台

综合考察国外军民融合和国防知识产权发展,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应用。美国国防部设立了专门的国防知识产权转移办公室,《国防授权法》等法律赋予了其相应职能与权力。英国于1999年组建了国防技术转化局,负责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应用工作。日本主导成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为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国防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

(四)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

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双赢”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其注重尊重和保护私人开发的知识产权,在合同业务中,政府原则上只获得最小必需的权益。第二种是以日本为典型的鼓励民用行业参与国防事业模式,政府从政策、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鼓励“民参军”,实现军民深度融合。由此可见,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严格、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以及流转顺畅的产权结构特点[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主要经历了军民结合萌芽时期、军民结合发展时期和军民融合发展时期三个阶段。总的来看,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晚但是成效大,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但是,随着国内外各方面环境的变化,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产权主体界定不明,产权利用分配不实,产权管理不系统等,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解决。

二、湖南省国防知识产权发展取得的成绩

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下,湖南省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绩斐然。[3]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在军民融合政策的扶持下,我省军民融合创造出天河超级计算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若干关键设备、麒麟操作系统、环形激光器、中低速磁浮列车等大批代表中国和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省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了军民融合发展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出台了系列政策。省政府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支持航空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我省近期即将出台《关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将进一步引导军民融合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储备与布局。各市州也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二是成立了领导机构。成立了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各级工作机构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三是组建了研究平台。2012年省政府和国防科技大学共同组建协调创新院,是实行事业法人管理的非盈利、开放型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纳入省级科研院所管理序列,其主要任务是“兴产业、出成果、育人才、建机制”。成立以来,已在体系建设、转化模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大力提升了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协同创新能力

一方面,搭平台促队伍。截止2016年底,湖南军工建成国防科技重点(学科)实验室28个,其中国家级9个;企业技术中心27个,其中国家级9个;博士后工作站10个;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占行业从业人员的27%,在高性能计算、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强激光技术应用、磁悬浮、临近空间飞行器与激光卫星技术等尖端领域,我省拥有独特的高端人才优势,有力推动了国防科技协调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作用。据对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兵器轻武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50家(高校13家,企业137家)湖南省国防企事业单位专利统计表明,“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国防企事业单位共计申请专利19167件,年平均增长率达18.83%。授权专利共计10427件,年平均增长率达21.27%。有效发明专利达5186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29.48%。

(三)充分发挥了国防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省政府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民两用高端装备、光电信息、新材料等科研开发及产业发展。当前,我省已经形成了一定国防产业优势,比如,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特高压输变电装备、永磁直驱风力发电装备、中小型航空动力等行业技术水平跃居国内前列;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实现较快发展。二是促进专利增量提质。省本级财政对获得授权的包括国防专利在内的授权发明专利按每件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近三年共发放资助资金近6000万元;对择优评定的重点发明专利按其上年实际交纳的发明专利维持费50%予以补贴,2013年来共对1000件重点发明发专利补贴了近1200万元。三是召开专门交流会。2017年召开的湖南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会,现场签约项目35个,总投资达211亿元。近五年来,我省军民融合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6.1%,有效带动了全省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我省国防知识产权的制度缺陷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国防知识产权形成了初步的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但是,与维护国家安全、拓展国家利益和巩固军工大省地位的需要相比,与党中央的强军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制度缺陷,需要加以完善健全。

(一)缺乏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

国防知识产权涉及到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省知识产权局与省科技厅、省工商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以专利使用权出资登记注册公司的若干规定》,支持国防知识产权以灵活的方式进行产业化,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不仅在省级层面,在国家层面,都没有一部系统规范和指导国防知识产权在军民融合运用和实施的法规[4]。在国家层面,虽然有《国防专利条例》等法律依据,而该条例与《专利法》《国家保密法》《国防法》等系列法规存在一些冲突。比如,《国防专利法》主要针对国防知识产权在国防领域,而对在军民融合中的规范很少。在省级层面,虽然近年来湖南密集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总的来说,就国防知识产权的专门法规还没有,没有从全省全局进行规划。

(二)缺失国防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我省创新成立了“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打通了军队成果转化中的利益分配和法律保护通道,实现国防科技大学军工科研成果的民用转化,有力推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但是,在军转民方面,军队停止有偿服务后,国防知识产权收益人为谁、利益如何分配等政策不清晰,限制了军队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三)缺少对国防知识产权的财政扶持机制

近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押融资总额达到2057亿元,年均增长33%,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十三五”国家创新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2015-2016年,我省对质押融资的国防专利企业共补贴了300万元,2014-2016年支持重点专利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产业化120个项目约3000万元。2016年湖南省专利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第7,位居中部地区第一,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排名20位,排名靠后。与军工大省地位相比,还存在风险信贷投资体系不成熟、融资渠道不畅通、财政支持不给力等问题。

(四)尚未建立国防知识产权解密机制

只有解密国防知识产权,“军转民”才能落到实处。2017年3月,国家集中解密国防专利3000多件,这是国防专利制度实施30多年来的首次,为推动“军转民”提供了有益尝试和新鲜经验。就我省而言,2012年至今,仅有502件国防专利实现转让、203件专利实施了许可、8件专利获得质押贷款,与军工大省的地位和军民融合的需求不相符合。

四、加快湖南省国防知识产权建设的对策

习近平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湖南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以军民融合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根据效益、公平、均衡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需求统合,统筹增量存量,同步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体系和要素融合、制度和标准建设,探索出一条富有湖湘特色、全国水平、国际影响的区域性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

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法规。在省级层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专门的法规,对国防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进行明确;由省知识产权局和省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国防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和制定国防知识产权总体战略、政策和对策措施。

(二)完善国防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依托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明确规定国防知识产权转让、交易或应用后的增值部分,国防知识产权发明人可参与增值部分分配。

(三)健全国防知识产权财政扶持机制

把国防知识产权开放和应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经费支出投入,特别是在人员培训、信息宣传、组织实施、专利申报、专利解密、专利交易等方面予以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开展国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四)设计国防知识产权解密机制

国防专利的申请应与普通发明专利一体化申请模式,避免专利冲突。建议建立国防知识产权解密的协调、申诉机制,需要审查部门与军口紧密配合,制定涉密技术目录、定密规则,从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年限、评估、标准、审核和程序等方面着力。

[1]程享明、谢冰峰.英国推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主要做法[J].国防,2014,(05).

[2]梁波.我国国防专利产权制度问题研究[D]长沙:国防科技大学,2009:2.

[3]彭培根.湖南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义、现状及对策[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01).

[4]冯媛.军民融合创新与治理[M].北京:中国财富出版社,2017.

10.3969/j.issn.1009-2293.2017.06.027

D922

A

1009-2293(2017)06-0094-03

本文系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项目编号:2017W2004X)、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项目编号:2017W3005B)、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6YBQ069Q)的阶段性成果。

姜芳蕊,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讲师。

彭培根,湖南省社科联助理研究员。

黄 威,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助理政工师。

许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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