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第3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
从小作坊到现代企业的嬗变
——对黑龙江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第3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
黑龙江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以其准确的市场定位、诚信的经营理念、科学的运作方式、强力的地方支持,实现了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其自身发展历程对哈尔滨市引导民营经济扩量提质、健全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老村长酒业;民营经济;扩量提质;服务体系;发展环境
黑龙江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着力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是支撑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向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始建于1995年的黑龙江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通过抓特色、抓提升、抓拓展,打造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粮头食尾”,将农业资源优势充分释放,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做强做大,是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双城区委、区政府精心帮扶的外在助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准确的市场定位是做大做强的前提。企业坚持在中低端白酒消费市场找准位置,积极倡导“简化包装、理性消费”,全国首创总经销一个环节直达终端的扁平化渠道模式,有效降低了产品的价格,进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扩大产品的销量,站稳了中低端白酒市场。20多年来,“老村长”品牌系列白酒行销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为全国百姓心中的大众美酒典范。诚信的经营理念是做大做强的基础。坚持“做良心酒,做放心酒”、用信誉赢得效益,“老村长”牌系列白酒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白酒优质产品”,并列入中国最具价值白酒品牌排行榜。在追求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企业自觉把回馈社会、造福人民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5 000多人就业,旺季时高达7 000多人,为几千个家庭提供稳定收入。此外,投资200多万元、引资500万元修筑了多条乡村道路,在抗洪救灾、扶贫帮困中累计捐款100余万元。科学的运作方式是做大做强的关键。坚持把加强市场营销作为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提出“简单快乐、幸福生活”广告用语,大力推行“中央电视台+强势卫视+互联网+立体化户外广告+零售终端传播”的品牌营销策略,有效扩大市场占有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立足哈尔滨市玉米资源丰富的优势,于2015年新投资15万吨优级食用酒精项目,年新增玉米转化能力45万吨。该项目顺利投产后,企业还将运作30万吨的燃料乙醇项目,届时年玉米加工转化能力将达到130万—150万吨,占目前双城区玉米商品粮产量90%,成为国内单体加工能力最大的企业。强力的地方支持是做大做强的保障。双城区委、区政府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到“四多四少”,即多服务少干预、多支持少添乱、多办事少设障、多关心少指责。搭建了政策服务平台、组织保障平台、硬件承接平台、沟通互动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要素保障等全方位服务。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登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维权保障到位、银企对接到位、智力引进到位、转型支持到位。建立区级领导包重点企业工作机制,细化和分解包保责任,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建立了跟踪督查考兑机制,形成了上下齐动,协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来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时指出了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三偏”,即产业结构偏重、民营经济偏弱、创新人才偏少。哈尔滨市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民营经济整体发展还不够充分。思想不够解放,帮助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大胆、投入精力不足,一些制度性壁垒没有完全消除,缺乏适宜民营发展的政策环境。黑龙江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自身发展历程不但对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如何做大做强具有借鉴意义,而且对各级党委政府如何帮扶民营企业发展也大有裨益。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针对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实力不强的实际,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其做大做强。
(一)推动民营企业扩大规模
一是实施民营强优企业培育计划,集中筛选一批成长性好、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税收潜力大的领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加强民营经济产业园和产业链建设。把产业链培育和延伸发展作为园区建设的重点,提高配套率和成套化水平,引导民营企业集聚化、链条式发展。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采取投资、控股、参股、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增资扩股,加速扩张,尽快成长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同时,引导他们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尽量选择本地配套企业为其提供生产服务,拉动本地民营企业链条式发展。
(二)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鼓励传统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 “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综合运用资金、环保、用地、价格等政策手段,逐步淘汰落后技术、设备、工艺和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抓住哈尔滨市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依托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重点资助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国家级科技新产品,引导民营企业走高附加值、高科技、智能化、数字化的高端发展道路。三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和标准意识,面向市场需求,走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道路。
(三)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有潜力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配套协作发展新机制。二是进一步梳理整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切实清除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和体制束缚,确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企业、落到实处,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支撑体系,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关心、鼓励、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通过组织培训、学习考察、外引内树等多种措施,促进提高重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着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针对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平台作用发挥不够的实际,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完善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帮扶民营企业制度
制订全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探索完善联系帮扶机制,畅通企业信息反馈渠道,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联系帮扶的领导干部要了解掌握企业和所属行业情况,帮助完善发展思路和规划,推动政策落实,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二)建立民营企业抱团发展工作机制
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按照区域、行业、产业链特征,把松散的小微企业整合成多个有组织的经济体,帮助小微企业抱团发展、抵御风险。成立哈尔滨民营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构建金融控股、产业整合、资产管理等平台,打造成为综合性金融与产业投资集团,为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按照“1+8+N”的机构框架,建设多功能、立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做到“凡进必评、逢奖必评、逢优必评”。完善年度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机制,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四)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变招工为招生,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建立人才服务清单制度,开辟优秀人才“绿色通道”,实行以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吸引更多人才为企业发展服务。
(五)建立调研督查长效机制
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非公经济大调研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加强政策协调,解决政出多门、政策“打架”的问题,帮助民营企业打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在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发展环境难题不解决,民营经济就难以发展,必须大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和守信、安全、文明的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牢固树立服务民营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手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总体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除了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以外,一律对非公有制资本开放,不允许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建立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存量资产作股权、以建设任务引资金,在园区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与民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成立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立投诉热线电话,鼓励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很重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价格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法律保护,推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财税扶持等方面待遇的公平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权、财务权和名誉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此外,对已经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对不合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
(三)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
抓住成功申报“双创”示范城市契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搭建创业创新舞台,加强创业创新指导,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利用各种舆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工作。积极宣传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形成尊重、支持、善待民营企业和依法规范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
(执笔人:哈尔滨市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 刘建龙;哈尔滨市信访局网络管理处处长 郭 蕊)
[责任编辑:王咏梅]
F121.23
A
1008-8520(2017)04-00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