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彦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新形势下如何认识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徐新彦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廉政文化建设既要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也要借鉴吸收西方社会有益的廉政文化思想。要深刻认识两种廉政文化并存带来的冲突,也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急剧变化对廉政文化建设造成的不良影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从精神、制度、实践等三个层面来展开。
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廉政文化;优秀传统文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背景之下,如何由治标转向治本,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最终目标,归根结底要靠体制机制的构建和廉政文化建设。从廉政文化建设来看,只有深刻认识其思想渊源和现实困境,扬长避短,才能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社会的廉政文化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要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也要吸收借鉴西方社会有益的廉政文化因子。既要认识到两种廉政文化相互冲突导致的思想困境,又要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复杂多变对廉政文化构建造成的不良影响。只有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廉政文化建设新路。
文化是一个群体(国家、民族、企业、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以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折射出来的一切活动。文化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凡是有人类社会活动印记的领域都可以存在文化。因此,有政治活动的地方就可以形成政治文化,有腐败现象的地方就可以形成“腐败文化”,有清廉政治的地方可以形成廉政文化。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博大精深,合理传承和挖掘其中的精华对于我们党治国理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背景下,西方国家几百年来形成的成熟的廉政思想对我们党的廉政建设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我国古代廉政文化形成于漫长的封建社会,体现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发展脉络,体现了中国古代开明统治者和士大夫的向往和追求,其对社会的影响不言自明,是我们民族的瑰宝。而西方国家的体制、制度、法制经过长期运行完善,孕育形成一套适应西方社会发展规律的廉政文化体系。对于文化建设,我国近代仁人志士一直采取开放和兼收并蓄的态度,从鲁迅的“拿来主义”到毛泽东提出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化发展方针。对于廉政文化,我们也应该采取同样的态度,首先需要科学认知二者的文化渊源。
(一)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渊源
在我国历史上,廉政文化源远流长。西周时期的《周礼》就曾经提出,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的观点,意思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开头,初步表明“廉”在当时代表正面的受人敬仰的为官态度。北宋政治家欧阳修在《廉耻论》中指出,公正清廉,乃“士君子之大节”,说明清廉在当时是受到推崇的官员必备的政治品德。明朝的郭允礼撰写《官箴》,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吏不敢慢;廉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成为对“公廉”最为后世称道的经典阐释。这些廉政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纵观我国历朝历代的政治家表述的廉政思想,可以集中概括为以下四点。
1.民本思想。“得民者昌,失民者亡”,人民决定了政治的兴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统治者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本,相信根本稳固,国家才能安宁。封建思想家提出的民本思想内在地要求统治者为官清廉,百姓的生活才能得以保障,老百姓才会维持封建统治秩序,才能达到政通人和的社会。
2.重义轻利。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可以归结为“重义轻利,舍利取义”。在为政者身上表现的就是为官清廉,就是要清清白白,要符合道义,绝不假公济私。
3.为官之德。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意思就是统治阶层拥有高尚的道德,并依据道德来治国治民,就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所以中国古代政治家特别强调德治,强调为官者要注重道德品格和自身修养。“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要求为官者勤俭,不追求名利,要勤于政务,节俭生活,同时还要尚贤,就是选贤任能,尊重人才。
4.惩贪立制。在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对贪污腐化分子也要进行惩戒,同时又有严格的赏罚分明的制度。明太祖朱元璋执政后对贪官污吏的惩治较唐、宋更严,更彻底,制定了一系列严刑峻法,重典治吏,严惩污吏。处罚原则主要有:情节较轻的发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军;情节严重的处以斩刑、绞刑;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罢免官职,永不叙用。
(二)西方社会廉政文化思想渊源
西方社会体制运行已经几百年,体制和制度相对比较成熟,他们的廉政建设体制基本上是以分权制衡和坏人假定为基本原则制定的。在国家层面,突出以权力约束权力,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制,滥用权力的暴政就可以受到牵制。在社会层面,强调人的个性自由和权利意识,用权利来制约权力,人民有权利改变或者废除有害于自己利益的政府而另设新政府。因此,权力不仅受到体制内的监督,还必须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另外,宗教在西方源远流长,在人们精神调节中起到独特的作用。在这些基本原则下,廉政文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权利意识和公开接受监督。西方社会认为,每个人对自己权利的关注是公开的和理所当然的,没有必要羞羞答答、遮遮掩掩。政治统治秩序中强调自由、平等、正义、民主等,但是不能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较之以往的时代,我们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在更大程度上为权利话语所支配”[1]。恰恰就是民众对自身权利的关注造就了西方的政治廉洁。任何人都不能拥有特权,更不能因特权而损害别人的权利。政府也不能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名义剥夺民众的基本权利。而且不同权利的交换也是被禁止的,比如,一个人不能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或者安全的需要,而放弃自由的权利。在西方人的意识中,权利交换本身就意味着腐败。西方社会认为,对公民灌输廉洁理念不如灌输权利意识,所以更热衷于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在这种权利意识的作用下,各级机构和公职人员都把职务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尽量做到公开透明,公民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在这种全方位的监督下,贪腐现象没有滋生的土壤。
2.基督教信仰和职业精神。信仰是一种巨大的文化力量,它既可以改变个人,也可以塑造社会。西方国家廉政文化中的很多文化因子与基督教文化相契合。如基督教教义中提及的“十诫”“信原罪”“因信称义”“信天国和永生”等基本原则主张,人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人生来就带着原罪,只有吃苦受累,才能感动上帝,获得上帝的谅解,最终获得救赎,成为义人,进而获得永生,在天国里得永福;否则,将受到上帝的惩罚,在地狱里受煎熬。这些信仰恰好与西方政治体系中的廉洁自律相吻合,从思想信仰层面为公权力的廉洁、公正、干净行使提供了文化上的基因。托克维尔指出:“他们为了打动听众,总是向听众说明宗教信仰如何有助于自由和公共秩序。在他们布道的时候,使人经常难于辨别宗教的主旨是求来世的永远幸福还是求现世的康乐。”[2]这一论述生动地阐明宗教对于现实政治的强大的规范作用。此外,西方社会经过几百年的发育,培育了一套成熟的职业精神。美国学者詹姆斯·H·罗宾斯在《敬业:把工作当成信仰》一书中就生动描述了西方人的职业精神。他说,敬业就是尊敬尊崇自己的职业。如果一个人以一种尊敬、虔诚的心灵对待职业,甚至对职业有一种敬畏的态度,他就已经具有了敬业精神。但是,他的敬畏心态如果没有上升到敬畏这个冥冥之中的神圣安排,没有上升到视自己职业为天职的高度,那么他的敬业精神就不彻底,他还没有掌握它的精髓。天职的观念使自己的职业具有神圣感和使命感,也使自己的生命信仰与自己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只有将自己的职业视为自己的生命信仰,那才是真正掌握了敬业的本质。西方社会任何一种从业者,都会以一种虔诚、崇敬的心态审视自己的工作,把做好工作视为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与公权力距离最近的公职人员更是忠于自己的职业,如履薄冰,谨小慎微行使自己的权力。这种职业精神与政治系统中要求的廉洁从政的纪律不谋而合。
3.理性精神和规则意识。西方社会有着悠久的崇尚理性的传统和规则意识。理性精神的根基是逻辑学,理性思维是通过逻辑来探究事物的基本思维方式。理性精神的核心是崇尚理性思维,运用理性思维经严密逻辑推理得到真知。西方人崇尚理性精神,办事讲究程序和规则,避免了盲目和偏激。这既是公职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办事的内生动力,也是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文化基础。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西方国家在进行廉洁文化建设时非常注重在社会范围内树立规则意识。在社会层面既有明礼诚信、爱国守法的教育,也有法律至上理念的传播,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原则。不同的公职人员,必须通晓不同的职业规则,一切按照规则办事。这种理性精神和规则意识的成熟发育为西方社会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依规用权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各种文化相互交流交融交锋的趋势日益明显。廉政文化建设置身于这样一种发展趋势之中,不能置身事外,应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在积极增强自身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同时,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积极吸收西方社会属于人类文明共同成果的精华部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民族心理的差异和社会背景的不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明成果和西方文化精华之间还存在一些冲突,需要我们科学合理对待。同时,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变迁,也对继承和吸收文化精华、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文化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一)准确把握中西方廉政文化的冲突
1.从讲变通和讲规则来看。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不乏制度与规则,因为人们知道,社会的运行离不开规章制度。但是以中国人的思维看来,依照规则方式来运行的社会,比较死板教条,因而很多情况下需要人情的润滑。因此,讲和谐、讲人情,讲特殊情况,遇到规则喜欢讲变通。当然,这种思维方式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这个古老民族的伦理道德追求。但也就是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就为制度的执行留下了漏洞。而西方社会规则意识较强,程序烦琐,非常机械,导致制度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但是在有些方面也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增加了成本。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完全相互矛盾的两种思维模式,我国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究竟该如何借鉴吸收二者的精华,或者如何把握二者之间的度,也是一个两难选择。
2.从义与利来看。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背景是“义”字当先,先义后利,在义、利不可兼得时候,甚至舍利取义,强调君子耻于谈利,把追逐利益者打到道义之下,这种文化背景形成的廉政模式为低薪清廉。而西方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社会活力靠人们在追逐利益中实现,提倡人们追逐自己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义、利可以兼得,取利可以正大光明,没必要羞羞答答,甚至突出强调利,强调实用主义,这种文化背景形成的廉政模式为高薪养廉。这两种义利观主导形成低薪清廉和高新养廉两种不同的廉政文化理念,我国当前的廉政文化建设该如何选择?
3.从官德与职业精神来看。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官本位,以民为本、勤政廉政被认为是统治者的个人修养,是官德。官员是主人,体察民情、热爱臣民是官员自觉自愿的。而西方国家是民主社会、契约社会,官员受到民众无时无刻不在的监督,所以廉洁从政、履行契约是一种底线思维。官员必须敬业、廉洁,这是其职责所在,否则就可能触犯了法律。官德属于高标准引导,而职业精神属于底线要求。我国当前的廉政文化中如何吸收二者的精华?
4.从“好人”假定和“坏人”假定来看。中国的传统社会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坚持“好人”假定,认为好人才能当官,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官员选拔强调选贤任能,不太注重制度和程序,有时还特别关注破格选拔。这种逻辑认为,官员是德的楷模,官越大越能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所以从制度设计上监督是自上而下的,而且监督的制度设计也不完善,采取的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模式。西方社会是“坏人”假定,认为人是自私的,官员也不例外,坚持政治家“无赖”假定,对于政治家就必须用制度看住他,不然他就会干坏事,官员要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这种监督是自下而上的,而且是严密的。这两种不同理念分别侧重选人和监督,监督分别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我们在廉政文化构建中该如何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社会变化对廉政文化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历一系列新的变革,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封闭半封闭转向改革开放。同时信息化迅猛发展,这些对我国传统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认识都产生较大的冲击,这些对我国社会廉政文化的构建形成一定的影响。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廉政文化的影响。市场经济是新生事物,市场经济依靠的原动力是人对利益的追求,但是要求一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因此,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要守规则,实际上要履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契约。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必须是民主的政治、完善的法治、成熟的社会和理性的公民,只有这样,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才显现出来。如果公民不能遵守这些规则,市场经济的弊端就会显露,很容易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非常遗憾的是,我国社会在这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廉政文化,必须突破传统文化中的部分廉政思想,锐意创新,才能有所成就。因此,如何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规避市场经济趋利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当前我国社会廉政文化建设必须面对的问题。
2.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对廉政文化的影响。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思想意识走向多元,有不少价值观与廉政文化相悖。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作为一个网民,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接受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在当今的社会,多种媒介、多个群体、多种心态都要在一个舆论场中博弈,传统廉政文化当然会受到“贪腐文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官本位文化”的冲击。虽然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主流意识形态,但是在这种环境下,民众可以无意识地接受其他价值观,而且在这种环境下价值判断非常复杂。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都存在。廉政文化的生存空间受到影响。
3.社会转型期对廉政文化的影响。转型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暂时秩序的缺失会造成人们对廉政文化的误解。生活中一些奇怪现象确实给廉政者带来极大的困惑。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虽然反腐败始终在高压之下,让人们认识到腐败会受到惩处,但是只要有一部分腐败没有被处理,铤而走险的人就会跃跃欲试。在现实生活中,潜规则还存在,老百姓总想到走后门、找关系,而且认为这样办事还很灵。同时,我国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制度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完善到位,这就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腐败文化”的盛行埋下了伏笔。这种奇怪的现象对廉政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这种“不平等文化”“贪腐文化”长期挤压廉政文化的传播空间,实际上慢慢地扼杀着廉政文化。同时,在转型时期,人们对未来的社会发展预期不是很明朗,或许都有趁最后机会捞一把的想法,也造成了一定的思想混乱,影响廉政文化的形成。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稳步推进,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党的作风建设,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生动的实践土壤。尽管社会转型期廉政文化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但是通过强基固本,顺势而为,因势而动,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仍然大有可为。当前,廉政文化建设需要从精神、制度、实践等三个层面来加强。
(一)从精神层面来加强
1.基于两种文化渊源共同培养。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西方社会的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流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是我国社会长期的经济形态。因此,我国社会兼具适合中西方廉政文化发展的背景。在客观分析中西方廉政文化基本特点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吸收,找出真正能契合我国社会的廉政文化因子,才能打牢我国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遵纪守法,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精神和“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清官”风范都需要发扬。对领导干部既要做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底线要求,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也要塑造他们的为政之德和为官之要,帮助他们树立较高的人生追求和官德修养。
2.把廉政文化放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格局中。文化是一种血脉,盘根错节,相互株连,彼此之间具有密切的相互影响作用,把廉政文化放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个大格局中来建设,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在社会中培育人民群众的道德文化、政治文化、民主文化、政党文化、社团文化等相关的文化素养,廉政文化会在无形中得到发育。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部署文化建设以来,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在多种先进文化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廉政文化会随着水涨船高自然发展。
3.用共产主义理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中国共产党自党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一切行动的指南,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确定为实现共产主义。在整个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共产党人克服重重困难,战胜无数艰难险阻,形成了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以德润身,以文化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离不开党性修养和党内文化的熏陶和滋养。当前,进行廉政文化建设,一定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进行最基本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来看,都是从共产党人特有的理想信念入手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举措。只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占据主流,廉政文化建设就有存在的根基。
(二)从制度层面来加强
1.完善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文化的浸润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如果把文化比作血肉,那么制度、规则就是骨骼,二者只有相互依托,文化才能体现其生命力,其价值才能得到诠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制度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清理规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所有党内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范了党内法规之间的程序、位阶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规划了未来一段时间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工作;重新完善了纪检监察方面的巡视和派驻体制,规范了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确立了诸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这些举措对廉政文化的形成和培育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中,在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方面如能有较大的突破,廉政文化的发展就会产生革命性的变革。只有在制度上不留空白,腐败就不会有生存的空间。
2.加强法制建设。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决定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政治生活中的两种重要规范。反腐倡廉在得到党内制度规范的同时,一定要突出国家法律层面的规范。国家法律以其更高的权威性、更严格的程序、更长久的规范效应和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我国廉政法律建设虽有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缺陷。如缺乏对公务人员职责规范做出正面要求的法律;习惯于将立法重点放在整治和矫正贪腐行为上,偏重于追惩性、实体性制度,忽视程序性、防控性制度;偏重于腐败行为的查处,忽视对职责权限的界定和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反腐倡廉法律和党纪、政纪处分之间的关系没有厘清。这样的体制导致反腐败的重心始终在党内,始终限于“违纪”的层面,廉政文化很难使官员形成文化信仰,助长了腐败分子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树立贪腐红线意识,严刑促廉,才能将腐败行为置于道义之下,廉政文化才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彰显。
3.形成“不能腐”的联动机制。制度是文化的缩影,更是文化的生命力体现。纵观国际上的清廉国家,共同点是不但有廉政文化,而且多方面具备“不能腐”的制约因素。因此,在完善制度和健全法律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从多重要素联动的视角增强制约腐败的合力。文化不仅是单一性的思想层面的东西,还包括看得见的制度层面的东西,而且包括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现象,因此,生活中说教的要求、实践中的规则以及惩治腐败的生动案例,都可以成为廉政文化的内容。如果规章和制度中对腐败是零容忍,但是现实生活中腐败现象还能够生存下去,这种悖论的存在就会对廉政文化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全面从严治党关口越来越前移的形势下,在党内法规日益与国家法律相协调的情况下,廉政文化的要素资源越来越丰富,但是更应注重顶层设计,使各种要素联动起来。
(三)从实践层面来加强
1.打击腐败的力度不能放松,为廉政文化提供实践上的佐证。文化不仅包括思想意识和制度规范,还包括行为层面的文化。领导干部廉洁用权的生动形象本身就是廉政文化的象征。文化生态是隐形的,同时也是动态的。一种文化在强有力的推动下完全可以蚕食另一种文化,压缩其传播的空间。强力的反腐败举措可以为隐性的廉政文化提供现实的案例支撑,有可能引导更多的人推崇廉政文化。反之,一部分贪腐分子逍遥法外,或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而廉洁从政者恰恰受到了逆淘汰,就会导致人们对廉政文化产生怀疑,转而信奉“贪腐文化”。廉政文化和“贪腐文化”的相互斗争将长期持续下去,犹如天平的两个盘子,惩治腐败面广量大,廉政文化的分量就重,贪腐分子逍遥法外的数量较多,“腐败文化”的分量就重。腐败没有市场,“腐败文化”就会逐渐萎缩,廉政文化就得到培育和发展,因此,实践中打击腐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唯有生动的实践,才能印证文化的存在。
2.从小事做起。廉政文化是一种意识,属于精神文化范畴,只有通过长久的浸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积小为大,积土为山,坚持久久为功。比如,举办设立党风廉政宣传岗、党风廉政宣传栏、阅览室、反腐倡廉长廊,创作反腐倡廉题材的书画作品、歌曲以及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虽然当时很难看出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效果,但是坚持一段时间,人们的意识会发生变化。举个例子,就像戒烟宣传几十年后,绝大多数人都认识到抽烟的危害。文化浸润,就是积小为大,就是在平淡、平凡、平常的小事中慢慢积累。反腐倡廉建设在近些年的高压之下,人们的廉政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百姓,从小事做起,慢慢改变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把有助于群众廉政意识提高的小事作为衡量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的标准。
3.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举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提出五大新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国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我国社会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国际环境来看,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潮流不可逆转,公开透明和规则意识逐渐深入人心。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必将对人们的政治心理、社会价值观判断,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党性修养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具备开阔的视野来审视当前的现实,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举措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比如,我们及时回应公众的诉求,各级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出台中央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这些务实的举措都是针对新形势下环境的变化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生动实践。环境在变化,实践也在发展,只有紧跟实践发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真正走进民众生活,才能具有生命力。
[1]彼得·斯特克,大卫·韦戈尔.政治思想导读[M].舒小钧,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25.
[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658.
[责任编辑:梁桂芝]
2017-05-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DJ028)
徐新彦(1975-),男,山西王寨人,党建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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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520(2017)04-00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