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省)自贸区法治保障研究
——以经济犯罪侦查为视角

2017-03-07 12:38齐鑫卉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犯罪案件犯罪工作

齐鑫卉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中国(河南省)自贸区法治保障研究
——以经济犯罪侦查为视角

齐鑫卉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2016年8月31日,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在得到更加宽松、自由、开放的贸易政策的同时,也对刑事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此,侦查机关应当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全面提高侦查能力,规范侦查程序,确保侦查工作有效开展,为河南自贸区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与自贸区建设。

河南自贸区;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法治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化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河南省作为中原腹地的重要省份,逐步建立起以郑州为主,涵盖郑州、洛阳和开封三个片区的自主贸易实验区。自贸区的设立为河南省在促进全省经济转型、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在现代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国家法律的保障。刑事犯罪特别是高科技经济犯罪的屡次出现都在挑战着司法权威的底线,极大地干扰和破坏了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引发了大量的社会不安定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国家对侦查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要求越来越高。河南省公安机关作为肩负打击经济犯罪重任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其职责。面对现阶段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给侦查工作带来的考验,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现阶段易发经济犯罪和当前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难点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依法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有效防控风险,提高经侦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推动法治和经济共同进步。

一、当前中国自贸区、河南保税区易发经济犯罪分析

(一)中国自贸区易发经济犯罪分析

自由贸易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自贸区所享有的优惠政策在增强经济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经济运行的金融危险。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市场的盲目性、竞争性和逐利性使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利用法律和法规漏洞大肆进行经济犯罪活动。自2013年8月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据2015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5年度涉自贸区刑事检察白皮书》显示:与前一年相比,2015年上海自贸区经济犯罪案件上升2.4%,占区域内刑事犯罪案件的11.2%。据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的相关统计,从2016年1月至8月,郑州警方成功打掉增值税犯罪团伙12个,通过联合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已经移送起诉特大团伙3个,挽回国家税款5700万元。开封市从2003年至今,经侦支队共办理各类经济案件300余起。由此可见,各自贸区成立以来,经济犯罪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各个方面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结合广东、天津和福建3个自贸区的现状,当前中国自贸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贸区内经常出现洗钱犯罪。自贸区内商业银行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可能反而相对弱化反洗钱监控职能,导致犯罪分子可能通过外资银行人民币兑换支付实现赃款转移至境外进行洗钱犯罪。〔1〕二是黑客活动较为频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通过网络漏洞进行的金融犯罪活动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政府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缺乏对黑客攻击的对策;三是违禁品走私犯罪、金融融资犯罪、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等经济犯罪在自贸区内较为多发;四是政府部门对各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缺乏统一的指导和监管;五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可能导致部分经济犯罪难以被有效地侦查和打击。

(二)河南保税区经济犯罪形式分析

河南自贸区涵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陆港、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等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位于全国铁路公路网最大交汇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保税存储、出口退税、转口贸易、融资平台服务等便捷的国际货物流转通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近三年河南保税区内的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一是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类犯罪案件;二是侵犯知识产权、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案件;三是跨境贸易、金融运作等方面的单位犯罪案件;四是出具虚假证明的逃避商检类犯罪案件;五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案件;六是保税区内涉外经济犯罪、国际性经济犯罪案件;七是伴随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化发展而出现的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金融类犯罪案件。

二、我国经济犯罪侦查活动的司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犯罪的侦查对象特殊,追逃、追缴活动难以进行

2015年河南省公安厅开展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其重点就是推进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抓获犯罪嫌疑人和追缴犯罪所得的赃物、赃款。由于科技与网络的发展,高科技与高智能犯罪使得侦查机关追查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加大。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6年单位经济犯罪案件比2015年增长11.2%。单位犯罪、团伙犯罪日益增多,犯罪主体有日趋组织化的趋势。侦查机关在缉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一方面,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困难,侦查资源与人数有限,主动出击难;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凭借其占有的涉案财物,外逃可能性极大,其生存能力强、隐藏区域广,有充裕的时间隐匿和挥霍赃物、赃款。近年来犯罪嫌疑人为逃避侦查机关的打击,其反侦查能力普遍增强,犯罪过程大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这些因素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经济犯罪案发时间与侦查开始时间相距较长,使得侦查机关丧失了追查的最佳时机。例如在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由于案件的欺骗性,犯罪嫌疑人暴露的过程较慢,被害人对被诈骗的事实难以及时发现,报警时间与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时间差较长,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赃款工作难度较大。

(二)经济犯罪的侦查对象复杂,案件界定困难

经济犯罪与其他的刑事犯罪存在多种不同之处,它的出现往往与市场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涉及主体范围较广、隐蔽性强。同时,经济犯罪的开始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出现,从犯罪预谋、犯罪手段设计、实施犯罪的分工配合等方面都有一套人马在操作。如2016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丁某某、崔某某合同诈骗一案,该案中丁某某和崔某某在建行濮阳分行相关人员的操作下,拆借某羽绒服有限公司资金500万元为新华龙公司归还保理融资资金。本案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9月以涉嫌骗取贷款犯罪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经过2年的证据收集,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由此可见,经济犯罪的多变性和隐蔽性使得它比其他的一般刑事犯罪更为复杂,侦查工作和实体法中界定罪与非罪更加困难。

随着全球化和高科技的发展,计算机和网络高智能经济犯罪数量增多,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于经济犯罪的规定相对比较滞后,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复杂的现实环境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导致在侦查实践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经济犯罪的性质难以界定,侦查工作因为缺乏有效的指导制度而难以把握,导致有些案件悬而未决,客观上削弱了侦查机关对于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经侦基础工作薄弱,不适应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

经侦基础工作是有效打击犯罪的前提,决定了侦查机关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是否掌握主动权。经济犯罪本身就具有复杂性,要求经侦基础工作必须做到规范和细致。近年来河南省公安部门虽然在侦查设备等方面加强了经侦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由于经济犯罪信息网络建设和情报资料库建设的工作起步较晚,大量的信息尚处于不完备状态,使得经侦工作依然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

对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证据的收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工作人员对于证据的收集意识不强、效率低下,有限的情报来源使得其无法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证据。经济犯罪涉及证券、票据、税务等专业知识,不仅涉及刑事诉讼法,还涵盖了经济法、公司法、税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面对如此严峻的专业知识要求,公安机关在对侦查人员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方面存在滞后性。部分侦查员本身没有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经验,没有灵活的侦查模式和系统的证据收集意识。侦查员本身的专业素养和任用制度的缺失也严重制约了经侦队伍的法制化进程。对侦查员的短期培训无法做到持之以恒,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犯罪侦查需要。

(四)经侦工作办案成本高,特殊侦查措施实施困难

充足的办案经费,是经济犯罪侦查有效开展的基石。尤其是涉案电子证据的提取、收集和鉴定所需要技术手段的专业性不断提高了经济犯罪的侦查成本。由于目前多数经济犯罪涉及越来越多的地域和领域,因此侦查机关更加需要办案经费的支持。河南省各地区经侦部门在司法实务中往往面临着办案经费不足、侦查设备技术落后的困窘局面,这就导致了在证据收集和案件实时监控方面缺乏有效的资金投入。其次是对于经济犯罪案件的审计、司法会计检查和鉴定费用支付困难。可见,办案经费的不足司法足以严重阻碍经济犯罪侦查在侦查措施和侦查能力方面的提高,难以对付用高科技技术或其他手段作案的经济犯罪分子。

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举措

鉴于经济犯罪对我国经济市场造成的危害后果,从严打击经济犯罪已经是社会公民和公安机关的共同意识。要想严厉地彻底打击经济犯罪,就必须在现有的经侦工作基础上予以制度完善。其基本思路是:围绕当前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首先有针对性地对现有法律法规作出细化规定;其次加强经侦队伍内部的攻坚能力建设;再次,在外部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河南省其他各地市的协作联系。维护我省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我省自贸区建设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当前,为使我省自贸区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经侦工作:

(一)完善关于经济犯罪的刑事实体和程序规定

全国人大应对自贸区内法律法规的施行作细致研究与规定。对于已经脱离时代发展轨道的规定应当予以废止,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主体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用以规定自贸区范围内各类金融贸易和交易的禁止性规定。对于自贸区内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规定应当作出完全细化的规定,杜绝在交易中钻法律漏洞和刻意规避法律规定的现象发生。同时,河南自贸区设立后,建议加大对相关的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量刑标准,做到刑法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共同防范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首先,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侦查一章中新增一节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由于经济犯罪的特殊性,技术侦查以合法的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像等方式收集物证、书证,对抓捕嫌疑人等方面意义重大。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针对复杂的经济犯罪可以加大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其次,对于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侦查活动——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对鉴定机构的条件、鉴定人条件、鉴定的程序以及惩戒措施应当加以规范和管理。再次,电子证据作为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证据种类,应当发挥其在证据证明力方面的作用。电子数据证据的技术性和新颖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犯罪侦查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二)加强经侦队伍的专业化和专职化建设,提高侦查员业务素质

河南自贸区是国家级的改革试验区,并非仅仅限于140.24平方公里的面积之内,再经过两三年的试验建设,将迅速扩大范围至整个中原地区。一支有能力、高素质的侦查队伍是实现刑事侦查目标的前提条件,也是适应当前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的现实需要。

首先,规范公安内部队伍的建设。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河南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本省负责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警种,可以设立“自贸区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机构”,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侦查队伍,建立涵盖参谋决策、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监督保障的工作运行机制,完成经侦工作由粗到细、由宽泛到专业化的递进式发展。其次,加强部门培训机制建设,使培训科学化、系统化,增强侦查人员应对多变性经济犯罪的实战能力,特别应注重取证能力和审讯能力的训练,规范取证手段。最后,改革侦查员任用制度。目前多数地区的公安干警队伍,临时工和非法学出身的民警在侦查队伍中反而占据多数,他们的不专业性和随意性拉低了经侦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在源头上把控侦查员的个人素质,通过科学的考试制度或者聘用制度切实将真正有能力的民警吸收到经侦队伍中来。同时,公安系统应当不断通过科学的制度提高民警钻研侦查业务的能力,规范民警的取证行为,提高侦查人员的实战能力和理论水平。

(三)夯实经侦工作基础,提高侦查活动的主动性

面对经济犯罪如此猖獗的现实,就要全面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在证据收集、预警防控体系方面的建设,提高侦查活动在经济犯罪中的主动性。

首先,充分利用社会公共信息网络收集到的与经济犯罪相关的线索,扩大收集渠道的来源和多样性,充分发挥“河南公安互联网+”对警务工作的积极支持作用。其次,提高特情质量,建立多层次、高质量的特情阵地,加强实时监控预测,一旦发现经济犯罪,第一时间主动出击,牢牢把握侦查的主动权,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全面掌握自贸区内经济犯罪的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对策。再次,应当在现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对经侦办案经费的投入,解决异地取证、审计、鉴定等费用支付困难的难题,改革经侦经费保障机制,从经济上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郑州、洛阳、开封作为自贸区的试点城市,应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打击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活动,保护广大群众的安全利益,为河南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建立有效的办案协作机制

鉴于目前的经济犯罪现状仅仅利用刑法的规定是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题的,经济犯罪的发生还与税法、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等部门法息息相关。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要在长期的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就应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一套有序运行的各部门协作机制。

首先,公安机关不仅要与税务、海关、银行、工商等行业部门加强协作,同时要协调各行业部门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经济犯罪的基础上,能做到在各自领域发现犯罪线索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还应协助各行业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线索能被安全隐秘地发现并报告到经侦部门。其次,更需要加强河南省各市、区间公安经侦部门的相互协作。部分经济犯罪是异地作案,人、财、物流动范围大。为加强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协作,河南省公安厅及省内各地市公安机关应该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尽快制定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细化对经济犯罪案件性质的认定,对赃款的追缴以及异地冻结银行存款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办案协作有章可循。

河南自贸区的设立是河南省期盼已久的战略举措,它必将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虽然有了如此优势的制度保障,但河南省面临着在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关键时期出现的诸多难题。自贸区的设立将在短期内迅速提高河南省的对外开放水平,对全面深化改革起到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快速的经济发展对刑事经济犯罪的滋生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开放、自由的贸易环境将会使更多的经济犯罪喷涌而出,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更应当化压力为动力。河南省公安机关应当肩负起其神圣的职责,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分析新情况、新特点,剖析经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的改革措施,助力河南自贸区发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1〕 陈一平,黄敬敏,戴新福.浅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潜在犯罪风险及防范对策〔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

(责任编辑 廖习华)

Research on the Legal System of Free Trade Area in China (Henan Provin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Crime Investigation

QI Xin-hui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Henan 450001)

On August 31, 2016, the State Council decided to set up a free trade pilot area in China (Henan). Free trade area in the more relaxed, free and open trade policy at the same time, but also criminal offenses, especially economic crime investigation work has brought a severe test. To this end, the investigating organs should be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mbating of economic crime in a comprehensive manner to improve the ability to detect and standardize th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nvestigation of the work carried ou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Henan Free Trade Area to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 better servic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and the overall situation District construction.

Henan Free Trade Area; economic crim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 rule of law protection

2017-02-15

齐鑫卉(1992-),女,黑龙江肇东人,郑州大学2015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研究。

DF793

A

1672-2663(2017)02-0101-04

猜你喜欢
犯罪案件犯罪工作
公园里的犯罪
Minor Offense
MINORBY OFFENSE
Televisions
不工作,爽飞了?
环境犯罪的崛起
选工作
2013年12月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犯罪”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