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冰
在一般乘用车之外,同样有不少法规严重影响着汽车的设计,甚至是在毁损着设计师创造的美学作品。皮卡就是遭受这种强制法规干扰的重灾区之一。
作为介于一般轿车和SUV之间的独特车型,皮卡以其与生俱来的粗犷美感和兼顾运人拉货的便利功能,获得很多人的喜爱。但按照目前中国法规,皮卡属于货车类别,必须强制遵守一些奇特的规矩。
首先,是要在车门上用油漆喷绘一堆奇怪的文字,最大总质量多重、栏板高度多高是必须要有的,其他诸如拥有者名称、载客人数等则要看不同地方车管部门的偏好。
这些文字必须在上牌时由车管部门喷绘,车主不得自行操作。虽然大家也想出了提前涂抹机油、贴薄膜衬底等等招数,但最终还是敌不过各种路面检查、年检复验和罚款,使得这一环节成为所有皮卡车主最无奈的梗。
总质量、栏板高度、车主信息等等所有这些信息在行驶本上都有完整备注,随时可供查验,我相信所有车主都愿意接受每次通过检查站时递上行驶本,而不是被强制喷涂一堆乱七八糟的文字。
即使退一步讲,如果皮卡车型既能拉人又能运货的双重功能对车辆管理造成了困扰,真的“非常需要”在车外表达这些信息,车管部门也完全可以指定几种字体、字号和颜色,给车主自行选择的余地,只要看得清楚不就可以了嘛,为何非要车管人员亲自操作,而且强硬单一的毫无弹性可言?
也许有人说,这是为了统一和规范,避免不一致不规范影响到管理和执法的效果。貌似有道理——但广大皮卡车主、关注皮卡汽车文化的车迷以及笔者本人都可以很负责地说,由车管权威部门喷涂的这些字样本身就极不规范、极不一致!
颜色深浅不一那是肯定的,连色彩也是有蓝有黑;字号大小随心而定,更别说字体了——黑体宋体隶书全都有过;数值单位有英文有中文;喷绘的过程也极其草率,大多是左手按着弯曲变形的纸质模板,右手自喷罐儿一气呵成,歪歪扭扭毛边毛刺都无所谓,因为这是权威部门的作品——肯定好使有效力!
车门写字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在货箱两侧和后面贴红白相间的反光条,具体的长度数量位置也都五花八门,全由各地车管部门自行规定。
最后还要在货箱上用油漆喷绘放大的车牌号码,当然,字体、字号、间隔和颜色也都是各地自定,但拙劣粗糙的共性却是大多都具备的。
这么一番“强制管理”下來,再好的车也都会变成丑八怪,甚至称之为暴殄天物也毫不为过。
皮卡另一项强制法规是要求必须在货箱上加盖,改成类似SUV的样子才能进入城市道路。据说这是因为开放式货箱有脏污扬尘等问题,执法管理难度大——好吧,那要求封闭就可以解决了,为何一定要用硬质完整货箱改成SUV?
无论材料是帆布还是塑钢、无论高度是乘员舱高度还是仅按货箱深度,都能够实现封闭性能,不会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和环境。最终的结果是,强制增加的货箱只是增加了车重和油耗,恶化了后方视野,其他并无什么积极的贡献。
前文所述这些强制法规也在轻型箱货、MPV等车型上行使着权力。特别是超过7座的MPV车型,不仅要在车门上喷绘说明载客人数,有些地方车管部门居然还要求写上举报电话!真不知道这个电话是给谁看的,简直是比旧时代的口号标语还要愚蠢。
事实上,关于各种车型从后方的辨识性问题,在世界通行的设计法规中有着严格的要求,回复反射器(俗称“反光片”)和尾灯的尺寸、位置、发光、反光性能、寿命、抗污损性能等等全都有详尽描述,而且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完善,这已经成为完全可以信赖的系统。
另外,这些设计规范与交通管理执法的细则标准是统一的——尾灯坏掉或者反光片脏污严重,都是交警拦截车辆并强制纠正的充分理由。
换言之,原有的法规只要贯彻执行得好,是能够保证交通安全的——汽车发达国家没有前文所述那些奇怪的法规,他们的交通伤亡比例就比我们高了吗?!
原来的法规条款执法不严,形成了社会惰性,不愿再深入工作,于是就以地方或部门名义颁布一些便于操作的、一刀切的新法规,这种逻辑显然是变相的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