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仲敏+王华敏+罗雪梅
摘要:少先队标识作为少先队文化结构的器物层面,是组织物质与组织精神的聚焦点,对少先队员组织观念的导向、组织情感的激发和综合素质的评价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當前少先队标识在制作、获得、使用上面临着不规范、不严肃、不能满足多元需求等现实困境,制约着其育人价值的实现。可以通过在少先队标识设计制作中融入育人理念,优化少先队标识获得和使用的保障机制,组织活动强化少先队标识使用,重构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实现等对策予以改进。
关键词:少先队;组织标识;育人价值;对策重构
作为表征少先队精神内涵的少先队标识,无论是作为基础标识的队旗、队徽徽章、红领巾、呼号、誓词、队礼、队歌、队干部标志,还是辅助标识雏鹰奖章,都无不体现了少先队的宗旨和使命。然而,作为少先队文化构成要素,它并未完全实现其育人价值。因此,从学理上阐释少先队标识的育人价值,探寻其育人价值实现的现实困境,重构切实可行的对策,意义尤为重大。
一、少先队标识的育人价值分析
少先队标识是用以表征少先队精神内涵的象征性符号体系,是队员对组织身份进行认知的首要方式。队员拥有了组织标识,就会在观念、情感、行为上烙上组织的性格特征,主动传承组织文化内涵,彰显出独特的育人价值。
(一)导向组织观念
组织观念是组织成员热爱组织的思想意识,也是组织成员对组织应有的正确认识和行为表现。对于初次接触少先队的儿童,少先队标识具有较高的视觉认知作用,能在儿童初见时引起其视觉注意并在脑海中留下整体印象,拉近儿童与组织之间的联系,儿童由此开始羡慕已具备少先队身份的队员和其佩戴的彰显身份的少先队标识。这样的身份和标识初步引起儿童了解组织的好奇心和加入组织的心理需要,是儿童对组织身份认知的第一步,也是导向组织观念的第一步。对于已加入少先队的队员,对所归属组织的深入认知以及由此所伴随的情感体验和对行为模式进行整合的心理历程,是对自我组织身份的再确认。队员通过对组织标识的视觉理解、视觉记忆、视觉情绪,会逐步加深对自身组织身份的确认和对所归属群体的认知,从握拳宣誓、戴红领巾加入少先队起便不只代表自己,更代表集体,在队员问有意识地生成一种组织观念,成为“集体观念者”并代替“个人观念者”。队员通过组织标识对组织身份具有深层次的认知后,会逐步形成符合身份的行为表现,严格遵守队章所规定的标识使用要求和各种行为规范,养成优良的作风,要求自己做到“诚实、勇敢、活泼、团结”一一此即导向组织观念的最终追求。
(二)激发组织情感
少先队教育旨在激发队员对组织的情感,而组织标识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力量,对组织成员情感的影响具有潜在性、深刻性和持久性。少先队的旗帜、口号等组织标识能使一个组织保有一种独特的组织身份特征,使儿童产生归属感和荣誉感。当儿童被允许戴上红领巾,意识到红领巾是继承革命先烈精神与嘱托的象征物,在体会荣誉的同时会时刻不忘为它增添光彩。同时,通过组织标识时刻提醒队员所需承担的组织责任,队员从志愿当众宣誓加入少先队获得组织标识开始,便常常会由组织标识联想到自己所宣的誓言,对于组织身份所赋予的责任有所觉醒,决心实现誓言,使自己在思想、行动上都与组织标识所象征的组织精神和崇高理想完全相符。由此,组织标识便激发起队员的组织责任心。此外,当队员在组织中哼唱体现组织理想信念的队歌时,组织责任感也会随着歌声涌动,精神受到鼓动,情绪受到感染,心灵受到召唤,从而在精神上与少先队使命保持高度一致,团结一致履行誓言,对组织赋予的责任自然深入内心。
(三)评价综合素质
雏鹰奖章作为少先队的辅助标识,属于进度性奖章的范畴。进度性奖毒获得的训练和活动过程,是我国少年儿童素质教育评价的重要载体。雏鹰奖章是评价少先队员在学做结合的过程中,发展个体的综合知识、专业技能,形成特定能力的有效载体。正是通过雏鹰奖章这一评价载体,才使得队员可以在不同领域按自身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全面、充分的发展。雏鹰奖章的基础奖童依据不同年级队员的特点,对队员需要掌握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中华民族自然地理、人文风貌,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历史,中华传统美德等综合知识进行评价;在技能方面,基础章有制作教具、学具或玩具等方面的技能评价要求。换言之,可以通过佩戴某奖章评价该队员基本具备某奖章所蕴含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知识的扩充、技能的提高,最终会促成个体能力的发展。少先队通过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的美德章和成长章等奖章评价队员的服务能力;通过基础标识中的队干部标志评价少先队干部的领导能力。正是以组织标识作为评价载体,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评价出少先队员的某些特定能力。
二、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实现的现实困境
少先队标识作为少先队精神内涵外显的、具体的形象,在导向组织观念、激发组织情感、评价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育人价值。然而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的实现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
(一)部分少先队标识制作不规范
尽管《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已颁布¨年,笔者在重庆市多所小学进行的观察和访谈却发现,部分少先队标识仍存在质量不高、式样不一、价格不合理、获得渠道随意等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红领巾、大队旗、中队旗的尺寸未按照标准尺寸制作,甚至在红领巾上加拉链,在队旗上加流苏等装饰物;有些学校出现其他颜色和形状的少先队领巾;部分队干部标志式样为五边形围白底和红杠;最显著的是队徽徽章,队章要求队徽式样由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规定要求队徽徽章高2.2厘米、宽1.8厘米,现实中队员所佩戴的队徽徽章,有的在星星火炬图像上加一道圈,或加入天安门城楼的形象,或将队徽徽章扩大到标准尺寸的1.5倍或2倍。此外,当队员遗失红领巾或队徽徽章,再获得的方式都是通过学校周围的商店或地摊购买,因制作材质不同,价格在1-5元不等。少先队标识的制作工艺不规范,会严重影响组织形象以及队员对于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少先队标识的获得过程越随意,队员对于标识所赋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就会越淡薄。
(二)部分少先队标识使用不严肃
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实现的落脚点是队员作为主体对于组织标识使用的态度、情感和行为表现。但是,部分少先队标识的使用仍存在不严肃的问题。实地观察发现:队员随处丢放红领巾、队徽徽章,红领巾在胸前随意打个圈,将红领巾用作捆绑绳;升旗仪式、队会活动等重要少先队集会时不佩戴红领巾或队徽徽章,所行队礼不标准;一些少先队干部将队干部标志佩戴在右臂,一些社会人士将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用作成年人聚会及营利场合的道具等。此外,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中也可窥见少先队标识使用不严肃的情况。2004年10月,《济南日报》报道,在一些小学,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出现褪色、边线脱落、损坏等现象。2007年底,以少先队队礼“向榜样生活致敬”作为某车身广告。2008年,贵州某县中小学生向路遇车辆行少先队队礼。2011年,西安某小学为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部分学生发放“激励上进,并非歧视”的绿领巾。诸如此类对组织标识意义误读和使用的不严肃,对队员自身以及少先队都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少先队辅助标识不能满足多元需求
少先队辅助标识即进度性奖章,尤其是雏鹰奖章的设计、使用与队员的现实期待与多元需要之间存在着差距。雏鹰奖章自1993年作为“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推广以来,其中基础章的数量、内容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笔者2014年7月在重庆市中小学少先队和德育工作者培训会上访谈得知,有的学校并未开展雏鹰奖章评价活动。有的少先队工作者表示,雏鹰奖章包含年级进步章和向目葵章、五星红旗章等六枚基础章,虽然在1-8年级奖章以赤、橙、黄、绿、青、蓝、紫、金八种颜色在色彩上和争章要求上呈现进阶的状态,但是奖章的呈现方式却容易引起队员的疲劳感,队员的考章热情随着年级的增长而降低,不利于激发不同年龄队员考童的积极性;同时,在奖章的考章标准、佩戴要求、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具体的条件说明,操作性较差。这些都不利于队员在考章过程中主体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综合素质的培养。
三、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实现的对策重构
少先队标识要真正实现其育人价值,需要从少先队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调控,既让少先队标识真正体现少先队的精神风貌,也让队员充分感知少先队标识的真正价值。
(一)少先队标识设计制作融入育人理念
图形设计师保罗·兰德曾说过,“一个标识是设计师创作的,但却由组织赋予其生命”。组织标识设计的核心是用组织内涵支撑外显的图形、文字和色彩。每一个少先队标识的设计都代表着少先队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反映少先队精神内涵和队员特点。因此,组织标识设计尤其是进度性奖章的设计,需要全面透视标识设计根本目的、组织自身历史、其他儿童组织标识概况等,有预见地消除组织标识未来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障碍。队员作为少先队的主体,其组织标识设计要充分调研队员需要,对队员特征的变化、需要的改变、审美能力的提升等因素作全面了解;可通过互联网征集、基层组织推送等方式邀请队员参与到设计方案制定、设计运作以及设计结果评选中。纵观少先队标识的演进历程,同一组织标识在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在组织标识重塑中,除准确融入组织精神内涵和队员需要,还需基于原标识进行传承和创新,以及重塑标识的及时宣传和推广。组织标识从设计到制作,必须以设计为前提,制作时必须保持与设计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设计的文字、图形、色彩、尺寸、材质进行规范制作,以保证组织标识育人理念一以贯之。
(二)优化少先队标识获得和使用的保障机制
少先队教育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少先队标识的获得和使用同样必然受到一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尽管《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作为少先队的“宪法”赋予了组织的标识合法性和严肃性,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组织标识内容体系。在“队的奖励和批评”中增添雏鹰奖章的内容,让雏鹰奖章合法地体现在激励评价中;从奖励的角度正向引导队员热爱组织标识,鼓励队员在组织中考童;从批评的角度制定惩处方法,保障组织标识一旦入“法”,就不允许任何人亵渎和滥用。为了《队章》中组织标识规定得以实现,还需进一步建立荣誉制度和徽章制度。荣誉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让荣誉的获得有法可依,内容上以基础标识和进度性奖章体系的构建为载体,以精神奖励为主;观念上要激发队员热爱少先队荣誉的精神信仰;方法上可利用荣誉档案管理的办法储备荣誉物件,让荣誉可视化。徽章制度的建立需要在《少先队活动课程分年级实施参考》的基础上进行,在内容上可涉及兴趣、技能、服务等多个领域;在形式上可分为活动徽章和晉级章,强调进度性、参与性和普及性;在材质工艺、色彩搭配、制式形状等方面体现少先队文化内涵;在管理上明确徽章佩戴场合、顺序要求以及量化徽章考核标准。在制度规范的前提下,少先队工作者通过营造良好的少先队氛围和培育积极的队员朋辈舆论,让队员享受获得少先队标识过程带来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同时,在物质方面进一步优化少先队内部物质设备资源,整合校外阵地资源,利用与时俱进的科技手段将队员校内考章和校外考童、线下考章和线上考童充分结合起来,延伸少先队标识育人的时间和空间。
(三)组织活动强化少先队标识使用
组织活动是少先队教育区别学校其它教育的关键内容,将组织标识融入不断创新的组织活动,能让队员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对组织标识形成美好印象和热烈情感。纵观少先队活动的历史,大多都将基础标识通过活动主题渗透活动的始终。比如“星星火炬代代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活动主题,将红领巾、队徽等组织标识适切地融入主题中,队员能在活动中更具体、深刻地领会到少先队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同时,让组织标识使用在主题活动中形成固定的模块。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主题活动课中,可将常规的“课前实践、课中展示、课后反思”三大环节细化为“课前探究、队礼导入、小队合作、交流分享、评议争章、队礼收官、感悟札记”七步流程。这里的“队礼”是队旗、队礼、队歌、红领巾、鼓号等组织标识的综合运用,将“队礼导入”和“队礼收官”作为模块,让组织标识在活动中趋向平常、有效的状态。同时让主题活动内容与进度性奖章考章内容相契合,通过主题活动及时考章评价。此外,还可通过少先队常见的宣誓仪式、授予奖章仪式、晋级典礼等组织仪式过程强化组织标识使用,通过仪式氛围感染、仪式过程体验和仪式效果反馈,让队员在组织仪式中感受少先队标识的组织情感熏陶作用。
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教育的艺术在于,不仅要使人的关系、成人的榜样和言语以及集体里的精神保持的种种传统能教育人,而且也要使器物一一物质和精神财富一一能起到教育作用。”少先队标识作为少先队文化结构的器物层面,是物质与精神的聚焦点,对少先队员的身心、技能发展产生着促进作用。因此,要使少先队标识育人价值顺利实现,还需政府职能部门、少先队工作者、家长以及少先队员等各方面的协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