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看望候考人员
员额制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推进员额制改革,就是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从现有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员来办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省检察系统候选检察官考试现场
2016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从建章立制入手,探索创新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截至2017年底,全省通过遴选产生入额法官3978名,入额检察官2769名。
省委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办公厅下发了《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规定,通过“严格条件、层层推荐、社会公布、组织审定”的方式产生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根据遴选工作需要,探索建立了《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组成办法(试行)》《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工作纪律(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创新设计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流程图。同时,首创《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承诺书》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使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依规、依纪,严格按照遴选工作机制和既定程序、步骤规范有序开展。
召开省司改专项小组会议研究有关遴选工作
出台的相关文件
杜航伟在省法院系统候选法官考场巡考
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研究专业资格审查情况
面试现场
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精神,2016年,分别确定12个基层法院和12个基层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对首批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资格条件、程序办法、员额比例等进行试点探索,形成一整套制度办法,为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开展遴选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高度重视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多次批示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并亲临一线巡查遴选考试、面试工作。严格执行中政委〔2017〕9号文件(《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组织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针对遴选入额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改进对策措施,积极解决遴选入额范围把握不准、面试命题不够客观、面试工作保障难、面试考官不足等问题。省法院、省检察院在遴选前期进行思想动员、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高标准做好考试考核工作。
杜航伟看望面试考官
笔试现场
组织21名委员重点审查候选入额法官、检察官考试考核成绩、个人履历、办案情况等材料,分别对3146名候选检察官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对其中1419人提出疑异意见1444条;对4534名候选法官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对其中2811人提出疑异意见3876条。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办公室就提出的疑异意见分别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说明。加强面试工作组织领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王永明参加研究审定面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考官的培训。加强面试现场应急处置,对面试过程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及时研究处置措施。对面试场地各区域采取全程录像、通讯屏蔽,确保了整个面试工作有条不紊、安全顺利。
在专业资格审查及面试基础上,组织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按照核准的员额数开展实名制投票。投票计票中,从清点人数到选票的发放、填写、收回、清点、计票等各个环节,做到细之又细、无一差错;遴选(惩戒)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投票计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审查统计结果,确保每个单位人数、每个人的姓名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入额比例,及时将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任用人选建议名单反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检察院按照程序组织市、县(区)级院逐级做好公示、审批等工作。
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工作人员和考官培训
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