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逸琛
摘要:美國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认为,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对话双方似乎在有意无意地遵循着合作原则,以求有效地配合从而完成交际任务 (Cooperative Principle 简称CP)。然而,《红楼梦》中荣国府的CEO王熙凤在现实的言语实践中屡屡“触犯”这些原则,频频踏入“不合作”的雷池,却仍然以八面玲珑、巧舌如簧而著称,不仅赢得了一把手的充分信任,还经常一言既出,几颗赢得满座春风。那么,王熙凤是如何违反这些原则却依然进行了高质量的话语交流呢?本文将予以分析解释。
关键词:合作原则;有意违反; 王熙凤
“合作原则”是由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H.P.格赖斯(H.P. Grice,1913~1988)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的。格赖斯认为,人们为了交际的顺利进行,会受到某些约定俗成的因素的影响,将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联系起来考虑,可以称之为语用的“合作原则”。格赖斯从质、量、关系、方式四个方面来阐述合作原则的具体内容,将其概括为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以及若干次准则,前三个准则与说话的内容有关,后一个准则与说话的方式有关。 (此部分括号中均为王熙凤“有意违反”合作原则的举例,其中有些下文加以分析,有些不做赘述)
A.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
a)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b)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B.质的准则(Quality Maxim)。
a)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迎接贾琏苏州归来、弄权铁槛寺)
b)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生日宴大闹时回贾母的话)
C.关系准则(RelevantMaxim)。说话要有关联。(调侃黛玉“你既吃了茶,为何不给我们家做媳妇”)
D.方式准则(MannerMaxim)。说话要清楚、明了。
a)避免晦涩; (赚尤二姐进大观园)
b)避免歧义; (对贾瑞“毒设相思局”)
c)简炼; (遵守原则的例子:对“小红回禀”的赞许)
d)井井有条。(遵守原则的例子:协理宁国府时发表的“就职演说”)
鲁迅先生在《近代小说史略》中将《红楼梦》定义为一部“人情小说”,此言非虚。《红楼梦》讲述了以贾家为首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史,其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为研究历史、人文、社会的学者们提供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在这些关系网中,有几位人物居于中心地位,如果把整部《红楼梦》比做浩瀚的银河系,那在璀璨的群星中,有三个人物便是恒星:贾母,贾宝玉和王熙凤。
王熙凤是荣国府的一把手,是贾府星系中最闪亮的一颗星,古往今来的学者对这个人物褒贬不一,但却不得不承认,没有王熙凤在场的红楼文字的确不好看,真所谓“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
那么,王熙凤这个人物的艺术魅力到底在于哪里呢?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因为她的治家才能,有人认为是因为她的泼辣的性格,有人认为是她80回后扑朔迷离的命运结局,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笔者则认为,王熙凤身上最耀眼的闪光点,在于她的口才。在本文中,笔者将从语用学角度来分析王熙凤说话的艺术。
一、王熙凤对合作原则的“有意违反”
然而,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是一种理想的理论建构,这种建构所描述的是言语交际行为在理想状态下所遵守的一般准则,所追求的是语言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完美统一。在他看来,言语交际的双方能够以最少的话语表达最多的信息,用不着过多的推理就能直接了解对方的语用意图,是一种既省力又高效的言语交际行为。
然而,具体的语用实践与格赖斯的理论构想是有相当大差距的。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只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一般规约,并非绝对不可违反。同时,具体到每个人,他们在每次谈话中不一定都完全遵守合作原则,或者不得以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一部分,或者有意违反合作原则,这些情况都是真实存在的。格赖斯分析了各种违反合作原则的具体情况,并把它们分为四类:
A.言语交际者有意不遵守合作原则,且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的意图,从而诱导欺骗对方;
B.言语交际者公开表示自己不遵守合作原则,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拒绝回答,表示自己已经不愿意再把谈话进行下去;
C.言语交际者在不同的准则选择之间顾此失彼;
D.言语交际者违反合作原则,同时使对方意识到自己有意违反原则。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在言语活动中常常违反此条原则,然而她却能够每每“化险为夷”,不仅保持了交流的通畅,有时还会收到意想不到的锦上添花的效果。
(一)“言多无失”——对“量的准则”的有意违反
根据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中的第一条次原则“量的准则”,首先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其次,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众所周知,《红楼梦》诸多人物中,王熙凤是话最多的一人,每次出场,现场的气氛便立刻活跃起来:
一语未了,只听得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的打量了一回,便仍送至贾母的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是老祖宗的外孙女,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①
不难看出,这倒数第二出场的人物(最后出场的是贾宝玉)风采却盖过了前面所有人物的总和,先是那段有名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然后便把个“黛玉初进贾府”硬生生地变成了“王熙凤专场”,一会“丹唇未启笑先闻”,一会却又“说着,便用手帕拭泪”,一会又“转悲为喜”。试看她的话语“天下……嫡亲的孙女”一句话竟是夸赞了三方面的人,试问哪三方面?其一,夸林黛玉,此无需赘言;其二,夸贾母,句中暗含夸赞贾母“气派”的意思;其三,夸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因为她们是“嫡亲的孙女”。真可谓一箭三雕,一石多鸟。
对比“量的准则”,显然,王熙凤的话语很好的满足了交际所需的信息量:贾母疼爱的外孙女远道而来,需要恰到好处的寒暄和夸赞,但由于林母的新逝,又不能一直保持欢快的氛围,于是王熙凤的“又哭又笑”很好的满足了这一要求。然而,接下来王熙凤又开始了一连串的自问句(因为提问者根本没打算得到对方的答案):“妹妹几岁了?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几个人来?你们赶早儿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这些显然超出了交际所需的信息量,王熙凤本人大字不识一个,却殷勤的问黛玉上没上过学,可谓是多此一问。然而这样的“多嘴”却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欣赏(“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因为王熙凤的话虽太多而杂,且都是零零碎碎的小事,但此时却代表贾府上下向林黛玉表达了欢迎之意,让黛玉感觉到了一股暖意,关心生活起居、饮食吃穿,这是至亲之人的举动,因而这不论是对远道而来且新近丧母的林黛玉,还是对贾府上下,都是一场必不可少的表演。
因此,王熙凤此处的“说多了话”就显得不可或缺,况且,王熙凤也并非无节制的“贫嘴”,而是“多得恰到好处”,试想,如果第一次见面,她只一味地笑着夸赞林黛玉而绝口不提丧母之事,未免显得铁石心肠,然而提此事却又不能过于深入,因为要照顾到贾母众人的情绪 (“我才好了,你又来招我……快再休提前话”),因此这超出的一点恰到好处,王熙凤对于“量的准则”的有意违反为言语活动增色不少。
(二)“言不符实”——对“质的准则”的违反
“质”与交际时语言的真实性有关。质的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做到了这一点,“质”就是真的;没有做到这一点,“质”就是假的。
然而有时,“质”的真假之界限并没有那么明确,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王熙凤擅长用夸张的方法叙述事情,有时言过其实,有时又言不符实,试看第十六回中:
贾琏原道归家而来,当贾琏问及别后家中诸事时,提问者倒是淡淡的,像是例行公事不经意的样子,然而王熙凤回答道,“我那里照管的这些事!见识又淺,口角又笨,心肠又直率,人家给个棒槌,我就认作针。脸又软,搁不住人给两句好话,心里就慈悲了。况且又没经过大事,胆子又小,太太略有些不自在,我就唬的连觉也睡不着了。我苦辞了几回,太太又不允,到反说我图受用了,不肯习学了。殊不知,我是捻着一把汗呢,一句也不敢多说,一步也不敢多走。你是知道的,咱们家所有的这些管家奶奶们,那一位是好缠的?错一点儿,他们就打趣笑话,偏一点儿,他们就指桑说槐的抱怨,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况且我年轻,头等不压众,怨不得人不放我在眼里。更可笑那府里忽然蓉儿媳妇没了,珍大哥又再三再四的在太太跟前跪着讨情,只要求我帮他几日。我是再四推辞,太太断不依,只得从命。依旧被我闹了个马仰人翻,更不成个体统。至今珍大哥哥还抱怨后悔呢。你这一来了,明儿你见了他,好歹描补描补,就说我年纪小,原没见过世面,谁叫大爷错委了他呢。”王熙凤的回答显然违反了“量的准则”,可谓所答非所问,贾琏只不过问了一句家中怎么样,她便长篇大论地发表了一通自己的卸任感想,然而仔细一看,发现其中颇多的不真实因素,即违反了“质的准则”,比如“脸又软,搁不住人给两句好话,心里就慈悲了”,这句明显与事实不符,据宁国府大管家来升所说,王熙凤是个“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一时恼了,不认得人的。”凤姐自己也曾在给众奴仆训话时说过自己“可比不得你们奶奶好性儿,由着你们去,如今可要依着我行,错我半点,现清白处治”。另外,王熙凤从未“苦辞过几回”,反而是当时王夫人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有过颇多犹豫,而王熙凤自己技痒,跃跃欲试,再加之贾珍的恳求和贾宝玉的撺掇,王夫人才勉强同意王熙凤接过这项任务,而在她自己嘴里却变成了王夫人强加给她的一项她极不情愿的任务,这的的确确是撒谎了。最后又说东府里被自己闹得人仰马翻,让贾琏去替自己描补,这更是违心之话,通过前文描写我们可以看出,王熙凤把宁国府治理的井井有条,她自己也“见自己威重令行,心中十分得意”,怎么可能会“不成个体统”呢?
如果硬说王熙凤此处是遵守了谦逊原则(下文将要提到的礼貌原则其一),则必然违反了“质的准则”。固然,王熙凤与贾琏的一席话违背了“质的准则”,根据格赖斯的对于违反合作原则的分类,大致可划分到第三类:言语交际者在不同的准则选择之间顾此失彼。
然而读者细想,此处的违反的效果,是否比遵守更胜一筹。首先,贾琏是她的丈夫,小夫妻此时还处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一从”的阶段,感情蜜里调油,又恰逢远别,俗语说“小别胜新婚”,更何况此时。王熙凤即使平日里再如何的叱咤风云卖弄才干,在此时此刻心上人面前,也只想做一个妻子,一个甚至是娇滴滴的小女人,她想撒娇,想将自己柔弱的一面展现出来,毕竟平日里一直板着脸,总也会累的,于是她卸下伪装,仅仅做一个妻子。
(三)“斯文”与“暧昧”——对“方法准则”的有意违反
“方法准则”要求避免使用晦涩的词语,然而从小未读过书的王熙凤却有时偏偏故意拽文词,说一些跟平日里的“大白话”截然不同的话语。例如第六十八回中,凤姐一通天花乱坠的话将尤二姐骗进了大观园中,试看书中描写:
凤姐忙下座,以礼相还,口内忙说:“皆因奴家妇人之见,一味劝夫慎重,不可在外眠花卧柳,恐惹父母担忧。此皆是你我之痴心,怎奈二爷错会奴意。眠花宿柳之事,瞒奴或可,今娶姐姐二房之大事,亦人家大礼,亦不曾对奴说。奴亦曾劝二爷早行此礼,以备生育。不想二爷反以奴为那等嫉妒之妇,私自行此大事,并未说知,使奴有冤难诉,惟天地可表。……”
这段话与王熙凤素日形象天壤之别,读者初读觉得诧异,然后深思便可明了:王熙凤是故意使用文雅晦涩的词语来给尤二姐一个“自己是知礼懂礼的斯文人”的第一印象,她知道尤二姐之前大约也风闻到自己的不好的名声,害怕尤二姐因此不与她进园,所以她需要使劲浑身解数使尤二姐展现自己的贤良,自己的为夫着想。
因而这也是一种违反合作原则的言语活动,属于“言语交际者有意不遵守合作原则,且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的意图,从而诱导欺骗对方”这一类范畴。
王熙凤不仅擅长假装斯文,还擅长假装多情。试看她与贾瑞的那段公案,贾瑞“起了这个没人伦的念想”在先不假,可王熙凤也难逃其咎,正是她言语的含糊暧昧、模棱两可给了贾瑞以虚假的希望,最终引导后者一步步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试看王熙凤与贾瑞的对话:
凤姐是个聪明人,见他这个光景,如何不猜透八九分呢,因向贾瑞假意含笑道:“怨不得你哥哥时常提你,说你很好。今日见了,听你说这几句话儿,就知道你是个聪明和气的人了。”几句话引得贾瑞入港之后,贾瑞得寸进尺的又提出“我要到嫂子家里去请安,有恐怕嫂子年轻,不肯轻易见人。”
王熙凤此时明明可以斩钉截铁义正辞严地拒绝贾瑞,让他彻底断绝非分之想,然而她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故作暧昧的口吻,仿佛是故意引贾瑞上钩,“一家子骨肉,说什么年轻不年轻的话”。
后来贾瑞恬不知耻来到凤姐家中请安,凤姐又继续连续放出烟雾弹来蛊惑对方:
“像你这样子的人都有几个呢?十个里也挑不出一个来。”
“正是呢,只盼个人来说话解解闷儿。”
“你哄我呢,你那里肯往我这里来。”
“果然你是明白人,比贾蔷、贾蓉两个强远了。我看他那样清秀,只当他们心里明白,谁知竟是两个糊涂虫,一点不知人心。”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下结论说王熙凤是故意为了置贾瑞于死地,“杀害贾瑞的凶手”这样的大帽子王熙凤实在受之不起——书中提到过“凤姐因见他自投罗网,少不得再寻别计令他知改”。然而王熙凤的劝改方式未免太狠毒些,她违反了“方法准则”,言语中故意造成歧义,步步为营,虽然自己保持了贞洁,未曾陷于“聚麀之诮”的泥潭,但却最终导致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
二、王熙凤对合作原则的有意违反及幽默的产生
上文分析了王熙凤违背了合作原则的各种言语活动,所产生的效果各个不同,有的导致对方的误解(多是王熙凤的初衷,如贾瑞、尤二姐),有的赢得了对方的欣赏(如贾母、王夫人、贾琏),然而王熙凤的言语活动还有一点非常引人注目的特点,这里必须单列一节进行分析,那便是她的幽默。
对关系准则的有意违反和幽默的产生
從语用实践的具体情况看,关系准则是对一个交际活动(包括公有的话题 、话语之间的相关性、语用者之间的配合等)提出的要求。如果在语用实践中不按照关系准则执行,使得交际者之间没有共同的话题,说出的话前言不搭后语,话语内容与语用主题风马牛不相及,甚至“顾左右而言他”,那就违反了关系准则,在语用实践中是应该杜绝的。当然,在特殊场合为了达到特殊的语用效果而有意“违反”关系准则,这是值得注意的。试举一例:
黛玉听了笑道:“你们听听,这是吃了他们家一点子茶叶,就要来使唤人了。”凤姐笑道:“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
此处“吃茶”与“做媳妇”没有直接具体的因果联系②,将两者放在一句话中,显然不符合关系准则,王熙凤只是想借此机会打趣一下林黛玉,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此时宝黛的婚配在贾府上下诸人心中已是“公开的秘密”,所以以此为话题幽他一默也不为过分,所以众人的反应也都不是诧异,而是心照不宣的附和着王熙凤的幽默,“一齐都笑起来”。曹雪芹的此处描写不仅写出了宝黛恋情在贾府的半公开化,还捎带着侧面刻画了王熙凤的诙谐幽默,而这幽默却是从“违反关系准则”而得来的。
还有一处:
第三十八回,贾母说起小时候失足跌到水里,还把头碰破了的往事,并向众人展示了那次受伤在鬓角上留下了一个“指头顶大小的一块窝儿”的疤痕。王熙凤忙笑着接茬“那是要活不得了,如今这么大的福可叫谁享呢?可知老祖宗从小儿的福寿就不小,神差鬼使碰出那个窝儿来,我盛福寿的。寿星老儿头上原是一个窝儿,因为万福万寿盛满了,所以倒高出些来了。”
真难为她如何想来!若论起这段话,无一处符合言语活动的原则,如“不待别人说话,自己先抢着说”,这便不符合和谐原则;拿贾母旧日的疤痕打趣,这不符合礼貌原则;回答超出了所需信息量,违反了“量的准则”,回答无中生有纯属无稽之谈,违反了“质的准则”,然而这些却并未影响这一次幽默的效果,贾母欢喜(“明日我教你日夜的跟着我,我倒常笑笑,觉得开心,不许回家去”),王夫人脸上也有光。
三、结语
在交际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作为交际者,其任务便是处理好这些矛盾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得它们能够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着暂时的、动态的平衡。交际的艺术,其关键即保持“适度”的问题。正如哲人所说“真理向前半步就是谬误”,在修辞学中,繁盛太多,即为堆砌;简洁过分,即为干瘪;平实有余,即为浅薄;含蓄出格,即为晦涩;夸张无节制,就是满嘴跑火车;太过于整齐对仗,就是呆板单调;变化多于多端,就是杂乱无章。所以在修辞学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适度,一切的一切都不可以过分,过头,过量,过火,不可以太出格,要做到恰到好处。王熙凤便做到了这种恰到好处。
综上所述,与其说王熙凤抛弃了合作原则,不如说她用“适度”原则取而代之;与其说她抛弃了合作原则,不如说她有意违反了合作原则;与其说她有意违反了合作原则,不如说是活学活用了这些原则。正如打蛇打七寸,王熙凤看似“不合作”“不礼貌”的话语却正是精准的抓住了言语活动的三昧。她的不合作,正是某种程度上更高层次、更广意义的合作,她的不礼貌,细细品来却是拍的不疼不痒恰到好处的马屁。她在各种原则之间收放自如,游刃有余,她的违反和遵循因事因地因人制宜,她的威严、讨喜、可怜和可恨均在这段三寸不烂之舌尖,对话语交际原则均信手拈来无不是,她的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皆是文章,这便是王熙凤说话的艺术。
注释:
①《红楼梦》第三回《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②一说茶树一旦种下便无法移植,因此也有男女婚配之意。
参考文献:
[1]曹雪芹著,周汝昌汇校.红楼梦[M].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9,7.
[2]王昆仑著.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出版社,2004,1.
[3]黎运汉主编,冯广艺著.语言研究新视角丛书——语用原则论[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 6.
[4]姚晓东著.经典格赖斯语用学研究:一个整体视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