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辽宁鞍山市蒋哲旭
听说国家出台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请问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
文件规定:“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內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