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利局局长 郭进平
科学谋划高位推动邯郸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邯郸市水利局局长 郭进平
2016年以来,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邯郸市结合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水资源税的顺利开征。
邯郸市多年平均降水量548.9mm,多年自产平均水资源量为16.67亿m3,其中地表水4.28亿m3,地下水12.39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92m3,为全省的62%、全国的9%;全市水资源实际使用量为每年19亿~20亿m3,其中75%用水靠开采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已达7007km2,占全市面积的58%。由于长期超采地下水,致使邯郸整个东部地区成为地下水超采区,并在肥乡天台山、永年东杨庄等地形成了4个总面积达2500km2的地下水漏斗区,机井吊泵、地表沉陷、浅井水质污染等后果不断显现。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保障水资源安全战略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省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难得契机,对极度缺水的邯郸来说意义重大。为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邯郸市紧抓试点机遇,迅速部署安排,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扎实推进了信息移交、入户核查、规范取水许可、计量核定、打击非法取水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水资源费改税平稳过渡,有效地发挥了税收杠杆调控节水作用。
根据中央、省决策部署,围绕以税收杠杆调节用水行为,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目标,按照“摸清底数、信息移交、限额管理、规范计量、强化执法”的工作思路迅速展开各项工作。
2016年5月中旬,从有关媒体看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消息后,立即与财政、地税部门进行了沟通,举行了座谈会。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具体安排,从组织人员、部署安排、取水许可、政策宣传等方面,及早做好费改税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全市工作的主动。在全市迅速开展了一次取用水情况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开展取用水户分类和户数清理工作,对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往年缴费、取水许可等情况进行逐户逐项核对,为费改税工作全面展开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省水利厅和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邯郸市高度重视,水利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紧密结合,实现了信息移交、入户核查和信息录入3个100%。工作中,坚持水利、税务和取用水户三方核查的原则基础上,采取先重点后一般,先用水大户后用水小户,先应税户后减免户的工作细化措施,并现场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确保“不漏户、不漏项、核查一户、移交一户”,实现入户核查全覆盖。针对企业的不同状况,分门别类对水量进行核定,并将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全部录入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在去年“7·19”出现的特大洪灾中,市区和各县工作人员在抗洪抢险的同时,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全部完成了信息移交和入户核查工作。期间,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邯郸市还克服了区划调整的实际问题,涉及调整的原邯郸县、磁县、永年区、丛台区、市本级等都如期完成信息移交、入户核查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取水许可管理,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既是合法取水的身份,也是依法纳税的凭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用水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我们以这次费改税为契机,以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规范取水许可管理。
一是强力做好取水许可证的延续和补办工作。根据《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意见》精神,市局组成专门小组,深入各县进行指导。各县也立即行动起来,立足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简化手续,分类办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依法不予办理;对于符合延续补办条件的,积极沟通,督促企业,服务企业,尽快办理。费改税以来全市共新办、延续补办取水许可证583套。
二是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简政放权后我们始终不忘强化监督管理,结合检查服务、安装水表和申报用水计划等工作,深入企业等用水户,宣传费改税相关政策,为用水户解读释疑,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台账管理。按照“一户一证一档”的原则,进行分户建档。从市到县,都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取水许可档案管理回头看,取用水户档案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取水权人名称、取水量、计量设施安装等内容全面登记造册,并及时上传到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
结合费改税改革试点工作,以计量设施安装为抓手,由过去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户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做到准确计量,实现以量计征,确保了去年7月份水资源税顺利开征。
一是逐户落实计量设施。在做好取水许可证的延续和补办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取用水户按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对拒不安装计量设施的,严格按照最大取水能力核定水量。目前,全市基本实现了凡是合法取用水户,必有计量设施;并在全市大力推进在线计量设施的安装工作,全市已经安装在线设施551点,特别是武安市用水1m3以上的用户基本实现了在线全覆盖。
二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加大计划用水的管理力度,强化用水计划的刚性,对符合延续和补办条件的用水户,实行临时过渡性计划,临时计划过期后或超计划用水后,对超计划用水的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严格按照3倍标准进行征收。
三是严格计量审核。去年7月1日零时,全市开展了“零点行动”,确定了水源税的起始水量底数。部分用水企业指派专人将查表水量用照片或视频方式上报水利部门留存,另有部分用户由水利部门入户查表核定水量,在此基础上完成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为确保用水量的真实性,还定期到企业检查用水企业计量设施的运转情况,水量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损坏等情况,做到准确以量计征,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2016年11月24日邯郸市水利与地税两部门联合,在永年区召开了打击非法取水暨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现场观摩会,交流了永年区铅封水表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规范水事秩序,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好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22日,邯郸市水利局和邯郸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在邯郸日报、邯郸晚报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取水清查水资源税纳税人专项行动的通告》,对非法取水、漏交拒交水资源税行为进行专项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对阻挠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布了水利和地税部门的举报电话,欢迎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本次行动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取水、清查水资源税纳税人专项行动。从市到县,明确了执法责任,落实了监管职责,形成打击非法取水的高压态势。各县区在联合行动中,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查处非法取水和拒缴水资源税的行为,对不符合取水许可申请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取水工程,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截止目前,共清查出729家取用水户,主要为7月1日费改税以后待延续取水户和无证取水户以及开展打击非法取水行动排查出的取用水户。依法依规新办、延续补办取水许可证583套,143户吊销或取缔,移交法院3户。全市非法取水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初步营造出依法取水的浓厚氛围,有力推进了邯郸市的费改税工作,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
2017年水资源费改税改革重点由非农用水户转入农业用水户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在规范非农取用水户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于2016年11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对农业机井、灌溉方式、用水用电等情况做了调研摸底。2017年3月7日举办了全市农业用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会,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省水科院及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管副局长、水资办主任及相关技术人员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3月23日,完成市102眼典型机井以电折水检测,以电折水系数成果已上报省厅。近期还组织各县(市、区)交流汇报了水资源费改税以来的工作,并重点对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进度进行了督导。
通过水资源税改革,与其它水资源管理法规、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地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了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市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水资源税改革1年来,全市水资源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企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共移交非农取用水户1082户,取水许可发证率提高到97%,关停自备井293眼,非农年用水量由上年的2.698亿m3减少到2.348亿m3,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3495万m3,有效地发挥了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节水效益已经显现。
下一步,邯郸市将继续在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把握机遇,精心谋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确保水资源税改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