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务局局长 王东刚
多措并举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困局
□石家庄市水务局局长 王东刚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亩均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长期地下水超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石家庄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是全国35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1.16亿m3,用水总量基本维持在32亿m3左右,年均缺口近11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29m3,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0,按国际公认评价贫水的定量标准,属极度缺水地区。
鉴于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立刻在全省开始部署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水利厅的直接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本着“高标准试点、规范化运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于2016年7月1日顺利实施,8月1日成功开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优化税制,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引导和鼓励节约利用地表水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按照省政府有关水资源税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于7月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110号)。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水资源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指导工作开展,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及时掌握试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试点重点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财政部门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牵头制定政策,牵头组织协调,地税、水利、发改、住建、国土、农业、质监等主管部门及电力公司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积极配合,构建了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财政部门、地税部门、水务部门还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水资源税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一件一件地推进,一项一项地落实,保障了各阶段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我市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对水资源费改税政策进行宣传;制发《告纳税人一封信》,对水资源税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进行说明;在办税服务厅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和申报表样表、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税收政策等多种形式,对水资源税试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为水资源税顺利开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6月底,分头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了水资源税政策培训会,通过集中学习、面授、现场讲解和答疑、播放操作视频等多种形式,面向各级水务部门相关人员、基层税务干部和辖区内重点水资源税纳税人,就水资源税相关政策及税源登记、税(费)种认定及金三系统操作等进行培训,全市共组织培训50余场次。税务系统征收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对水资源税的相关政策、征收管理、申报表填写以及税款缴纳有了整体的系统认识。水务部门信息传递人员通过培训,能熟练操作信息传递平台,做到了信息录入熟练、信息传递通畅准确,为我市水资源税的顺利开征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安排部署,对水务部门传递的取用水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户入户核查,填写《水资源税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确认表》,夯实税源信息管理基础,做到底数清,信息明。目前,全市非农取用水户有关信息全部移交地税部门,并对纳税人实施了征收管理。
为及时准确获得取用水信息,我市三部门加强合作,积极沟通,建立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了计税依据的准确。对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上报,协商解决;对税款征收数据及时监控分析,评估企业水资源税费负担变化,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采取应对措施。
对于水务部门移交的,并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在金三系统中进行纳税人税种认定,并将《水资源税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确认表》采集的涉税信息录入《河北省水资源税税源登记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征收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水资源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9月8日-9月16日财政、地税、水务三部门联合对全市24个基层分5个片区对水资源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全面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通过督导检查,确保了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为了使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顺利推进,6月28日聘请省水利厅税改办领导对全市费改税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市水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农牧局和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共同印发了《石家庄市农业水资源纳税人认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6〕34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9号)为根据,以水资源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基层组织力量,共同开展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要高度重视纳税人认定工作,明确责任,强化合作,及时沟通,共同完成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的认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地税局、农牧局和供电公司要健全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规范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基础信息台账管理,提高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水平。
随着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取用水户爱惜水、节约水意识显著增强。2015年,全市用水量27.68亿m3,其中工业2.84亿m3。2016年全市用水量26.17亿m3,其中工业用水量2.75亿m3。实行水资源税仅半年,总用水量就减少了1.51亿m3,工业用水量减少了0.09亿m3。
一些高耗水企业加大了节水投入,开始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用水成本管理,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学校、单位主动关停自备井,积极将地下水源切换为南水北调水。位于元氏县的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定期检修用水设备,开展对每个车间用水量的绩效考核,从源头上节制日常用水的跑冒滴漏现象,每月用水量从6.3万m3降至5.1万m3,月缴纳水资源税从17余万降至14余万元;元氏县远征禾木药业有限公司为降低用水成本,对各个车间的蒸汽冷凝水进行了节水技术改造,各生产车间增加蒸汽冷凝水回收储罐,回收后的高温软水经检测合格进入锅炉供水系统,提高了软水重复利用率,回收率达60%,实现了水资源循环利用。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公司有自备井24眼,年取水量为1700万m3,目前正在谋划实施中水替代地下水工程,力争把该项目打造成水资源循环利用的样板工程。税收杠杆引导企业节水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使水资源税改革向新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充分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遏制地下水的严重超采,为实现石家庄绿色崛起创造有利条件。
水务部门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把水资源管好、用好。严格地表水管理。坚持优先利用地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严格地下水管理。坚决守住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在地下水超采区内,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限制取水量;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严禁开凿新的取水井;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黑户”,依法取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黑井”。封停城市公共管网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利用两年时间关停全市自备井1200眼的任务,严格取用水监控。健全完善水位、水质、水量、水资源信息“四网一平台”实时监控系统。全面提升对水资源网络的动态监测、分析和控制能力,确保按照核准的用水计划取用水。
充分利用元氏县取得的水资源税管理系统成功经验,在全市推进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远程在线计量监控工作,利用在线监控数据征收水资源税,达到在线计量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水资源税征收及时、足额的目标,从而使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和水资源税征收再上新台阶。
多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主要靠超采地下水和牺牲环境用水来维持,从而造成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市区漏斗面积由1972年的126km2,扩大到2014年的452.5km2,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南水北调每年分配我市水量为7.3亿m3,2017供水年度,截至6月取用引江水0.79亿m3,工程效益远没有发挥出来。我市将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引江水最大效益。一方面,要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努力抓好水厂以上输水工程扫尾工作;另一方面,要增加引江水使用量,按照确定的引江水水量消纳计划,拓展引江水使用空间。
同时,按照省水利厅部署,积极开展农业水资源纳税人认定和用水限额核定工作,适时征收农业水资源税,利用经济杠杆,达到规范农业用水限额管理,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的目的,从而推动高效节水农业的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