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英虎
着力创新扎实推进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英虎
2016年3月,中央确定河北为全国惟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要求在税制设立、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探索新路子。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省提升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水利改革举措。去年7月1日试点实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思路和目标任务,省水利厅党组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带领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充分发挥基础作用和关键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打牢税收基础,推动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坚定改革目标。省水利厅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定,把水资源税改革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优化税制,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引导和鼓励节约水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成立了由厅长苏银增任组长,副厅长张宝全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厅长苏银增多次在系统和机关内的各种会议上强调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亲自主持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水利系统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工作进度。副厅长张宝全组织谋划和具体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开展试点工作,协调与兄弟部门的关系。我厅还抽调专门人员设立办事机构,为改革试点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构建政策体系。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省水利厅牵头制定了《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河北省农业用水限额及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等6个配套文件;参与制定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文件。水利、财政、地税等部门围绕税收征管、水资源管理和信息传递共享等工作,构建了具有河北特色的“1+15”水资源税政策体系,形成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取用水信息移交核查。2016年7月1日,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了取水计量“零点行动”,确定水资源费改税的政策分界,全面掌握水资源税开征启始水量记录。水利部门会同地税部门对全省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确认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确保了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税改实施以来,全省水利部门共向地税部门移交1.6万户非农取用水户信息,明确了水资源税纳税主体。
二是依法做好取用水量核定。按照稳定水资源管理秩序,细化水资源管理方式的原则,根据计量设施安装情况,确定了有差别的取用水量核定方式,满足地税部门征税需求。按照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积极探索与地税部门联合办公模式,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建立水资源税申报绿色通道,让纳税人多跑网络、少走马路。税改实施以来,各市、县水利部门累计核定取用水量近20.8亿m3,为地税部门准确征收水资源税提供了科学依据。积极开展水量核定“回头看”,限期督办水量核定率偏低的市、县,确保钢铁、城镇供水等用水大户全部纳入税管系统,并实现取用水量“应核尽核”。将“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与“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对1300多家已实现在线计量监控且数据稳定可靠的纳税人,按照计量监控数据核定用水量,实现了水资源税全业务流程的网上办理。
三是严格依法取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开展了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黑户”,依法取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黑井”。税改实施以来,全省共补办取水许可证4300余套,关停城区自备井2100多眼,规范了3.8亿m3的取水行为。各级水利部门按照“一户一证一档”的原则,全面建立了取水许可档案,取用水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普遍提高,取水许可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V1.0”,满足了税改初期基础信息管理和取用水量核定的需要,2017年又在一期基础上对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建设,8月1日“系统V2.0”正式上线运行。升级后的系统V2.0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实现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确保了水资源税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五是探索农业水资源税征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农业用水限额及水量核定工作办法》和《河北省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通过“控总量、提效率、限强度”,强化农业用水限额管理,鼓励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限制高耗水作物和用水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益。今年春灌期间,综合考虑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等影响因素,选取1200多眼典型机井,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完成了以电折水系数量测工作,形成了分县域以电折水系数成果,为种植业、林业取用地下水水资源税征收提供了水量核定依据。联合财政、地税部门及两家省级电力企业部署了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
六是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调度和宣传培训。通过调研督导推动工作,多次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调度试点工作,解读相关政策,培训基层人员。建设开通“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门户网站,编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简报”,及时发布税改动态信息、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会同省财政、地税等部门,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长城网等多种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改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各界支持节水、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县水利部门也都采取不同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水资源税政策和工作部署。永年等地向全县取用水户发放《致水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做到宣传到人到户,求得社会支持。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为试点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年来,我省水资源税改革按计划完成了相关工作,经济杠杆对社会取用水行为的调节作用逐步显现。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河北省委、省政府勇于改革,攻坚克难,工作非常出色。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平稳,成效明显,达到了试点预期目标,具有可推广性,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通过水资源税改革,税收调节社会用水需求的效应初步显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增强了社会特别是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对于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将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节水动力得到激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后,税收刚性约束增强,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税改实施1年来,全省共征收水资源税18.17亿元,比2015年全年水资源费增收近1倍以上。二是节水意识得到提高。高耗水企业纷纷转变粗放的用水方式,开展产业转型和技术革新。如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投资2.32亿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地下水开采;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正与相关企业洽谈,拟对超滤膜、反渗透膜等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换,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降低新水取用量;邯钢公司通过提高中水品质实现污水全回用、采用新技术对水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等系列节水措施,取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了3.24%。三是水源结构得到优化。我省确定的“五高五低”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引导取用水户主动调整水源结构,优化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如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将原有地下水源井全部关闭,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并投资建设高标准的水处理中心,预计每年可节约新水1460万m3;三河市华堂圆方国际有限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对现有人工湖进行节水改造,同时通过利用潮白河水、改种抗旱耐寒品种草皮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唐山三友集团将取水水源切换为公共管网自来水,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功,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决策,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得益于基层同志的扎实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可以得出几点启示:第一,顶层设计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胸怀全局,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理清目标、路径和方法,才能把蓝图谋好、工作谋实。改革之初,我们将顶层制度安排、总体方案设计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对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搭建政策体系,细分推进步骤,明确关键抓手,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第二,推动有力是改革成功的关键。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将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生态工程,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和主管省长为副组长、相关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亲自研究谋划、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先后1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水利、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改革顺利向前。同时建立全程监控纠偏机制,全面跟踪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在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提高中将改革推向深入;第三,勇于创新是改革成功的核心。改革的过程就是勇于破除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不断创新思路、破解难题的过程。改革中,我省广大干部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充分发扬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敢闯敢试、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勇于突破,向改革要出路、以创新争一流,破解了源头管控、计量监控、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坚持边干边试,边总结边推广,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河北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实现了利用税收杠杆倒逼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国趟出了路子;第四,创优环境是改革成功的基础。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重新调整,关系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能否凝聚社会共识、赢得公众支持,直接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改革中,我省坚持把广泛宣传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各级水利、财政、地税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活动,争取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了社会各界支持节水、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改革推进创优了环境,破解了阻力;第五,严实作风是改革成功的保障。全省水利系统充分发扬严实作风,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克服没有经验、经费不足、人少车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积极作为,砥砺奋进,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闯出一条路,切实保障了改革试点的平稳有序推进。□
2017-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