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章稿酬支付应按照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稿酬标准为30元/千字。本刊所收费用中已剔除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作品稿酬被视为一次性给您付清。
二、因本刊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等多家数据库,所以本刊刊发的所有文章将编入各期刊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某个数据库,请来函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本刊声明
一、文章稿酬支付应按照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稿酬标准为30元/千字。本刊所收费用中已剔除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作品稿酬被视为一次性给您付清。
二、因本刊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等多家数据库,所以本刊刊发的所有文章将编入各期刊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某个数据库,请来函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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