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飞, 李军域
从剩余价值、地租到当代城市空间资源的占有与配置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逻辑与发展
杨建飞, 李军域
梳理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及地租理论的发展进程,有助于厘清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产生的背景、所有权在地租理论中的地位和现实价值。从空间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可见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新时期、新的经济形态及大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及地租理论在新时代发展中仍然具有优势。尽管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在现代经济社会背景下及大城市的政治经济综合形态中,有一定程度上的脱节,但在理论上是极具哲学性、方法论及解释力的,具有强烈的科学性、发展性、生命力和历史解释力,结合现代城市和新兴产业形态的时代特征,发展马克思的空间政治经济学思想和地租理论刻不容缓。
地租理论 私有制 空间资源 空间政治经济学
地租理论的发展从威廉·配第到亚当·斯密,再到大卫·李嘉图,最后再到马克思,其继承与发展关系及马克思的创新贡献不言而喻。这四者对地租这一概念的认识大同小异,即都为劳动者从对土地的劳动中创造并应得到的剩余价值,但这部分剩余价值都归于土地所有者所有,以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
从亚当·斯密起,地租产生的原因,即土地的所有权,就已经被揭示出来了,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承包给雇农,理应获得一份与土地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报酬,就好比你把一笔钱存入银行,取出时银行需付给你一定的利息一样。这个本来在日常看来理所应当的事情,在马克思看来,则是避重就轻、不可理喻。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某种意义上就是对李嘉图的地租理论的发展,其对地租的理解和李嘉图别无二致,但马克思将地租进一步分类,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为地租赋予了一个新的科学内涵:剩余价值。名称的改变带来的是视角的变化,原来土地的“利息”,变成了剥削的表现。与马克思的其他理论相对应,土地所有权所带来的收益,被认为是土地所有者对无产者的剥削。马克思说地租是剥削。但为什么是剥削和如何剥削?这就不得不谈到地租产生的原因:土地所有权,而这又引出了当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制度。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和他的其他经济理论一样,都带有一种理论批判的气质,一种对社会经济现实的质疑。其思想倾向是:为什么是资本雇用劳动而不是相反?凭什么资本家就拥有资本,而无产者没有?为什么地主拥有土地而农业工人却没有?为了从制度和社会实践上根本解决剥削问题,马克思主张实现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
对私有制的批判实际并非马克思原创,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卢梭早在其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就有思想理论分析。他认为,一切人类的不平等,乃至于人性中许许多多的罪恶,都来源于私有制。在第一个人类说出了“这是我的东西,由我支配”后,人类就离开了伊甸园。由于时代科学背景的束缚,卢梭的思想在一些地方显得有些幼稚。但不得不承认,卢梭看到了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西方文明的基础私有制存在很大问题,它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也给人类的公平价值和精神灵魂带来了煎熬。马克思的思想无疑是对卢梭的一种继承,但他不再只是谈论人性上的罪恶,转而将目标变得更加现实,将私有制的问题与社会现实问题相结合,立足唯物主义历史观,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独具创造性的超越古典经济学的新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当代主流经济学中的一个流派却对私有制抱有完全相反的价值取向。新制度经济学的科斯定律提出: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产权是明晰的,那么这个经济体就是有效率的,用经济学术语来说,是符合帕累托最优的。
抛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问题不谈,对这两种理论在私有制看法上的矛盾的理解,决定着地租的存在是否合理。如果不在理论上绕圈子,仅看实际情况的话,马克思理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无论是在20世纪的大规模社会主义实践中还是在当代的中国,土地公有永远都不是教条。现在的中国依旧实施土地公有,也就是归国家所有,但在农村,耕地被承包给个人,所有者拥有使用权。而且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李嘉图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传统意义的地租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一个简单的五口之家,在机械化农具的帮助下,完全可以耕种大片的土地,地主阶层已经不复存在。而在城市,房产也只有使用权,而且有年限。按理来说,土地不存在私有制,应该不存在地租了,毕竟没有地主了。至此,我们不禁要问:现在讨论地租,意义何在呢?
就中国而言,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就农村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这种有明显小农色彩的制度限制了中国农业的未来,大规模集约化的生产才是未来农业的发展趋势。但由此便产生了新问题:谁来进行中国农业的变革?大规模集约化,首先就要集中大片的土地,以方便机械化生产,集约化意味着需要有人对这大片的土地拥有实际的控制权,意味着中国需重新建立“地主阶层”,至少要建立地主经营这种职业阶层,只不过现在的“地主阶层”人数更少,所需要雇佣(剥削)的人更少罢了。在农村,农业税被取消后,国家的这种“地主”属性已经不再明显,但地方政府作为一种理性的个体,寻找到了利润更为丰厚的获取地租的空间。
另一方面,就城市而言。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和人民成为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土地所有者。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遇到困难,于是“卖地”便成为地方政府“发财致富”的手段之一。说是卖地并不准确,其实应该说是卖土地使用权,因为在公有制下,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没有多大分别,土地的使用者就是土地的所有者,只不过这个“所有权”是有期限的罢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私人需要经过竞拍等程序,换句话说,地方政府是要收钱的。而土地到了私人手中,再对其进行房产开发等手段包装成商品出售给民众时,使用者还要收取利润。这便导致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剩余价值真是剥削,那就目前中国而言,由于地方政府的经济理性和个体自利,土地公有制非但没有消除剥削,反而使剥削加重了,因为地方政府通过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收取了最大的一笔地租,这种地租又被地方政府、开发商等土地使用权获得者转嫁给了市场,还要外加土地使用者的利润和剥削。地方政府卖地获得的收益如此巨大,以至于能达到其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政府获取的地租数额巨大,其背后的意义就是地价的高昂。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单从政府获取的地租数额就可以推测其在这个问题上难辞其咎。
综上所述,农村在号召“地主”,因而也是在号召地租;而在城市中,地租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经济命脉,地租作为制度对经济产生影响的重要表现,对中国现实的价值不言自明。无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制度理论,还是马克思的所有制基础上的地租理论,都需要结合现实进行解释和回答。
目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近代有了新的发展,其地租理论在结合了现代特征后,发展成为了一种新的理论:空间政治经济学。这种理论的代表性人物是法国人文马克思主义者列斐伏尔等。列斐伏尔将目光瞄准了城市,瞄准了空间资源的占有与配置。他认为,城市中空间的安排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的政治性,即一块土地,其用途及价值、剩余价值的决定往往是不同阶层间博弈谈判的结果。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规划也不过是不同阶级间相互博弈产生的契约。这种理论的前提是,空间已被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的商品,在其流通过程中产生了政治性,这种政治性变形为剥削空间中谋取利润的资本要求和消费空间中人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所引发的政治斗争、妥协,表现为城市的发展形态,如商业与政治中心集中在城市中央,处于被动地位的民众居住地普遍位于市郊等一系列城市现象。这种理论在现实中是有解释力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前面提到的中国大城市中地方政府成为事实上的“地主”卖地的现象。
在欧美等西方大城市,土地明显地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商品进入了流通环节,政府还在这其中找到了寻租空间。有大量的西方现实案例表明,政府对某些公共土地的竞拍存在寻租,竞拍获胜者往往在竞拍前就已经定好了,政府与其已经签订了某种非法合同,双方已经议定好了成交价格,如果在竞拍时有对手抬价,内定者可以一直抬价,直到获胜,之后政府再返还与先签合同约定的差额。当然,这种寻租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一旦政府翻脸不认账,不返还差额,合同是违法的,企业就会哑巴吃黄连,只能自认倒霉。但这种事例无疑表明了列斐伏尔的观点,即城市空间作为资本主义的商品存在政治斗争性,政府的寻租行为就是证据。
对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另一种重要发展来自美国学者哈维。他认为资本主义为了克服商品过剩所带来的危机,会将资本投资于城市设施的建设,从而缓解由于投资劳动工业所带来的回报率下降。城市的发展也正是伴随着这种资本主义危机循环。在哈维的理论中,城市的空间不再像土地一样是一种剥削的媒介,反而是一种资本主义解决自身矛盾的工具。
可以看到,列斐伏尔和哈维对地租理论的发展是极具马克思主义色彩的,但是他们发展出的空间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已经有很大的区别了。他们不再谈论级差地租等一系列与时代脱节的理论,反而另辟蹊径,将地租的概念拓展成为城市空间的问题,并将马克思辩证法中的矛盾和政治斗争的观点融入其中,为城市的发展与规划提出了一种合理的解释。笔者相信,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方向所在,即不再紧守着其不具有解释力的经济理论,而是从其方法论中寻找合理之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来解释一些用西方经济学难以解释的问题,从中寻找并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
列斐伏尔的理论引导出了当代社会和资本主义现实中城市空间问题的一个基本矛盾:城市空间的共有性和私有化之间的矛盾。最典型的例子无疑是社区封闭问题。不久前舆论就曾对社区封闭问题进行过争论,即小区应不应该改建围墙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现在的中国,也困扰着西方发达国家。在产权较中国更明晰的西方国家,社区所有者对社区的所有感是极强的,这一方面有助于社区的自我管理,但另一方面相当于剥夺了城市其他居民的空间。城市的形成其实本身就带有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城市是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聚居所产生的,每个参与者都可以从城市本身,也就是其他人那里获得有利的外部性,如军事保护和交易的便利等。但私有产权的不可侵犯性又使享受了“搭便车”福利的人们不愿与他人分享城市的空间。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始终。这种矛盾在历史的进程中被不同意识形态的阶层所实践,到近代则以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为代表。但充满讽刺意味的是,本应号召城市空间共有的国家反而是城市共有做得最差的国家;相反,本应注重保护私人产权的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公有措施却做得更好。诚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区私有性更强,但封闭性反较现在的中国低。在中国,小区都有围墙,甚至大学都有围墙。这其实不仅仅是私有化的问题,中国在历史上就有这种封闭的倾向,中国古代的大型住宅也都有围墙,修围墙之风自古使然。但这种极强的封闭性带来的是对城市整体空间布局的破坏。可悲的现实是,集体的利益往往让位于私人的利益,无论是在政治集权的古代中国还是市场发达的当代西方,皆是如此。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斗争也是政治性的,公共利益往往代表着贫困者的利益,私人利益往往代表着富有阶层的利益。在中产阶层日益崛起的今天,其在这场利益冲突中的地位也日益尴尬。他们不算富裕,但也拥有一定资产,也渴望保护其产权,但同时他们也是公共福利的受惠者,不愿放弃自己在集体中“搭便车”的机会。正是这种近似中庸的地位,使得中产阶层成为城市空间私有和公有矛盾之间的“润滑剂”,也因此使得这种矛盾没有使城市的发展彻底沦为私有化或公有化,但这种政治性的矛盾并没有解决。
城市的空间分布实际体现出政治性这一点,还可以从历史上城市的空间分布看出。就中国来说,自古以来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业地位低下,城市的中心一般都是政府机关的所在地。同样,古代西方的城市也有类似的分布特征。简言之,在工业革命以前,城市的分布是以政治为核心的。自工业革命始,经济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大,城市的分布也逐渐改变。老一代的城市如伦敦、北京,其原有的格局已难以改变,政府设施依旧占据城市的中心位置,而新一代的城市如纽约,商业中心往往占据城市的核心位置。这虽然是一般的规律,但现实却是我们可以在很多城市发现政府机构依然占据市中心。这明显体现了列斐伏尔的理论。
政府机构能否占据城市核心位置,取决于该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地位,换而言之,取决于政府与市场的力量对比。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往往都在城市的中心地区,而中国曾经也是强调政府控制的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处于城市中心越来越体现出是一种无效率的安排。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地价高昂,而且到周围的距离最短,交通最为便利,拥有发展商业的绝佳条件。
这种城市空间的错配问题在现实中很多,最有名也是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美国城市中种族隔离的现象。美国的城市中有很多有色人种聚居社区,尤其是黑人社区,它们与白人的社区产生隔离,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就业率低、犯罪率高、种族矛盾等。但不同于前面提到的情况,这种问题的产生是自发形成的,其产生于美国由来已久的种族矛盾。但实际上,这也是社会斗争的产物,是白人与有色人种斗争所导致的,因而这种空间的错配也符合列斐伏尔的理论。
在中国,类似的例子是进城农民工的居住地和城中村的问题。中国的问题实际上要更复杂一些。大城市农民工数量庞大,但其居住地总是随着工作的地区而转移,要进行统一且有效的管理实在困难。在中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城中村,其建设水平明显落后于周边地区,但却难以介入。这往往是因为这些城中村的改建牵扯到各方的利益,各大利益集团间的博弈以及城中村原住户的自我利益考量(肆意抬高搬迁补偿要求)使得其能一直存在。也因此,城中村较低的居住成本和落后的环境使得这些地区成为犯罪、吸毒者的聚居地,治安落后、卫生环境差等问题不一而足。再加上城中村的分布没有规律可循,往往是散点似地分布在城市中,使得治理成本更为高昂。实际上城中村的出现也是中国市场体系落后的表现。在市场的正常运行下,利益纠葛就会减少,土地属于出价最高者,城中村也会在市场的洪流中被淹没。无论是农民工问题还是城中村问题,表面上看是城市空间的错配问题,实际上都是各个阶层矛盾的产物,城市人和进城务工者、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各个阶层的矛盾产生了城市的现实空间结构,也反映出了矛盾所碰撞出的火花,而这些碰撞导致的扭曲产生了城市空间的错配。
对空间错配的治理是极为困难的,就像农民工和城中村问题,表面上是城市的治理问题,实际上是中国的户籍制度分割、市场体系落后、收入差距巨大等更深层次的问题的体现,而这些问题又引申出了更有历史性、更复杂的矛盾。中国的城乡矛盾由来已久。在古代,虽然中国一直推行重农抑商,但被压榨最严重的依旧是农民,因为农民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因而是税收的主要来源。虽然在革命时期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相对经济地位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为了快速发展工业,以“剪刀差”的方式“压榨”了农业,改革开放后注重城市发展,从而逐渐导致了巨大的城乡差距。城乡差距不单是政策的问题,更是一种传统的对农民和农业的歧视观念问题,城中村问题也属类似。观念,换句话说,意识形态上的冲突,映射到现实上,产生了行为的扭曲,行为的扭曲落到实地,就产生了空间的错配。
探究我们现在面临的绝大部分问题,无不是思想意识领域中的问题,而正因如此,任何现实难题的解决都无比复杂与缓慢。思想意识的形成沉淀了一个地区或国家的人民长久以来的历史经验,其改变也要花费极长的时间和巨大的成本。现代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都经历了对本国传统文化的怀疑、背叛、否定、打击时期,但这个时期过后,每个国家本身的传统思想依旧根深蒂固,这并不是摧毁一些古迹、焚烧一些古书籍所能做到的。更有一些思想意识上的问题与种族、文化无关,而是人本身的地位所导致的,如前面提到的城市空间公有化和私有化问题。这种问题目前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其已经超越了一般的问题,是人本身的政治性矛盾。所有权的意识本身就是矛盾的,由其所产生的矛盾表现为政治性的空间冲突。该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公有制意识本身也存在矛盾,因而可以说这种意识冲突问题目前是无解的。
社会问题终归都带有政治性的矛盾,就这一点而言,马克思的理论可奉为圭臬,城市的空间资源占有与配置问题也是如此。文中所论述的三个现实中的城市空间问题在分析后都可以看到其背后的政治性与矛盾性,这也正是类似问题难以解决之原因所在。社会的发展其实并不是在解决这些问题中进行的,而是被这些问题所一直缠绕着进行的。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核心的社会问题以及其所衍生出的意识形态冲突虽会带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国家性,但这些因素的影响只是使核心的矛盾产生出了不同的表现形式,而每一代人至少活在现实之中就需要解决现实的问题,而不是费尽心力去探究表面问题的实质。无数圣贤先哲在探究过后也难以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他们都明白,人本身就是问题的来源,人本身不改变,这些问题和矛盾就会一直存在,并不断以新的形式再次出现,困扰之后的一代代人。
对同一种经济现实情况,一般都会有多种理论上的解释。如果不存在统一而准确的答案,理论解释的意义何在呢?理论解释是有意义的吗?理论的解释能力是有边界的吗?凯恩斯与弗里德曼关于经济理论的解释性与预测性的优劣及关系的争论有结论吗?本文将试图以经济学及其空间问题的发展为例来表述个人一些低微的见解。
理论的解释能力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历史进程的必然性;二是人类思维能力的有限性。
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其历史性的烙印十分明显。经济学的这种历史性是由其自身的特征决定的。经济学不能做实验,只能依靠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作为研究的主题,尽管很多时候经济学家们并不想预测未来,只是试图解释现在和曾经发生的经济现象,提出一套理论与其适应。这些理论并不一定具有预测作用,一般只是作为一种对现实选择的指导。
理论的价值究竟何在呢?在于其抽象出的一般理论。就经济学而言,就是类似供求关系这种极简化、极一般的规律,这些规律才具有指导意义,而指导的也不是宏观决策,因为宏观决策往往类似于历史进程中事件,具有必然性;其所指导的是个体的选择。个体,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其做出的选择也如历史进程是被前定的,但却随历史进程的发展更易发生改变,更易受到影响。影响小的个体选择,积累到足够的量,就会使历史的发展向别的方向偏离(这种偏离如果发生,也是前定的)。这是社会科学力所能及的范围,毕竟,在自然科学中,苹果永远都往地下掉,而在社会科学中,“苹果”落下之后就会满天乱飞。经验在社会科学中并不是屡试不爽的万能钥匙。
令人欣喜的是,经济学的发展已经发现了自身的局限,阿西莫格鲁从他的一系列文献中得出了一个经典模型,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取决于上一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很多经济学家正在将福利理论应用于现实,实地考察非洲的贫困状况,以微观的数据得出应用于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贫困解决办法……这些经济学的新发展,为这门充满矛盾的社会科学注入新的生机,预示着这一学科未来新的方向。
尽管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在现代经济社会背景下及大城市的政治经济综合形态中,一定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在实际中是极具哲学性、方法论及解释力的,具有强烈的发展性、生命力和历史解释力。比如用其分析区位决策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个地区想要吸引企业投资,政府就会在投资地区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同时配套相关政策优惠,而这个地区周边的地价就会随之上升,从而就可以用级差地租理论加以解释。之所以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和地租理论要发展,是因为类似于区位决策的问题西方经济学有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区域经济学、空间经济学等理论。因此,结合现代城市和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新经济形态的时代特征,发展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及其空间理论、地租理论,不仅刻不容缓而且责无旁贷。
事实上,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体现了政治、经济、空间、生态及人文文化五位一体的统一。在《资本论》及其相关笔记中,马克思是从经济、生态、空间及文化四方面完整分析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及其不可克服性的。马克思早年立足英国工人阶级的居住条件,从资本的视角分析了英国的住宅和房地产业;晚年则立足人类学,关心东方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世界历史理论与世界空间发展理论,丰富发展了人类学的人类财产权理论、人类解放理论、人的自由理论、共产主义理论,今天在互联网和全球化背景下更值得挖掘。
在中国,由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视传统,空间政治经济学近年来有了一定的发展。这种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通过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印证哈维和列斐伏尔等人的空间政治经济学理论。例如结合中国的城市建设情况,提出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整合资源的优势,提供非经营性服务,并且在保证不降低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维护城市空间发展的公平与正义。
其二,将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纳入空间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围,从而为中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指导。空间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另一种发展是充分利用数理与计量工具,为中国空间经济学方面问题提供实证基础。例如上海交通大学陆铭教授等人关于中国城市规模和户籍制度的研究就属于这一方面。可以说数理与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为空间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当前的研究者不但可以通过原始的观察分析的方法研究空间政治经济学,还可以通过计量的手段为已有的研究寻求现实的证据。
其三,结合互联网、智能经济、信息经济、网络金融等新兴产业形态,引入后现代主义的思想,探讨虚拟空间资源的利用、占有、权益及公平分配等新的政治经济学和空间政治经济学问题。
空间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新时代所发展出的分支,也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问题,但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毕竟在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强势“独裁”和经典力学的唯科学主义方法论框架的“匿名”体制统治之下,留给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空间并不多。也就是说,结合中国当代的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推进当代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巨大的科学性、可能性、创造性和价值性。可以说,研究马克思主义空间政治经济学,推进经济学体系创新与发展的新契机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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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尚艳】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DEA方法的陕西省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绩效评价(1994-2013)”(2014D45)
2016-11-21
F091.91
A
1000-5455(2017)03-0068-06
杨建飞,陕西凤翔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军域,河北涿州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地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