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 汝阳 471200)
当前基层兽用疫苗管理、使用现状及对策
魏二暖
(汝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 汝阳 471200)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畜禽品种和数量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与此同时,畜禽疾病的种类和发生频率也大大增加,一方面老疫病未能控制,另一方面一些新病又不断出现。对传染性疾病而言,最好的防治方法就是按科学程序进行免疫注射,这就对兽用疫苗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结合基层兽医站使用疫苗的情况和多年来在疫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将汝阳县兽用疫苗管理现状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兽用疫苗经营管理混乱。目前,市场上畜禽疫苗品种繁多,生产厂家各异,质量差异也很大,一方面未经许可的兽药店擅自经营兽用疫苗;另一方面一些畜禽养殖场未按规定备案、审批,通过非法疫苗供应渠道购买使用疫苗、假疫苗,并以技术服务、代购等方式变相销售疫苗。这些非法经营,方式灵活多变,花样不断翻新,成了基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头痛的一大顽疾。
正确使用疫苗是保证免疫效果的关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经常有畜禽免疫接种后,仍有特定的疫病发生和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畜禽没有获得足够的免疫力,抗体没有达到应有的保护水平,以致机体抗御病原体侵袭的能力大大降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疫苗运输和保管不当造成疫苗效价降低
一方面是经销商在疫苗运输、保管过程中温度控制不当,致使疫苗效价降低;另一方面是养殖场(户)购买疫苗后,未按照规定冷藏或冷冻保管,也必然会影响疫苗的效力。
2.2 免疫程序不科学
免疫程序是养殖户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免疫接种各种疫苗,并科学地安排接种时间。但是,一些养殖户使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时,在很短的时间内接种多种疫苗,造成疫苗相互干扰;没有根据本场发病史和本地疫情特点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在笔者长期的疫苗销售管理工作中,看到养殖户按照各种各样的免疫程序表购买疫苗,有提供鸡苗的鸡场制定的,也有供应饲料的厂家制定的或照搬其他养殖户的程序,几乎没有养殖户根据自家的疫病发生史制定科学免疫程序。
2.3 疫苗的有效剂量把握不准
在日常的使用中养殖户往往把疫苗等同于其他的商品,认为量大则优,随意加大疫苗剂量,有的养殖户经常用规定剂量的3~4倍量给鸡只免疫;也有的养殖户所用剂量达不到免疫剂量,有些养殖户是为了节约开支,有意减少疫苗的使用剂量,还有的养殖户用水量过大、饲喂不均匀造成绝大多数或少部分鸡只达不到有效免疫剂量。
2.4 在使用细菌疫苗前后饲喂或注射抗菌药物
其后果是引起疫苗效价降低或免疫失败。一般情况下,使用细菌疫苗前后1 w,不应使用抗菌药物,因为使用抗菌药物会对疫苗造成直接破坏,从而降低疫苗的免疫效果。
2.5 由于害怕疫苗反应有意识减少疫苗的用量
这种现象在养殖户和兽医人员的防疫工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畜禽疫苗注射是对畜禽的一种应激性刺激,根据机体个体状况,可能出现过敏、应激反应,但是如果加强观察,及时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急救治疗,完全可以减少损失。
2.6 缺乏疫苗使用知识和养殖技术指导
许多农户只有在自家有发病的家禽或周围有发病的家禽时,才进行紧急预防接种。
2.7 随意丢弃失效或用剩的疫苗和器具
这样不仅污染了周围环境,也给人畜造成安全隐患。
3.1 生产厂家随意向市场投放疫苗等生物制品
由于疫苗质量参差不齐,市场不公平竞争加剧,一些生产厂家不顾国家的政策法令随意把疫苗等生物制品销售给私人兽药店和个体养殖户,是造成生物制品经营混乱的一大原因。
3.2 疫苗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兽用疫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执法力度不大。起不到惩戒的作用,使违法者形成了自己的市场和销售链。
3.3 疫苗逐级供应使得疫苗种类单一,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逐级供应渠道加强,满足了重大动物疫病和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对生物制品,但却不能满足群众对生物制品多样性和个性化的需求,如政府采购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猪繁殖障碍病疫苗,对其他经济动物、特种动物及特种传染病用生物制品的需求,只能依靠其他渠道解决。
3.4 养殖户不重视疫病的预防和生物制品使用
有相当一部分养殖户对疫病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对疫苗的运输、保管和使用缺乏全面的了解。在畜禽生产过程中,不讲科学,盲目使用药物和疫苗,使得疫病越来越复杂化,越来越难以预防。
4.1 加大执法力度
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提高执法力度,严格实施审批签发制度。同时通过办培训班,让养殖户自觉抵制由非法渠道购进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并通过免费咨询、现场指导等方式使养殖户快速掌握科学、高效、安全使用生物制品知识。
4.2 加强市场监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采取外堵、内治等多种方式,严格把好疫苗质量关,强力整顿兽用疫苗市场,严厉查处违禁从事预防用疫苗经营的兽药店和畜禽养殖场。在充分发挥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许可有资质、信用好的经营者经营非强制免疫的一些常规疫苗和特殊疫苗,以补充主渠道的不足,满足群众的需要。
4.3 进行抗体监测
各地疫情测报站应对进入本地的生物制品及时进行抗体监测,并根据本地的疫情动态、发病史制定适合本地的免疫程序,科学指导养殖户进行防疫工作,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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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7)03-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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