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宗林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把握新常态 担当新职能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法治化水平
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宗林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握农药监管新常态,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法制化水平。
1.依法履职尽责新常态 新《条例》为农药监管提供了坚强的制度遵循和法治保障,以严格监管和执法为重点的法治监督将全面展开,以严肃问责追责的硬约束不断强化。
2.新旧业态融合新常态 农药电商、全程解决方案、无人机喷药等农药新业态不断涌现,与传统方式有机融合,给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矛盾、新问题、新风险,对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带来新的挑战。
3.行业提质增效新常态 面对产业政策限制、环保和节能高压,农药企业发展理念在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高效安全新品种在不断涌现,兼并重组、跨界融合在加速推进行业规模化进程。
4.公众空前关注新常态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农残问题(如海南毒豇豆、山东毒生姜、西瓜膨大剂、草莓乙草胺事件等)已成为高度敏感的社会热点问题。
1.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健全配套规章 重点围绕落实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农药风险监测等方面,尽快制定具体落实的配套规章。确保农药监管每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2.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完善监管体系 在推动落实属地政府责任的同时,要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等,促使生产经营使用者依法从业,不越法律红线。
3.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破解监管难题 要通过严格准入条件来整合农药市场,逐步解决经营单位多、小、散、乱问题。针对农业生产方式及用药群体现状,从农药使用大户入手,从高毒农药入手,强化用药指导,探索农药使用证书制度。通过源头许可管理和过程控制并重,确保产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4.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引领全局发展 要利用农药监管项目,重点在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使用、废弃物回收处置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农药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和措施。
1.健全机构体系,确保有人做事 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适应监管新形势、新职能要求,借新《条例》出台契机,积极争取完善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确保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2.加强人才培养,确保专业干事 农药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农药监管有别于一般商品管理。要结合农药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性。
3.强化监管手段,确保高效管事 湖南有60多家生产企业,3万多个经销单位,仅靠“望闻问切”、检查资质证明等一般手段,很难发现存在的问题,很难实现高效监管。要加快农药许可管理、农药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全面推动农药电子监管,提高管理效能。同时,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隐性成分筛查、未知风险因子确证等检测手段和技术,确保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4.深化学法用法,确保依法办事 农业部门是农药管理和执法主体单位,依法依规是农药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必须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要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大力宣传贯彻新《条例》。同时,自觉强化新《条例》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法治化水平扛起重任,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