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加福
(汤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黑龙江 汤原154700)
黑龙江省汤原县位于三江平原西部,系小兴安岭山脉余脉,因汤旺河冲积平原而得名,1905年建县。县域总面积3420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4镇、6乡)、137个村、207个自然屯,驻县3个国有农场(香兰农场、汤原农场、梧桐河农场)和1个省属森工林业局(鹤立林业局),全县总人口27万。是一类革命老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被划入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区,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实力比较弱的县。
全县共有县级医疗机构3所,乡镇卫生院12所,行政村卫生室137个,个体及厂企卫生所20个。有床位481张,每万人占有床位数18张。有卫生技术人员756人,其中县直卫生技术人员有320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有213人,乡村医生223人,个体厂企卫生所29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8人。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推进力度。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4.76万人,参保率达到95.2%。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3.35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开展了慢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工作,纳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慢性病共计2853人。二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12月1日起,实行了国家307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府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先后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省、市培训班20多次,派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36名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与23名医学院校学生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将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乡镇卫生院新招聘5名执业医师服务基层,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了省政府为乡镇卫生院连续3年招聘大学生任务,截止到2015年共招聘了21人,兑现了优惠政策。(2)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几年来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完善了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异址新建了1.6万m2县中心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工程。新建9000m2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和8个乡镇卫生院新建和改扩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推进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初步形成了以3个县级医院为龙头,12个镇卫生院为枢纽,137个村级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010年,我县被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举办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合理用药培训,乡镇卫生院于2010年9月1日实行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非基本药物全部下架,2010年12月1日,实行了国家307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1年6月底,黑龙江省增补基本药物119种,原剩余药物全部处理完毕,无非基本药物存在,并开始实行新的降价政策。政府投入加大,乡镇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药品全部从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运行良好。
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工作,县医改办组织人事、财政、卫生等部门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核定编制,调查人员经费。并结合医改现场会议精神,对乡镇卫生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保障制度改革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2.1 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编委〔2010〕171号文件规定,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服务人口,重新核定了乡镇卫生院编制,我县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13个。落实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卫生技术人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卫生局会同人事局,对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公开选拔、择优聘任,使群众拥护、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12名同志聘任到领导岗位。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由于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近几年控制较好,不超编,无人员分流。
1.2.2 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扎实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县根据《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汤原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工资作为工资固定部分,占工资比例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工资活的部分,占工资比例的40%,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再予发放。科学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了考核内容。对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
1.2.3 保障制度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我县乡镇卫生院业务量和收入都有很大的增长,特别是开展新农合后,人员工资待遇已基本接近档案工资标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后,无药品差价收入。为了切实保障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我们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提交到县委常委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确定财政补贴每年基数,确保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衔接。同时我县还本着对改革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和员工负责,对多年来积淀的乡镇卫生院拖欠社保缴费问题,也提出了具体的可行意见和措施,保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即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县长为组长,主管卫生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卫生计生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药监局、医保局、物价局、民政局等单位参加的汤原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医改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多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实施医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等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医改推进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医改工作有效实施。
县医改办、发改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县医改办主动担当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开展工作,做到勤沟通、勤协商、勤通报,形成了一个协同工作、高效运转的工作配合机制。县卫生计生局积极做好医改政策落实和操作工作,抢前抓早,把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积极当家理财,做好医改补贴测算和运转经费工作,工作细致认真,测算方案准确详实,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编委办积极做好人员编制的调查摸底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人员聘用、绩效工资考核等工作。正是由于各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为医改工作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医改工作前所未有,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我县在实施医改工作中,坚持不走过场,不摆样子,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不是形式。对中央和省制定出台的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坚决贯彻,迅速将政策传达到基层医疗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套真抓实干的工作做法,即工作协商制、部门负责制、人员竞聘制、工资考核制。
医改工作是一项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为了把这一改革做到家喻户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医改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日和重大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医药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步骤、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到医改工作中来,在城乡上下营造出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